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完成、成就一样工作——是件快乐的事。
在维尔皮尼,我是个怪人,因为我喜欢看书。
在雷尔登,我是个快乐的怪人。
而我老姐,她是个漂泊的怪人。
我们是史上最怪异的一对姐弟。
第十三章 老姐寄来的伊妹儿
———原文———
寄件人:玛丽
寄件时间。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四,下午四点四十一分。
收件人:二世
主题:嗨!
亲爱的二世:
我爱蒙大拿。这里好漂亮。昨天我第一次骑马。蒙大拿的印第安人还保留着骑马的习惯。我目前还在找工作。我给保留区的每一家餐厅都寄出了求职信。没错,平头族保留区大约有二十家餐厅。真奇怪。他们还有六七个镇,你能想象吗?以一个保留区而言,这儿的镇多到爆炸。你知道真正怪异的是什么?有些镇住满了白人。不晓得怎么会这样。但是那些镇上的白人并不太喜欢印第安人,其中一个叫波森的镇想从保留区secede(脱离出去的意思,我查过字典了);真的,就像南北战争。虽然那镇位于保留区中央,但镇上的居民决定,他们不想继续成为保留区的一部分。
真是太疯狂了。不过大多的白人和印第安人,都蛮好的。你知道最棒的是什么?这里有家很好的旅馆,位于平头湖上,我和老公在那儿欢度蜜月,我们住的是套房,卧房客厅分开的那种套房!浴室里还有电话,真的!我都可以从浴室里打电话给你。而这还不是最疯狂的。我们决定叫客房服务,点东西送到房间吃,你猜菜单上有什么?印第安炸面包!没错。一份五块钱,疯狂吧!所以我点了两块,你可能会以为,应该不怎么好吃,更不要说是跟阿嬷做的比;可是,我跟你说:简直是人间美味,几乎跟阿嬷做的有一拼。他们把炸面包摆在一个精致的盘子上,让我们用精致的刀叉吃。我一直想着说不定厨房里躲着一个平头族印第安阿嬷,专门为点客房服务的客人做炸面包。我的美梦成真!我爱我的生活!我爱我老公!我爱蒙大拿!
我爱你!
你的老姐,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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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感恩节(1)
这是个无雪的感恩节。
我们买了只火鸡,老妈把它烤得刚刚好。
我们还有马铃薯泥、肉汁、四季豆、玉米、小红莓酱,以及南瓜派,是一顿大餐。
我一直觉得印第安人庆祝感恩节是件好笑的事。我是说,没错,第一次感恩节时,印第安人和清教徒还是最好的朋友;但几年之后,清教徒拿枪追杀着印第安人。
所以我老是不懂,为什么我们要跟所有人一样吃火鸡。
“嘿,爸,”我说,“我们印第安人感谢的是什么啊?”
“我们感谢他们没有把我们全都杀了。”
我们发狂似的大笑起来。那真是美好的一天,老爸很清醒,老妈正准备午睡,阿嬷已经睡了。
可是我想念罗迪。我不断注意着大门。过去十年以来,他每年都会过来跟我们比赛吃南瓜派。
我想念他。
因此我画了一张罗迪和我以前在一起的样子的漫画,如后图。
然后我穿上大衣和鞋子,走到罗迪家,敲门。
罗迪的爹来开门,他跟平日一样醉。
“二世。”他说,“干吗?”
“罗迪在吗?”
“不在。”
“哦,好吧,我画了这个,你可以帮我拿给他吗?”
罗迪老爹接过图,盯着它看了一会儿,然后他嘲笑着大嚷起来。
“你是个小玻璃,对吧?”他问。
没错,这就是养育罗迪的人。天!难怪我的好友老是那么愤怒。
“你能不能交给他?”我问。
“行啦,我会拿给他,不过这幅图画得真娘们。”
我真想诅咒他,我想告诉他,我是在表现我的勇气,我在试着补救我和罗迪的友情,我想念他。如果那就是同性恋的表现,好吧,那就当我是全世界最娘们的玻璃好了。但是我什么也没说。
“好吧,谢谢。”我只说,“还有,感恩节怏乐。”
罗迪老爹当着我的面关上了大门。我转身离开,走到车道尽头时却停下来,回头望。我看到罗迪在他楼上房间的窗前,注视着我缓缓离去。看到他脸上悲伤的表情,我知道他也舍不得。
我对他招手,但他却对我比出中指。
“嘿,罗迪!”我大叫,“谢了。”
他从窗口走开,我有点难过,但我想到:罗迪是给了我中指,但他并没有把我的漫画给撕掉。他既然那么恨我,他大可把画撕得烂碎,那会比任何事都伤我的心。但罗迪依然尊重我的漫画。所以,也许他还是有一点舍不得我。
内文十四:
饥饿的痛苦
我们的历史老师雪利登先生正在教我们南北战争的历史,但是他大多时候是在自言自语,无聊透顶,结果他只教会我们如何在课堂上睁着一只眼睛打瞌睡。
我得离开这里。我举手。
“什么事,阿诺?”老师间。
“我要上厕所。”
“憋着。”
“憋不住了。”
我装出一副如果不马上去就会爆炸的表情。
“你真的得去?”老师问。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没什么便意,但现在却发现,是的,我真的想去好好蹲着了。
“我真的很急。”我说。
“臭小子,去吧去吧。”
我走向图书馆的厕所,因为那里通常比餐厅的要干净。
就这样,我坐在马桶上,专心致志地大便,心情进入了禅境状态,让大便这件事升华成一种精神上的体悟。我有一次读过,甘地对于大便非常投入,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能从大便的状况来判读命运,但我知道,他认为大便的品质和状况就代表着他的生命品质和状态。
我也知道,我恐怕是读太多书了。。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十四章 感恩节(2)
而且可能是读了太多大便书。
但这些都很重要,不是吗?因此我慢慢上完大号、冲水、洗手,开始对着镜子挤可恨的痘痘。我安静、专心地战痘,直到听到隔墙传来奇怪的声音。
那是女生厕所。
我又听到那奇怪的声音。
你想知道它听起来如何?
告诉你把,就像这样:
呕呕喝喝喝嘶嘶呕呕呕呕!
听起来像是有人在呕吐。
不。
听起来像747客机降落在满是呕吐秽物的跑道上。
我本来打算回教室,跟历史老师学习更多博大精深的学问,但是我又听到那声音。
呕呕呃呃儿%$#@&<%%$#……
好吧,可能有人感冒了还是什么的,说不定这个人是肾脏衰竭,我得过去关切一下才行。
我敲敲门。当然,是女生厕所的门。
“嗨。”我说,“你还好吧?”
“滚开!”
是个女生。还用说,这里是女厕所嘛。
“要不要我去找老师来帮忙?”我从门外问。
“我说:走开!”
我又不是白痴,我懂得暗示。
因此我走开了。但某个东西又把我拉回去,如果你够浪漫的话,你可能会认为这是命中注定。
命运和我,一同靠在墙上等待着。
呕吐的人终究得出来,那我就可以知道她是否没事。
没多久,她踉踉跄跄地出来了。
是可爱的潘娜洛普!她正猛嚼着肉桂口香糖,很明显想用世上最粗的一片口香糖来掩盖呕吐过的味道。但那于事无补,她闻起来像个发酵过的大汉堡。
“看什么!”她问我。
“我在看一个厌食症患者。”我说。
一个长得很辣的厌食症患者。我想加上这句,但我没有。
“我没有厌食症,”她说,“我有易饿症。”
她趾高气扬地说,一副骄傲的样子。我想起一大堆厌食症患者又瘦又饿又怪异,还颇以自己为傲。
他们认为,患厌食症会让他们变得很特别,比别人高贵。他们有自己古怪的网站,给人建议哪一种泻剂最好,还提供其他的知识。
“厌食症和易饿症有什么不一样?”我问她。
“厌食症是老不想吃东西,”她说,“我只有呕吐时才容易饿。”
哇。
她听起来跟我老爸没两样!
这世上有各式各样的上瘾者,我猜。我们都有某种痛,但我们都不愿去正视我们的痛楚。
潘娜洛普忍受着她的痛苦,然后把她的痛苦吐出来,冲走。我爸则是把痛苦喝下去。
因此我把我常跟老爸说的那套,跟潘娜洛普说了,就是当他又醉又忧郁、打算放弃一切的时候,我跟他说的那套。
“嘿,潘娜洛普,”我说,“别放弃。”
好吧,这算不上世上最有智慧的建议,甚至有点说教和陈腔滥调。
但潘娜洛普开始哭了起来,说起她有多寂寞,说大家都认为她的生活有多完美,就因为她长得既漂亮又聪明又受欢迎,但事实上,她老是怕得要命,但没有人允许她感到恐惧,因为她既漂亮又聪明又受欢迎。
你有没有注意到,她连提了两次她的美貌、才智与受欢迎度?
这个妞相当的自我。
但自我也是一种*。
一个嘴里带着呕吐口气的厌食症女孩,怎么还能让人觉得这么*?色欲真是叫人发狂啊。
我突然了解我老姐玛丽怎么会在五分钟内认识一个男人,然后马上跟他结婚。我对她离开我们去蒙大拿这件事,不再感到那么气愤了。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潘娜洛普和我变成雷中校园里最扎眼的一对。好吧,我们还算不上情人,比较像是“有希望变成情人的朋友”;但,那样还是很屌。 。 想看书来
第十四章 感恩节(3)
潘娜洛普会挑我当朋友,大家都极度惊讶。我虽然不是什么丑陋的突变异形,但我在学校里完全是新人一个。
何况,我还是印第安人。
更别提,潘娜洛普的爸爸,厄尔,是个种族歧视者。
第一次见面时,他说:“小鬼,你那双手最好离我女儿的*远一点。她跟你厮混唯一的原因,就是为了想气死我。我不会被她气死的。只要我不跟她计较,她才不会甩你。还有,你把你裤裆里那条小蛇给我看紧,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然后,你知道他还跟我说了什么?
“小鬼,要是你敢把我女儿的肚子搞大,生出一堆深灰色的小杂种,我就跟她断绝父女关系,把她踢出我家门,到时你就得把她带回去给你爸妈养。你听到没,小鬼?我要你全权负责。”
没错,我被厄尔给彻底打败了。
潘娜洛普和我之所以成为热门话题,是因为我们挑战了强悍的厄尔。
还有,你恐怕会认为,潘娜洛普跟我交往的唯一原因是:她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糟的对象。
她跟我交往很可能只因为我是个印第安男孩。
其实,她跟我只不过是处于“半交往”的状态,我们偶尔牵牵手,接吻过一两次,如此而已。
我不知道我对她的意义在哪儿。
我想她可能对自己作为一个世上最漂亮、聪明和受欢迎的女生感到无聊,想做点疯狂的事。你懂吗?她想把自己弄脏。
我就是那个污迹。
但,嘿,我也有点在利用她。
不管怎么说,我突然之间出名了。
因为潘娜洛普公开让大家知道我够可爱,可爱到有资格跟她进行“半交往”,因此学校里的其他女孩也认为我可爱,对我另眼看待。
由于我可以牵潘娜洛普的小手、可以在她跳上校车时跟她吻别,其他所有的男生因此把我看成有种的勇士。
甚至老师也开始越来越注意到我。
我很神秘。
我,一个又俗又不起眼的印第安男孩,如何赢得潘娜洛普的片寸芳心?
我的秘诀在哪里?
我的长相、说话的方式、做梦和走路的样子都跟别人不一样。
我是个新人。
如果你喜欢用生物学来解释的话,那你可以说我是雷中令人兴奋的新鲜血液。
好吧,那些都是潘娜洛普和我成为朋友的外在原因,都是很肤浅的。但是总有些伟大一点、好一点的理由吧?
“阿诺,”有一天放学后她跟我说,“我恨这个小镇,它太小了,一切都太小。这里的人毫无远见,只有小梦想,都只想跟本地人结婚生子,一辈子待在这里。”
“那你想做什么呢?”我问。
“我想尽早离开这里,我想我天生要浪迹天涯的。”
是的,那就是她讲话的方式,夸张、愚蠢而且充满戏剧性。我想取笑她,但她看起来却是那么认真。
“你想去哪里呢?”我问。
“任何地方。我要去踏在中国的长城上,我要爬到埃及金字塔的顶端,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