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他吻上了我的唇。先是牙齿轻咬,然后舌头滑进来纠缠。我只觉得头晕目眩,双手攀上了他的肩。他解开我的衣带,双手在我身上点燃了火苗。他的吻从我的锁骨向下移,所到之处,又酥又麻。我浑身燥热,想要疏解又找不到出口。
他一挺身,与我合为一体。撕裂般的痛从体内传来,疼得我无法呼吸。他又吻住了我,手在那里抚摩揉搓。疼痛渐渐消失,我忍不住呻吟。他像收到了指令,带我步入极乐世界。浑身说不出的畅快,像在天空中飞翔。我把他拉向我,想和他一起飞得更高。他越来越快,我一阵痉挛,感觉飞上了云端,在云雾中翩翩起舞……
围城生活
粉蓝色的纱裙,扎着蝴蝶结的马尾,还有身下白色的旋转木马。这一切,是那么熟悉又陌生。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在眼前一晃而过,笑声,欢呼声,音乐声一起涌入耳朵。天上的星星也跟随音乐迈开舞步。还有五颜六色的气球,白花花的棉花糖……
突然一道闪电劈开黑夜,轰隆隆的雷声在耳边炸响。大地在不停摇晃,震颤……
“地震了!”我睁开眼睛,要往床下钻。手臂被人一把拉住。
“不是地震,是开炮。”是昊天臃懒的声音。
“开炮?大炮攻城,我们会不会有危险。”我可不想变成肉浆。
“不会的,他们的目标是城门,炸不到我们这里。”他的声音变得冷静。“看来他是不想再拖了。过不多久,郢城就归宁王了。”
城要破了,对我来说是吉还是凶。正要张口询问昊天,发现他目光迷离,盯着我身上的某一部位。忽然意识到,我整个身体还暴露在空气中。
“色狼!”我拉起被子,把自己裹在里面。
“色狼?我今天就做一回色狼。”他向我扑来,伸出手要掀被子。
“轰……”又一声巨响。我尖叫着趴倒在床上。
他拥我进怀里,在耳边吹着热气。“别怕,有我在,一定会没事的。”
攻城的行动并没有停止,可生活还是要继续。
趁着攻城的间隙,我躺在床上翻看那本快翻烂了的小说。只要还活着,就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这是我现阶段的座右铭。
“收拾收拾,跟我去一个地方。”这是我唯一不爽的地方,他又在支配我的生活。自从嫁给他,他就给我上演了一出《从奴隶到将军》。虽然他还是很听话地做家务活,但口气越来越霸道。
“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了。”他竟然过来拉我。
躲过他的魔爪,“说清楚。不说清楚我不去,我也有否决权。”
他叹了口气,在床边坐下。“我母亲的故居。”
我心里一沉。自从听了他母亲的故事,我就对这个素未谋面的女人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我坐起身,搂住昊天的脖子摇晃。“我去就是了。让我准备准备。”
“还准备什么,丑媳妇总要见公婆。”
我松开手,缩到床角,装出很生气的样子。“那我不去了。长得丑不是我的错,出去吓人就是我的不对了。”
他上床来,和我又是一番近身肉搏。“我的娘子是世间最美的,谁说她丑,我第一个不答应。不生气了,跟我走吧。”
“好。但是我有条件,以后不准用这种态度对我说话。”
他一堆保证过后,我下床换衣服。没有什么可准备的,只好剪了一把我种在院子里的花。
跟着昊天走过长长的巷子,来到一扇小门前。看样子,这只是一个后门。门上的漆有些班驳,在推开时木板颤巍巍的,像是饱经风霜,再也经不起任何折腾。
院子不大,也很朴素。只有一排房子和一棵梅树,窗下种着几棵芭蕉。看来院子的主人很懂生活情趣。各色的小石子铺成一条小路,一直延伸到房门口。院里并没有杂草,看来经常有人来收拾。
走进正厅,一张画像挂在桌子上方。画中一名白衣女子坐在梅树下,眼波流转,透出说不尽的温柔。身后花瓣飘飞,看似繁花似锦,暗中却是一番凄凉景象。这就是她的一生?灿烂开过之后,就是“零落成泥,碾做尘”的无奈。
“在想什么?”昊天把头枕在我肩上低语。
“她很美。”
“那是自然,要不怎么会有我这么出色的儿子。”他抬起头,一副得意的神色。
“是是是,天上地下你最棒,行了吧。”
昊天不知从哪拿出香。我学着他的样子,点香,祭拜。然后把花摆在香炉前。看昊天似乎有话要说,我走出屋子,让他们母子俩单独相处。
昊天出来时情绪有些低落,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紧紧抓着他的手。他反握住我,给我一个笑脸。“没事的。走,我们回家。”拉着我跑出院子。
一群人排成了一队,长长的队伍望不到头。这样的情景,我只在春节期间的火车站见过。有了上次的经历,我不自觉地心生恐惧,怔怔地站在原地。昊天揽过我的肩,几乎是推着我向前走。“有我在,不用怕。”
注视着他的眼睛,仿佛看到他的心里。一种叫勇气的东西冒了出来,我笑着点点头。
从排队人的口中得知,这次是雷霄宇在舍粥。而且是大手笔,三天三夜不间断。他真的那么阔绰,还是……
我不禁向路边望去,在一家店铺门口,是一排排的大桶。几个人忙忙碌碌,秩序井然。不远处一个男人站在那里,身材笔挺,风姿卓然。正是雷霄宇。
在我望着他时,他也发现了我。我向他点点头,要转身离开。谁知他竟向我走过来。
“吕姑娘,好久不见。”
“庄主此言差矣,她现在是我的夫人。”昊天的手环上我的腰,昭示所有权。
雷霄宇干笑了两声,缓解尴尬。“如此说来,要恭喜二位了。还请赏光,去喝杯水酒。”
我还没来得及拒绝,昊天开口了。“既然这样,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今天的雷霄宇有些反常,把他的风度和礼仪都抛到了一边。先是搬出一坛酒,接着又拿出三个酒碗,一一倒满酒。
“相请不如偶遇。先祝二位白头偕老,雷某先干为敬。”一仰脖,喝干了一碗酒。
我有些担心,偷偷拉了拉昊天的衣襟。他眨眨眼,示意我不用担心。
“既然庄主这么痛快,那我就奉陪到底了。”拿起碗一饮而尽。
两人就这么推杯换盏,你来我往。没多久,一坛酒光了。雷霄宇满脸通红,手略微颤抖,八成是醉了。昊天倒是一如往常,没什么异样。
这酒不能再喝了。我正要起身告辞,谁知雷霄宇又搬来一坛。一边倒酒一边大叫“不醉不归”。
两碗下肚后,他开始吟诗,句句不离一个“酒”字。
兵符的秘密
据说喝醉酒的人有很多种表现,我没亲眼见过。但我敢肯定,雷霄宇绝对是那种兴奋的,还是酒后吐真言型的。他醉了的样子,简直是换了一个人。
“想我雷某,从小饱读诗书,熟读兵法,辛辛苦苦二十余年。为了什么,为的就是有一天一展所长,为的就是能为百姓做一番大事。可,老天他,为什么,为什么不给我这个机会。”他越说越兴奋,猛地把碗摔在地上,碎片飞了很远。
昊天上去拉他,被他一把推开。“别管我,让我把话说完。这次郢城被围,正是我发挥才干的好机会。我和郑将军已经商量好了对策,几日就可以解郢城之围。奈何天不遂人愿,皇帝昏庸,奸臣当道。一心抗敌的郑将军被皇帝召回,换来了个胆小怕事的王大人。王大人,王大人,只怕真会亡在他手上。”
他抱起酒坛,猛灌了几口。结果被呛到,连声咳嗽。
“雷庄主,天下之大,不会没有你展翅高飞的地方。思瑶相信,一定会有人欣赏雷庄主的才华。”
“欣赏,是有人欣赏。可欣赏我的人为什么是他。”他回到座位上坐下,双手抱头,沉默良久。
我站在那里,不知道是该走还是该留。
雷霄宇忽然恢复了平静。“几年前,宁王曾派人来找我,说是要我去当军师,被我一口回绝了。几个月前,我又见到了宁王。他又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我仍是没有答应。”
“为什么不答应呢。他找了你几年,说明对你很重视。这样的伯乐,不容易遇见的。”不是愁没人赏识吗,赏识的人来了又不去,自己在这痛苦。他没毛病吧。
“宁王,他是犯上作乱的乱臣贼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颠不破的纲常伦理。他作为臣子,拥兵自重,已是大罪。更别说要颠覆皇权,妄想取而代之。我若是帮他,就是助纣为虐。若是帮他,就是是非不分,恩怨不明。我虽然不是什么圣贤,但最起码的节操还是要的。这样的赏识,我宁愿不要。或许,这就是我的命。我雷霄宇,命该如此。”说完把头埋在腿上,双肩颤抖。
许多年后,我还记得他醉酒后的样子。
城里的伤兵越来越多,粮草也供应不上。士兵们大多有了厌战情绪。在炮火的攻势下,守军支撑不了多久了。最近开炮的次数在减少,或许城外在计划什么新的行动。
阴了几天之后,天终于放晴了。我连日来郁闷的心情也一扫而光。
趁着天气好,把被子拿出来晒晒,不然真要发霉了。想起箱子里的旧衣服已经压了很久,也该让它们见见天日了。喊来昊天去拿衣服,接着在院子里拍打被子。
过了很久,不见昊天出来。出了什么事吗?
屋里的箱盖开着,里面放着打开的包袱。昊天直直地站着,望着手里的东西发呆。听到我进来,头缓缓转向我,眼神里透着古怪。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把手放在他眼前挥了挥。
“傅天横是你什么人?”
傅天横?差点忘了,我现在的身体是傅紫莹。“你说呢。你为什么觉得我和他有关系。”
“就因为这个。”他亮出手里的东西,是一面金牌,上面刻着一只飞翔的鹰。“这是当年皇帝为表彰他的战功,特意命人打造的。全天下只此一块。如今它躺在你的包袱里,这要怎么解释?”
“怎么解释?我偷来的,捡来的,都有可能呀。”
那种可恶的笑容又出现了,他找了把椅子坐下。“依然如此,为什么不拿去换钱,收在箱子里算什么。”
“你也说了,全天下只有一块,我要是去换钱,还不被人发现了。”
“既然不能换钱,那你偷它,捡它做什么?”他扬着下巴盯着我,似乎在等待我的答案。
“我……”我一时想不出理由,越急脑子越乱。
“说不出理由了吗。那结果只有一个,你就是傅家的人。三年前定远侯一家突遭灭门,全家无一幸免。看来世人都错了,你就是逃出来的那个人。我说的对吗?”
“不错,不错。条理清楚,分析合理。不愧是优秀的王位继承人。”我也坐在椅子上,翘起右腿。“当着明人不说暗话。我承认,我就是傅紫莹,傅天横的孙女。这个答案满意吗?下一步呢,是带我去见官,还是就地解决。”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的身份有这么重要吗。
“你的身份不重要,但是你身上有很多人都想要的东西。”他站起身,把金牌放进包袱,塞进箱子。“这里已经不安全了。等郢城解除了包围,我们立刻就走。”
“为什么,你不是说没有危险吗。怎么危机解除了,反倒不安全了。”难道是我变笨了,怎么越来越糊涂。
他转身靠在箱子上,双臂在胸前交叉。“我说这里安全,是因为你是吕思瑶。当你变成了傅紫莹,这里就成了是非之地。”
“我还是不明白,能不能再说清楚点。”
“当年定远侯之所以战功卓著,除了他指挥有方,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有一支骁勇善战的军队。这支军队纪律严明,士兵个个英勇,打起仗来以一敌三。在定远侯解甲归田后,这支部队还有十万人,被当时的皇帝分成几部,散在不同的地方。但在定远侯手中有一方兵符,有了它,这支精兵可以随时集结。”
“那已经很多年了,找到他们也已经是老弱残兵了,还有什么用。”我不认为宁王会这么笨。
他走到我身边坐下。“这你就不知道了。这批士兵当年约定,武功不废,代代相传。要子子孙孙听从傅家的召唤。这枚兵符是召唤他们的唯一凭证。一年前有人秘报,傅家后代尚在人间。宁王对此深信不疑,一直在派人寻找。以他的实力,再加上这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就会如虎添翼。到时候何愁他的霸业不成。等大军攻入郢城,你就等于暴露在他眼皮底下,随时都会有危险。所以,我们要尽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