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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你还算是好人了。”我斜着眼睛瞅着他。
“你说是就是。”他很不要脸地点头,“实话说,我都没想到自己能做个好人呢。”
“这点的话,我到也是这样的。”
“你也是?”
“啊,本来我没想自己还能做一个坏人的。”我耸了耸肩。
“做坏人是我的梦想啊。”男人一捶桌子,“结果上辈子没做成,这辈子还是不行。”
“……”
“秦皇长平坑杀了四十万俘虏……”男人的舌头明显有点大了,“凯萨说过什么来着?我看,我来了,我征服?”
我觉得自己喝太多,大概产生了幻觉。秦始皇和凯萨,这都是哪里人?而且我记得坑杀了四十万俘虏的好象叫白起……嗯,白起是为秦始皇打工的,这么说也没错。
可是,这不是从我嘴里说出来的啊。
“我就瞧不起孙悟空。造反就造反,说招安了就招安,招安了你就老老实实吧,又造反……唉,打什么打呢?斗战胜佛……封得官再大别人也以为你是一只猴子……”男人迷迷糊糊地说着,头歪歪地靠在桌子上。
猴子有猴子的骄傲。
正如同流星街人所拥有的骄傲。
我憎恨那种骄傲。
这种骄傲夺走了我的一切,无论是那个叫做叶小欢或者是叫做洛西西的少年,唯一珍贵并且想要珍惜的东西。
然而又是这种骄傲,使得我小心翼翼地,将那份情感,深深地,深深地埋葬在心底的某个角落。谁也看不见,谁也找不到。
我希望时间是静止不动的,那样大家就不会渐渐变成后来所不认识的陌生人。
可是停止的,却只是那个少年的时间。
我的时间还在流淌,慢慢地冲淡记忆,回忆,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想不起来——我是不是曾经做过叶小欢,亦或者,是那个深爱着库洛洛的洛西西。
我以为我快要忘记了。
我以为……
我伸出手推了一下这家伙,纹丝不动地——他妈的,你这个家伙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结果这丫就躺在桌上呼呼大睡起来。
没办法我只能自己结帐,把这家伙扛在肩上回去。一路上我看见垃圾堆就颇有想要把他扔上去的欲望。
等到了住所已经凌晨两点,把他扔到沙发上,我进房间睡觉。再次醒的时候天还蒙蒙亮着,大概也不过睡了三四个小时的样子。
走下楼来,沙发上已经没人了——地上躺着呢。还抱着边上椅子的脚流口水——这家伙的睡姿可真不是一般地差。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派克却一反常态地还没起来。送药进去的时候,她迷迷糊糊身体烫得很厉害。一般来说念能力者不容易生病,但一旦生了病就来势凶猛。
让她吃了点药后,我本来还想补觉,但现在睡意全跑光了,只好到厨房弄早餐。
派克买食材的时候总是看见就拿,但做的时候却又有明显偏好,所以会剩下很多吃不掉的东西,比如鱼。我望着冰箱里塞得满满个各种鱼类,最后还是决定做番茄炒蛋……
吃完早饭,阳光洒满大地得时候,男人终于从沙发低下爬出来——他滚着滚着就滚到那下面去了,还带着满脸的歉意看着被他抱断的椅子脚。
“啊,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不好意思的话,把帐单付了吧。”我拿出昨晚的发票,“四万五千介尼,谢谢盛惠。”
“……”
“老板娘临别还给了一个吻。你要的话我可以转交给你。”
“我不要……”
“要吃早饭的话。”我指了指厨房,“锅里有,自己去拿。”
“算了,昨晚喝太多,到现在胃里还难受。”他坐到我对面的位子上,“抱歉啊。本来是想跟你说正事的,但结果真的变成喝花酒了。”
“酒量好也不能那么喝,又不是清酒。”我倒了一杯红茶给他,“你年纪也不小了。”
“被一个比自己年纪轻的人说教,我好像很丢脸。”
“你几天没挂胡子了?现在还有脸可以让我看吗?”这家伙应该也就是二十来岁,现在看起来像四十的。
“实在是不好意思,以后一定挂了胡子让你看。”
“……”
“不过,真是谢谢你了,没把我扔到下水道里。”
我的确是很想的。
“啊,正式介绍一下吧。我叫金。金?富力士,是个猎人。”
“……”
“你知道猎人吧。”
我一口茶呛在喉咙里,半晌没缓神过来,好半天才憋出一句“知道”来。看见金本身不奇怪,就算看见相同的穿越者也不奇怪——凭什么你能穿人家不能穿。可是金是穿越者这件事……好像有点狗血了。
等等……我再确认一下……搞不好这世界有两个都叫金?富力士的呢。(莫:你头脑果然已经不清醒了……)
“你是不是有个儿子?”
“啊,你怎么知道?”
“你儿子……不会叫小杰吧。”
“啊?”他困惑地想了想,“昨天我说了?”
我点头——这时候一定要斩钉截铁,毫不犹豫,反正这醉鬼肯定不记得。
“可是,好像没什么印象啊。”他嘟囔着。
“你还说你去世的妻子温柔贤淑,是天下最最好的女人。”这个男人昨天晚上发着牢骚,工作缠身,亡去的老婆是如何优秀——就好象新时代苦情男人。
有那么一段柔软温馨的爱情……事实上那也彰显着曾经的幸福漫溢。
我不曾有过的幸福。
已经错过,就不会再来。
“那么我也来自我介绍一下。”我放下了手中的杯子,“我是库洛洛?鲁西鲁。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昨晚第一次,今天算是第二次见面了。不过,不管怎样,请多多关照。”金的脸上没有任何惊讶,貌似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的样子,神态不似作伪。
这家伙……没有看过漫画?
“对了,昨晚的事要不要报警?”微微把姿势调整到一个舒适的状态,我开始贼喊抓贼。
“警察总会发现的。”他挠挠头。
对面这个家伙也太不像话了,好歹也算是维护世界和平的职业。现在想来,昨天他都没有关心有没有活口——就连我都关心过了(莫=_=:你那不叫关心,叫灭口好吧!)。
“……我不是警察啊,凶杀案什么的不在我的管理范畴。”他又挠头,“从头跟你解释。你知道亚萨家上个月死了好几个人吧?据说是流行性感冒。”
我本来是不知道的,不过正巧昨晚听药店的小姐说过流行感冒死人的事。
“亚萨家?”
“啊,就是昨晚着火的那户人家。”
“感冒死人也不是什么大新闻吧?”
“话是这样说,但是一死就死了好几个,都是女性。包括亚萨家老爷的姑姑到贴身女佣,短短一个月就都死了。唯一的女儿也得了这个病。”
“我听说的是离家出走。”
“的确是离家出走。”金说,“这件事说来话又长了点。亚萨家的小姐在半途病倒,被送到了友克鑫的医院。症状是高烧不退,引起长时间的昏迷。”
“不是普通的病?”不知怎么,我忽然感到一丝不安。
“不是。”金说,“经过化验,发现是一种带有显著方向性的传染病。我有个同僚是那家医院的顾问,那家伙相当喜欢研究医学,死拖着我下水。”
“什么叫做显著方向性?”
“啊,我不太擅长说明的……怎么说比较好呢……”金挠了挠头,“应该说是一种相当相当特殊的病菌。传染性很强,但多数人过一阵子就好了。唯一奇怪的是这些细菌在艾米莉小姐身上的活性要远高于其他人。”
虽然表达上有些问题,但我还是听懂了。
“大抵是这样的。这位小姐用的是假的身份证明,所以都没有查到来历,只是当作个例处理了。直到医学会的交流中,在温尔顿发现了同样的案例。”
“亚萨家?”
“是的,虽然人都已经死了。但是病历报告还在。其实在一个家庭里同时死亡四位女性也挺不正常,不过病人家属要求低调处理,所以就没引起重视。”
“你们怀疑是人为?”
“就好像是……针对亚萨家产出的病毒一样。”
病毒和细菌是不一样的……
“但是这本身就不可能。因为流行感冒爆发出来的时候,很多人都感染了。据说那时候整个曼彻斯特都在发烧打喷嚏。”金顿了顿,显示出了一丝凝重,“所以仇杀应当是被排除了。”
“仇家被排除,不是更棘手了?”
“没错!所以更麻烦。”金的表情很苦恼,“本来想去问问他们要不要把人接回去,可是这下到好,连房子都让人给烧了。是一般仇杀呢,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这下子好像变得更复杂了。”
“喂,你刚才自己说的——你又不是警察,凶杀案不归你管。”我说,“那你还苦恼什么?”
“拜托我的那家伙,以前是内子的医生,那时候承蒙照顾,所以没法拒绝。”他苦笑着看着我,“你以为我想来啊?”
“这么说,艾米莉大小姐救活了?”
“救活了就好了。”金苦笑,“情况越来越严重了,刚开始进来那些日子还能说些话聊天的,这个月连清醒的时间都很少了。”顿了顿,他又说:“本来想看看,能不能让亲友提供一些免疫体。”
话虽然这样说,但金自己本身恐怕也不抱多少希望吧。
微微皱眉,我察觉到了情况的严重性——如果我没有想错的话,很快金的忧虑就会变成我的忧虑。
派克。
普通的细菌感染?笑话。比起流星街,现在这种环境简直可以以无菌来形容了。
而念能力者的确是很少生病的。
与其说是针对亚萨家的病,到很有可能是血统问题。历史上也出现过很多特殊的民族。比如阿谢利尔族,这个种族出天才,但是却都活不久。设计高罗竞技场的那家伙貌似就是这个族的——即便身为穿越者,也逃不过二十三岁就早亡的命运。(莫:这和穿越者没什么关系,而且人家也未必就是……)
“简说我就适合做这种跑腿的工作。”金说。他才说到这里,他腰间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这时候的手机跟大砖头差不多,随身携带就如同绑一手雷,用它来砸人到是很合适。
“不好意思,接个电话。”他接了起来,“喂。”
线路那一头的声音又急又快,像是发生了什么紧急的事件。
“我知道了。”他挂掉电话,“医院的档案室着火,似乎是人为的,我要赶回去了。”
我问他要过手机,往我的手机上打了个电话。“需要帮忙打电话联络我。”
金也不客气,拿起手机记录了一下,说了声回见,就转身就急匆匆走了。
金才走掉片刻,靠近玄关里的电话也响了起来。住所的电话安装了分机,每个房间都有,响了数下,铃声还没有断掉的意思。我更忧虑派克的状况——哪有睡觉连铃声都振不醒的道理?以前她早就起来接电话了。(莫:那你干什么去了?)
“喂。”
“团长。”电话是侠客打来的,“我在调查亚萨家。”
“你说。”
“发现了一件颇有意思的事情。”
侠客住在本地最高级的酒店,距离这里不远。港口繁华的时候酒店林立,但不景气一到就纷纷倒闭,最后只剩下一家比较高级的酒店,不过设施相当齐全,甚至还有带网络的电脑。
“酒店里的人竟然对那位叫做艾米莉的小姐相当熟悉。”他的声音带着点笑意,“据说这位小姐经常玩离家出走的把戏,很多次都是住到这家酒店来。提起来的时候,都亲切地叫她‘小艾小艾’的。还有两个年轻的服务生和她很熟。”
“结果这位大小姐还是一位相当受欢迎的客人啊。”我轻轻的笑了笑。
“没错。”对面的侠客也笑了起来,我可以轻易品尝出隐藏在他笑容里的讥讽。
事实上侠客在人群中也是相当受欢迎的。
人帅,嘴甜,脾气好——人可是一种相当主观的动物,因为觉得小伙子人很好,打心眼里就喜欢出来。
“根据一个服务生的口供,艾米莉小姐在离家出走之前的前两天,还在本地的酒吧里喝醉酒,是这个服务生送她到酒店住宿的。她好像说过一些:‘又是讨厌的酒会,我才不要去参加’‘我又不是他的工具’‘要结婚自己去结好了’之类的话。结果后来才参加完酒会的当天晚上,大小姐就真的翘家了。”
“这么说,总结出来的理由是逃婚。”我想了一下,“传染病菌是在这之前感染的。按照这种病菌的发作程度……派克是早晨进入亚萨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