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虽然不太好听,但是王爷表示还是满意的,不想叶迢又道:“再者王爷你刚不是说了你爹说我能祸害的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是傻了才会固执的非要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
☆、第五十章 我握了一棵草
则欢:“……”
王爷此时的心情是这样的:歪脖子树……歪脖子树……歪脖子树?歪脖子树?!歪脖子树!
他堂堂一王爷,一玉树临风有权有财的王爷,居然成了歪脖子树?!
天理何在……
“那王妃觉得,这大齐王朝,哪些才算是俊才?哪些才是王妃喜欢的树?王妃是想在哪棵树上吊死?嗯?”
这声音太温柔,如同窜入冬日的春风,叶迢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嗯……那个……那啥……呵呵……这个……”
叶迢眼神乱晃,不知所言,忽然一下子蹦起,蹲到一旁的草丛里,一把揪住一把草,使劲拔起,转身看向则欢时已经笑得灿烂,“王爷你看,我握了一棵草!”
则欢只微微愣了一下就笑了,朝叶迢招手,道:“迢迢你过来。”
叶迢自然是不会过去的,这句话已经听过许多次了: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虽然则欢不会知道有这么一句话,但是显然那意思也是差不多。
叶迢不知道,她说的“卧槽”,则欢不是没有听过,她握草的情形,则欢不是没有见过,一切皆是因为,皇帝也曾二过……
当然皇帝没有明说“卧槽”是什么意思,但是人民的智慧向来不可小觑。
“过来。”
作为一个爱惜小命的姑娘,叶迢转身撒丫子就跑,没跑几步却被人从后面拎了起来,“卧槽又拎我!”
叶迢极度反感像被小鸡一样拎来拎去,这意味着她反击的成功率低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尤其在半空扭来扭去实在有损形象啊有木有!
“王爷我错了……”在扭了半晌也没能成功逃脱魔爪之后叶迢很没骨气的认错了,心说丢人丢大发了,学武那么多年居然会被这一招制住,原因在于以前从未被拎过……
“错了?知道错了我也不会放你下来!”则欢颇为得意,吐出这么一句让叶迢蛋疼的话——如果她有蛋的话。
“王爷!表这样!让你夫子知道他会很伤感的!”叶迢哀嚎道。
“我夫子已病逝多年了。”则欢不急不缓的接道,“他恐怕不会知晓我在做什么。”
则欢拎着叶迢,径直走回房间,如同上次一般将叶迢扔上床,叶迢先是恼怒,严格来说她是人啊!怎么可以随便扔?待爬起来,忽然便晓得了姑娘家在这时候该作何反应,于是也矫情了一回,双手捂着胸,控诉的看向则欢,还附赠一声尖叫,“啊啊啊!色狼!你意欲何为?”
则欢黑线,道:“娘子,该叫‘夫君’,不是‘色狼’,另外为夫只是想让你陪着睡个觉。”
“陪睡?告诉你姑娘我不是那种人!我是有节操有原则的人!”说完这句叶迢默默对自己说了句“抱歉”,人真是太可怕了居然连自己也骗,节操明明不知哪年哪月碎在了什么地方,或许现在已经化作尘埃无处不在。
则欢这时候想或许可以采纳一下叶宿的建议,没事的时候读读《金刚经》,不然很可能真的会短命。
“你我本是夫妻,我睡一睡你怎么了?”则欢难得简单粗暴了一回,直接扑了上去!
“你个渣渣白日宣淫!天都还没黑啊……”叶迢欲哭无泪,开始意识到则欢是她同类,刷下限不会输给她!
则欢一只手将叶迢给压住,扯过被子盖上当真就要睡觉了,听得叶迢这样说便回道:“等有兴致了我亲自给娘子演示一下什么才叫做‘白日宣淫’,另外娘子你刚才这句话是说天黑了就可以了么?”
叶迢连忙捂住口,无辜的眨眼,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我刚才有说什么吗?
则欢轻笑,也不为难,叶迢却趁着则欢松手的间隙想要爬起来,则欢皱眉,被子一抖盖住两人,道:“真是不乖。”
叶迢:“……”
“睡吧,醒来就可以用膳了,用完膳接着睡。”
叶迢:“……”
“不要乱动,你知道我会点穴。”
叶迢:“……”
算了……叶迢默默妥协,被抱一下又不会死,再者这感觉似乎也不错,一偏头看到身边的人叶迢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谁说女汉子找不到对象的?自己不是这么容易就捡到一只吗?
自那日回来,则欢就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再出过府,叶远旸与那位李尚书并其他几位大人倒是来过几次,看到叶远旸叶迢一个眼光都吝于给,从来有威信的叶将军也在同僚之中尴尬了一回,出去的时候众人看叶远旸的目光明显就不一样了。
则欢有些不赞同,道:“叶将军始终是你父亲。”
叶迢的声音幽幽的传过来,“是进了叶将军府我才知道在这世上我竟然还有‘父亲’这玩意儿。”
则欢气结,叶迢继续道:“可是穿上嫁衣那一刻我知道我爹肯定是被佛祖留下喝茶了。”
任哪一个男人听到自己的妻子在自己面前说这样的话,都会心疼,则欢也不例外,“你已经是我的王妃了,以后有我就够了。”
叶迢委屈的点头,抬头对则欢道:“你看我这么惨,你要对我好一点,不要再出去勾搭其他女人了,你不爱我姐姐,其他人又不一定有我漂亮,也不一定如我一般善解人意温柔体贴还能文能武,毕竟像我这么完美的姑娘不好找。”
则欢忍笑,听眼前连字也认不全的人一个劲的夸自己,没有反驳,“我自然要待你好。”
叶迢感动得几乎要热泪盈眶,“嗯,我就知道你懂我,所以今晚烧鸡那两条腿都给我吧。”
则欢:“……”
叶迢疯狂的爱上了烧鸡,准确的说是烧鸡腿,一连吃了几天竟然不腻,一连做了几天的烧鸡,厨房大娘估计都腻了,特意跑来找则欢,道是这东西太油腻,吃的太多对身子不好,王妃还是少吃些好。
厨房大娘的话则欢万分赞同,于是接下来的几顿饭叶迢吃得很忧伤,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也没看到挚爱的烧鸡腿。
则欢可谓是个杰出的谈判专家,各种威逼利诱之后总算说服了叶迢,一天就只能吃一只烧鸡腿,剩下的那只自然就是则欢解决——王妃说粮食不能浪费。
☆、第五十一章 挖墙脚的明公子
这不是个简单的问题,则欢正在思索如何拒绝,就见叶迢撇嘴,泪眼汪汪的盯着他,“你才说过要对我好的……”
则欢浑身一颤,这声音明明软绵绵的,怎么会感觉到冷呢?貌似有杀气……
果然只犹豫了一会儿,某人已经没耐心了,下一刻河东狮吼差点震破则欢耳膜——
“我就知道男人这种渣渣都是靠不住的东西!”叶迢双手叉着腰,怒目圆瞪,“给不给?不给我吃我老娘宰了你!”
老娘?
女汉子形象终究是隐藏不了的,现在终于还是暴露了。
则欢双眸一眯,望着叶迢,问道:“迢迢你刚才说什么?”
“啊?”叶迢一脸茫然装得煞有介事,“我刚刚有说什么吗?”
则欢笑了笑,抬手拍拍叶迢的脸,道:“无事,可能是我听错了。”
叶迢已经忘了自己是如何作死答应了则欢,口中再也不会出现“卧槽”一类的话,否则任人吊着打,好在关键时刻姑娘总是机智的。
“王爷、王妃,明公子来了。”有下人来报。
则欢意味深长的看了叶迢一眼,随后道:“回后院去,我在就好。”
不用则欢提醒,叶迢溜得很快,明钰实在不好解决,这人实在是她克星。
近几日明钰几乎每日都会到臻王府来报到,则欢在的时候挺规矩的,则欢大意一离开,那厮眼中就开始冒贼光,变着花样送东西,变着法子逗叶迢开心,不过初战未捷,机智的王爷发现了居然有人敢明目张胆跑到他家来挖墙脚,于是明钰被划入了王府黑名单。
可是呆萌的将门公子不懂放弃是什么,他觉得他老娘说得对,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于是只要有时间总是要来挥挥锄头的,或许运气好能得美人一个眼神也是可以的。
明钰手中捧着一盆花,焦急的走来走去,等了许久却只见则欢不见叶迢,不免有些失望,“迢迢……王妃她……”
则欢无奈摇头,“小钰。”
明钰急忙将手中的花奉上,道:“这是太后赏给我的花,听说很珍贵,姑娘都喜欢,王爷你帮我转交给王妃!我这就走!”
则欢捧着被硬塞到手中的花,失笑,想要说叶迢不喜欢花,明钰已经一溜烟跑了。
王爷看着手中的花,很迷茫,很想感叹一句:爱情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居然能把人变得这么傻。
看得得找时间去和明岐老将军谈一谈,朋友妻不可欺啊!
花的确很漂亮,则欢其实也不知道叶迢是否喜欢花,但是王爷并不打算将花送到叶迢手中就是了。
想到居然有人和他一样有这样的慧眼,居然能看上他家王妃,王爷很自豪,王妃的表现也让他很满意,于是心情很好的王爷不介意奖励一下王妃,“今晚准许你吃两个鸡腿。”
王爷不会承认自己那一瞬间有一个恶毒的心思:吃吧吃吧吃胖了就不能去祸害别人了。
但是想用一座臻王府就困住叶迢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热爱自由的姑娘,对暴力以及财色充满了热爱以及好奇,总是想着:世界这么大,我该去走走。
任何一个机会都不该放过,武林大会可以满足姑娘对暴力表演的需求。
若要描述那一天,叶迢会文艺的先来一个开场白: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皇城城东的演武场之内,高高的观望台上坐着看起来风华绝代的臻王爷和看起来很端庄的臻王妃,两边依次坐着几位负责的官员,当然叶远旸和李尚书是不能少的,演武场呈圆形,四周皆是闻风而来百姓,叶迢很欣慰,到哪儿都能看到这些一生放荡不羁爱热闹的可爱观众。
演武台被清理得很干净,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台子对立的两边设有桌椅,已经坐满了人,画面很喜感,一边黑一边白,每个人都戴着一个面具,衣裳居然还有兜帽,将整个脑袋遮得严严实实的,若让叶迢去认哪边是正派人士哪边是魔教她是认不出来的,不是她近视,实在是看起来每个人都很正派的样子,唯一可以区别的只有颜色,可是也没有谁规定魔教就得穿黑色!
则欢拉住叶迢再次伸向水果盘是魔爪,道:“别吃了,那么多人看着呢。”
叶迢不服,“怎么可能?我用扇子遮着嘴的!”
王爷表示这理由好充分,竟无言以对!
“你剥皮的时候既然遮不住请将扇子放下可好?那动作实在不怎么优雅。”
优雅?那是什么玩意儿!叶迢思索一番,觉得既然答应了则欢今天做一个优雅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王妃,就不能食言,于是将枇杷往王爷手中一放,道:“怎样才优雅?王爷你来示范一下!”
“王爷。”底下叶远旸轻咳一声,道:“时辰已经到了。”
则欢抬头看看日头,而后点了点头,回头开始给自家王妃演示怎样剥枇杷才算是优雅。
叶远旸站起身,并未开口,只一挥手,便有人持了铜锣走上演武台,叶迢认得那是叶将军府的老管家。老管家先是使劲儿的敲了几下铜锣,而后朗声宣布道:“时辰已到,开始!”
接着便有一个大汉抱了一个东西上去,叶迢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骰子,有一个人头那么大。
叶迢看得糊涂,便问则欢,“不是应该有一个高大上的开场白然后群众欢呼然后运动员上场吗?那东西干什么用的?”
则欢一边剥枇杷一边解释,原来这和赌博也无甚区别,双方买大小,胜者拥有主动权,可以挑选对方阵营中的任意一人上场与自己对战。
第一场可以直接叫出自己期待的对手的名字,被叫到的人按照规定必须应战,这就相当于学生试卷上的那道送分题,如果不是太有个性非要在这时候挑战自己,这几乎是必胜的一场比赛,曾经甚至有人很无耻的叫战对方阵营的一名无名小卒——恰好上来加茶水的小厮,于是理所当然的胜了。
第一场之后就不一样了,这才是真正的赌博,拥有主动权的那方选出要上场的选手,由选手自己从对方戴着面具的人中选出一个人来与自己对战,由于每个人打扮都一模一样,而且可能有人还特意做了伪装以混淆视听,所以选到谁得完全靠运气了。
可能是倒茶水的小厮,也可能是对方头头级别的人物,那酸爽感觉不是谁都有机会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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