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远东的煤炭运到了这里,获得了很高的利润。自此,他开始了发迹的历程。
他没有忘记自己少年时的豪言,于是他开办了一家石油公司,并要和洛克菲勒争雄。他也没有忘记自己捡贝壳的出身,于是他把自己的石油的公司就叫做“壳牌石油公司”。
19世纪的后期,俄国政府容许外国人在高加索开采石油,瑞典的诺贝尔兄弟和法国的罗斯查尔德家族获得特许权,他们一起合作,组建共同侵犯洛克菲勒的联盟,塞缪尔果断地加入了这个联盟。洛克菲勒大吃一惊,立即和诺贝尔兄弟和罗斯查尔德家族达成谅解,腾出手来对付塞缪尔,于是两个犹太人之间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夺战。尽管这是不同重量级别、实力和背景相差颇大的较量。
不过塞缪尔从来不怕,他要和老牌的富翁决一高低。他马上应对挑战,降低了石油的价格,并且组建了船队,通过苏伊士运河把石油运往远东的新加坡、曼谷等地。洛克菲勒知道了以后,马上在伦敦掀起了反对壳牌石油公司通过苏伊士运河的行动。但这个时候,塞缪尔已是伦敦市参议员的身份,他利用和英国上层人物的关系,得到了可以通过苏伊士运河的许可。洛克菲勒不断地降低油价,导致了世界范围的石油价格狂跌。塞缪尔则动用了庞大的船队和密集的销售网络,乘机占领了破产的中小石油商丢下的大片市场。
洛克菲勒接连地进攻,都被塞缪尔成功打退了。
1901年,他和海湾石油公司合作,预定了该公司未来21年的产量。随后,他与得克萨斯油田联盟,抢去这个洛克菲勒重要的合作和贸易伙伴,把自己的势力直接打进了洛克菲勒的心腹。这个时候,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让这个老前辈心律不齐。
洛克菲勒不愿意让这个小辈在他面前屡屡得逞,于是他多次邀请塞缪尔谈判,开出了让人眩晕的高价希望收购壳牌公司,但塞缪尔断然拒绝了他。
洛克菲勒再也忍耐不住了,他发动了对塞缪尔的致命攻击:乘着塞缪尔合作的油田枯竭的时候发动价格大战,操纵德意志银行迫使塞缪尔退出德国市场。而塞缪尔也使用了绝招:与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合并,组成了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他的家族成员是主要股东。
于是洛克菲勒庞大的标准石油公司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领地一个个地被塞缪尔占据,伊朗、伊拉克、墨西哥等地的石油被塞缪尔开采,它在欧洲、美洲甚至整个世界的石油市场都陆续属于了塞缪尔。世界两大石油公司——美孚和壳牌,各自挺立在两个半球上。塞缪尔这个贫穷的小子开创了自己的石油帝国,成为壳牌公司永久的鼻祖。
第二部分 冒险致富希望与信心(2)
年轻人永远是最有希望的,给他们以充分的机会,他们可以做出任何轰轰烈烈、甚至惊天动地的事情来。
犹太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他们做生意靠的完全是自己精明的大脑,凭借他们智慧的大脑,他们想出了一个又一个奇妙无比的想法。而就是想法让犹太人从一文不名的穷汉发展成为世界顶极富翁,对于他们来说最赚钱的、也是惟一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奇妙的想法了。
财富是想法、资金和管理三个方面的结合,其中拥有一个好的想法和创意是最为重要的,只要有了好的想法,就可以让一个看起来似乎毫无办法去做的事情变得可能。
犹太人林恩是一个小企业的老板,他已经过了退休的年龄,但他还是冲杀在第一线,他决心买下威尔森公司。威尔森是个老牌的大公司,本身可算是一个企业集团,他多年销量是10亿美元,是林恩的两倍。林恩要想吃掉威尔森公司,决非易事。
林恩分析了一下威尔森公司,认为威尔森公司是华尔街的低值公司,就是说他的赢利与同类公司相比是很低的。因此,威尔森公司的股价很低,有8000万美元就能拥有该公司的控股权。
但是,这8000万美元从何而来呢?用股票去借,先吃掉这家公司再说,免得被别人先下手。
首先,他买下威尔森公司的大部分股票,使威尔森公司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但是,另一个问题产生了:8000万美元的债务怎么办呢?
他使用了绝招:他把大部分的欠债转移到威尔森公司的账上,然后,使威尔森公司的三个子公司分别发行股票。这些新股票大部分为自己拥有,其余的卖给大众,卖出股票的钱,基本上可以偿还那笔债务。
大众知道威尔森公司的后台老板是林恩,子公司的股价一路上涨,结果,三个子公司的价值合起来,差不多等于威尔森公司的两倍。
结果他几乎是一分钱不花,采用借款买下公司、分割公司还账的办法就得到了一个庞大的公司,而这不过是一些奇妙想法的结果而已。
奇妙的想法甚至可以帮助你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干成你想干的事情。
第三部分 缔约立富缔约立富
美孚石油公司向餐具经销商犹太人乔费尔订购了3万把餐刀和叉子,交货日期为9月1日,地点是芝加哥。乔费尔不敢怠慢,立即请厂商为他赶制。
没想到,麻烦却出来了,厂商磨磨蹭蹭,一直不能按期交货。
乔费尔对厂商十分生气,但是事情已经这样了,他也没有办法,只有希望对方能够快一点了。
他多次打电话催问,但是对方却满不在乎地说:“就算是迟点儿,你也总不至于这么上火吧。”
乔费尔是犹太人,信守契约精神,所以只好咬牙:刀叉坐飞机吧!
5小时内3万把刀叉被装上飞机,9月1日,这架飞机装载刀叉到达了交货地点芝加哥。
这下,乔费尔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额外地多支出了6万美元,要运送的不过是3万把刀叉。
美孚石油公司的人知道后,只说了一句:“按期交货,很好!”至于那昂贵的飞机租金,他们连问也没有问。
他的同行大为惊讶:“你疯了吗,乔费尔,多花6万美元就为了3万把破刀叉?”乔费尔严肃地回答:“犹太人就是这样:作为生意人,不管你有任何的理由,你必须按照合同及时地按期交货。哪怕是由于别人的原因而给你造成了损失,你也没有理由不按期交货。这就是规则,必须这样做啊。”
不过,此后,商界都知道了这个做生意注重合同的犹太人,全世界的许多商人都来和乔费尔做生意了,于是大量的订单雪片般地飞到了乔费尔的办公桌上。
当年的这点小损失让他心疼不已,现在乔费尔却得好好感谢那次意外给他带来了这么大的利润了。
第三部分 缔约立富与上帝缔约(1)
“遵守契约,尊重契约,你获得的将不只是尊重。”
——《羊皮卷》
犹太教有“契约的宗教”的美誉。《羊皮卷》被当做“上帝与犹太人的签约”。《羊皮卷》上说:“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与上帝签订了存在的契约之故。”犹太人远在神话时代,就已经是重视契约的理性主义者了。在犹太人的信仰中,违反契约必遭上帝的严厉惩罚,相反,若信守约定,上帝则会给予幸福的保证。
犹太人从小就接受《羊皮卷》的教育,深切地了解恪守契约的重要性;和犹太人订约,可以得到毋庸置疑的执行保证。
犹太人不仅自己恪守契约,也要求对方严格遵守,经验告诉他们:“给对方以仁慈让步,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是社会从蒙昧走向文明、从落后走向进步的重要标志。它构成了现代商业经济和市场经济运作不可缺少的制约机制和精神动力。然而,它的形成与发展和在现代经济中的合理运用以及对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催生,却经历了200多年的时间。在这一过程中,离不开犹太民族这个早熟商业民族所作出的卓越贡献。同时,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正是构成“世界第一商人”的深厚社会文化的土壤。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开天辟地的故事,而这一故事的主角无一例外都是全知全能、威力无比的。不过,犹太人的神是上帝,那些开天辟地的神祇或英雄在上帝面前似乎都不值一提,因为他们只是将世界从混沌中解救出来,让无序的世界变得有序。
这种通过上帝确定秩序、获得行为结果可预见性的过程和实例,在早期犹太人的生活中占据着极为突出的地位。
古希伯来民族本身是由许多游牧部落拼凑而成的混杂部族,他们最初属于诸王雇佣和组织的作战人员或者干脆是流寇,而不是某一地方的定居者。所以,他们一般处于依附地位,同“地的主人”一般都有一种主仆关系。据考古发现,在早期的私人信件中就载着HABIRU(希伯来人属于其中的一部分)与主人立约自愿为仆、主人在世期间这契约始终有效的事例,从而使犹太人的祖先在其他民族尚茹毛饮血的时代便产生了对人类社会——尤其是经济社会具有深远影响的契约意识。
在希伯来人定居迦南之前,这个地方已经是往来辐辏之地,商人和商队川流不息地从这里经过,这里也是各类商品的大集散地。在约瑟时代,即希伯来人去埃及之前,活动于沙漠与迦南之间的希伯来部落已进入了国际贸易的行列,参加从基列贩运香料、乳香的商队,在这段时间里,商业“合同”这种形式的“契约”,同样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
从定居迦南之后一直到犹太王国灭亡,犹太人又始终处于异族不断冲突、不断结盟的动态过程之中。这种重要性甚于商业合约,而稳定性次于商业合约的政治盟约,又一再加深了犹太人对“契约”的情感(积极的和消极的皆有之)和认识。
不管这形形色色的“契约”在性质、内容或形式上有何不同,只要是“契约”,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使杂乱无序、变化莫测的世界(无论是个体交往的世界,还是民族交往的世界)得以有序化,使人们可以根据所订立的契约有计划地行动,也就是在预见到自己行为结果(包括其直接结果和它所引发的他人或他族的行为)的基础上,来做出行为。而所有这些计划性或可预见性的前提,恰恰就是那个以语言并且是文字形式签订的“契约”。换言之,世界的秩序、行为结果的可预见性是因为语言表述清楚并且书写成文之后,才得以实现的。
“契约”对世界的性质、人的活动的性质具有如此重大的“决定”作用,这在犹太人的头脑中一方面反映为“上帝之道即为世界之源”、“上帝之道即为秩序之源”;另一方面,犹太人对上帝的信奉表现为犹太人与上帝的关系不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一种“契约”关系。以色列人遵守上帝的律法,上帝则保护以色列人并允许他们超然于各民族。
然而,任何一项契约最后能否得到履行,行为可预见性最后能否实现,并不单纯取决于缔约的某一方的愿望,毁约所带来的损失和灾难性结果,始终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在这些早期的立约者头上,尤其是那些常常居于被动地位的犹太人头上,恰如今日许多开办大公司的人对信誓旦旦的合同也心存疑虑、随时准备接受被骗上当的现实一样。
这种超个体的力量在犹太人身上引发出一种半含企盼半含恐惧的心理,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转化为类似图腾的神圣之物。与其说上帝是与犹太人立约的神,不如说犹太人的神就是“约定”本身不具形态的人格化。之所以会是一种“不具形态的人格化”,就在于把一张“合同书”视为图腾的民族毕竟是没有的。不过,要是承认圣殿和契约也是一种“图腾”性质的东西的话,那么珍藏于其中的上帝授予摩西的那张“合同书”即两块法牌就真成了犹太人的图腾了。
这种对“契约”的崇拜在犹太人亡国流散之后,反而更加强烈了,因为历史遭遇和新的社会环境,对契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丧失了王权和神权这两种最结构化的组织体制后,犹太人只能靠某种对双方都留下相当自由度的立约形式来维系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何况耶和华本身又是一个“约定”的上帝,而不是动不动就把异端送上火刑柱的天主。但一个犹太人一旦被共同体驱逐,就有可能孤立无援地遭受“上帝的鞭子”,从而有性命之虞。这就使得形式上不具有强制性的犹太人与上帝之约,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