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亮大声宣布:“因为阿亮长大以后要天天吃肉。”
金大恒一楞,满脸不解,搞不懂认字和吃肉怎么会扯上了关系。
锦绣在后面笑的直不起腰来,阿桃也是哈哈大笑。
丽娘在厨房里听到嬉闹声忍不住探头张望:“你们在说什么,怎么这么热闹?”
锦绣边笑边把刚才在大伯家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自然也提到了自己鼓励阿亮读书认字的事情。
金大恒也笑了起来:“我说今儿个太阳怎么打西边出来了,我们家阿亮居然主动的要读书了。”
丽娘却皱起了眉头,不高兴的说道:“阿玲她娘就看着阿亮哭,什么都没说么?”
锦绣看丽娘不痛快,昧着良心为徐氏说了几句好话:“大娘留了我们吃饭,是我们不想在那儿吃。”
丽娘和徐氏做了多年的妯娌,对徐氏那一点子小心眼和小算盘再清楚不过,当然不相信这些话。不过,孩子们都在,有些话不方便说。丽娘和金大恒有默契的对看了一眼,然后就不再提起这个话题。
丽娘继续去忙活午饭,金大恒则趁机拉了阿亮进行思想教育,什么“大丈夫立志需趁早”“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大堆的大道理轰了过来。
阿亮听的一头雾水,只会眨巴眼睛。
锦绣忍不住提醒了句:“爹,弟弟还小,你说这些是不是太早了,还是先引导他开始识字习字才对。有些道理需要慢慢的教。”前辈子就是搞教育工作的,锦绣说起这个话题来可以滔滔不绝讲上两天三夜不歇息。
金大恒讪讪的一笑,也觉得自己有点性急了,吩咐锦绣去把书架子上的三字经拿来。
锦绣心里一喜,看来以前的锦绣的确是认识一些字的,不然金大恒也不会叫她去拿书。
到了屋里,锦绣直奔书架而去。这个书架早已老旧,不知道有多少年代了,书架上的书不算多,大概几十本,也都是旧书,也不知道有多少年的历史了。
锦绣一眼就看到了三字经,拿了出来随意的翻了一下,好在她以前古文功底好,在大学里选修过古文,所以读是不成问题。书法也稍有涉及,估计绝不会写的难看。
锦绣拿着书出了屋子,将书递过了金大恒。
金大恒拿到书以后爱惜的摩挲了几遍,叹道:“自从去年辞了教馆的事情,我就再也没翻过书了。”看来对教馆先生一职非常的留恋。
金大恒年少时中过秀才,之后再也没考中过功名,无奈之下在教馆里谋得一席之位还能勉强维持一家生计,现在却是连这一点微薄的薪资都没了。一家都得靠着丽娘和小小的锦绣支持着,真是让人顿生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感慨!
金大恒领着阿亮识字,阿桃的头也凑了过来。金大恒微笑着说道:“别人家的女儿都不识字,我金大恒的闺女却都要做识字的,以前阿秀跟着我认了不少的字,现在阿桃也来跟着我学。多读些书总是对人有好处的。”
锦绣心里很是安慰,金大恒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好在一点都不迂腐,以前的锦绣既然识字那她就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识字这个问题了。一块大石头就此落地。
不知道是心情好还是太阳暖烘烘的缘故,金大恒的咳嗽居然好了不少,再加上专心的教阿桃阿亮读书认字,金大恒过了好长时间才咳上一声半声。
锦绣虽然能认识三字经上面所有的字,但是却没有真正的看过这本书。最多就能背上来前面最出名的几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之类的,见金大恒一句一句教,不由得也跟着一起念了起来。
金大恒教起书来很是认真,每读两句必要停下来讲一讲其中的道理。锦绣在旁边听的津津有味,暗暗想道:金大恒在教馆里待了几年果然没有白待,上起课来头头是道,即使是她这个专业人才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金大恒在家里就这么待着还真是屈才了……
金大恒偶尔注意到锦绣深思的目光,忽然有一种局促不安的感觉。那种审视的目光就像是多年前他还是孩子时被先生盯着背诵的情景,既忐忑又不安,唯恐自己做的不好。
“阿秀,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金大恒忍不住问道。
锦绣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失态,故作坦然的一笑:“我好久没跟着爹念书了,所以刚才走神了。爹,你有没有想过再去找家书馆?”
金大恒没想到锦绣会提起这个问题来,楞了一楞,旋即苦笑:“我当然想,可是方圆十里一共就两家小书馆,里面的教席之位都满了,哪里容易找的到。更何况我的身子时好时坏,天天做事根本吃不消。”
说起这些,金大恒忍不住就要长吁短叹一番,虽说在教馆里拿的薪资微薄,到底受人尊重,再者他身虚力微根本做不了其他的重活,说起种地更是门外汉。唯一拿的出手的就是读了几年的书考中过秀才,如今举目四顾,想做点别的却是有心无力。
没有本钱,做不了生意。没有手艺,做不了手艺活。没有力气,做不了苦力。
思来想去,天下之大,却愣是找不到适合他做的工作来。
锦绣天真的笑了,假装不经意的提议:“爹,我听说府里的少爷小姐们都有专门的先生教导。想来其他的有钱人家也都会聘请些先生上门教导家里的孩子。你为何不去试试?”
金大恒苦笑了一声:“这样的人家哪里会聘请我这样一个病歪歪的穷酸秀才,不提也罢。”
扫地丫鬟 第三十六章 建议
论才学,金大恒自认不差,做个启蒙老师绰绰有余。但是富贵人家聘请先生有许多讲究,别的不谈,至少得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文才出众。
他长相斯文清秀还算过的去,文才上没什么名气有点勉强,更不要说这副时常生病的身子了。
书馆里大多收一些中等人家的孩子,手里有些闲钱又愿意让孩子读书识字的人家交上一些学费不算为难。一些连饭都吃不饱的穷苦人家自然是念不起的。
有钱人家大多都是请先生上门教学,层次自然不同。
锦绣听金大恒一一道来,心想这就像后世的学校一样。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们都念贵的吓人的贵族私立学校,请家教上门辅导。而家境一般的只有上公立小学,或者去辅导班上课。这两者学费当然差了不止一点半点。
金大恒最大的问题就是身体不太好,三天两头的生病,大户人家最是忌讳这些,看来此路是不通了。
书馆本是最佳选择,奈何读书人谋差事不容易,小小的教馆先生也有人争抢。金大恒原来的位置被别人占去了,想再进去却不容易了。
那就只剩下一个选择了……
“爹,你何不招些附近的穷苦人家的孩子,集中在一起教些字什么的。他们没钱去书馆,若是可以少教一些钱就能读书认字,一定愿意。”锦绣笑着说道,待看到金大恒的眼睛亮了起来的时候,锦绣知道自己说到了金大恒的心坎上。
“对呀!”金大恒激动的一拍大腿:“我们村子里教不起学费的人家就不少,很多和阿桃差不多大的孩子在家里四处乱跑没人管,我若是少收一些钱教他们认字读书,一定有人愿意来。”
阿桃和阿亮听了半天,一句话都插不上,索性到旁边玩耍去了。
金大恒一激动不要紧,又咳嗽了起来。
锦绣连忙起身替他拍了拍后背:“爹,你别激动,这事情急不得,你得先把身体养好了。先在家里带着阿桃和阿亮认些字。然后慢慢的将此事传出去,若是有人愿意把孩子递过来,你可以先不收钱,教一阵子再收些学费。总之,收的学费一定要比书馆便宜。”
一开始不指望能赚多少钱,让金大恒有些事情做就行。顺便把阿亮和阿桃教好了,日子长了,多收些学生来自然就能多赚些钱了。
嗯,这应该就是最早的私人补习班了。
锦绣微微笑了起来,别的不说,要说起搞教育哄孩子她还是很有一套的。想当初,她可是学校里最优秀的老师之一,每年都是先进……
不去想这些了,前程往事已如云烟,多想无益,徒增伤感而已。先把眼下的事情做好了才是重要的。
金大恒受了启发,乐颠颠的跑到厨房去和丽娘商量去了。
丽娘饭做的差不多了,正在收拾桌子,一听金大恒这些话立刻吃惊的转过身来:“恒哥,你怎么忽然想起了这个主意来?”
金大恒见丽娘脸上没有多少喜色,心里一凉,满腔的热情忽然被浇了一盆冷水。讷讷说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个主意不好?”
丽娘叹了口气:“主意是不错,可是像我们这样的人家连温饱都很困难,谁舍得花钱给孩子读书认字。我看,你还是好好的教教阿亮读书才是。阿桃也可以跟着学一些。其他的,还是算了吧!”
金大恒努力为自己争取:“话不能这么说,我打算近期就开始教阿亮阿桃读书认字,然后找些相熟的认识的人家说一说看,人家愿意来我就把孩子收下,实在不来就算。”
“是啊,我也觉得爹的话有道理,”锦绣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爹天天待在家里,老是一个人闷着,反而容易闷出病来。若是有点事情做,对爹的身体也好。再说了,不管能收到几个孩子,至少也能赚上一点贴补家用,娘也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丽娘听了觉得锦绣的话很有道理,心里衡量了一番,心想不管这事情成不成,总之没什么风险。试试也无大碍。也就不再提反对意见:“阿秀说的也有道理,那恒哥你就试试看,若是有孩子来就收下,没有的话也不必沮丧,身体要紧,等身体好些了再开始。”
金大恒喜笑颜开,顿觉身子轻松了不少:“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身体已经好了大半,比喝几天的药都管用。”
锦绣看到金大恒振奋的样子心里也很安慰。
希望金大恒能够达成心愿吧!
丽娘招呼了阿桃和阿亮进来吃午饭,午饭还是很清淡简单,锦绣却吃的分外香甜。这副画面不知道在她的梦里出现过多少次了,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坐在一起吃饭,父母用爱怜的眼光不时的看向自己……
没想到这样的愿望竟然真的有实现的一天,附赠一个听话的妹妹一个调皮可爱的弟弟,一家子围在一起有说有笑,纵然吃进嘴里的是锦绣的笑容愈发的灿烂。
丽娘见锦绣好端端的笑了有些奇怪:“阿秀,你在笑什么?”
锦绣笑盈盈的随口说道:“我觉得娘做的饭菜真好吃。”
丽娘夹起了一筷子青菜放进她的碗里:“爱吃就多吃点。”
阿亮的眼睛骨碌碌的转了转,嚷着:“姐姐你吃的菜和阿亮的不一样。”
锦绣还没来得及说话,阿桃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就是会胡说,我们吃的都是同一个盘子里的菜,怎么会和你吃的不一样。明明都是一样的。”
锦绣温和的询问道:“阿亮,你为什么觉得姐姐和你吃的菜不一样?”
阿亮撇了撇嘴:“我觉得青菜根本没有肉好吃,可是姐姐偏偏说好吃,一定是吃的和阿亮吃的不一样。”
感情还在惦记着吃肉的事情。
丽娘疼爱的看了阿亮一眼,安抚道:“阿亮乖,等你爹身子好了,娘就买肉给你吃。”一副药钱至少可以吃上一顿肉,若不是金大恒老是生病,家里也不至于穷到一顿肉都吃不起的地步。
阿亮乖乖的点了点头。
金大恒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早日的好起来,赚些钱来养家。一个堂堂七尺男儿却连妻儿都养活不起,真是一种奇耻大辱啊!
扫地丫鬟 第三十七章 针法
吃完了午饭,锦绣驾轻就熟的收拾了碗筷去刷碗。
金大恒又到了喝药的时辰,丽娘忙碌着熬药,然后服侍着金大恒把药喝了。金大恒今天精神特别的好,说道:“阿秀说的没错,还是多出来晒晒太阳透透气身子更舒服,以后我不能天天闷在床上了,要多多下床转转。”
丽娘抿嘴一笑:“这丫头现在说话一套一套的,到底是到了讲规矩的大户人家,见识都不一样了,说起话来头头是道。”
夫妻俩一起想到了锦绣刚才提议招些孩子上门读书的事情来。
言词有度说话井井有条做事有条不紊,这哪里还是原来那个木讷的乡下丫头?真的像变了个人似的……
丽娘挥去这些不该有的想法,笑着说道:“咱们闺女以后定然会有出息,我们也不用太为她担心了。”
金大恒也点了点头:“嗯,还好我当初有远见,带着阿秀认了不少字。女孩子识字见识总是不一般的。”金大恒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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