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这种事,老马老爸也没什么心情造人,大家早早洗洗刷刷睡了。半夜我偷偷摸摸爬起来,翻出老爸的那本宝贝古籍。
那种瘟疫我正好在二牛家的某本历史杂记中看到过,据说瘟疫爆发的时候,整整毁了一个小城。后来人们发现仙人掌和苜蓿草,能够抑制瘟疫的爆发,最后灾情才得到控制。
仙人掌在沙地中经常有,但是苜蓿草的话,村里是没有的。我曾经在附近的山沟里见过这种花团锦簇的紫色小花,但那也是年初的事。我不知道这种花现在是不是还开着,也不知道它如果不开的话,我还能不能把它认出来。
那天半夜,其实已经接近黎明前的时刻,我爬下床偷偷摸摸一个人到好几里地外的山谷里找苜蓿草。
走到山谷的时候天色已经亮了起来,我对照着书的图片,寻找差不多样子的植物。我能辨认的植物不少,但多数都是老爸教过的。老爸是个好医生,但医生并不是万能的。
事实上村里流传的是不是瘟疫并不确定,书上也没有提这种植物怎样使用。我只是和所有少年勇士一样,怀揣着年少无畏的心——无知即无畏,想要翻山越岭地去救被恶龙抓住的公主。
公主没有救到,我只救到我自己。
日头爬上三杆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一堆看似苜蓿草的东西回家了。从山谷往村里走有好几里地,但也算是熟门熟路。我不辞而别,老妈肯定气得双脚跳——然而这一次,等待我的并不是母亲的巴掌,而是满目的血腥。
我看见老爸老妈躺在水井边上,脸上只剩下空洞。
心脏停止了跳动,呼吸不见了,一瞬间我好像失去了知觉。不知道是因为惊吓,还是因为害怕,抑或者是伤心的痛苦。
那一定是一个梦。
醒来的时候,也就是噩梦结束的时候。
隐隐约约,好像听见两个人的私语,诸如“老头子”,“人情”,“你的责任”之类的词语,偶然还夹杂着“混蛋”, “疯子”之类的谩骂。
恢复知觉的时候,我躺在山头上,望着蓝天,一动不想动。
半晌才注意到身边那个看起来有些邋遢的年轻男子。
「你要不要吃东西?」他对我说。
我没理他,忽然一撑手跳了起来,跌跌撞撞走向前几步。黄昏中的小村就在脚下,透露出阴森的诡异。
洋槐树上,有着我从一岁到十一岁的身高刻印。水井边,有我和朱阿九打闹时留下的痕迹。屋檐下,全部都是老妈老爸的影子。
老爸太认真老妈太彪悍。我想换个强壮点的老爸,温柔点的老妈。大概上帝听错了,直接把他们拿走,而没有给我新的。
我蛮想吼的,那是我爸妈,不是假钞!
于是我发抖了。
浑身颤抖。
人践踏人。
人怎可肆意夺走他人的生命?
是为了火红眼。
我不懂。
我从小就怕兔子。
因为我觉得它一直在生气。
很小时候老爸从外面带回几只兔子,拿了一个小兔子的给我玩。我看看它,它也看看我。我安慰了这只兔子一个晚上,它还是用红红的眼睛死盯着我,终于把我吓哭了。然后他们饭后茶余闲谈的时候,又有了口舌可以嚼:酷拉皮卡这孩子真傻。
对着镜子看的时候,我的眼睛一定也是红的。
这时候就算有个傻瓜跑过来摸我的头,说:小兔小兔乖,你别生气啊。我一样会死死盯着他,恨不得啃死他的。
一个晚上怎么能够?一辈子都不够的。
我始终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泡在药水里的红眼睛。失去了生命,只剩下诅咒的眼球,整天看着,不会做恶梦吗?
真可笑,要是诅咒有效,资本家早就死光了吧。
如果诅咒没有效,那就让我用双手来送他们下地狱好了。
或者,跟他们一起去地狱。
我看过天堂了,天堂里很沉闷,只有和小屁孩们厮混,听七大姑八大婶子闲话,让老妈发彪。所以我觉得看看地狱是什么样子的,也挺好的。
……卷四完
友克鑫的西郊有一片陵园。因为价格不菲,都是比较有点闲钱的人才会把陵墓设在这里。
陵园的四周种着大批大批地常青灌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植物的清香。石碑一块接一块,虽然中间廖有空隙,但也像是公寓楼房的隔壁邻居一样紧紧挨着,一眼望去,却是有点喘不过气来的拥挤。
我坐在陵墓的边上,望着不远处的石碑发呆。
洁白的大理石石碑上刻印着死者生前的名字。一个名字代表一个生命。生命的意义,此时时刻,大概只在于她曾经活过。
“这位先生,我们边上有茶水室可以休息。”一个女声从我身后传来。虽然话是请我去休息,不过大概是嫌我坐在这里档着路吧。
现在不是上坟的日子,陵园中零零散散也就那么几个小猫小狗,哪里会有人特意跑到我坐的这条路上来。
我没理她,她就兜个圈子走到我面前蹲了下来。“先生,您……”
“咦?小春?”
面前的年轻姑娘只是草草在后面扎了一个辫子,松散的头发挂在额前,穿了一身随意的T恤。样子看起来和几年前虽然有所不同,但的确就是温尔顿图书馆的管理员小姐。
她的表情看起来也略有点惊讶,甚至带着点僵硬。想来我现在这种妆扮也挺帅的,怎么就这么不待见我?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图书馆被我们打架干掉一大片我当然也是知道的,不过也也不至于让她丢掉饭碗吧?而且我记得这丫头说要结婚了……我瞥了一眼她的手,手指上秃秃的,钻石戒指不见了。
“啊,那个……您认识我么?”她脸上写着不认识我,眼神却透出一种古怪的神情。“我几年前出了一次事故,失忆了。”
“以前你在温尔顿图书馆当管理员吧。”我问。
“嗯,他们说我就是因为那里出了事故所以才受伤的,这里。”小春讪讪笑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不过我醒来以后就全部忘掉啦。”
“连结婚也不结了吗?你那个戒指呢?”
“嗯……”她低下头,好像有些难过,“结婚……和一个陌生人?不太好吧。”
倒是能无情无义地拒绝原来的一切。
我抬起头看了看天:“为了庆祝我们很久不见,我请你吃午饭吧。”太阳正是热辣辣的时候。
“……”
“喂,干嘛用那种表情看着我。”我耸了耸肩,“不过吃顿饭而已,好像是我要把你怎么样。”
“哦。”她只是低下头,既不拒绝,也不反对。
我想来对于强人所难这种事不感兴趣。(莫= =:你真敢说。)既然她不愿意,那我也懒得强拉——又不是抢回家做小妾,吃个饭总得你情我愿的吧。
话虽然这样说,但我还是打算拖她去吃饭。(莫= =:……)主要是觉得她挺有意思——没见过看见我批着这身和蔼可亲的帅哥皮还搪塞不已,一幅“你欠我钱,欠我很多很多钱”的表情。而且这丫头我还认识,以前可绝不怕生人,看见帅哥还会跑去搭讪的那种。
我把脚底下的百合花束捡起来,放到简的墓碑前面。简死后,她的家人过来给她办理的丧事,丧事很简单,但是来得人却很很多。车水马龙,好像死掉的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她生前倒是从没看见过那么多人和她来往,在我印象中,她一直都是无亲无故的。
人数多少,对于简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活着的时候就不在乎,死了就更不会在乎了。
“以前的女友。”小春一直盯着墓碑看,我干脆说明了。
“啊。”她吃惊地叫了出来,但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不起。”
“没关系。是她先甩掉我的。”
果然这丫头的脸上也少许显露出了好奇的神情——年轻女孩子都好八卦这一口的。
“一起吃个饭吧。”我再度邀请。扔个鱼饵,鱼就会上钩了。当然了,鱼实在不肯上钩,那我也只好用叉子叉了。
这次小春算是同意了。
陵园有附属的饭店,东西不怎样,价钱倒不便宜。小春看着菜单,犹豫了半晌,点了一份通心粉和一份沙拉。“随便点好了,不用担心钱的问题。”通心粉和沙拉都是最便宜的东西了。
“我吃这点够了。”她说着,有些忐忑不安。
我接过菜单,自己点了一份牛排,又加了几份小食和甜点。
“饮料呢?要酒吗?”
“啊,不用。我不会喝酒。”
“那就算了,果汁吧。”我生怕她说出白开水之类的,那就不像是我在请客吃饭了。“橙汁好吗?”她点点头。
“两杯橙汁。”
点完餐后,她没有说话,气氛有些沉闷。从刚才起我就察觉到她的异样——失忆这种狗血戏码当然也不是不可能发生。但是好像就算算失去某一部分记忆,生活习惯,性格也不会变化太大的。她好像从头到脚换了一个人。
沉默了半晌,还是我开了口:“其实,也不能算作是我的女朋友吧。”
“呃?”
“因为自始至终都没有答应过我呢。”我微微叹了口气。
三楼的落地窗视野很好,可以看见远方的青草地和墓碑,绿莹莹一片中夹杂着整齐的白色。
已经初夏了……呢。
这是一九九九年的初夏。
我还记得猎人考试的这一年,金的儿子,席巴的儿子应该已经在猎人考试碰头了吧。恍然之间,好像某某人变成了某某人的儿子,新时代来临的苍凉悲伤感十足。
酷拉皮卡终究会从一个纯朴少年变成满心都是仇恨的丑恶东西。
锁链会拖着我下地狱的。
恶鬼唱诗班都在那里唱着:下来陪我吧。下来陪我吧。
额头缠绕着的纱布好像在提醒我是库洛洛?鲁西鲁这个事实。不知是不是我的嗅觉出了问题还是脑子出了问题。面前摆弄着刀叉的双手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干净的,却扔闻得到隐藏着的血腥味。
玻璃窗隐隐反射出自己的模样,微微挑了挑嘴角,看起来确是温文尔雅的笑容。
“啊,很抱歉。”我忽然想起来似地说,“你失忆了吧。我都忘记再次介绍自己了。我叫库洛洛?鲁西鲁。”
“库洛洛。”小春这次没太大的反应,只是重复了一下这个名字,微微叹气。
“你不觉得奇怪?”我笑了笑,“很多人第一次听见我的名字,都觉得奇怪呢。你当初的时候还忍不住拿起我的登记卡,和你的同伴窃窃私语呢。”
“……”她显得有些尴尬,“啊,那个,大概是因为那时候听到过了,所以现在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我们那里也有人会叫卡卡西。”
“你们那里?”
“啊,不是……是我看的书里面。”
“看过的书?”
“只是漫画啦。”声音更是小了下去。
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因为侍者把点的东西送了上来。速度很快,除了我点的牛排之外,都已经被摆在了桌面上——估计是因为没什么生意的缘故吧。
炸薯条是冷的。沙冰……怎么看怎么都像是水果糖精浇灌出来的样子。到是沙拉和蔬菜汤看起来还挺新鲜的。我吃了两口薯条,实在没什么胃口,放下了叉子。
小春慢慢地用叉子划拉着通心粉,吃得很慢,看起来也很难下咽。
“本来只是普通朋友的。四年前,约好在某个地方见面,帮另一个朋友忙做事情。她先到了那边。”我转过头去,看着窗外——视线里并看不见简的墓碑。“她比我们早到,遇见了一群强盗。”
强盗这种生物,我是最清楚不过了。不过团里的人多数都是些骄傲的家伙,虽然杀人放火没少做,但有件事他们是不干的。
“如果她要逃走,还是可以的,但是要对抗,就没那么个能力了。盗贼中有个家伙还挺强的。”我说,“她想要救人,结果就打了起来,被抓住了。”
那时候看到的是什么呢?
滚滚浓烟中的村庄,狂奔而下的金。
越来越近,黑烟和火光也清晰可见起来。
村子里是杀戮过后的情形,大概可以叫做被洗劫一空吧。当然因为我们也干过差不多的事——对象多数是那些有钱人的庄园,范围小,但是油水很足。
尽管已经被火烧得不成样子了,但还是能看得出来原本的轮廓。青石路,红墙瓦片的一排排民居。村子被规划地很好,也很漂亮,这样富足的村庄到很少见。
趴在简上面上上下下的赤裸男人,被金一拳头揍向后直飞了出去,刹那间撞塌了背后好几栋房子,轰然落地。从胸口部位的一个无比巨大的破洞,延伸到了男人整个躯干,五脏六腑已经模糊成了一堆。
可是即便这样,那个时候,那个骄傲明亮的少女,却像失去了灵魂般地睁大了眼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