关性好但可靠性较差—“公允价值”与决策相关性较强,但不一定可靠;有的信息可靠性好但相关性又较差—“历史成本”信息很可靠,但与未来决策的相关性差。
我们必须对二者给予同等程度的重视,它们的排列,孰先孰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二者不能同时兼顾时,是牺牲相关性还是牺牲可靠性?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取舍,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各有侧重,在某一时期,其中一方起着主导作用,相对另一方而言显得更加重要。例如,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时期,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界更关注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开始着手制定会计准则。当会计信息失真得到缓解后,人们对信息相关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安然公司、施乐公司、世通公司等一系列公司重大会计造假事件出现之后,人们又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 想看书来
第三节 会计原则与会计准则(2)
(三)可理解性
会计信息(财务报告)要具备高质量,最起码的要求是能让人看懂。可理解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首先要能弄懂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内容,才能加以利用,并作为决策的依据。可理解性原则就是要求会计核算提供的信息简明、易懂,能简单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能为大多数使用者所理解。
(四)可比性
和自己以前比较—可以看到进步的大小;
和别人现在比较—可以看到差距有多少。
这就是可比性。可比包括横向可比和纵向可比,即相互一致和前后一致。横向可比要求各个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指标的口径、计算方法应当一致,以便横向比较。纵向可比要求各个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例如,以融资租赁的形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所以,从实质上看,企业控制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及受益权。所以在会计核算上,将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
(六)重要性
重要性原则要求企业的财务报告在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同时,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重点核算、单独反映,而对不重要的经济业务,则可适当简化或合并反映。
企业的经济业务是多种多样的,但其中有的经济业务可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而有些则可能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例如,企业购进一台价值100万元的主要生产设备,该设备的使用与损耗必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对于这种大型设备就需要重点核算并单独反映;但如办公人员购买一支钢笔和一本记事本等,价值仅为几元或几十元,其不会对经营活动与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就不必单独核算,而将其与其他需要支出一起作为管理费用一并反映。
(七)谨慎性
做会计的人要“悲观”,凡事多往坏处想,遇到好事低调点,这是会计的原则。
谨慎性也称审慎性或稳健性,在会计环境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精确性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应运用谨慎的职业判断和稳妥的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谨慎性要求我们应充分预计可能的负债、损失、费用和风险,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以免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引起报表使用者的盲目乐观。
会计处理上,我们按一定的方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对或有资产不予确认而在很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下在报表中进行披露等都是谨慎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八)及时性
及时性原则是指在处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及时进行,讲究时效,以便于会计信息的及时利用,也就是要求会计信息提供的时间与会计所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时间要保持一致。换句话说,会计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必须及时提供,否则时过境迁,就失去了意义。 。。
第三节 会计原则与会计准则(3)
及时性有两重含义:一是处理及时,对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应及时在本会计期间内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延至下期;二是报送及时,会计资料如会计报表等,应在会计期间结束后按规定日期及时报送出去。
〖提示〗 财务报告披露时间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第二十条规定:“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二、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都是时间差惹的祸
在现实中,款项的收支时间与其归属期间往往不一致,如图1…5所示。为了确定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与费用,从而确定各期损益,就要规定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确认各期收入和费用的问题。这就产生了会计核算基础问题。会计核算基础主要有两种:一是权责发生制,二是收付实现制。
图1…5 收/付款期与收入/费用归属期
收付实现制比较简单,指对于收入和费用,按照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确定当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会计处理基础。也就是说,收到了现金或银行存款就确认为当期的收入,支付了现金或银行存款就确认为当期的费用,而不考虑权利或义务是否在收付款的当期发生。
权责发生制,顾名思义,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为标志。具体来说,它以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责任)是否归属于本期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会计处理基础。
理解权责发生制要遵循“两个凡是”: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举例来说,某企业在12月份以现金12 000元买了一台设备,该设备估计可使用1年。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12 000元只算12月份的费用,其他月份没有;如果按照权责发生制,我们应将12 000元按12个月分摊,12月份应负担的费用只有1 000元。在本例中,现金付款期在某年的12月,费用归属期是未来的12个月份。
更进一步,如图1…5中第二种情况,企业11月份预收货款50 000元,次年1月份向付款方供货。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50 000元属于11月份的收入;如果按照权责发生制,50 000元属于次年1月份的收入。在本例中,收款期在前,收入归属期(权利义务归属期)在后。图1…5中的第一种情况,收/付款期与收入/费用归属期都在同一期,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处理结果一致。图1…5中的第三种情况的处理结果与第二种情况恰恰相反。
权责发生制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基础;收付实现制是现金流量表的基础。收付实现制主要适用于政府等非营利组织;权责发生制主要适用于企业单位。《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第三节 会计原则与会计准则(4)
〖提示〗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中只有八项基本原则,取消了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其中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也强调了可比性(把原准则的一贯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合并为可比性原则)、相关性、明晰性、及时性、客观性原则。另外,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并入会计分期基本假设,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的计量中(历史成本属于会计计量范畴,因此将历史成本原则在“会计计量”中进行了规定)。
〖提高〗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国际比较
放眼世界,我们看看国际其他国家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如表1…3所示。
表1…3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国际比较
中国 美国 国际会计准则 英国
可靠性 主要:相关性 主要:可理解性 相关性与可靠性
相关性 可靠性 相关性 可比性
可理解性 次要:可比性 可靠性 可理解性
可比性 中立性 可比性 重要性
实质重于形式
重要性
谨慎性
及时性
三、会计准则—会计的游戏规则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会计作为一种核算系统,就要遵守一定的规则或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就是会计准则。它的重要性就如同交通规则对公共交通的重要性一样。在交通规则中,为了保证交通秩序,我们国家一般要求来往行人与车辆等都必须靠右行驶。可以想象,没有交通规则的公共交通会出现何种混乱的局面。同样,没有会计准则,就会使会计核算没有共同遵守的规则和要求,它所提供的资料也必定没有共同的基础,是杂乱无章、无可比性、没有价值的。
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选择会计方法的规则,是处理会计对象的标准,是进行会计工作的规范和标准,是评价会计工作质量的准绳。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基本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是指适用面最广、对会计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是根据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的依据,基本准则主要就会计核算基本内容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基本准则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二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和基本原则;三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准则,即会计要素准则;四是会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二层次:具体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是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做出的规定。具体准则按其内容可以分为共性业务会计准则、会计报表准则和特殊行业特殊会计业务准则。
会计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的总称。会计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共同构成我国会计制度体系,如图1…6所示。
图1…6 企业会计制度体系
国外只有会计准则来规范会计实务,而没有会计制度。我国目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同时成为指导会计事务的规范,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我国的国情相吻合的。
狭义的会计制度主要是指财政部颁布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及会计报表的编报方法等。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或公司,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2年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主要规范我国境内各类金融企业的会计行为,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说是《企业会计制度》的简化版,针对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小企业,应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提示〗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