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色满园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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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色满园 上-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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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娘把手套拿过来一端详,立刻笑了:“手工还算不错,就是稍微小了些。”丽娘稍微一打量,就看出锦绣带这副手套肯定小了。

    锦绣笑嘻嘻的道:“当然要小一些,我这是做给阿桃的。我自己已经有手套了。”说着拿上手套就出去找阿桃了。

    丽娘抿嘴一笑,又去忙活棉袄去了。

    锦绣拿上手套去找阿桃,阿桃正带着阿亮在院子里玩,听到锦绣的喊声飞快的跑了过来。

    “阿桃,把手伸出来。”锦绣笑眯眯的说道,她把手套藏在身后,打算给阿桃一个惊喜。

    阿桃以为锦绣是想看看她手上的伤,听话的伸出了那只手:“我的手已经不流血了,一点也不疼了。”

    “把那只手也伸出来。”锦绣轻快的吩咐。

    阿桃诧异:“我这只手好好的,昨天没有跌破。”话虽这么说,还是颇为听话的将另一只手伸了出来。两只小手冻得有些红肿,在冷风中微微颤抖,锦绣的鼻子有些泛酸,迅速的将手套放到了阿桃的手上。

    阿桃又惊又喜,说话都结结巴巴:“这、这是给我的吗?”

    锦绣点点头:“快点试一试,若是不合适我就替你改一改去。”

    阿桃欢喜的戴上手套,这手套里面塞了些许棉花,极为暖和,护着双手暖和极了。

    阿桃开心的抱着锦绣又笑又跳,锦绣的心也飞扬起来。不需再多问了,阿桃的表情足以说明一切,这份微不足道的小礼物阿桃太喜欢了。

    金家共有三个孩子,锦绣最大,又在陆府做丫鬟,每个月难得回家一天,因此金大恒夫妻俩对锦绣总是呵护备至。而阿亮则是家中最小的,又是唯一的男孩子,受疼爱也是理所当然的。阿桃夹在中间,受到的关注难免少一些。

    穿的是锦绣原来的旧衣服,有好吃的得让着弟弟,这些阿桃早已经习惯了。

    “姐姐,你对我真好。”阿桃说着,鼻子有些酸酸的,抱着锦绣不肯撒手。

    姐姐居然留意到了她没有手套特地为她做了一双,想到这儿,阿桃感动的不得了。

    锦绣也没想到一双小小的手套居然会惹来阿桃的眼泪,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抱着阿桃小小的身子,轻声哄道:“以后喜欢什么就跟姐姐说,等姐姐明年拿了月钱通通给你买。”

    阿桃使劲的点点头。

    阿亮调皮的钻到两个姐姐中间,露出毛茸茸的头来。

    自己的怀里陡然多了一个头颅,锦绣被吓了一跳,等见到阿亮笑嘻嘻的小脸上黑乎乎的印迹后,锦绣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阿亮,你的脸好脏,来,跟姐姐去洗洗脸。”

    锦绣搀着阿亮去洗了脸,见阿亮头发乱糟糟的不成样子,索性又替他将头发梳理整齐。

    阿亮被这么一收拾,立刻干净好看多了。细细打量起来,阿亮承袭了金大恒的相貌,长相可爱讨喜,若是时时刻刻都保持的干干净净的,定然更加顺眼。可惜那个年龄的男孩子没有不调皮淘气的,让阿亮老老实实的在那儿待一会儿就像要了他的命似的。

    “姐姐,阿华哥哥已经三天没到我们家来玩了。”阿亮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阿华虽然霸道些,可是常领着阿亮到处乱跑乱转,对阿亮也还算过的去。这几天阿华没来,阿亮少了个玩伴,一直惦记着呢!

    锦绣一眼就看出阿亮的心思,笑道:“若是想阿华了,就去他家去找他好了。”

    阿亮应了声,就打算出发。

    阿桃心思缜密些,提醒道:“他那天气冲冲的走了,这几天又没到我们家里来读书,说不定一直在生气呢!”阿亮去了,说不定阿华会不理他,那多难看。

    阿亮也迟疑了起来。

    锦绣见天色还早,便道:“这样吧,我带阿亮去。这一点点小事都过去几天了,阿华早该忘了。”小孩子哪有隔夜仇,大人们有些事情就爱放在心里计较来计较去的,孩子们单纯质朴的多了。

    阿桃心痒痒的,也要跟着一起去。

    锦绣笑道:“一起去好了。”

    临走时,锦绣到厨房里拿了四个窝头带上,分别是小鸭子小猪小牛小羊造型的窝头。上次不就是为了这窝头闹的矛盾么?今天带上几个送给阿华就是了,哪怕阿华还在生气,见了这么多有趣的窝头气也该消了吧!

    姐弟三人带上窝头一起出发。

    阿华正在院子外面玩耍,远远的见到锦绣几人过来,高兴的冲了过来,一把扯住了阿亮。阿亮咧嘴一笑,和阿华哥俩好的黏糊到了一起。

    锦绣立刻放下心来,她原来估计的果然没错,阿华说不定早把那天的不愉快忘记了,瞧两人在一起玩的多开心。

    孩子,果然是不懂得记仇的。

    “阿华,你过来,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锦绣笑着朝阿华招手。

    阿华走过来一看,立刻高兴的叫了起来:“真有趣,都是给我的吗?谢谢阿秀姐姐。”

    锦绣笑着将窝头都递给了阿华。

    阿华兴冲冲的捧着窝头回去献宝,阿亮和阿桃也跟着一起跑了过去。前些日子的不愉快就像没发生过似的。

    锦绣先去找了奶奶殷氏,寒暄了几句之后就从屋里出来了。

    徐氏见阿华如此高兴,心里的那点不快尽去,端详起那几个窝头,不由得暗暗点头。这窝头做来定然要多费不少的事,真是栩栩如生呢!

    “丽娘的手可真是巧,亏她想的出来将窝头做成了这种形状。”徐氏笑着将窝头放好,硬邦邦的冷冰冰的,得热过了之后才能吃呢!

    阿桃嘴快的说出真相:“这些窝头可不是我娘做的,都是我姐姐做的呢!”语气中不乏自豪和骄傲。

    什么?徐氏吃了一惊,看向微笑的锦绣:“这些都是你做的?”

    锦绣点点头:“随便捏着玩哄哄阿亮的,大娘见笑了。”

    徐氏楞了一楞,旋即绽开了笑脸:“阿秀真是能干聪明,到底是在大户人家做事的,手都变的巧了。”

    锦绣岂能听不出这句话中暗藏的酸味,笑着谦虚了几句。

扫地丫鬟 第一百三十章 温馨

    第一百三十章   温馨

    阿玲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拿起桌子上的窝头打量了几眼,旋即不以为然的说道:“要我看,也没什么难的嘛!娘,你不是打算今晚也蒸些窝头的吗?我也来做几个。”

    正所谓眼高手低,说的就是阿玲这种人。她平日里不肯学这些,总会用各种借口来偷懒。因此对女红厨艺之类的都不算擅长,徐氏明知道女儿日渐长成应该多多教导才对,却总是不忍心让阿玲做事。因此,阿玲也就是口头厉害而已。

    阿华不客气的嘲笑自己的姐姐:“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有本事就真的做几个给我看看。”

    阿玲又羞又恼,使劲的拍了阿华的脑门一下。

    阿华鬼喊鬼叫,嚷着“姐姐打人啦”然后拔腿就跑。

    阿亮笑嘻嘻的也跟着往外跑,阿桃怕阿亮受欺负,连忙跟出去看着去了。

    锦绣和阿玲接触了几次,早看出阿玲好面子的个性,基本上和其母徐氏差不多。见阿玲悻悻的样子,便笑道:“阿玲姐这么聪明,看几眼还不就会了?阿华真是没眼光。”

    阿玲顿觉遇到了知音,亲热的拉了锦绣到一边说话。

    徐氏看着两个女孩子在一起说说笑笑,不由得暗暗感慨,自家的阿玲容貌可人性格娇憨讨人喜欢(这都是徐氏自认为的),可以说是村子里最出色的女孩子。可和锦绣到一起一比,似乎又有所不及。

    瞧瞧人家锦绣,说话做事稳重有度,什么好听说什么,很轻易的就能博得别人的好感。阿玲比起她来可差的不少……

    阿玲和锦绣毕竟是堂姐妹,以前的感情也还过的去,再加上锦绣着意的逢迎了几句,阿玲越发的把锦绣当成了自己知心的姐妹,扯着锦绣说话不肯撒手。

    锦绣听着听着觉察出不对劲来,阿玲东拉西扯的怎么扯到顺子头上来了?瞧阿玲微带红晕的小脸蛋,锦绣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忍的煞是辛苦。

    “阿秀,顺子哥的手可巧了,编织的箩筐好生的精致好看呢!我的屋子里就有一个,待会儿拿给你看看好不好?”阿玲喜滋滋的说道。

    锦绣的脑海中一下子浮现出顺子送她小箩筐的情景,心想原来顺子有送人箩筐的习惯,诺,阿玲的屋子里也有。看来自己也不必要对一个小小的箩筐胡思乱想自作多情了。

    阿玲拉了锦绣进屋,从桌子上拿了个箩筐过来。

    锦绣拿到手里一打量,立刻察觉出不同来。

    顺子送给自己的那一个小巧精致可爱,一看就知道下了不少的功夫。而这一个箩筐偏大些,手工随意的多。

    锦绣挥去这些无聊的比较,笑着赞道:“果然好看,顺子哥定然花了不少的心思呢!”

    阿玲最爱听这些话,娇憨的笑了:“嗯,我缠了他好几天,他才答应编个箩筐给我放些零碎东西。你不知道,顺子哥哥平时可忙了。每天都要替他爹做活,然后打水扫地做饭下地干活什么事情都要做呢!所以去你家读书的时间都是硬生生的挤出来的,到了年底忙碌,都好多天没去上课了。”

    果然是个能干的孩子,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一点都不假啊!

    “他还要做饭啊,他娘干什么去了?”锦绣随口问道,待看到阿玲诧异的眼神时顿时警铃大作,糟啦,顺子的娘不会早就去世了吧!

    “瞧你这记性,到知府老爷家做了一年的活怎么把这个都忘了。顺子他娘前两年得了病整天躺在床上,吃饭都要人伺候,哪能下床做饭嘛!”阿玲倒没有多想,只以为锦绣记性差忘了这些事情。

    锦绣松了口气,连忙顺着阿玲的话音往下说话:“是啊是啊,瞧我这坏记性,居然连这个都忘了。”

    阿玲又扯着锦绣待要说些顺子家里的事情,锦绣唯恐什么都不知道的自己会露出马脚来,随意找了借口就告辞了。

    阿玲谈兴大发,见锦绣不肯再陪着她聊天有些扫兴,嚷着:“那我明天有空再去找你。”

    锦绣的笑容一僵,又不好不应。

    到了院子里,锦绣喊了阿桃和阿亮一起回家。

    第二天,正是腊月三十。

    金大恒夫妻俩早早的起了床,将屋里屋外打扫的干干净净。

    金大恒写了一手好字,在院子里摆开桌子,剪裁了长条的红纸,写起了对联。

    锦绣眼睛一亮,凑过去看了起来。她前生对繁体字有些研究,认读没问题,就是写起来不算好看。

    金大恒少年时念书颇为用功,尤其是曾在字上下过不少的苦功,曾经跟着邻村的老秀才练过几年,因此一手毛笔字颇有功底。他拿起毛笔蘸了些墨,写了一个“福”字,龙飞凤舞力透纸背。

    锦绣大声赞了句:“好,写的真好!”

    “我这是练练手,待会儿认真的写几张,让你看看什么叫好字。”金大恒脸上尽是喜悦和骄傲,瘦肖的脸庞上有着和往日截然不同的意气风发。在这一刻,锦绣才发现,自己这个老爹居然也有如此帅气的一面。

    “爹,我看这墨有些淡了,我来替你再墨的浓一些。”锦绣自告奋勇的替金大恒研墨,金大恒欣然答应。

    那方砚台颇有些年代了,墨锭倒是新的。

    锦绣专注的研墨,这研墨也是有讲究的。得顺着一个方向转着圈慢慢的用力,若是胡乱使力,墨汁就会溅出来了。

    金大恒自然识货,一看锦绣的动作就笑了:“以前怎么教你都不会,现在手法倒是很好。”

    锦绣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他也是颇为疼爱的。不厌其烦的教锦绣读书认字,还曾教她写过一些字。这对女子来说已经是极为罕见的。只有富贵人家的小姐才会有这样的机会识字的。

    锦绣闻言俏皮一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可不能用老眼光看我了。”

    金大恒呵呵一笑,慈爱的看着日渐聪慧伶俐的女儿,心里扬起说不出的骄傲和自豪。

    放眼方圆十里,还有谁家的女儿能比得上自家的阿秀?

    阿桃和阿亮呼呼大睡刚起床,见院子里热热闹闹的都过来凑热闹。

    锦绣眉头一皱,吩咐道:“快去把衣服穿好了,刷了牙洗了脸梳好头收拾整齐干净了再来。蓬头垢面的像什么样子。”她最看不惯邋里邋遢的孩子。不由得将前生那一套检查学生的标准又搬了出来,口气也很严厉。

    阿桃嘻嘻一笑:“这就去,别发火嘛!”

    阿亮调皮的扮了个鬼脸:“姐姐真像个母老虎。”

    锦绣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作势要揍人,阿桃机灵的很,早拉着阿亮逃之夭夭去梳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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