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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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的日子-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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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对啊,又没有出事不是?”
    “是啊,有杜老弟在,不会出事的,你有符嘛,她不听话一贴就好了不是么?”
    人们开始你一言我一句的劝慰起杜无悔,这小毒物到演上了瘾,一个劲儿的在旁边擦眼泪摸鼻涕还不忘捶胸拓足的高呼后悔啊,对不起大家的厚爱啊之流的……
    白晨在后台擦汗,这杜无悔真是个祸水,绝对的蓝颜祸水……你看看把周围的这些老家伙心疼的,恨不能把他揉进怀里逗逗亲亲……
    威廉姆也在一边笑,他突然很好奇的问白晨:“你早就知道会这样么?你太神奇了”
    白晨干笑,她可不是神,不会未卜先知,但她命好,揍了赵恒这软柿子一顿,还白送一条忠告,为了揪出一直捣乱的幕后黑手,才联合杜无悔搞了这么一出,不过还真让她猜对了,这个人果然是妙静没错。
    但是她为什么要害她呢?貌似自己没做过枪她生意之类的恶性竞争事件不少字
    想着白晨眨眨眼,又瞄了一眼大厅,果然妙静正在柱子后面气的七窍生烟,甚至连她看杜无悔的眼神,都充满了疑问和不可思议。
    果然,妙静真的是相当的喜欢杜无悔。
    白晨默默的低下头,妙静她真的是瞎了眼,喜欢谁不好竟然喜欢杜无悔,这男人是毒,站了上瘾,碰了留恋,是比罂粟还要甜美万倍的剧毒,爱上他就等于爱上了毁灭,因为杜无悔的世界里,只有利益,除此之外,恐怕,就只有他的牡丹了吧……
    白晨叹气,今晚看来又顺利的过去了,被妙静这么一闹,非但没有揭穿自己的面具,反而歪打正着,更加坚定了白晨就是狐仙的事实,也更加打开了白狐的名声,相信从今晚之后,矾楼也会跟着名声大噪,并且银子也会挣的越来越多吧。
    其实银子已经挣得不少了,但对于租房子自己做生意来说这些银子却远远不够,租酒楼的银子一交至少是半年,再加上给跑腿的人的工资,还有运作的资金,杂七杂八加起来多得很,看来她必须想点办法,好好的把陈昭遇给她酿的酒第一时间卖出去。
    上大街上卖肯定是不行了,拿布丁做实验的实战经验告诉她,这方法太慢挣得又太少,唯一的方法是最好能借助什么东西一下子打开市场,并且一下子就能让百姓接受这个昂贵的定位……
    白晨叹气,除了酒还得想点别的法子,要不然在家里试种些别的稀罕东西?可是要种些什么呢?
    白晨揪揪自己的脑袋,不知为何一说到种菜,她的脑袋里竟然在一瞬间飘过许多许多的小羊……好吧……这是在郭城放羊留下的后遗症……一说到农业方面的事她就总会想到活蹦乱跳的小羊仔……她的好好改改这个毛病了。
    想着白晨赶紧甩甩脑袋,不行种花算了,把杜无悔的绝世珍品全偷种到家里,再高价卖了……想着白晨不禁回身发毛,还是算了吧,她不想上次的事在发生一次……不过到底做些什么好呢?
    啊白晨猛的一拍脑袋,她差点把自己家的菜园子给忘了
    上次才刚种上种子,第二天就发芽了,然后四五日就又开花的趋势了,这都很长一段时间了,不知道会长成什么样子了……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当白晨站在自家菜园里的时候不禁一阵感慨,神啊,这块地皮不是给打了激素了不少字
    白晨擦擦汗,地上的菜苗都已经长得老高了,玉米都开始抽穗了,韭菜貌似白氏都已经割了一茬了,大葱也随时都能用了,再看看别的地方,因为作物都长高了,白晨才用自己那一点点的农业知识,仔仔细细的瞧地上的蔬菜。
    胡萝卜看来长势不错,叶子挺拔,下面橘黄的萝卜露出半个脑袋,饱满的很又水润的很,黄瓜也是,晃晃悠悠的缀在架子上,细细长长,看着也挺粗壮。西红柿火红的果子缀满了墨绿的背景,看的白晨眉开眼笑。
    白晨拔下一根胡萝卜洗干净咬了一口,嚼了半天她很认真的把胡萝卜又吐了出来。的确很好吃……十足十的胡萝卜味……可她白晨最讨厌吃的就是胡萝卜啊肿么办?要是白氏挖出来做菜的话就糟糕了,她可是宁死也不愿意吃胡萝卜的……
    想着白晨只好转身围攻黄瓜和西红柿,这类东西才是她的最爱啊。
    看着这一地的进口货外加国产货白晨挠头,威廉姆他们老家绝对是印第安人或者玛雅人没错……绝对的
    而在辣椒和地瓜之外,直直的长了一整排细长叶的跟杂草一样的东西,白晨走过去微微低下头瞧着,这东西不管怎么看都好像薰衣草啊……
    白晨眨眨眼,这薰衣草可是好东西,能杀菌、止痛、镇静还能美容,熏衣草的花还可以泡茶~~~女生喝再好不过了哦呵呵呵,威廉姆真是带来了不少好东西的种子啊
    没想到杜无悔竟然给了她这么一块风水宝地,种上的东西竟然没多久就窜了这么高,甚至还有的已经开花结果,看来真的发达了,光吃菜都吃不完
    啧,真是捡到宝了。
    白晨眨眨眼,要不要试着再弄点小鸡小羊,看看是不是也能长得飞快,要是那样的话,不但能给家里节省开支,也绝对能赚更多的银子啊
    想到了白晨就决定立刻行动,她跑到旧门外的牛马羊市,挑了几只健康肥壮的羊崽子,又挑了几只毛茸茸的小鸡,租了辆马车正准备跳上去,突然眼角瞥见一个红色的东西,
    白晨回头细看,才发现是一匹枣红色的小马崽子。
    这匹小马在诺大的马群里特别的眨眼,并不是因为它小,而是因为它一身醒目的皮毛,一般的马匹都是暗红色为多,而这批枣红马,却红得发亮
    漆黑细长的鬃毛,连马的尾巴都是黝黑的毛发,浑身的红色毛皮,透着幽幽的亮光,四只蹄子上都有一条纯白的长线,就好像套了四个纯白的镯子一般
    真的是很漂亮的小马仔。
    白晨慢慢走了过去,枣红马猛的晃了晃脑袋,喷出一股子热气,四条蹄子不安分的动了动,踏来踏去。
    卖马的马贩子一见赶紧走了过来打算轰走白晨。
    “去去去,这马烈着呢伤了你我可付不起责任也赔不起医药费,小姑娘家就闪远一点,快,那边有小鸡小鸭子,过去玩哈”
    马贩子一指远处,白晨就气得直喷气,凭什么小看人?女孩子就不能来买马了么?想着白晨重重的一排马贩子的后背,掐腰大喝:“奴家要买马就买这匹”白晨指着刚才的枣红马,小马驹咧开嘴露出整齐的白牙,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叫……
    马贩子一愣,这才又抱着胳膊上上下下瞧了一番白晨,最后他嘿嘿一笑:“你要买这匹马?”
    “恩”白晨点头。
    “你会养?”
    白晨不说话。
    “你家有马场?”
    继续沉默。
    “马要是每天不跑上几圈可就养费了。”
    白晨咬牙:“你管那么多,总之卖是不卖?”
    “卖,肯定卖,不过呢,得看看你们俩是不是有缘分。”
    “卖马还看缘分?”
    “当然了,这可是匹烈马,别看小,说不跟你就是不跟你,来过好多主了,这枣红马连看都不看一眼的。”
    “那我试试。”白晨来了兴致,摩拳擦掌的站到枣红马身边。
    “过来过来”白晨像逗狗一样半蹲着身子拍拍手,枣红马打了个哈欠,忽闪忽闪大黑眼睛。
    白晨滴汗,马贩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大小姐,这是马,不是狗”
    白晨狠狠的瞪了一眼马贩子,小心的靠近枣红马,很友好的伸出手想要摸摸枣红马的鬃毛,却被枣红马闪开,一双手硬是落在了半空。
    “噗嗤,哈哈哈”马贩子哈哈大笑:“我……我看你还是……还是回家养你的小鸡仔吧”
    白晨怒瞪马贩子,可她从来就没养过马,唯一一次骑马还是在公园玩的时候……顺便还照了张相,再就只在电视上见过这东西了……
    肿么办肿么办啊?这马越是不搭理她,她就越想要,以后有什么事也不用雇车了,直接上马一扬鞭子就开路了,多帅啊
    可目前的情况这枣红马明显不给力啊……白晨急的抓耳挠腮的时候,枣红马却突然踏了蹋蹄子,伸头拱了拱白晨。
    白晨一惊,她突然想起来,自己怀里还放了根被她啃了一口的胡萝卜……难道这枣红马喜欢吃胡萝卜?
    想着白晨只好掏出胡萝卜放到枣红马面前,果然,一直对白晨很不屑的枣红马突然温顺的伸过脑袋,一口咬住胡萝卜慢慢的啃了起来……
    白晨继续滴汗……马也吃胡萝卜么?这货不是驴不少字


第一百零五章(五加皮生意)

    (五加皮生意)
    倒是马贩子很惊讶,他瞧了半天,只好悻悻的说:“好吧,既然它要跟你,我就只好勉为其难的卖给你了。”
    “真的?”白晨大喜。
    “真的,只是我看你并不懂得如何照料马,如是是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你就来找我,我一直在这里卖马,你在这里打听刘马倌,就能找到我了。”
    “谢谢”白晨真的高兴死了,真是碰上负责任的卖家了,买了马还帮着照料,这个刘马倌一定非常喜欢马
    ………
    东京皇城紫宸殿
    “启奏陛下,接到辽国消息,半月之后会有辽使来访。”
    “这个节骨眼上来我大宋所谓何事?”沈伦捏着笏板,神情凝重。
    自从去年开始,宋辽之间就战争不断,现在正是两国关系最紧张的时候,辽国干嘛非要挑这个节骨眼派使者前来呢?
    龙椅上赵光义捋了捋胡须,苍白的面容略带病色,他的身子已经开始虚弱,这全是拜战争所赐。
    “使者?是谁?”赵光义思量半晌,确定还是先弄清楚到底要来哪些人。
    “回陛下,是南京留守判官室昉。”
    “室昉?”赵光义沉思半晌,室昉不但在辽国十分有名,在宋朝也是很多人勤勉的目标,这个男人曾经二十年足不出户,只为精进学业,辽国派一个文臣出使大宋,难道是来请和的?
    想到这里赵光义不禁双眼一亮,凝重的神情也变得高兴起来,他微微点了点头,很愉悦的说:“传朕口谕,届时大开城门,欢迎辽使。沈伦,你去各处搜罗最精进的艺人,朕要好好招待”
    “这……”沈伦犹豫半晌,他认为此事不妥:“陛下三思,辽使现在前来,肯定是有所图谋啊”
    潘美隐藏在笏板后的一双桃花眼游过来移过去,沈伦一番话下来他就立刻在一边垂下脑袋。这沈大人,长着眼睛是喘气的么?
    潘美瞄了一眼赵光义,果然刚才还喜笑颜开的神情立刻就变成了初秋的凉风。
    “辽使这个节骨眼上来,肯定是有所图谋不假,但到底是何意图,还是要等到来了才能知晓,况且我大宋大肆欢迎,一来可以表明皇上的大度,二来也可以叫蛮夷之地的蛮民知道就凭他们向夺下我兵强马壮的大宋,简直就是痴心妄想”张逊想必是猜透了赵光义的意思,在一边极力附和。
    “可万一……”
    沈伦还想在说些什么,却立刻被赵光义打断了。
    “都不要吵了,朕认为张爱卿的方法可行,就这么办退朝”
    一句话驳回了所有的意见,赵光义很高兴的拂袖而去,剩下满朝文武,一个个慢慢悠悠的退了出来。
    潘美慢慢踱到沈伦的身边,桃花眼微微一撇,沈伦只能叹气,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沈大人乃耿直忠贞之人。”潘美捏着胡须赞赏起来。
    “唉”沈伦却没有高兴的起来,苦楚只能自己往肚子里咽,谁叫他是臣子呢。
    “不过,咱们到时可以替皇上多分忧,辽人的心思,也搁在肚皮里了不是?”潘美似笑非笑的瞧了一眼沈伦,而后笑呵呵的捏着胡须慢慢的走远了。
    沈伦愣了愣,半晌之后恍然大悟,臭臭的脸蛋立刻精神起来,潘美潘大人的意思很明显,明的不成咱们可以来暗的嘛反正都是为了替皇上分忧,即使被发现了也有说辞
    想着沈伦开始在心里慢慢盘算起来,这该怎样安排布置呢?
    皇宫里的事再怎么波澜壮阔,也波及不到宫外的小老百姓,但事件的余波,还是会对外面的人或多或少的造成一系列的影响,比如说矾楼。
    杜无悔伸手接下公公送来的圣旨,又让人给公公送了买酒的银子,恭恭敬敬的将人送走了,这才把一干相关人员叫进了三楼的厢房。
    白晨和威廉姆都挤在里面,妙静站在最前面,即使是一身素衣,都掩藏不住她牡丹一样优雅大度的高贵气质。
    杜无悔微微扫了一眼众人,视线在白晨和妙静身上略微停顿了一下,而后很快就移走了。
    “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杜无悔优雅的捏起茶杯,轻轻啜了一口。
    “刚才宫里的王公公送来了皇上钦赐的圣旨,半个月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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