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 杂志精华小说:女友2000-2002年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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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 杂志精华小说:女友2000-2002年珍藏-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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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下起细细的冰凉的雨丝。手机响了,是林的声音。我刚在电脑里收到你的辞职Mail。他说,你在哪里?
  她在百货公司的台阶上坐着,一直坐到那辆黑色的BENZ车靠近。这个英俊的男人从车里走下来的样子。让她觉得很陌生。她看着自己旧而褪色的牛仔裤上粘满的泥浆,感觉手指一片冰凉。只有在车里的时候,是温暖的。熟悉的男人香水味道。
  他拿出一盒巧克力,他说,每一颗都有不同的夹心,希望能带来无法预料的惊喜。精美的包装纸上印着欧洲最著名的巧克力店铺的商标。
  她抚摸着巧克力盒子上的细缎带。她依然觉得寒冷。她轻声地说,很冷。然后她抬起头看他,她说,我的手指觉得很寒冷。男人犹豫着。他看着她。然后他的手握住她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把那洁白而寂寞的手指蜷缩进自己的手心。
  车子轻声而迅速地驶过城市模糊的夜色和雨雾。
  他说,真的要走吗?
  她说,是的。
  我可以给你加薪。可以把你调换到别的部门。也可以把你交给其他城市的分公司。
  真的是没有选择吗?
  她微笑。她说,我不想再画那些爱情卡通了。因为一切都是谎言。谎言包围着我们,很累也很寂寞。
  她低下头寂静地维持着这个姿势。然后她说,我知道我们永远都不会在一起,可是依然想问你。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他的车子停了下来。他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说,我不能伤害你。
  她笑了。抬起头,清澈的小颗泪滴从她的眼角滑落。她说。让我们好好地告别。她俯身过去亲吻他的眼睛。那双寒冷的眼睛,在她的嘴唇下慢慢变得温暖。她打开车门。外面的风雨已经变得激烈。她独自跑进大雨里面。
  那是她留在上海的最后一个夜晚。她把巧克力放在枕头边,闻到黑暗中幽凉的芳香。窗外雨声大作,她的心寂静一片。
  她剥开一个巧克力放入口中,轻轻咬碎它,原来里面有小颗芳香的坚果。她铺开包装纸,在上面用铅笔写了几句话:“谎言太多了,不够温暖。我希望有真的存在。我是爱你的。”
  然后她在黑暗中轻轻地撕碎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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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故人来(1)
亦靓/文
  而他居然懂得,难得这么傻,难得肯蹉跎,因为青春本来就需要轰轰烈烈的伤心来点缀。
  窗帘暧昧地透出微微的亮色。迷离中的我眼睁开一线,目光犹疑地掠过洁白的墙,飘飘忽忽地盯着温暖原木的浅黄色中装饰着木疙瘩的北欧风格家具几分钟,又漫无目的地回到身边。
  目光落在身边熟睡着的男人身上。低头,看着他无意识中微微张开的嘴,看着他鼻孔中一根颤巍巍的纤细鼻毛随着呼吸飘动,看着他下巴上毛茸茸刚长出来一点点的胡子,更是困惑不已——这是什么地方?这个男人是谁?
  这种困惑只延续了几秒钟,我很快清醒过来——结婚都快半年了。这个小家的一切装饰细节都是我亲自挑选材料布置起来的,连这个喜欢像孩子一样歪着头睡觉的男人都是我亲自挑选的。可是……我苦涩地对自己微笑:难言的陌生感一直纠缠着,从来没有真正摆脱掉。
  裹着厚厚的睡衣下床,为自己热了一杯鲜奶,然后回到床边。钻进被子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男人。他没有睁开眼睛,只迷迷糊糊地点头,嗯了一声,表示愿意同我交流。再轻轻一碰,他依然不想醒来,只向里面让了让,使我可以舒服而温暖地坐下。
  捧着热气腾腾的奶,用脸颊感受缭绕的乳白色水雾,突然心一顿,已经快湮没在岁月里的细细碎碎音乐片断飘动在耳边,好像又看到那双总是笑意盈盈的眼睛,好像又听到那关切的声音在说一些生活琐事,我的心猛的一坠,很疼。
  记得,一个非常有名的男人李宗盛曾经说,相爱是容易的,结婚是困难的。
  可是为什么,对于27岁的我来说,事情不是这样。
  决定结婚是容易的:认识现在的老公陈克华才匆匆一个月,就已经想清楚,可以嫁给他——如果和他结婚并且一起生活,将有自己的房子可以住,有一个人陪伴着过日子。对于习惯自己打理生活中一切困难、靠自己力量生活的女人来说,这两点已经非常有说服力。可是,在结婚半年以后,就在这种心如风筝飘飞的清晨,我总是清晰而痛苦地知道,虽然一天比一天迷恋老公熟悉、坚实的身体,习惯指尖在他身上游弋,但是在心灵某个隐秘的角落,还在抗拒着生活的平庸和婚姻中薄薄的面纱——呵,我并没有爱上他。
  神思迷惘间,陈克华微微动了一下,伸手揽住我的腰,半梦半醒地含糊问:“怎么了?有事吗?”
  我手禁不住一抖,但很快控制住涌动的情绪,平静地回答他的关切:“没有什么。”
  是的,没什么——太阳一样升起,牙膏一样冰凉芬芳,北京一样堵车,TAXI的计价器一样疯了似的蹦字儿,交通台一样反复播报着路况信息。
  但那种说不清楚的失落情绪游丝一样缠在身上。
  几个小时以后,人已经坐在办公室里,看着新来的孩子们像救火一样,抱着传真来的文件、需要复印的文稿和各色物品在方寸之地冲来冲去,我做出很镇静的样子签一些文件,手边做着下一个会议的准备工作,心神还是飘移。
  真该死。大家都是在工业社会这个疯狂的沙丁鱼罐头里求生存,某些人就是可以随着时钟的指针、老板的出现频率秘密更换面具,愚钝如我,只好在诸多职场弟妹面前,展览自己的走神模样了。
  老拍档苏城过来拍我的肩:“楼下星巴克,咖啡?”
  谁不害怕办公室里的恍惚人尽皆知?老友居然来救驾,我感激地匆匆点头:“好的好的。”

似是故人来(2)
倒是苏城受宠若惊起来:“与女强人杨艾同事三年,约出去喝东西从来没有这么痛快过——早知道,不如当初我追求你。”
  在咖啡厅坐定,当一口滚热的苦涩饮料流进咽喉,当熟悉的香味醺醺然包裹在身边,我觉得惶惑不已的心也稍微镇定了一些。
  一瞬间,当年万千情节突然清晰,教会我喝这种苦涩饮料的身影鬼魅般一掠而过。
  心一酸,叹气。
  苏城禁不住微笑:“你今天显得格外感性。”
  “我困惑,决心改行做哲学家,探讨生命与婚姻的终极意义。”
  看到我眼睛深处一丝竭力掩饰的迷惘,苏城认真起来:“你的情绪确实有一点问题——是因为这一次加薪的数字不够精彩,还是惆怅老公对你的宠爱不够周全?”
  “如果我告诉你,发现自己其实不爱老公,你会不会好笑?”
  苏城的回答温和而无情:“记得当初你嫁给陈克华的时候,告诉我们这班办公室里的死党,他的优点和性格与你极其相衬,而且家有宽敞老房子一套——并没有听说过你如何地爱他。”
  我深深叹息。
  男人结婚是盲目的,只希望能过上比以前更好一点的日子,希望可以从婚姻中找到乐趣。而女人……女人考虑结婚的时候要么义无反顾,如烈士般追随伟大爱情;要么超级冷静,仔细考虑每一个具体条件,然后做出浪漫柔弱状,等待看中这一款趣味的男人前来落网。
  不好意思,我属于害怕爱情破坏力的女子。
  但我深信,自己并没有做错误的抉择。
  错误的是记忆,不能像电脑硬盘,可以随心所欲地删除或者格式化。
  看见我不可救药的软弱样子,老友甚至不知道该怎样打趣我,摇摇头,专心看报纸。
  手机响,两个人同时吓一跳。刚“喂”了一声,那一头传过来的声音把我惊呆了:“小艾吗?我是一苇。”
  一苇。陆一苇。
  还是那样带着温和的笑意,还是那样发怪怪的南方口音。
  在记忆里,连他的名字都透着温暖的咖啡香味,飘动着齐豫歌声般不切实际但又迷人至死的优雅气息。
  尽快调整好声音,我努力微笑着开口:“是我。好久没有你的消息。”
  “我明天会到北京,和小萍一起。有机会见到你吗?给你带了几本书过来。”
  小萍是他美丽娇小的太太。
  杨过当然是应该和他的小龙女在一起的。
  对于生不逢时的郭襄来说,落泪、多情都是徒然,大方反而是最能显出她优势的必杀技。混了这些年,这点精灵哪里会没有?我赶快笑着答应:“能见到你们,太好了!我知道全城所有最好的饭店、景点与书店。你们老夫妻倒是有兴致,居然一起出来玩。”
  “结婚太仓促,现在补蜜月而已。”他温和地笑,关切地问问近况,又闲聊几句,挂了电话。
  我怔怔的,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苏城用指关节敲敲桌子:“老友,每次悲哀应该限制在20分钟之内。”
  “是是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一上午飘忽的思绪被一个电话击得粉碎,抽象的烦恼顿时变具体。我的头不禁有两个那么大:是不是应该介绍老公见他们夫妻?
  真的见面,我是不是真的可以把情绪控制在只是老朋友那么简单?
  等待。酒吧里。
  灯光直直射出来,过分明亮。薄荷酒的味道不俗,太淡。没有起码礼貌的人打着牌,太喧哗。齐秦的歌声忧郁地舞动,太煽情。满墙是三里屯小摊贩手中大量售卖的竹帘子,挂着各色干花、小器皿装饰,太滥。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似是故人来(3)
我坐立不安,但是竭力控制自己,显出一副安然的神态。
  陈克华不太喜欢这种场合,觉得闹。可是想到陪太太见老朋友当属老公的义务之一,于是喝酒。
  终于,陆一苇带着他的小萍出现了。
  他还是那样孩子气的笑脸,挂着成熟的笑容。还是那样,关切地问工作如何,心情如何,最近看什么电影、读什么书、听什么唱片,絮絮地闲谈里,有一份香醇如酒的情怀。
  陈克华身为主人,不好意思失职,也竭力找话题,同他絮絮闲谈一些市道等话题。
  不用苦苦维持局面,我悄悄松一口气。
  心稍微松懈一点。在陆一苇说什么都似乎带一些笑意的声音里,思绪突然飞得很远:很多年以前,我念书的时候,他已经自己开书店。我们是信件往来最密切、也最傻气的一对笔友,纵谈沉浸音乐中的微妙感受,讨论生命中细碎的美好与忧愁。每次收到他字迹漂亮的信笺,总会在同学们羡慕或者嫉妒的眼光中飘飘然——有一个成熟的男人在关怀着我,引领着我。
  在巨大而陌生的世间,我有一个知己。
  当年的我也深深地相信,他一样会为世界上有一个可以纸上倾谈、可以交流情绪变化的朋友欣慰不已。
  尽管,在那一次冒冒失失到他家拜访之前,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从来没有互相提过一个“爱”字。下定决心坐七个小时火车、九个小时汽车到他家里,我得到的是最好朋友的待遇——他上自己的班,我坐在他储藏丰富的书房里一张接一张听唱片。然后,看电影,闲谈,吃一些当地风味的小吃。当年我在他家里的书桌前,流着泪给不在家的他写留言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他不爱我。他不可能爱这样一个来自遥远地方、一脑袋奇怪念头的小丫头。他对我的疼惜,属于深深知道友情难以寻觅的呵护,以及一个嗜好听音乐的人居然得一人可以倾谈的庆幸。
  转眼间,十年飞一样过去。从他断续的信件里我知道,他热恋,失恋,一点点扩大生意,结婚。我升学,毕业,踏入社会,开始苦苦找寻自己的位置,最后进入写字楼,纷纷乱乱做到今天。当然也找到了自己名下的男人——在为他结婚的消息心酸了一个下午的一年之后。
  兜兜转转一圈,大家都已经风霜满脸。多年以前的窃喜、盼待、苦涩、泪水清晰异常,但是都已经成为书本里泛黄的书签。
  可是为什么,在听到他的声音时,一样感到恍惚与心跳?
  那些我们过去细细讨论过的句子浮上心头:“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我们这一点点欢喜伤悲实在是最最平常的故事,并没有资格变成传奇,供后人凭吊。不过被人指着说一声:看,看,不过是没有得到,不过是已经过去,所以她依然恋恋。我当然知道死生契阔的悲哀,但更悲哀的是,从来没有机会执子之手,说一句“与子偕老”。
  不是没有想过,是没有机会。是他从来没有给过我合适的机会。
  所以,我选择忘记。
  可是他又出现了,真实地坐在我的对面,和我的丈夫闲聊北京的气候风物和如今的世道艰难。他们一起举杯浅浅喝一口酒,然后称赞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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