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们没来,我就开始走回家。
或是转身试着搭便车。
通常总会有人刚好要回保留区,那我就可以搭到便车回家。
但是有三次,我一路走回家。
二十二英里路。
我的脚底每次都起水泡。
反正,石化木那天,我总算搭上一个在原住民事务委员会工作的白人的便车,他把我送到家门口。
我一走进门就看到老妈在哭。
我经常一回家就看到老妈在哭。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你姐出事了。”她说。
“她又离家躲起来啦?”
“她结婚了。”
哇,我吓呆了,更别说老爸老妈了。印第安家庭就像无敌金刚胶——世界上最强的黏胶——一样死命黏在一起。我父母的住处都离他们出生的地方不到两英里远,我阿嬷离她出生的地方不到一英里。打从斯波坎印第安保留区在一八八一年成立以来,我的家族从来没有人迁离保留区一步。我们姓祖灵的这一家人始终待在同一个地方,像个真正、典型的部落人。不管时机好歹,我们从不离开家人。现在,我的父母一下子把两个小孩输给了外面的世界。
我想,他们觉得自己很失败,或者他们只是寂寞,或者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感觉是什么。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谁会了解老姐?
躲在地下室看了七年电视之后,在毫无预警之下,老姐决定改变人生。
可能是我让她感到有点羞耻。
假如我能勇敢到去上雷中,她也能勇敢到闪电嫁给一个平头族印第安人,搬到蒙大拿州。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二章 漫步向感恩节(3)
“她在哪里认识这家伙的?”我问我妈。
“赌场。”她说,“你姐说他很会玩扑克牌。听说他走遍了全国每个印第安赌场。”
“她嫁给这个人就因为他会玩牌?”
“她说他不怕倾家荡产,不怕玩大的,那样的男人正是她要共度一生的对象。”
我不敢相信,我老姐为了这么一个该死的蠢原因嫁给那男人。不过,我猜人们常为了某些该死的蠢原因而结婚。
“他长得好看吗?”我问。
“其实他长得蛮丑的,”我妈说,“鹰钩鼻,眼睛大小眼。”
可恶,我姐嫁给了个大小眼、鹰钩鼻、流浪江湖的扑克玩家。
我觉得矮了一截。
我原本以为自己蛮屌的。
但我要躲的只不过是白人小孩的脸色。而我姐呢,却得在风光明媚的蒙大拿州躲子弹!那些蒙大拿印第安人强悍到了一个程度,连白人也怕他们。
你能想象在这世界上,会有任何一个地方,那里是白人怕印第安人,而非印第安人怕白人吗?
那个地方就是蒙大拿。
而我姐竟然和那些疯狂印第安人当中的一个结婚。
她走之前,甚至没跟我爸、妈或阿嬷或者我说一声。她只是从蒙大拿圣依那爵镇的平头族印第安人保留区打电话来,说:“嘿,妈,我结婚了。我要生十个小孩,永远永远住在这里。”
听起来很怪吧?但在我看来,这真的太浪漫了!
我突然了解,我姐想要追寻罗曼史里面的生活。
天,那得有勇气和想象力才行。好吧,脑壳也要坏到某种程度。但,我忽然很为她高兴。
也有一点替她害怕。
嗯,我替她怕死了。
她正试图实现自己的梦想。对于她终于搬离地下室,我们应该狂喜才对。多年来我们一直想要她走出地下室,就算她只是在邮局或贸易站找份兼职工作,或者只是搬到我们楼上的房间,我爸妈都会很高兴。
而我只是不断想着:我姐的勇气没被摧毁,她还没有放弃。保留区把她困在一个地下室,想让她透不过气,现在她不但出笼了,而且还漫游在蒙大拿宽阔的草原上。
多酷啊!
我觉得相当受启发。
当然,我爸妈和阿嬷被吓到了。他们认为我姐彻底发疯了。
但我认为我们跟战士一样,你知道吗?
战士不怕面对问题。
所以,第二天进了学校后,我直接走到高弟那个天才白人男孩面前。
“高弟,”我说,“我有话要跟你谈。”
“我没空。”他说,“欧卡先生和我得帮几台个人电脑除‘虫’,你说个人电脑是不是叫人痛恨?又难搞又脆弱又容易中毒,简直就像遭遇鼠疫侵袭的法国人。”
哇,谁说我是怪人?
“我比较喜欢麦金塔,你也是吧?”他问,“它们很有诗意。”
这家伙竟然爱上电脑,我怀疑他是不是正在私下写着一部有关一个高瘦小白人天才和一个半人半机械的苹果电脑*的罗曼史。
“电脑就是电脑。”我说,“管它是这台或那台,那台或这台,都一样。”
高弟叹了口气。
“好吧,祖灵先生。”高弟说,“你是打算用那些狗屁同义反复词来烦我,还是真的有什么事?”
同义反复词?同义反复词是什么?我不敢问高弟,因为那样的话,他就会知道我是个无知的印第安笨蛋。
“你不知道同义反复词是什么,对吗?”他问。
“我知道。”我说,“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你骗人。”
“不,我没有。”
“有,你有。”
“你怎么知道我在骗人?”
“因为你的瞳孔扩大,你的呼吸有点加快,还有你开始冒汗。” 。 想看书来
第十二章 漫步向感恩节(4)
不错,看来高弟也是一部人体测谎器。
“好吧,我在骗人。”我说,“那,什么是同义反复词?”
高弟又叹了一口气。
我恨那声叹气!真想揍那叹气一拳!
“一个同义反复词是用不同的字眼,来重复同样的意思。”他说。
“哦。”我说。
他究竟在说此什么鬼话啊?
“就是重复。”
“噢,你是说重复,像是同样的事情一说再说,只是说的方式不一样。”
“是的。”
“欧,所以如果我说一句,比如说,‘高弟有*没有耳朵,有耳朵没有*,’那就是一个同义反复词。”
高弟笑了笑。
“那不算是同义反复词,不过很好笑,你有讲冷笑话的智慧。”
我笑了。
高弟也笑。但他很快就察觉我不是跟他一起笑,而是在取笑他。
“有什么好笑的?”他问。
“我不敢相信你竟然说出‘冷笑话的智慧’这种词,听起来像是恐怖的英国式英语之流。”
“嗯,我是有点亲英派。”
“亲英派?亲英派又是什么?”
“就是喜欢英国祖国的人。”
天啊,这个小子简直就是一个八十岁的文学教授,被困在一个十五岁的农家子弟躯体之中。
“听好,高弟,”我说,“我知道你是个天才,但你也是怪物一个。”
“我很清楚自己的与众不同,但我不认为自己是怪物。”
“不要误会,我认为怪很棒,我是说,如果你想想历史上的伟人——爱因斯坦、米开朗琪罗、梵高、狄更斯……他们全都是怪人。”
“我上课快迟到了。”高弟说,“你也快迟到了,何不,像人家说的,废话少说,言归正传。”
我看着高弟,他是个大男孩。事实上,捆草、开卡车等工作让他体格强壮,他可能是世上长得最强壮的怪胎。
“我要跟你做朋友。”我说。
“对不起,你说什么?”他问。
“我希望我们能当朋友。”我说。
高弟倒退了一步。
“我跟你保证。”他说,“我不是同志。”
“哦,不是。”我说,“我不是说那种朋友,我是指普通朋友。我的意思是,你跟我,我们有很多共通的地方。”
高弟研究着我。
我是一个保留区来的印第安人。我寂寞悲惨孤立又恐惧。
就跟高弟一样。
结果我们真的变成朋友——不是死党,不像罗迪和我那样,我和高弟没有互诉秘密或梦想。
我们只是:一起念书。
高弟教我如何读书。
“听好,”某天下午在图书馆里,他告诉我说,“一本书你必须读三遍才知道它究竟在说些什么。第一通读故事,读它的情节,读从这个场景转换到下个场景时带给一本书张力的律动,也就是它的节奏;就好像在河上泛舟,这时你要注意的只是水的流动。我这样说你听得懂吗?”
“完全不懂。”我说。
“懂,你懂的。”他说。
“好吧,我懂。”我说。其实我完全不懂,但高弟相信我,他不会让我放弃的。
“第二遍,你要去读它的历史,书里面所含的历史知识,你去思考每个字的意义,它的来源。我的意思是,比如你读到一本小说用了‘spam’这个字,你知道这个字是怎么来的,对不对?”
“就是垃圾邮件的意思。”我说。
“是,没错,但是这个字是谁发明的?谁最早开始使用这个字?这个字现在的意思跟刚开始时有什么不同?”
“我不知道。”我说。
“所以,你必须把这些知识都查出来。假如你不能对每个字都认真看待,那你就没有认真看待这本小说。”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十二章 漫步向感恩节(5)
我想到我在蒙大拿的姐姐,或许罗曼史真的是一件严肃的事,至少我姐那么认为。我突然了解:如果书中的每一刻都该被认真看待,那么生命的每一刻也该被认真看待。
“我喜欢画漫画。”我说。
“你的重点是什么?”高弟问。
“我对漫画很认真,我用它来了解世界、嘲讽世界、嘲讽人类,有时候我画人像,因为他们是我的朋友和家人,我想荣耀他们。”
“这么说,你对漫画跟对书籍一样认真?”
“是的。”我说,“这有点悲惨,对吗?”
“不,一点也不。”高弟说,“如果你很行,你也喜欢,漫画能帮你在茫茫的世界之河当中订出目标,那就错不了。”
哇,这家伙简直是诗人一个。我的卡通不只能逗笑,还可以当诗,好笑的诗,但还是诗,严肃又有趣的东西。
“不过也不要对任何事太过认真。”高弟说。
这个书呆子还会看透人的心,他就像星际大战中的外星人,能用隐形的触角把你的想法从脑中吸出来。
“你得细读每本书当中的故事和每个字。”高弟说,“你甚至可以把故事里的每个字和画面都用笔画出来。没错,这些你都必须认真对待;但是,你做这些事的动机,也必须单纯地只是因为看书和画画能让你兴奋到*。”
我呆住了!
“你的老二应该硬起来,你的老二必须硬起来!”高弟大喊,“走!”
我们跑到雷中图书馆的书区。
“看看这些书。”高弟说。
“不算很多。”我说。这是个小镇的小高中的小图书馆。
“总共有三千四百一十二本。”高弟说:“我数过了。”
“好吧。”我说,“你是个如假包换的怪物。”
“没错,这只是一间小图书馆,真的很小。但如果你一天读一本书,你还是得花上差不多十年的时间才能把这些书全部读完。”
“你的重点是什么?”
“这个世界,即使是最小的一个单位,都充满着你不懂的事物。”
哇,真是个伟大的想法。
任何小镇,即使是像雷尔登这么小的镇,都充满着你不了解的人事物,都是一个神秘的地方。
“所以,就好像这里的每一本书都是一个谜,一本书一个谜,如果你读完所有的书,那你就像读完一个庞大的谜。不管你读了多少书,你只会发现,学无止境,要学的还有更多。”
“对、对、对、对。”高弟说,“这种发现是不是会让你兴奋到想要*?”
“我又直又硬,跟石头一样。”
高弟脸红了。
“嗯,我指的不是性的*。”高弟说,“我觉得你不应该用*的*耗费生命,而是应该接近每本书——接近生命——如此一来,你很可能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形而上的*。”
“形而上的*!”我喊道,“形而上的*,这又是什么鬼东西?”
高弟笑了起来。
“当我说*,我真正的意思是快乐。”他说。
“那你干吗不说快乐?你不必说*,我只要一听到*就会混淆。”
“*比较好玩,比较有喜感。”
高弟和我都笑了。
他真的是一个超怪异的家伙,但他也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一个人,他、水远都会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
而且他真的帮我度过学校的日子,他不只教我功课,挑战我,他让我了解努力做事的意义。
做完、完成、成就一样工作——是件快乐的事。
在维尔皮尼,我是个怪人,因为我喜欢看书。
在雷尔登,我是个快乐的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