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村的女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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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村的女人们-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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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帮他种地交税;老人晚年养老,主要也是由儿子负担的。在父母重病或者去世时,所花费用也是由儿子承担的。女儿在葬礼后的“写账”,也就是一次性地给哥哥或弟弟一些丧葬费或慰问金,其性质并非尽赡养义务,而是亲属的自愿资助。女儿的“账”同儿子在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到去世期间的长期供养,从质到量都是不能比的。
  后村有少数几例女儿分担养老责任的事例,都属于女儿从事非农职业的情况。其中一例是在村里开小卖部的国,她说:女儿给父母养老钱,我们家是女儿每年拿一千元,儿子拿两千元。
  还有一位在外地就业的女人文,她因为有工资,所以给父母的钱甚至超过儿子给的:给的比儿子多,半年看一次,因在外地工作。
  另有一位在外打工的根也是这样:给父母钱,比儿子给得多,多久看他们没准,但至少每月一次。
  但是这几个事例毕竟属于例外。以上事实可以解释,为什么农民比城市人更“封建”、“重男轻女”,因为农民没有退休金,又没有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险,他们的老年生活来源
  在很大程度上靠儿子,而不是靠女儿。
  由于这个延续了几千年的养老方式在农村并没有什么改变,即使老百姓重男轻女的思想已有变化,传统的赡养方式、继承方式也难以改变。在人口居住分散、没有迁徙自由、耕
  地随户口走、“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情况下,子女均分人遗产,虽符合法律法规,但有悖传统习俗,更主要的是没有现实操作性。
  只要女儿出嫁离家离村这种情况存在,只要婚后从夫居处这样的制度安排没有改变,财产就不可能由儿女均分,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也不可能由儿女均分。这是先进的男女平权的法律与传统的婚姻习俗的矛盾。这就是在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上男女平等的理念和规定,在遭遇到婚后居处和婚姻制度的现实这面无法逾越的死墙时所面临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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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和恋爱(1)
本章将探讨后村的女人作为妻子和母亲的种种经历和处境,其中包括相亲和恋爱、结婚、婚后居处、婆媳关系与亲子关系、婚后与娘家的关系、性、生育、夫妻关系、外遇、
  家庭暴力、离婚、丧偶等。
  调查问及调查对象相亲和恋爱的经历。其中包括当初男朋友是怎么认识的、谈恋爱了没有、谈了多长时间、最后的结婚对象是如何确定下来的等问题。
  从 20世纪 0年代开始,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其主旨是反对包办婚姻,禁止买卖婚姻。这部婚姻法对于传统婚俗的冲击是巨大的,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的婚姻体制。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变化就是在选择结婚对象上增加了感情因素所占的分量。虽然这种改变在城市远远大于农村,但是农村延续了数千年的婚姻习俗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从统计资料看,我国农村与城市的婚姻决定方式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城市女性自己决定与谁结婚的比例已经高达六成半,父母决定的只有两成,自己与父母共同商定的占到一
  成半。而相比之下,农村女性的婚姻对象自己决定的只占四成,父母决定的占将近四成,自己与父母共同商定的占两成。
  拿农村女性与男性相比,自己决定的要少一成,父母决定的多了一成,证明女性婚姻更多地依赖父母的决定。(详见表3…1)
  表3…1 全国城乡分性别婚姻决定者(%)
  ①           城镇                 农村
  总计  女性  男性       总计   女性   男性
  无回答   
  自己    
  父母    
  共同商定
  组织决定 
  其他     
  总的看来,婚姻对象的决定模式在城乡之间的差异超过男女之间的差异。自由恋爱、自主选择确定结婚对象的做法在城市的普及程度远远超过农村。表 3…1显示,在农村,女性自己决定结婚对象的比例超过四成,这个比例是让人感到意外的。因为从后村调查的结果来看,自己决定的婚姻并没有这么高的比例。在后村,大多数人的婚姻是父母与本人共同商定的,而无论是完全由父母决定的还是完全由自己决定的都是少数。
  在后村,最常见的婚姻决定模式是媒人介绍,相亲,最后由本人和父母商量决定的。
  50岁的志的概括很有代表性,她说她自己的婚姻是:媒人介绍,父母决定,自己同意。
  27岁的见说:媒人介绍,相亲订婚。后来双方老人和媒人一起商量,俺们同意。
  44岁的中说:是介绍认识的。我比他大,他那时候当兵。有个亲戚跟他家熟,就介绍过来了。认识一两年,就结婚了。双方老人决定,俺们同意。
  28岁的锋说:是媒人介绍的。俺在这村里织地毯,地毯厂厂长有个堂侄,介绍给俺了。后来是双方家人决定的。
  41的新的父亲是过去的公社干部,她的婚姻也算是父母与本人商量决定的,她说:
  俺二姐嫁在邻村,姐夫也不错。俺父母不在以后,(俺)常在姐姐家住。我长得还行,人又老实文静,在她那村里,常有人提亲。有一家和俺姐夫一起做买卖的,他家的小子年龄和我差不多,俺姐夫又找俺哥哥们商量,就把亲事订下来了。也算谈(过)恋爱吧,订婚后见过几回面。第二年腊月二十二就结婚了。那天下着大雪,俺觉得挺高兴的,以后总算有个自己的家了。。 最好的txt下载网

相亲和恋爱(2)
31岁的深嫁到了一个家风不好的人家,她说:
  俺家穷,俺娘好骂街,在村里没人敢给俺做媒。后来这村里,他家几个姐姐不行(作风不好),把家里弄得很乱。他说不上媳妇。正好俺两家就走到一块儿了。见面后,有一年多吧,就结婚了。结婚是双方父母和媒人商量的,商量出好日子来,分头给俺俩说一声,俺俩表示同意就行了。
  51岁的喜是过去的地富子女,她的择偶标准注重“门当户对”。她的婚姻对象的决定也是最终征得了父母的同意的:
  当然是相亲。两家都成分高。一个说不上,一个不好嫁。龙找龙,虾找虾,乌龟找王八。俺俩是谁也不嫌谁,媒人一介绍,一听他家成分不好,我心里就满意了,这样他准不会欺负俺家人。父母一开始不愿意,希望我能找个成分好的。后来看着我愿意,他们也就同意了。结婚是我决定的。
  30岁的灯的婚姻也大同小异:相亲订婚,一年多结婚。期间有个八月十五,他按村里的风俗给俺家送了几斤月饼、两瓶酒,就那时候见了一面。到腊月就结婚了。是家长给决定的婚期,我们同意的。
  自己认识的伴侣也不一定是自己决定。28岁的美的对象不是相亲来的,而是自己认识的,最后还是自己和父母共同定下来的。她说:我跟男朋友是高中同学,谈了三年,最后自己、父母一起决定。
  对于多数农村婚姻,恋爱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事情,一般的就是经人介绍结识了,双方对对方家庭、个人样貌人品还满意,就订立婚约。恋爱谈与不谈并不太被看重。39岁
  的立说:相亲,就订婚了。订下来以后,逢年过节他都带着礼去看看我,一回见个面,说几句话。过了一年多,他家托媒人来定日子,父母出面选了个好日
  子,就定(结婚)下来了。
  由于缺少婚前的恋爱,甚至接触都很少,男方请替身相亲的情况时有发生,41岁的胜就碰上了这种倒霉事,问到当初怎么选的对象,她气愤地说:别提了!想起来就生气。相亲的时候,俺娘让俺进去看看,看上眼就说行,看不上就说不行。俺一进门,一屋子人,看见坐到中间的小伙子,长得黑,但是挺精神,也不丑。当时俺就说行。过了俩月就结婚,这俩月也没见面。结婚那天才知道俺看中的那个小伙子是跟着××(她丈夫的名去相亲的一个叔伯兄弟。可气死了!
  不少农村姑娘的择偶标准是婆家村子的生活水平,殷的婚姻就是这样的:相亲,介绍的。听说他们大队打的粮食多,觉得嫁到他这村里肯定不错。就同意订婚了。结婚前也见
  过两回,结婚日子是双方老人定的。
  择偶结婚的第二种模式是完全由父母决定,如果父亲去世就由哥哥决定,本人不参与意见,也就是俗称“包办婚姻”的那种传统择偶模式。后村调查发现,这样的婚姻也还不少。
  37岁的星的婚姻就是由哥哥决定的:
  相亲。那时候相亲,就是几个本家(同家族的长辈或哥哥们),到大集上去看顺眼的小伙子,看到后就尾随人家打听,哪个村的,姓什么叫什么,订婚了吗。如果合适,就去找合适的媒人,然后约见面,就算订婚了。订婚时,男家要带几只扒鸡(后村离德州很近,所以家家送礼都会送着名的德州扒鸡)、几斤水果糖给女家。当然还给附上见面礼,也就是城市人讲的彩礼钱。相亲后有一年多,就结婚了。是俺两个哥哥和男家商量着定的。 。。

相亲和恋爱(3)
在许多农村妇女的婚姻中,对方是个什么人、自己跟他能不能有感情之类的事情的重要性,与婚礼、结婚的日子相比并不更加重要。39岁的军在回答关于择偶的问题时,不知不觉讲的是结婚的日子,所谓谈恋爱也不过一年间见两三回面而已:
  媒人介绍,相亲。谈了一年,见过两三回面。最后是双方老人和媒人决定的,他们有经验,会选好日子。
  平的婚姻也是这样的,她特意讲了村里人腊月结婚的习惯:
  相亲。从相亲到结婚一年多。婚期是双方老人决定的。农村一般都是腊月结婚。俺娘家村那年8个出嫁的、11个娶媳妇的,除了一个小伙子是正月外,其他的都是腊月办事。
  调查中发现,农村婚礼多在腊月举行。关于农村人何以喜欢在腊月结婚,后村人认为原因主要有:一是腊月天冷,酒席食物易保存;二是腊月要过年了,农活少,在外上学、工作的也都回来了,亲友齐全,不必因婚礼耽误众人的事;三是因为男家过年请“神”时,已过世的祖先见家里多了一口人,会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又一个儿孙“长大成人”了。
  家里只有女孩没有男孩的 48岁的守,在择偶时首先考虑的是给父母养老,她的婚姻完全是由双方父母决定的:俺娘一辈子没有小子,生了俩闺女。考虑将来养老,就想把俺姊妹俩说到当村里。俺家的条件谁都知道,媒人就找了村里最穷的小伙子,说了说,双方老人就同意了。他爹娘在同一个月里先后病死,临死前给他留下话,说快点把媳妇娶了。打发完老人,俺俩就结婚了。
  45岁的来的婚姻也是由父母决定的:高中毕业时,媒人给我介绍了他。他爸爸死得早,他那时候当兵,长得挺精神的。订婚后,他复员回来,就结婚了。最后确定是父母定的。
  秀的婚姻也是父母决定的,根本没有谈恋爱,两人婚前独处的时间还不到一天:相亲。一年后结婚。两人单独相处的时间一天都不到。双方父母决定的。俺们那时候不兴谈恋爱,现在可以谈了。
  50岁的明的概括简单明了:媒人介绍。见过几回面。一年半结婚。双方老人决定的。
  俊的回答使人了解媒人介绍和相亲是结识和选择结婚对象最普遍的做法,她说:相亲。那时候谁认得谁啊?当然是媒人介绍的。一年多结婚。父母决定的。
  松的看法更加激烈,根本反对自由恋爱。她说:当然是相亲。自己搞对象让人笑话。从相亲到结婚一年多。婚期是双方老人决定的。
  森家的媳妇是典型的包办婚姻,甚至可以算作买卖婚姻,因为她父亲把她送到这家来,当场拿走了森家的 3000块钱。对于森家来说,他们遭遇了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最坏的结果:
  人财两空。钱被亲家拿走了,媳妇却跑了:她家里把她送来的。过了三天就结婚了。双方家长决定的。村民买媳妇并不是非常罕见的行为,被视为经济或个人条件不好因此为儿子娶不上媳妇的家庭寻常的选择。民的儿子现年 23岁,在当地说不上媳妇,花钱买了个四川媳妇,刚结婚时间不长。
  村里另一位来自外地的媳妇坤的情况比较复杂,介于拐买和婚姻流动之间。关于她是怎么来这村的,她说得比较零散。她的老家在云南大山里,14岁时去山外买东西,遇到一个远房亲戚,带她到了一个小镇上,给她换了身衣服,剪短了头发,抹红了嘴唇,带着她去坐汽车。在她去汽车站的路上,看到了自己村的人,但是她不敢招呼,怕亲戚会打骂她。只是一步三回头地希望那个人先和她说话。因为化了妆,那人没有认出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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