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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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手记-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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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从部队回来时,分配在法纪科工作。上班的第二天,科长就交给我一个发案在1985年的线索。在调查玩忽职守问题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姓万的业务员受贿的问题。当年,这个人只有26岁。我想,穷怕了的中国人,谁不见钱眼开?何况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根本就没有职责和法律的概念。因此,当时我认为,这小伙子除了因受贿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应该受到惩罚之外,应当给予他应有的人文关怀,教育挽救他。基于这种考虑,在查清情况之后,虽然受贿数额2万余元,在当时属于大案,取保候审几乎是不可能的情况下,我建议科长给他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让他回家筹款退赃,给他提供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遗憾的是,因案发时间长,钱已用掉,他无法退赃,不敢再到检察院来。当时受理起诉的基层检察院,多次到其老家抓捕未果。因人是我放掉的,我只好到市院去将人抓回。我当时已不在法纪科了,但我依靠当地的检察机关,一星期将其抓获归案。
  在看守所,我问他:“小万,还认得我吗?”他说:“老黄,我认识你。”我说:“在这里怎么样?”他说:“这不是人待的地方。”我问:“那你恨我吗?”他说:“你对我够关心的,我自己不争气。”
  还有一个57岁杨姓职务犯罪案件,因玩忽职守过失犯罪,导致国家损失近400万元。我一方面在办案中尽量多追回损失,以减轻罪责;另一方面,在审讯他时,尊重他的人格,不伤害他的自尊心,他深受感动。在移交起诉书前找他谈话时,他流着眼泪对我说:“老黄,无论法律怎么处罚我,我都十分感谢你,你对我的关心和尊重,我会永远记在心里。”
  在我主管监诉检察时,一名20多岁的服刑罪犯,在因伤害致人死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刚到监狱就重新故意犯罪。按照刑法规定,该罪犯一旦被起诉,会被裁定立即执行死刑。我审查完案卷之后,想,该犯在判处死缓之前没有前科,在监狱犯破坏监管秩序罪有管教干警的疏漏,国内外法学理论对死刑问题的讨论中,减少和废除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一条鲜活的20多岁的生命,死而不能复生,且留给他的父辈和祖辈及其亲人的痛苦,将伴随着他们的一生。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曾说过,可杀可不杀的,尽量不杀。因此,我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后,委员们都同意我的意见。经法院与监狱协调,监狱将案件撤回,给了该罪犯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我知道,一名检察官在工作中,要想真正把职责履行好,是需要有法律勇气和法律艺术的。
  中国有个成语:智勇双全,这是我国历来对人才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一个人干事情只凭借一时之勇,依靠“拍脑袋”的方式进行决策,往往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造成工作上的损失。
  谋是一门艺术,它讲究在干事情的时候审时度势地考虑综合环境的因素,将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协调运用起来。在这样一个系统工程中,既需要讲究原则性,又需要讲究灵活性,懂得“有所得”和“有所失”的辩证关系,用大局观全面统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善谋”。
  谋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紧密将“所学”用于“所干”。谋事的核心是“学以致用”,这不仅是我们成就各项事业的出发点,也是我们与时俱进的落脚点。有些人对待工作只是简单地执行,有的人则有所创新,这两种人处理事情的结果和层面会完全不同。凡事按规矩去做,不会出问题,但是也不会出亮点。
  

2。只要精神不滑坡,方法总比问题多(2)
做事前谋与不谋,效果是截然不同的。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其实未必见得。凡事只要认真、科学、积极地去谋划,胜算就会掌握在自己手中。“谋”,可以把不可能转化为可能,把常规转化为超常规,甚至把似乎已成定局的失败转化为奇迹般的成功。“谋事在人,成事亦在人”。
  善于谋事,科学干事,确保一方和谐发展,是领导干部本事的重要体现。
  善于谋事是本事的前提。“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事者不足以谋一时。”谋事在前,办事在后,谋事是办事的前提,也是成功的诀窍。谋事水平的高低可以反映领导者的综合素质,善谋事者才是高明的领导者。
  做一个高素质的谋事者,就要成为一名“学习思考型”的干部。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当今社会,正逐步成为学习型社会。身处这样一个社会,不学习就要落伍,不思考就要被时代所抛弃。只有知识丰富,思维才能敏捷,能力才会提高,谋事才有成效。共产党员、领导干部身负重担,就更应勤以致学、学以致用,努力做一名好学不倦之领导,不做不学无术之领导。古人讲“多读书则气清,气清则神正”。要通过学习思考,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通过调查研究,克服谋事过程中的领导官僚主义、经验主义、形式主义,为科学决策奠定扎实可靠的理论基础。
  善谋事者要善于把握“三性”:预见性、创造性、民主性。
  预见性。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谋事要有超前的意识,把握工作发展的总趋势。对于领导者来说,要时刻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及发展方向,要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清楚掌握本地情况,认真研究本地实际问题,并结合实际,与时俱进,更新观念,科学决策。
  创造性。“创新是一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是一个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在领导者面前是纷繁复杂的人类社会,尤其是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要解决问题,绝不能因循守旧,简单粗暴搞“一刀切”,必须拓宽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尤其要善于“多谋善断”,做事决策要比较择优,善断来自多谋与创新。
  民主性。“兼听则明,偏听则暗。”高明的领导者不仅自己勤于谋事,而且还善于依靠别人,借用“外脑”。在谋事阶段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特别要善于听取多种不同的意见,不要害怕争论,只有不同思想的碰撞才能产生出智慧的火花。只有在民主基础上的科学集中,才是科学决策的根本保证。
  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谋事而不谋人。但自古以来,谋人者与谋事者就是一对无法拆分的对立统一。古往今来,谋事者却多败在了谋人者的脚下。姜维九伐中原,扶保弱蜀,却不及黄皓几句谗言,只得避祸沓中;岳飞气壮山河,力图北伐,仍不过落得莫须有的罪名,屈死在风波亭旁。古今多少将士在边疆浴血奋战,奋勇杀敌,最后的结果却可悲可怜,哪里比得上朝中的奸臣昏君,朱门酒肉,锦衣玉食。
  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谋事者无暇谋人,谋人者无才谋事。谋事者处处以事业为重,其心秉公;谋人者处处以利益为重,其心偏私。谋事者心无杂念,于人际上必有所失;谋人者步步为营,于人际上必有所得。在一个重理法的社会,谋事者方能一显身手;在一个重情欲的国度,谋人者自然一鸣惊人。谋事者多,则社会才能进步发展;谋人者多,则世道才会显得复杂多变,世风日下。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仍有少数同志工作消极被动,抱着“无过就是功”的念头和“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工作没能力、没思路、没魄力,因循守旧,致使分内的事多年没起色,不仅耽误了自己部门的工作,而且延误了整个地方工作的发展;还有一些同志“谋人不谋事”,没有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事业上,而是用在了人际关系上,热衷于钩心斗角,甚至眼睛只盯着个人的“位子”、“票子”、“车子”,想方设法为个人谋利益,其所作所为,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其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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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要精神不滑坡,方法总比问题多(3)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任何一个地方、一个部门要想有所发展,首先要有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如果在一个单位或部门里,“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甚至偷奸耍滑的人反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那么,将会挫伤那些有思想、有能力、想干事也能干成事的同志的积极性,地方和部门的工作也将成为“一潭死水”。
  要想形成一种万众一心干事业、你追我赶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在干部中树立一种“无功就是过,无为即无位”的求真务实作风,要敢于打破原有的干部任用机制,改变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的状况,打破在干部任用上形成的“潜规则”,改变论资排辈、看关系不看业绩的做法,杜绝用“没功劳有苦劳、没苦劳有疲劳”思想选人、用人。
  对那些能力平庸、干不出业绩也不想干事的人,要么促使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干出成绩;要么腾出位子,让给那些有能力、有魄力,想干事也能干成事的人。
  我当领导的经验是,谋事在人,成事亦在人;不谋不成,小谋小成,大谋大成;没有高素质,哪有高水平;只要精神不滑坡,方法总比问题多;让有能力的人坐在最适合的位置上。
  

3。把握轻重缓急,关键在于落实(1)
高效率办事,既需要执著的敬业精神,也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知识能力素养。
  我虽然在转业前是部队一名正团职指挥员,但我是由一名从事专业技术的干部成长起来的。因此,我后来不注重官位而注重自己的能力。
  官位不见得让人获得尊严,但能力却能让人受到尊重。回到地方后,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普通干部,许多同事都以为我是一个营连职干部。因为我完全是由组织上安排到检察院工作的,除了有关领导,知道我情况的人并不多。我知道,同时我也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就在这个岗位上干到退休吧。任何奢望对自己都是一种无谓的折磨。
  因此,我下定决心,运用知识触类旁通的规律,将在部队业务工作中的一些有用的积累与自己的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起来。还算不错,半年多时间,以我为主承办了三件自侦案子,移送法院后都是有罪判决,这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高效率的表现。我以我的能力所表现的行动让有些曾斜着眼睛看我的人再也不敢小看我了,用能力创造了效率,也获得了尊严。
  下半年,机关常委改选,我全票当选为委员。后来领导要我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我想一方面是大家看到我的能力,另一方面,时间长了大家知道这是个正团职干部,也不计较什么,老老实实做事,也许是出于同情想给我点面子。然而,对我来说,真是一百个不情愿。我找了几位领导,说我在部队没有从事政治工作的经历,对党委工作不熟悉,加上到地方后,天天办案子,大多数机关干部也不熟悉,这都是不利于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实际问题。再者,我半路出家从事检察工作,我想在工作中边办案边学习,掌握一点法律知识,总不能到退休了还是个“门外汉”吧。一些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认为我既爱钻业务也会办案子,而且好管理,对我印象还好。我就利用这个情况,请他们去给领导做工作,并承诺,只要做通了领导的工作,不让我做专职副书记,我愿意到他们手下工作。
  但是,事与愿违,我还是担任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不久又担任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我这纪检组长还不是党组推荐的。他们知道我是一个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推举我,他们推荐了两个老同志。当时上级组织来考察,想从两个被推举的候选人中选一个,于是组织了我单位的中层干部开座谈会。那些中层干部和老同志就讲,今年回来的这个老黄是最合适的啦,他本来就是正团级干部,回来什么也没安排,照样工作兢兢业业,而且表现了他的能力与水平,他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那时,组织部居然采纳了大多数群众的意见 ,就把我搞到市委常委大会上通过了,我还不知道为什么。市委组织部找我谈话,说我被任命为纪检组长。于是,我又捡了个领导做了。
  纪检组长是个得罪人的差使。我顶住压力,查处了多起内部违法违纪的案子,并发现,敢胆大妄为的人,不是没有头脑,就是有较硬的关系网。所以在查案过程中,得罪了领导和同事,感受到了只有第六感官才能感觉到的委屈,我也无怨无悔。
  谁都知道,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决策正确,关键在于落实,也就是“干”,要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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