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社会氛围之中,不论是在工作还是学习,甚至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都可能充斥着虚伪和不真实。这可能是因为人类的本质,希望用虚伪或是谎言来敷衍一切,说是为了别人好而不想伤害别人。实际上在心理学家的眼里,这是一种极端的自私,因为他们实际上是想让自己能够过得更好,不想给自己找麻烦,仅此而已。
鲁迅先生曾在他的著作中提到,中国人的劣根性——“从众”。所谓“从众”就是盲目跟风,没有思想。这也就是鲁迅先生为什么认为药已经救不了国民,而选择弃医从文的原因。
1。做人决不装孙子、装正经、装模作样(4)
几十年过去了,中国人比几十年前更有思想,但是为什么“从众”的思想在中国人中并没有多少改善,盲目崇拜,相互攀比愈演愈烈。因为虽然有思想,但是不敢去表达,在不同的观点占多数的情况下就退缩,然后就演变成了虚伪,慢慢的思想被磨灭了,坦诚消失了,创造力消失了,真正的自我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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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行不正的人,迟早会栽跟头的(1)
我在长沙还是办了一些有点影响的案子的。
1999年1月12日,是我的接待日。当天,北风凛冽,寒雨交加。芙蓉区东岸乡青年刘政权,由其父亲等几位亲属抬到市检察院找我控告、上访。
我八点半准时到接待室。我刚进后门,就听到有接待室的人说,你们这件事我们知道,你们这是伤害案,这是公安局管的事,走走走!
我当时在想,那么冷的天,你要人家急着走什么呢,进屋暖和一下嘛。我当时还只这么一个想法。我批评接待人员——情况没问,就走走走。
我说:坐坐。那个被害人被一个被子卷着斜躺在沙发上。口水不断地流出来了,眼睛没神,不能转动和看人,就像一个有生命的肢体。
刘政权的父亲刘海华向我控告:
他儿子是1994年在湖南省农业大学的农贸市场被当地两个地痞、地霸刘伟和龙国辉殴打致残的。几年来,被害人没有神志不能自理,只会打人和摔东西,家里只一年四季在地上铺点东西,用铁链将其锁住拴在窗户的铁栏杆上,真是生不如死。整个家里,年迈的父母,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的生活只靠媳妇一个人承担,还要招呼被害人,家境惨不忍睹。
事情的起因非常简单。刘政权在农大农贸市场做鱼生意,由于为人诚实,生意做得不错。赚了点钱后,为了方便,买了一台嘉陵本田摩托车,祸就由此而起。
横行乡里的地霸刘伟见老实的刘政权买了新摩托车,要借去骑,刘政权知道,这是老虎借猪,但慑于刘伟的淫威,他还是委曲求全说,车子我每天买货送货,不好借,但你要去哪里,我可以送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可以接你。
横行惯了的刘伟看到老实巴交的被害人竟然敢冒犯他,不肯借车,一肚子不高兴,一天,他约当地另一地霸龙国辉在一饭店喝酒说:“龙鳖,妈妈的鳖(长沙方言),老子就真的没有面子啦,跟别人借台摩托车都没借到。”
龙即说:“是哪一个啰?”刘伟告诉他是刘政权。于是,两人合计要教训刘政权。他们来到农贸市场,威逼刘政权跪在地上,将鱼池的水放掉,将鱼剁碎丢进阴沟,刘政权予以拒绝,遭到劈头盖脸的一顿暴打。那么大个农贸市场,居然没有一个人出来说句公道话。
施暴后,两个地霸扬长而去。刘政权也忍着屈辱继续打理自己的生意,但是,谁也不曾想到,两个歹徒还不解恨,又卷土重来,将刘政权打翻在地,用穿着皮鞋的脚和拖把棍对刘政权全身,尤其是头部一顿狠踢暴打。此时,有一个约六十多岁的老人上前劝阻。老人说:你们这样打,会打死人啦!
刘伟那小子冲过去,抓住老头子衣领道:老家伙你再说一句,我就收拾你。
老头不敢做声,走了。
当时,被害人只是脑壳有点痛,没有表现出严重的症状。但到家就不行了。于是就开始告状。当地马坡岭派出所抓获了刘伟。
后来由于有人出面“了难”。公安分局以另一嫌疑人未到案为由居然将刘伟取保候审放出来了。
这个案子就如此不了了之。
刘政权的家人一看势头不对,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想找凶手搞点钱治病。但是,当他母亲去找凶手要钱时,凶手竟恶狠狠地威胁要将老人丢进鱼塘淹死。
于是,他的家人只好走上了长达近5年的告状之途。在此过程中,协助告状的有马坡岭派出所副所长张国庆,还有《当代政法报》的记者乔育平等。不过,从1994年到1999年初,这案子如何处置却没有下文。
于是刘政权家人借了个农用车,把人送到我们的接待室来了。
我听完了控告,胸中充满了愤怒与痛心。愤怒凶手如此残忍且没有人性,痛天天高喊“为人民服务”的职能部门干什么去了。一个守法公民受到如此伤害都没人管,这在任何朝代都是可悲的。
我一边招呼被害人的父亲刘海华立即将儿子运送回去,以免受冻感冒更难招呼,一边表态:这个案子,我管定了。你们在湖南省,在长沙市告状是最后一次了,我不把这个案子处理好,我就没有资格当这个副检察长,我将辞去职务,我陪你们去告状,我自己掏路费到北京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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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行不正的人,迟早会栽跟头的(2)
我把自己的退路都堵死了。他们一走,我就跟案件辖区的芙蓉区检察院打电话。他们还是相当积极,下午就派人去了,可是一无所获。因为这个案子五年都没人管,老百姓为了保护自己,什么都不敢说。
第二天,负责调查的人给我报告说,该案发生在1994年,当时是郊区管辖,1996年,区划调整后才归芙蓉区,有关材料在区划调整后的雨花区,我们不好插手。理由冠冕堂皇。
我马上跟雨花区打电话。雨花区搞了一天,第三天又跟我汇报,根据区域管辖规定,那里现在归芙蓉区管。显然也是不无道理。
我苦思冥想,想不到好办法。倒是那个受害人家里又受到威胁。
这时,马坡岭派出所副所长张国庆出面了。张国庆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警察。他曾为此案奔波多年,找了他们所能找的单位和领导,也多次到检察机关找了领导和相关部门,希望我们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他也是在我院有人给他建议“找黄检”试试,才告知被害人家人来找我的。
他说:黄检,你派人调查以后,龙国辉和刘伟两个人到被害人家里去,说你们到检察院去告状,我们可以摆平公安局,也可以摆平检察院,如果我坐牢回来,要把你们全家杀掉。
我听了张国庆反映的情况,怒火中烧,拍案而起,道:朗朗乾坤,岂容罪犯猖獗。他们可以摆平任何人,但休想摆平我老黄,我绝对不让这两个东西逃脱法网。
我经过一番苦思冥想,决定还是找市委领导。因为本单位别人已一再回绝了此案,要想得到支持已无可能。我跑到市政法委,正好简书记在办公室。
我走进去。对简书记说:简书记,我跟你汇报一个案子。简书记要我先坐。我说,我不坐,现在是被害人刘政权一家急需我们解他们于倒悬,我天天都在坐,今天要跟你讲完了再坐。
我把这案子简单地、清楚地介绍以后,说: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一个守法公民被殴致残五年,一家惨不忍睹,无人问津,长沙的法律何在,长沙的正义何在?
简书记非常理解我。他立即对我说:将尽快召集公安的有关领导研究此案。
过了几天,由简书记牵头,市公安局负责刑侦的徐哲劲等两位副局长和刑侦支队的肖国科支队长一起研究此案。我介绍了一下案子。徐局长说,这个案由我公安局直接立案。这个案的问题,就是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我决定,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肖支队长直接负责,把这个案子一定要搞起来。黄检你看怎么样?
我说:我首先代表被害人家里感谢你,你这个态度正确,决策果断。但是我有三个要求:
第一,必须绝对保密。今天参加会议的就我们几个人。因为若不保密,两个嫌疑人跑掉了,到我退休都抓不到,这个案子可能就石沉大海了。
第二,必须派职业道德素养高,侦察能力强,身体健康的侦察员来担此任。因为他们已经知道风声了,我在过问这个案子,他们肯定是要防范的。如果能力差的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又是抓不到人,到时又不了了之。
第三,我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被害人家里已经作出了承诺,我的承诺是严肃的、庄重的,必须兑现的。因此,从今天开始,我对这个案子进行直接监督,从你们的侦察活动,一直到法院的判决。我要全程跟踪监督。因此,希望你们将侦察活动,发现的情况及问题,下一步的打算,每周向我们通报一至两次。
简书记非常果断,完全支持了我的意见,他说:徐局长,黄检这三条意见是非常宝贵的,是非常严肃认真的,是搞好这个案子的前提保障。
徐局长当场表态:黄检,你这三条我都做得到。他马上给肖支队长说:谁负责这个案子,每周向黄检报告一到两次你们的侦察情况。
当时还使用BP机。电话联系不上时他们一有信息就发到BP机上。我对案情发展心中有数。负责该案的公安同志认真负责,蹲点守候,非常辛苦,历经49天,两个嫌疑人同时被抓获。那时,我正好兼管刑事检察。但在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在取证时又遇到阻力。许多证人都不敢站出来作证,都是我们在审查起诉期间秘密请到检察院来,作出安全保障承诺后,他们才敢作证的。
2。品行不正的人,迟早会栽跟头的(3)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安排在农大礼堂召开审判大会公开审理。楼上楼下,人山人海,礼堂外区还围满了人,周边的老百姓都来参加了。
通过庭审调查质证,法院当庭审判,对两名罪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经高级法院核准,于2000年4月28日被枪决。
受害人的冤申了,罪犯受到了严惩。虽然罪犯被捕后,被害人的亲属及所在村的村长来院放鞭炮,到我办公室赠送“匡扶正义”的红匾,说我不但为刘政权申了冤,还为当地百姓除了霸,讲了不少感激的话语;虽然法院领导说,没有你老黄这一个铁杆监察领导,这个案子可能会石沉大海;虽然在我应邀参加审判大会时,被害人的亲属向当地百姓说——这就是我家的救命恩人黄检察长,这是黄青天,但我没有平日里那种成功的喜悦,内心充满了感慨与沉思。因为这个案子虽然我该管,但应该不是拖那么久才由我管起来呀!迟来的正义,给受害人和当地百姓造成了多大的伤害谁能说清呢!
这个案子当时在全国都有一点影响。我还收到过各地一些基层老干部和百姓的表扬信。
说老实话,我是不想报道这件事,当时有几个记者来找我,我说,这事不宜报道,搞出去是一件丑事,天天谈为人民服务,身边这样严重的案子都没人管,这不是讽刺!我说,别宣传,我只要对得起老百姓就行了。但是,他们可以查案卷,可以走访被害人的亲属和办案人员,他们还是在《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整版报道了这个案子。
接着有几家电视台的记者要求采访我。我说:同志们,你们这样搞,我都不好做人的,别人会以为我在沽名钓誉。
其中一个记者道:“黄检,你伸张了正义,你还得弘扬法制。”几个镜头对着我。我是个性情中人,接着就回答了他几个问题。其中一记者问:我们知道这种伤害的案子是由公安管,你为什么要管?
我说,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有法律监督权……
又一记者提问道:你通过处理这一案子有什么体会?
我当时没有遮掩道:我有几点体会。第一,我发现我们的公民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淡薄,刘政权一家因为这个案子被害得惨不忍睹,他们在通过法律手段遇到障碍以后,没有矢志不渝地继续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而是曾经期盼凶手,期盼罪犯能有怜悯之心解救这个被害者。
第二点体会是,我们基层组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太淡薄。他们对刘政权一家的惨状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第三,司法机关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责任感淡薄,这样一个案子,相互推诿,遮遮掩掩,那么多年都没有依法及时处理。
第四,我们的一些上级党政领导,官僚主义严重,对反映人民疾苦的信件、报告只批批转转,不亲自过问,严重的领导官僚主义,也是导致这个案子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