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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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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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道理,每逢天下大乱的时候,主管文运的庙宇以及神灵都命运不济,不仅香火讨不到,而且不是房倒屋塌,就是泥胎委地,因为大乱之际,人逃命不及,科举自然也就谈不上了,不开科则文昌帝君和孔夫子都没用了,自然不会有人理,庙宇用来做马厩或者屯兵,都非常正常,走的时候一把火,免得对头占了派用场,也不是没用可能。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明末大乱的时候,最能杀人,破坏力巨大的一支农民起义军张献忠的军队,所过之处,烧杀抢掠,佛寺道观概莫能免,唯独两种庙宇能得以保留,一是关帝庙,一是文昌宫。
  关帝庙能保安全可以理解,因为自元末以来,凡是江湖中人,都对关帝感情较好,因为据说人家够朋友讲义气,得罪了关帝,朋友圈里没法混。游民混世界,跟正常社会对着干,靠的就是江湖义气,没义气就什么没的玩了。张献忠这厮,原本也是个走江湖的痞棍,对关帝关老爷有感情,理所当然。可是,文昌帝君,这个读书人的神,跟他老人家何干呢?原来,不为别的,就是因为文昌帝君姓张,他张献忠也姓张,他觉得这个神,跟他是一家的。
  据说,张献忠入川,经过梓潼,梦见文昌帝君显灵,于是他找来若干文人,让他们草拟祭文,写一个,不满意,写一个不满意,人杀了一堆,还是没有一个合他老人家口味的祭文,没办法,张献忠说:我自己来,我念,你们写。最后念给文昌帝君张恶子的祭文是这样的:“咱老子姓张,尔也姓张。为甚吓咱老子?咱与尔联了宗吧!尚飨。”还有一说,说是最后张献忠建大西国称帝的时候,追封文昌帝君张恶子为太祖高皇帝。土棍出身的张献忠,就这样,成了神的后代。这也不稀罕,当年同为无赖子的刘邦,一做皇帝,不也变成了白帝之子嘛。
  只不过,传说中姓张的神,绝不止梓潼神张恶子一个,据说灶君姓张,玉皇大帝也姓张,跟张献忠比较对脾气的张飞,也早就被封了神。张献忠要跟神套近乎,跟上面的这三位套一套,看起来都更有道理,干嘛非得跟一个主管读书人命运的文昌帝君论一家子。显然,这里有名堂。
  张献忠名声不好,嗜杀成性,据说把四川人差不多都杀光了。无疑,这里有后来文人的夸张,按他们的记录,好像此人活着就是为了杀人而杀人似的,毫无道理可言。其实,张献忠跟李自成一样,都不是一般的毛贼,都有天下之志,也就是说,想要打天下,做皇帝。虽说玩的比较糙,又没什么正经人来帮他们,他们都在建自己的国,也设官治民,也登基立朝,也开科取士,只是所有的事儿,都弄的比较乱,规矩立不起来,体系也就紊乱,玩的大,垮的也快。
  事实上,多少代的农民起义者,只要有点志向的,都对读书人比较好,特别希望这些读过书的高人给他们出谋画策,做军师,能掐会算,阴阳有准。再不济,也可以为他们书写文书,草拟家信,逢年过节,写个对联什么的。张献忠自然也不例外,他也希望读书人能为他所用,否则那么着急开科取士干嘛。以四川一地,一次开科,便取了一百多个进士,说明一方面他乐意收揽,另一方面也有读书人前来投效。庐州的一个秀才,在城陷之后被掠进张献忠大营,由于比较乖,备受优待,营里的大小头目,张口闭口尊之为“相公”,不仅好吃好喝,而且还给他配了一个漂亮的临时娘子。(余瑞紫《张献忠陷庐州纪》)
  然而,跟后来的太平天国开科一样,天下未定的时候,有点来头的读书人是不会贸然“从贼”的,况且,张献忠又是这样一个脾气粗暴,反复无常的武夫,开始的时候,他杀的士人,往往都是激烈抵抗,不肯为之所用的,逐渐发现已经归顺的士人也不可靠,经常跟敌方暗通款曲,于是,杀,杀,杀,杀,杀,杀,杀,据说张献忠还为此立了一个“七杀碑”,越是读书人越要杀。已经跟张献忠联了宗的文昌帝君张恶子,碰上这么一个同宗,硬是一点运气也给不了家乡的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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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祥刺马案的破案思路
张文祥刺马,是晚清第一号大案和奇案。说它大,是因为清朝分量最重的方面大员两江总督,当街被刺。说它奇,是因为凶手虽然当场遭擒,经反复审讯,案子其实并没有破,最后只得攀上莫须有的海盗,草草收场。在那时,惯例是案子破不了就扯到海盗头上,反正海盗虚无缥缈,抓不住,逮不着。
  可有意思的是,案子出来不久,其实并不真的了解真相的老百姓,却给案子编出了一个故事,故事越编越像,最后的情节大概是这样的,马新贻在参与平叛的过程中,被长毛的将领张文祥等人俘获,但是马新贻却成功地说服了张文祥他们归顺朝廷,并与之结为兄弟,从此,几位归顺者在马的手下为将,而马看上了其中的一位(一说姓曹,一说姓陈,还有一说姓彭)的妻子,为了霸占结义兄弟的妻子,借故杀之,张文祥愤而离去,发誓为友报仇,隐忍若干年后,终于有了机会,一击成功。
  一个具有很明显的政治意味的大案,变成了一场伦理道德江湖道义的正邪之争,用今天的眼光看,还有几分像是男女*纠葛。马新贻杀人命占*,蔑视江湖道义,张文祥挺身仗义,为民除害。其实,把马案扯到男女之事上,在当时只是传闻的一种,更具政治阴谋色彩的传闻,比如马新贻跟淮系丁日昌的纠葛,比如湘系的地盘之争,比如马与回乱的关系等等(马新贻系回民),都无人理睬。显然,只有这种事,老百姓才喜欢,也可以演绎出更多更丰富的情节来。从晚清到民国,评书、弹词、京剧、话剧演个没完,前不久,还有人根据这个故事,拍了部电影《兄弟》。
  这个故事,最大的破绽是,实际上找不到马新贻曾经被俘的证据,只要没了这个环节,整个故事就连不起来。况且,就算有这么回事,身为文人的马新贻,在几个昔日的长毛手握重兵,在麾下任职的时候,似乎不大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冒这样大的风险,除非他是个爱情至上主义者,显然,在那个时代的中国,这种人几乎是不存在的,至少在朝廷命官中不可能存在。
  从行刺的表现看,张文祥很像是个职业刺客。时机选择,行动把握,最后一击,干净利落。由于是一人做事,没找帮手(显然是为了不牵扯更多的人),因此也无法安排退路,无退路,也就不逃了。遭擒之后,前后三个大员审讯,无论是江宁将军魁玉,漕督张之万,还是回任江督的曾国藩,威胁利诱,大刑伺候,始终坚不吐实。
  这样老谋深算行动果断的好手,如果说没有背后主使,花重金收买,仅仅是审讯出来的那个说不清道不白的个人原因,什么妻子跟人跑了告状不准,什么开小押(赌博)而遭到禁止,是很难服人的。但背后主使为谁?当时人有两种猜测,一是说跟淮系的地方大员丁日昌有关,因为丁的儿子纵奴杀伤人命,承办案件的人就是马新贻。一说则是跟湘军旧部有关,说是这些人因马是回民,怀疑他的忠诚。
  在我看来,刺马案很非常有可能跟当时的时政有关,张文祥背后多半有人,找这些人,有两个方向可以考虑。其一,是湘淮军的势力。我们知道,打平长毛,使清朝死而复生,最大的功劳是湘淮军。湘淮军之后,中国的政局就进入了一个督抚专权的半军阀时代,地盘的争夺,是最大的势力纷争。清朝有两个总督职位是最重要的,一个是直隶总督,可以兼北洋大臣,直接影响朝政;一个是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控制江南财赋之地。而天下甫定,朝廷就用一个跟湘淮势力无关的人占了两江总督的位子。在朝廷,也许是一种牵制,就像抬高左宗棠打压曾国藩和李鸿章一样,但在湘淮势力看来,则是一种对自己的削弱,或者无视。仗刚打完,原本是要大家按功劳和实力分赃的,马新贻虽然也在战争中溜边搀和过,实在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功臣,这么快就爬到这么重要的位置上,没人服气,一句话,不公平。杀了马新贻,给朝廷一点颜色看看,让分配回归“公平”,无疑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其二,被曾国藩解散的湘军旧部,也很值得怀疑。研究帮会史的人都知道,自太平天国灭亡,帮会进入了一个大发展的时期,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解散的湘军旧部,进入了帮会。曾国藩知道,他创立湘军,开创了清朝兵为将有的新体制,这种“私兵”,为朝廷平叛当然可以,但也未尝不可自己独立,割土裂疆,乃至推翻朝廷。作为理学家的曾国藩,既没有心思夺了朝廷的鸟位,也不想朝廷猜忌他另有所图,所以,选择了一股脑把二十几万湘军解散掉。此举,他把自己洗干净了,可是,几十万跟着他的大兵可倒了血霉。在那个时代,出来吃粮当兵,是一辈子的事,不图升官发财,也图个养老送终,那时候没有军转干部安置这回事,凡是当兵的,只要不死,就要在军队里吃一辈子。少数人固然可能升上去,做地方官,还有人抢东西抢多了,回乡做土财主。但是多数人,包括大量有军功,而得不到应有的酬劳之辈(湘军里,挣得头品顶戴而还做哨官,有二品功牌当士兵的,比比皆是),却还指望着自己的部队呢。因此,这些人从此进入黑社会,摇身一变,成为帮会的骨干,一点都不奇怪。这些人搞起帮会,要干件大事扬名立万,选择非湘淮系的马新贻下手,干了之后,再制造一点有关马新贻如何不仗义的绯闻,非常有可能。事实上,从此以后,青红帮在长江流域,就成了一个无法忽视的力量。
  其实当时的朝廷,也未尝对此没有觉察。案发之后,马上派曾国藩回任,就是一个信号,而且对丁日昌一点追究之意也无。看来西太后老佛爷知道,此事固然“甚奇”(西太后见曾国藩时语),但不宜深究,还要卖给湘淮系一个面子,此时,此事,大概只有曾国藩,才能镇得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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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猴而冠的衍生故事
沐猴而冠是句成语,用句俗的歇后语来解释,就是狗戴帽子——装人。此话,原本是用来骂楚人的,因为当年的楚人把猕猴称为沐猴,正好那位力可拔山的项羽先生,在进了咸阳之后,不在现成的皇宫里做皇帝,非要回家乡去显摆,说是富贵不还乡,等于绣衣夜行。于是一把火烧了阿房宫,摆队南归。有人批评道,难怪人说楚人沐猴而冠。
  说项羽沐猴而冠,其实一点都不冤枉,这种烧房子连带烧书(秦火剩余的皇宫藏书),之行,连他的同乡同为楚人的刘邦都不如,这位仁兄虽然进了宫,见了美女眼睛就发直,毕竟不会这样暴殄天物。项羽居然还有脸把这位一针见血的批评者抓住,丢进锅里给煮了,等于直接验证了批评的无比正确。
  接下来要讲的沐猴而冠的故事,已经不是对强者的批评讽刺,反而是强者对弱者的嘲弄。第一个故事发生在晚清太平天国大动荡的之际,当时湖南巡抚骆秉章养了一个宠物,一只大马猴,这只大马猴,巡抚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没事就把随从戈什哈的大帽子,所谓顶戴(巡抚的随从,自然是有品级的,当然有官帽子),摘下来戴在自己头上,戴够了,就随地一扔,泥里水里。随从恨得压根痒痒,但巡抚大人的宠物,哪个敢说个不字,戏弄,也只好随它戏弄。马猴抢人帽子,固然是天性使然,但它的主人不管,任其胡闹,看来是成心借这个猴子,演一场又一场的弄臣插科打诨的好戏。清朝的大帽子,现在的人已经相当熟悉了,为了应付一出又一出清宫戏的需要,跟假辫子一样,做道具的厂家,不知做了多少,没想到在当初,这玩意居然就有这样的遭遇。
  自己人圈里的人猴闹剧,就像是一种征兆,很快就引来了模仿者,模仿的人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打进广州的英国和法国人。英法联军占领广州之后,只是把总督叶名琛押走,依旧让旗人柏贵做他的巡抚,街上,依然有清朝官员在管事,名义上,广州还是清朝政府在统治,华洋杂处,华人官员为傀儡的境况,让生活在异域的洋人们,发现了一种让自己开心的好办法,他们逼迫为他们拉车抗包的苦力,戴上清朝官员的大帽子,为他们服务,帽子掉了,就让人捡起来再戴上,他们在一旁看着,哈哈大笑。有时甚至直接把“在任”的清朝官员的顶戴摘下来,扣在苦力头上,看着双方的窘态,自己乐不可支。
  这样的故事,到了上海租界,居然成了常态的演义。有段时间,凡是在租界里服役的中国人,无论拉车还是运东西,甚至佣人,一律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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