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 杂志精华小说:女友2000-2002年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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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 杂志精华小说:女友2000-2002年珍藏-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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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班,给朋友发了封Email,对他说,昨天的Party看到这个城市真正小资的一帮人。朋友回信,说,小资是值得同情的人群,所以要和他们在一起好好玩。
  

玻璃之城
安妮宝贝/文
  所有我小说里面的故事,都发生在上海。只有上海。
  外滩是可以一直看到天荒地老的地方。夜色中的外滩流光溢彩,深夜以后就会显得冷清荒芜。人们每天穿行过狭窄阴暗的马路,两旁的旧楼造得太高大了,挡住了阳光,只有冷风穿梭,可是那些斑驳的黑色雕花铁栅栏,玻璃窗后面的白色布幔,门廊上精致的石头雕刻,是这样的美,抬头看它们的时候,心里一片寂静。
  冬日的上海,人们像鸟一样瑟缩着从巨大的楼群阴影里走过。和平饭店里的灯光一片幽黄。透过摩天大楼之间狭窄缝隙的阳光,淡淡地倾洒过来。走在大街上的人,淡漠的神情,匆促的脚步。寂寞对望的灵魂。
  喜欢看上海女孩在冬天的寒风中,裸露出秀丽的小腿。她们穿着透明*和细高跟的鞋子,略微匆促地在大街上走过。通常会裹一件黑色的长大衣,背着软皮的昂贵公文包。化妆是无懈可击的,口红的颜色很暗,香水的味道很颓,脸上的表情总是冷漠。她们是这个城市的皮肤,充满柔软的欲望。
  而地铁是这个城市的心脏。地铁站台给人空旷的感觉。有时候看到上面站满了候车的人,可是常常会觉得它寂静得似乎空无一人。有一些告别和邂逅在这里发生。地铁站是一个不会下雨可是潮湿的地方。如果在地铁站碰到一个陌生人,会有能跟着他走的错觉。对生活的失望,对某种愿望的焦灼。所以,所有的告别和邂逅又是轻易的。
  时间和速度同时飞快地呼啸而过,人的脸在地铁车厢的淡白灯光下显得苍老……
  相信每一个来坐地铁的人都目的明确。知道自己在哪里上车,又该在何处下车。可是,有时候在车厢里会看到几张熟悉的面容。每天的清晨或者黄昏,固定出现在这里,冷淡的眼光,隐藏着疲倦的忍耐。突然会觉得他们似乎已经失去了目的。像漫不经心的流浪的人,从末站坐到首站,又从首站坐到末站。
  因为不知道可以在什么地方停留下来,因为不知所措。
  生活就这样变成一段循环往复而空洞的过程。
  这种空洞,让上海成为一个喧嚣而荒芜的城市。就像马路上潮水一样的人群,在街头迎着寒风,等着对面的交通灯变绿,然后面无表情地穿过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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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情人
安妮宝贝/文
  周末的晚上,和一个朋友相约吃日本料理。那是一个聪明温和的上海男人,O型血射手座,有和他的星座名副其实的浪漫感情生活。他的工作很忙碌,我也是,见面的时候彼此却都很放松。喝点清酒,然后抽他的三五香烟,沉默,间歇地聊天,一顿饭能吃上四五个小时。
  那天见面的时候,天气已经很寒冷。朋友一身黑衣,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香水味道,悠然地流动着,让人的心不安定。问他用什么香水,他说是YSL的鸦片。那是男用的十大恶劣香水之一。他笑着说,有满满一瓶子,扁的长瓶子,暗黄色液体里混合着肉桂,麝香,青苔,是和情欲相近的气味。我问你喷在哪里,衣服上,头发上还是皮肤上。他说,当然是喷在皮肤上,香水只有和皮肤融合了才属于自己。
  记得自己曾经也有过一瓶鸦片,是从一个男人的浴室里拿来的。在盥洗台边他放了满满一排的香水,CK、KENZO、大卫杜夫、三宅一生、阿玛尼……他身上的味道始终在变幻中,抚摸着那颗飘忽不定的心。那瓶男用的鸦片香水,一打开深蓝的瓶盖,浓烈呛人的味道让人血液发热。我几乎立即喜欢上了它。于是把它带走。
  一直放在抽屉里。总觉得该用的时机还未到。设想中那是一个下雪的夜晚。上海的雪脆弱而短暂,细小的雪花清冷地飘飞在霓虹闪烁的街头,一个晚上就消失了。如果是和一个心爱的男人去酒吧跳舞,我会在锁骨、手腕、耳垂涂上鸦片香水,穿紧身的手工刺绣棉织长袖T恤,黑色麂皮裤子,然后直接裹上一件厚厚的带帽子的过膝棉大衣,用柔软的羊毛帽子紧紧地包住头发和耳朵。然后跟着他来到热腾腾的酒吧门口,脱掉帽子的瞬间,长发流泻而出,脱掉大衣的瞬间,鸦片绮丽迷离的气味就飘散而出……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场景。可事实上,整个冬天我只会在睡觉前洗完澡的时候在发梢抹上一点点兰蔻的“是我”香水。幽幽的水果香,能让空气里有泉水一样的湿润和清冷。它的广告美轮美奂。穿白裙的光脚女孩,和她心爱的男人站在高高的岩崖上。蓝天,碧海,深情对望的眼眸和喜悦的笑容。然后牵住彼此的手,一起纵身跳向大海。爱情就像疾风和潮水一样势不可当……那时我独自一人在上海体育馆看国际广告片展。黑暗的空荡荡的大场子里,只有银幕上的广告制造着这个世纪末的华丽。于是我去买了“是我”。
  香水是永不会分离的情人。但有些在想象中可以更完美,有些却能始终肌肤相亲。这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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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舍又难离
梁凤仪/文
  失恋的人为什么老是潇洒不来,死不放手?除了是真正喜爱对方外,恕我把男女关系看得现实一点,更大的可能性是因为前路茫茫,孤身上路,很有点恐慌。人贪于逸乐的性格,与生俱来。谁不知道恋爱十分的可爱?谁又心甘情愿放弃既得利益?
  试过月明花好的日子,自然怕人生旅途再无良伴。任凭旁人怎么费尽唇舌,讲尽坏的不去,好的不来的道理,局中人还是“死牛一面颈”,不愿为那未知之数赌一把。
  甚多佳偶变怨偶,就是纠缠不清。明明知道对方一无是处,还是宁可边埋怨边诅咒,却边以之为伴。鸡肋虽已无味,仍能勉强充饥,万一扔了之后,饥肠辘辘,岂非更糟?
  女人即使是扔掉不再穿的旧衣服,也往往一季拖延一季,直至衣柜额满,塞无可塞为止,何况是要撒手放弃一段关系与情爱?
  感情上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要胸襟气度眼光去支持的行动。
  为什么在工作岗位上头,跟上司同事一言不合,就拍拍屁股走个没影呢?因为“事浮于人”,找份工作并不艰难,所以才满不在乎。为什么朋友相交,打那么一场牌,小小冲撞,从此便成陌路?固然因为彼此感情有限,更重要的是相识遍天下,何须珍惜一二等闲人物。
  相反,流落荒岛的两个人,哪怕是世仇,也是顿成刎颈之交!
  甚而有钱,有道是千金散尽还复来,只要有青春有本事,三朝两日又是叱咤风云的一条好汉。唯其男女之爱,求之未必能得,一旦得心应手,就舍不得分离。呼天抢地,痛不欲生,可能是为了怕从此寂寞,再找不到替身。
  当然,我非常坚信世界上有替代不了的感情,属于生生世世。但在现实生活里,若出现了更美好、更完整的人际关系,而仍不能替代创痛的,实在是太罕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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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戒指(1)
蒙汗/文
  小学二年级,她转到外婆家那儿的小镇学校读书。
  插入新班级的第一天,为了一句“看这个新来的小妹仔怎么样?”她和班上的两个男孩子打了一架,后来三个人泪流成河地在班主任面前展示了一遍伤痕,出了办公室的门没多久,居然大家就铁上了。
  两个男孩子一个叫阿艺,一个叫小希,查三代没有一丝血缘关系,长得却像一对双胞胎。两人都是小个子,黝黑的皮肤,大眼睛,双眼皮,更绝的是头上都带两个旋——家乡有句土话“两个旋,牛变”,意思是脾气特别的倔——巧的是她也是两个旋,后来大人们都摇着头说:“三头牛脾气,怪不得那么好。”
  阿艺的奶奶家正好在她外婆家的巷子口,每天早上,两个男孩子都会在阿艺奶奶家门口等她一起去上学。放学后三个小孩子把书包往阿艺奶奶家一扔,就一块儿野去了。翻墙爬树、上山下河、打鸟摸鱼,简直是天翻地覆。
  阿艺虽然是男孩子,手却灵巧得很,经常用树枝和草编些帽子给大家遮阳。如果碰到回家的路上她觉得累了,两个男孩子就会用四只手握成个“轿子”,抬着她走上一段路。被别的孩子看到,就乱七八糟地讲许多别有用心的话。于是,就是一场接一场地大打出手。后来,老师和家长都开始提高了警惕——毕竟,他们渐渐地在长大。
  小学毕业的时候,她随父母一起离开小镇迁往市里。
  离开的那天早上,阿艺和小希在巷子口等着。他们有点怕她的父母,两个男孩子都有些惴惴,互相推搡了好一会儿,还是小希走上前来:“这是我和阿艺送给你的。呃,呃,以后再联系。”然后就像受惊的兔子一样连蹦带跳地跑掉了。
  阿艺的是一个笔记本,封面是一丛蓝紫色的勿忘我;小希的是他自己做的一架木质的模型飞机。车子发动后,父母从她的手上拿起他俩的礼物瞧了一瞧,爸爸开口了:“你要收收心了,以后要好好学习。”父亲的话就是领导拍板,接下来的时间里,只允许她在新年的时候给他们寄张贺卡。
  初三那年,外婆突然去世,为了不影响她的成绩,父母在中考结束后才告诉她。暑假,她回到阔别三年的小镇,刚下长途汽车,就看到阿艺在等她。
  “小希呢?”她发现阿艺已经高出她一个头了,皮肤还是黑黑的,小时候的大眼睛被一副眼镜挡住了,看不清神情。
  阿艺低着头说:“小希和他妈妈去北京旅游了。”
  “那你明天早上陪我去上坟吧。”接着她飞快地走掉了。
  第二天,在盛夏清冽的晨风中,阿艺才很自然地拉过她手中的篮子,默不作声地跟在她后面上了山。
  上完坟后,阿艺仍一语不发地跟着她下了山。直到巷子口,阿艺叫住了她,“这个送给你。”他把一直背在后面的手伸到她的手边,掌心上是一只草编的戒指,镶着一朵金黄色的野*。
  她愣住了,鼻尖微微地渗出了几点汗珠。他的脸嗖地窜红了,一把将这只花戒指塞到她的手里,然后一溜烟地跑掉了。
  以后,她再也没有回过小镇。还是过年的时候才给阿艺和小希两人寄寄贺卡,他还是一样,用同一只信封装上两张贺卡寄给她——阿艺的素净,小希的则嬉皮,她从每一张卡片里一点一点地阅读着他们渐渐长大的面容。高中毕业,她考取了上海的一所大学。阿艺考到长沙,小希则去了广州念书。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花戒指(2)
大一军训刚结束的那天下午,室友来叫她:“嗨,两个帅小伙在楼下等你呢。”她顾不得理会室友的玩笑,跑出去一看。初秋爽朗的阳光暖暖地投射在两张黝黑健康的脸上。她“啊”地大叫着投进他们灿烂亲切的笑容里,一人给了一拳:“你们串通好的!”
  “怎么,再打一架?”小希拉开一个擒敌拳的起手姿势,阿艺则在边上浅浅地笑着。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三个人捏着一张地图在上海各个景点一通穷转,嬉笑打骂着好像又回复了童年时候的那种疯狂。
  国庆之后,她开始和他们通信,基本上都是些“今天的天气哈哈哈”之类的内容,她也开始研究他们两个人的字,阿艺练的是隶书,力透纸背的工整,而小希练的则是行书,轻盈飘忽的灵动。
  大一即将结束的时候,她收到阿艺的一封信:“今年暑假你回镇上吗?如果你回来,我在奶奶家门口等你。”——信里还夹着一只草编的花戒指。
  时隔四年,她又一次回到了小镇,应阿艺的请求。
  走下长途汽车,她看到站在阿艺奶奶家门口的人却是小希。一丝凉意隐隐地向四肢扩散。“阿艺,他,他放假前去湘江游泳,不小心,不小心……”
  她的脑子骤然一片空白。
  第二天,小希领着她进山给阿艺上坟。她在路上采了一把野*,放在阿艺的坟头,又随便抓了一些草,慢慢地编了一只戒指,接着摘了一朵金黄色的*嵌在戒指上,蹲下身子,放在墓碑顶上。
  她看着石碑上阿艺的照片,是他初三时候的模样,隔着玻璃镜片,她几乎能阅读到那个十四岁少年羞涩的眼神:“这个,送给你。”
  她腾地站起身,差点摔倒,幸好边上的小希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她。她抱住了小希,双肩剧烈地抽动起来,小希一边轻轻地拍着她,一边喃喃地说:“我知道的,我知道的……”
  大学毕业后,她继续读研究生,小希在广州一家日资公司工作,经常出差到上海看她。见面了,大家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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