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皱眉,看了看自己的腿,这时候才觉得尖锐的疼痛。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客气地乘座免费班车。
“那敢情好,只是麻烦王爷了。”
水溶却似十分欢喜的模样:“不麻烦,不麻烦。”一边说,一边殷勤地把她扶上了马车。因怕她的腿伤得用不了力,掣着她的腰,几乎是把她举上去的。幸好不是公主抱,不然自己的脸得烧起来了……探春流汗。都什么时候了,还有闲心想这些个有的没的。
她刚刚在软垫上坐定,水溶与翠墨也相继挤了进来。
马车里虽布置得十分精致,但空间却并不大。探春微觉尴尬,不敢抬头,鼻端嗅到一股淡淡的龙涎香。这种香十分名贵,只有王族子弟才有,清幽好闻。忍不住模糊地想着,这香原该配上他这样清贵的人儿才合适。若随随便便弄个人熏上,简直是糟塌了东西。
翠墨想是吓得傻了,坐在一边怯生生地低着头,不发一语。水溶却关心地凑过身来,低头欲察看她的伤处,手指刚触着她的裤沿,又抽回了手,从马车侧壁取出一方锦盒:“小王这里有药粉,快洒些在伤口上。”
探春羞怯地看向他,却见他一脸的怜惜,心里微跳,不敢再言,默默地接过他递来的药粉,转头见翠墨仍低着头,暗想她一向伶俐得紧,这回怎么就呆了呢?正想催她,见她已抬起头来,却是看向水溶,双目含泪。
“不关王爷的事,是我自个儿不小心……”探春以为翠墨心疼自己,想要质问水溶,忍不住吓了一跳,开口解围。人家虽然看起来好说话得很,可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呢!
翠墨却弃耳不闻,哽咽着低喊了一声:“王爷!”
水溶这时才注意到她,也是面色微怔,露出细想的神气,迟疑地问:“你是……瑞珠还是宝珠?”
探春忍不住纳罕起来,他贵为王爷,怎么会认识秦氏的侍女?莫非秦氏与他……不知为什么,一想到他与秦氏有些纠葛,心里便微微地发疼,十分不舒服。故意低下头来,略偏过身子,自己挽起了裤腿,确实不过擦破一点,日后也不会留下疤痕,心下大定。正待涂上药粉,却见一只养尊处优的手接过了药粉,帮她轻柔地涂好。
尽管心事纷乱,探春还是觉得被水溶揉按的地方,体温瞬间升高。耳根不自然地热烫起来,却只抿唇不语。
“放心吧,这是宫里的伤药,不留疤的。”他温和地安慰。
“是,多谢王爷。”探春下意识地回答了一句,显出了一种额外的疏远来。
翠墨急忙替她放下裤腿,探春才想到,这时代的女人,连露个光脚都有伤风光,更别提她把整只小腿袒露在水溶面前了。可不管是自己挽起裤腿,还是刚才水溶替她擦药的时候,他都显得十分自然,并无半点勉强。
“上回见了姑娘誊写的诗抄,姑娘的字十分大气,又听得宝玉赞你为人意气,已知姑娘非寻常人,竟不知宝珠亦为你所救,请受小王一拜。”
马车上的空间本不不大,他也只是象征性地拱了拱手,但看他神色,却是至诚不过。兴许是碍着翠墨,水溶没有表现出与她的热络,举动之间,莫不符规合矩。
探春却只疑惑宝珠与他的关系。莫不是他与可卿,竟是私相授受不成?只这一想,心里便有些酸酸涩涩。再联想到秦可卿的葬礼,以他身份的尊贵,竟亲自路祭,心里便闷得什么似的。
就算没有谈过恋爱,可总算看过上百部的言情小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凭借着理论上的经验,探春明白自己是喜欢上了水溶。所以,才会为他与秦氏之间可能有的暧昧,而吃酸拈醋。
幸好秦可卿已经殁了。想到此节,顿时吓了一跳,自己竟然有这样的想法!难道秦可卿死了,你便有机会了么?她暗地里啐了自己一口。再想到自己的身份,又觉得无限烦恼。一个庶女,一个王爷,在现代尚且还要讲究门当户对,在这个时代,距离似乎更有如云与泥。
一时间,便有些失落。还没有萌芽的某种朦胧感情,就这样被她强行地扼杀在摇篮里。可心里却像是一锅煮沸的开水,在不断地冒着泡泡。
马车里,三人一径沉默着,气氛便有些古怪。
好半天,只听水溶的声音,如泉水叮咚般地在耳边响起:“三姑娘,府上到了,从后门进去罢?”
探春见他想得周到,心里越发的苦涩,低声说了“多谢”。临下车的时候,水溶却再度拉住了她的手,双目湛然:“回头问宝珠吧,没什么可瞒你的。”
正文 第三十二章 惊人身世
“嗯。”探春展颜一笑,顿觉压了一路的大石头,忽然地给她腾出块地方。看他澄澈的眼眸,想必他们之间并没无什么纠葛,自己是想差了。
脸色一红,动了动嘴唇,到底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便在翠墨的搀扶下下了马车。一路疾行,也没敢回头。悄悄地换回衣衫,溜了回去。果然台上仍在演着戏文,不由暗松了口气。
总算是有惊无险。
“真不知道你晚上去做了什么,大白天的也找地方打盹。”林黛玉看到她便取笑,“头发的抿子松脱了,我替你抿一抿。”
“嗯。”探春答应一声,依言朝着她坐近了。侍书果然应付得宜,没有人起疑心。
强打精神又敷衍了半日,探春僵硬地坐着,只觉得伤口处突突地疼。临别时水溶的那番话,更是让她的心里像猫儿抓似的,痒得难受。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猜测着水溶与秦可卿的关系,忽喜忽忧,连林黛玉又说了什么,都没有听进去。
薛宝钗本是个长袖善舞的人物,在贾母面前奉承得很是得体,贾母又念着是她生日,叫了她在身边陪着说话,压根儿没想到召探春过去,总算是捱到了席散。
“三妹妹,昨儿又连夜写书了?”贾宝玉却悄悄地过来找她。
“啊?”探春不知道他的意思,一时也没回过神。
“要不然,怎么大白天的就犯困呢?昨儿写了多少,我跟你去拿吧。”贾宝玉一脸的渴望。
“昨夜没写什么,只把以前的章节整理了一下,不小心就弄了半宿。”探春急忙婉言拒绝。这会儿,她哪有心思再跟他探讨杨过和小龙女啊!
贾宝玉虽然失望,倒没有再强求。
回了房,翠墨心疼地替探春重新包扎:“姑娘,破了好大一块皮呢,幸好王爷给的药尽是好的,否则留下一块疤来,岂不可惜?”
探春阻止了她:“就这样吧,王爷包扎得很好。别说有这好药,就是没有,这点皮外伤也留不下什么。翠墨,你倒是实告诉我,北静王怎么会认识你?莫非他和你家奶奶之间……”
有些话,一半是由于不好启齿,一半却是心里有着隐隐的担忧,连说出来都不愿意。所以,探春的话在半途便戛然而止,只是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瞪着翠墨。
“呃……这个……”翠墨微张了嘴,想了想,仍是低下头不语。探春虽愿意信任水溶的态度,可这时也免不了想东想西。
“到底是怎么回事?王爷都说让我问你,显见得也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必须要瞒着我了。”她心浮气躁地追问了一句,很不厚道地拿水溶压人。
“我家郡主与王爷……是堂姐弟。”翠墨想起旧主,忍不住泪眼朦胧,“王爷幼时,常在郡主府上留宿,他二人感情素来很好。”
堂姐弟,很好,并不是她担忧的那些关系。探春的心从半空落到原位,喃喃自语:“那就好……”
忽然,她倒抽一口凉气,眼睛重又瞪得铜铃一般。秦可卿和水溶是堂姐弟,这表示了什么?
水溶是当今皇帝的堂侄子,那秦氏岂不是皇上的侄女吗?可秦氏行事低调,家里人都不敢透露她的身份。她贴身的两个丫头,一个触棺而亡,一个差点落发。秦氏下葬的时候,用的那副棺木,原是义忠亲王老千岁的。这么几件不合常理的证据用线一串,秦氏的身份,岂非呼之欲出?
那义忠亲王在封王之前,可是先帝亲立的太子!后来据说犯了谋逆大罪,才被贬封王。
废太子的女儿!这个身份,让探春觉得遍体生寒。既犯了事,贾府怎么会胆大至此,竟把这个烫手的山芋偷梁换凤地风光大娶?难怪见她一言一行,莫不另有风范,原来她原本就是金枝玉叶。
“姑娘……”翠墨看着探春变得惨白的容颜,声音微颤。
如此一来,王熙凤坚持要把翠墨送到尼庵里,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秦可卿的死,恐怕不是得了病,而是另有政治上的原因吧?
“这件事到此为止,往后你若是见了……别露出马脚来。”探春凝了凝神道,“反正我只是个庶出的女儿,也没有机会见皇亲,倒也不妨。你那时还年幼,平常人也认不出来。”
翠墨含泪跪下磕头:“奴婢谢姑娘成全。”她怎会不知,探春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还留下她,是担了多大的干系!这罪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若是借个由头,满门抄斩都有可能。
其实,她倒是高看了探春的“侠肝义胆”,探春虽然在这时代生活了六七年,可她在自己的那个时代生活了二十几年,一时之间根本没有诛连这个概念。及至想起,话已出口,她也只是自我安慰了一下。东府那里可是把那位货真价实的郡主藏了很多年,她这里不过是藏个郡主的丫头,相比较而言,危险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此事北静郡王既然知晓,他不妨事么?”探春解完了惑,又担心起某人来。
“姑娘放心,郡王与我家小姐从小相得,又与贵府世代交好,万不会走漏了风声!就是其他几位郡王,也是知情的,只瞒着皇上罢了。”
一个秘密有这么多人知道,还能瞒得了人吗?探春觉得不安,联想到贾府被抄没落,难不成还跟这件事有关?况且,秦可卿的婚事被贾珍大肆操办,恐怕也是为的想要让某些人知道,太子之女已经殁了。思来想去,无奈当初看书的时候,匆匆一翻作罢。电视剧里,也就光顾着看宝哥哥和林妹妹的感情戏。
早知道自己会遇到穿越,就把原着翻来覆去读个十来遍,务必做到心中有数了。探春懊恼着,也无法可想。总不能现在去打着灯笼找曹雪芹其人,问一问故事的后续发展吧?又问了废太子的事,可翠墨那里年纪实在太小,早已经不大记得,只得收拾着睡下了。
兴许是累得狠了,这一觉竟睡得很沉,连梦也没有做半个。膝上的伤口也不大疼了,只行走的时候,还有一点钝钝的痛感。看着镜子里姣好的容颜,她甩了甩头。管那秦氏是什么身份,只要跟水溶没有什么牵扯就行了。横竖这会儿离抄家还远着呢,再加上自己穿越过来,可着劲儿扑腾几下,谁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儿?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童言无忌
一个年就这样热热闹闹又百无聊赖地过去,又是月白风清,杨花初蕊的初春时节,元妃却发了明旨,让探春三姐妹外加薛林二人住进大观园去。
众人早就爱那园子清幽精致,听了这道旨意,无不喜笑颜开。唯有贾宝玉怏怏不乐,看着林黛玉,又看看薛宝钗,不住地在一边扼腕。
探春也觉得疑惑,明明自己记得那场三角恋爱的发生地,正是大观园,贾宝玉怎么会被排除在园子外面?莫不是传旨的人,漏了什么不成?
贾母见孙子悒悒不乐,虽知道原由,可这是元妃的旨意,她虽然能在荣府一言九鼎,但又怎么能越过元妃去?因此,只得缓缓劝解。
正说话时,忽然夏公公又一次传了元妃旨意,让宝玉也入园内读书习字,不得禁约封锢,让探春听得目瞪口呆。
这时候才明白,为什么贾宝玉的脂粉味儿这么浓,敢情都是让贾母和他大姐给娇惯出来的呀!就算是住宿舍,女生楼和男生楼也得分开啊……何况,贾宝玉也不是那七八岁不懂事的小孩儿,情窦初开的年纪,宝姐姐跟林妹妹又不是正经的兄妹,要不谈场风花雪月,那就愧对了一大家子的推波助澜。
不过,那园子,人人都是喜欢的。就是服侍姑娘的大小丫鬟们,也都个个兴高采烈。于是大家都欢天喜地,忙着搬了家。
林黛玉自然爱那几丛修竹,挑了潇湘馆。贾宝玉当仁不让地挑了紧挨着潇湘馆的怡红院,两人的院子只隔了一堵围墙。其余各人也都按着自己的喜好挑了院楼,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命运,探春还没来得及挑,就剩下秋爽斋。
一溜儿的三间屋子,倒也畅阔。她也懒得隔断,反正也住不上几年,只拣拾了几件清雅的古董物件儿摆上来,倒有些后现代主义的风格。
“这里真好。”侍书喜孜孜道,“只是窗前的梧桐树,还有些小。若是长得大了,可是一片阴凉,到得夏天,姑娘临窗读书写字儿,倒也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