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我对时尚的概念是模糊的,不清的。时尚的东西发生在我身上印象最深的是皮包。早在十多年前,我去开一个会,手里拎了一只比较“劳保”的皮包,旁人见了,嫌它土了,说应该换一只。我觉得它挺好的,并不觉得它有多土,仍旧使用着。有一次,我的一个好朋友实在看不下去,替我去买了一只皮包,三十元一只,在当时来讲,这样的价格算高的,因为那时的薪水还未增加。我想拒绝接受,但朋友好意又不能辜负,只得愧而受之,但一直放在家里没有拿出来用。一半是珍藏的意思,一半也想等手头的这只包不能再用了,再去用新的包,也许这是我插队落户时养成的习惯,回到上海后,一直改变不了。我是个不太懂得奢侈的人。前段时间,我把好几年前,朋友送给我的那只包拿出来使用,自己觉得还不错的,谁知到了公共场合,没有一个人说好的,都说过时了,拿着它有失身份。说它与时尚的皮包相比,有天壤之别!
时尚的皮包怎能去比呢!我倒是看到过许多年轻人甚至中年人,都背一只方方正正、宽宽大大的皮包,单肩挂着的,像女人背皮包一样背着,当初看到时,觉得很别扭,这种包男人背着,总觉得与女人背包的姿势太接近。不过,时间一长,背的人一多,也就见怪不怪了,我若在怪,别人会说我背时、落后了。我也就装作很时尚的样子说:“嗯,这种包背起来,很有个性的。”如若要叫我去背这样的包,我是肯定不会的。
有一次出访到香港,见一位同行的女士背着一只非常别致的皮包,由衷地赞叹道:你这只包非常漂亮。她问我:“你猜猜看,这只包多少价钿?”我脱口而出:“大概百来元钱吧。”她笑了起来,说:“要四千港币呢!”我听了倒是有些吃惊,这样的包好是好看,怎么会贵到这种地步。转而一想:贵,总归有它的道理在的。只要质量上乘,贵一点也值。最怕的是:样子好看,质量经不住考验,那就惨了!
我现在用的那只包,有些价格的,皮质与手感都好,外人看了也都说好的,但我觉得它不实用,没多少东西好放。我想要的包,最好是大一些的,可以放一些书或文件或杂志报纸之类的东西,可我手头的这只包,只能放一只钱夹、一只手机、一只商务通,最多还可以加一本小笔记本,除此而外便放不下任何东西了。
有戏剧效果的是:我拿着这只包时,朋友们都说我时尚起来了,讲究起来了。
其实,时尚离我很远,而且时尚对我来说并不实用。时尚的东西有时候会让人觉着美,美在哪里?美在它的不切实际和不甚实用。比方说,T形舞台上模特小姐穿的服装看上去很美的,如若在生活中穿起来,就让人觉得难受;又譬如前一阵子流行的唐装很时尚了一阵,不分男女老幼,呼啦啦都穿上了唐装,看起来似乎有些美的,但时间一长,问题出来了:不便洗涤。据说一般的烫洗店是吃不消洗的。故而没多少时间,街头巷尾就不大看得到人们穿唐装了。
时尚,是幻美的。你要把它当作一个梦,它才会有价值。如若要把时尚当作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真实场景,那么,有时候会显得十分尴尬。有一则笑话:说有个男士爱上一个女孩子。人家问他爱女孩子什么?男士说:她的单眼皮非常特别,比林忆莲的单眼皮还要好看。可女孩子觉得:自己什么都不错,就是一双单眼皮太难看了,就自说自话去赶了个时尚,去做了双眼皮手术。手术做得很成功,看上去确实比原来的单眼皮要漂亮多了。但她的男友提出要跟她分手。原因非常简单:她把自己的美——即让他觉得最满意的地方给破坏了。
是呀,割眼皮也是一种时尚,这种时尚的流行时间还算是长的,一风行便是好多年,至今仍有人乐此不疲。与此相类似的时尚还有整容、改装、隆胸、抽脂等等。想想都可怕,人们在追求时尚的时候,实际上是在丢弃原有的美好与本真。人们心甘情愿地让时尚把自己放逐出去,而让所谓的时尚渗透到自己的生活中来,弄得本末倒置,本源不分。
时尚如风(2)
时尚如风,亦如梦。时尚的步子永远匆匆太匆匆。追求时尚的人,都是一些敢于做梦的人,是一些勇敢的人,我除了敬佩还是敬佩,可我自己无法与时尚成为莫逆。
我愿意站在时尚的边缘看人生风景。我常在想:什么时候,人们离时尚远了,那么,接近真实与平淡就近了。
“真实”与“平淡”是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两味药,一味能够降风去火;一味可以平心静气。
而时尚,是永远入不得药的,它只是用文火煎“真实”与“平淡”这两味药时,从窗口随风而来的那一缕尘烟。
(2002年6月)
“天上街灯”串起璀璨景
共和国50周年的大庆,不仅是个举国欢腾、普天同庆的大喜日子。就是对于我们小小的三口之家来说,欢庆之余还有着一层特殊的意义。
记得去年国庆前夕,叶田还是一个背着书包走进课堂的高三学生,今年的9月,他已经成了一个去校住宿的大学生了。离家去大学报到的时候,我对他说,今年的国庆非同寻常,休息的日子也多,你和同学相约组织什么有意义的活动都可以,但是一定要抽出时间,和我
们一起去观灯。
叶田一口答应下来。
国庆节观灯,是我们一家人的传统,更是我从小就有的爱好。记得国庆10周年大庆的时候,我恰巧十岁,才是一个刚上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但是听说南京路上有彩灯;尽管家住得离南京路很远,我还是跟着弄堂里上中学的几个大孩子,去南京路上挤了一圈。呵,那天晚上,我看到的是一个流动的灯的世界,是一个漂游着的光的天地。后来,我们家搬得离南京路近了,几乎年年国庆,我都要和同学和表兄妹们相约着,到南京路形成的那一条灯河中去来来回回地走一趟。在插队落户的岁月里,思念故乡上海的时候,常常念念不忘的,就是南京路上节日之夜的灯光。叶田年幼时,我们生活在山高水远的猫跳河畔的峡谷里,节日的夜晚,电站上虽也有灯光,却是极为单调且不成气势的。那一个节日前夕的晚上,我带着他去省城,看到十字街头楼房上下的彩灯,他欢乐地在我的肩头又跳又嚷:“红的、绿的、红的、绿的”看着他那绽开笑容的脸庞,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在偏远蛮荒的深山峡谷中住得太久了,要是他见到上海南京路节日之夜的灯光,还不知欢成一个什么模样呢!
90年代,这一愿望终于实现了。几乎每一个国庆之夜,我们全家人都要走上街头去观灯。迸溅着斑斑异彩的灯光辉映,像是浮泛着粼粼星光的湖波,宛如春天飘飞着的亮晶晶的雨丝。一眼望去,眼角被那闪闪烁烁的灯光激动得兴奋不已,只感到人整个地置身于一片明辉之中。身前,是炫人眼目的光的瀑布;顺着马路望去,是喧嚣的流泻的时缓时疾的光的河流;放眼回顾,则是动荡起伏着的光的海波。哦,这飞霞泻彩、遍天遍地的灯光,将高低错落、广厦万间的楼宇,统统映照得通体透明,恰似那挂满珠帘绣幕的水晶世界。
年年走进万家灯火的夜上海,年年观看火树银花的不夜天,且随着喧声如潮的人流边行边看,我们感觉到的岂止是兴奋,岂止是欢乐,而是辉煌的华灯勾勒映照出的大上海的巨变。
我叮嘱叶田,50周年大庆之夜的灯光,一定会比我们看过的任何灯河灯海瑰丽多彩。只因在8月的试灯之夜,我已经去饱了一回眼福。
瞧那是挂于空中的明灯,五彩缤纷,天花乱坠。
看那密布于地上的彩灯,争奇斗艳,光芒四射。
让我们相约,在今年的国庆之夜,一起步入五光十色、星光灿烂的街头,去感受人间银河的美景。
(1999年9月)
第六部分
百年老店邵万生(1)
1843年,上海开埠了,成为东海之滨重要的对外开放通商口岸。
四面八方的人涌入上海,使得上海很快地成为一个八方杂处、百业纷陈的大都市。
在各地来到上海的人中,浙江人占了很大的比例和份额。为什么?浙江紧挨着上海,坐上火车、搭上汽车、挤进低矮的乌篷船,熬过一两天、两三天就到上海了。在栖身上海的浙
江人中,宁波人和绍兴人又占着最大的比例,这比例至少多于杭州人、多于嘉兴人。宁波的一位旅游局长曾十分自信地对我说,我做宁波的旅游,主攻方向就是上海。因为四个上海人中,就有一个宁波人。一千六百万上海人,祖籍宁波的有四百万。这些宁波人和他们的亲戚朋友,只要四年回一次故乡,宁波每年就有一百万上海客人。说完他哈哈大笑。
我没有具体统计过生活在上海的宁波人和绍兴人。但在小时候,几乎每条弄堂,我们读书的每一个班级里,都有绰号叫“老宁波”“小绍兴”的伙伴。至于平时交往中,宁波话和绍兴话,更是耳熟能详,时常往耳朵里灌的。开玩笑的时候,模仿能力强的同学,时常会惟妙惟肖地说几句宁波话、绍兴话,逗得大伙儿捧腹大笑。
可以说,宁波人、绍兴人是伴随着上海的开埠进入上海滩的。他们也像其他各地的人到达上海时一样,不仅带来了他们的口音,他们的风俗,同时带进来的,还有他们多姿多彩的吃的风味。
我想,一百五十年前,邵六钵头就是随着这么一股人流,从故乡来到上海的。
上海滩的田地变成了马路,他依靠什么才能生存呢?那个年代,上海滩已经出现了一些新的传奇,关于洋人们和买办们发迹的故事,在大街小巷里传播。邵六钵头是个聪明人,而且有离乡人共有的怀乡情结。他一定还知道,像他这样怀念故乡、思恋故乡风味菜肴的人不在少数。一路上来到上海,他必然碰到很多像他一样到上海来的家乡人。
于是他在虹口开办了一家南货店,名叫邵万兴。邵是他的姓,万兴是他的愿望,希望他新开办的店铺能兴旺,能发达,能一兴而起。这是清朝的咸丰二年,中国人不论男女老少,都还拖着辫子。也就是1852年。
还是我小时候,就有人告诉我,邵万生是一家百年老店。在上海滩,以精制糟醉食品闻名。他们按照宁波、绍兴的乡土风味,自产自销四时的糟醉食品。我一位同学,自小在山西路上长大,又是绍兴人,每当大家聚在一起闲聊,说起衣食住行,他就会眉飞色舞地给我们介绍新鲜的河虾子酱油、沈家门认姆渡黄泥螺、虾子鲞鱼、糟青鱼、鲥鱼、醉蟹、醉蚶、糟鸡。只要他一说开,就像无轨电车开出来,刹不住车。我们一个个都要被他说得口水流出来,他也不肯罢休。还要介绍什么宣城蜜枣、金华酱腿、北京彩蛋。我们忍不住问他,这些东西你都吃过吗?他会连连点头说:“怎么没吃过,从小就吃的。”
于是我就晓得,邵万生这家百年老店,开在山西路、南京路口。多少年以后也还记得清清楚楚。上世纪80年代在贵阳工作时,有同事来上海出差,请他们带邵万生的黄泥螺,总还要特地叮嘱:“你逛南京路时,走到山西路口,就找到这家店了。”
非常凑巧的是,和我在同一个知青点集体户插队落户的知青小李,家住在宁波路河南路口的弄堂里,他的父亲是40至50年代的邵万生职工。插队落户的岁月里,生活清苦,经常用辣椒、猪油淘饭吃。大家更愿意想像上海的美食,举行“精神会飨”。每当这时候,小李就会如数家珍地介绍邵万生的食品。所谓“春有醉蚶,夏有糟鱼,秋有醉蟹,冬有糟鸡”。除了介绍食品,顺便他还会给我们讲一点邵万生的历史。最早开在虹口的邵万兴,到了同治九年,也就是1870年,搬到南京路上来了。只因随着上海的百业兴旺,人气飚升,南京路愈加繁华和鼎沸,生意更好做了。这一点更加深了我对邵六钵头这个人的印象,他不但是聪明的,还是随机应变的。搬到南京路的邵万兴更名为邵万生,意思是取其生生不息地往前发展。
春天,河网密布的江南水乡,新鲜的河虾大量上市,邵万生的前店后工场,就精制虾子酱油。选料采用舟山裕大抽油,苏州乡间活河虾剥子焙烘配制,故而一下子打开销路,美名远扬。上海人争相购买味道鲜美的虾子酱油来尝。
夏天,气候炎热,上海的居民大多忌食油腻,邵万生就抓住时机,趁着黄泥螺、鲜鱼的市场供应量大,就糟制黄泥螺、青鱼、鲤鱼应市。同时还不忘宁波老人们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