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感觉、感情、思想、行为等智能找出路,就是寻找自我。其结果并不是混乱。这样找到的自我具有作为其生命中枢的控制力。在生活中输入一些团结,在思想、行为和感情中输入一些和谐,是自我的主要成就,实现自我同他人的关系,从而指引自己的生活,是它的最崇高原则。但是控制的要素是它必须是自我控制。为了实现外部秩序,强迫也许是必要的,但是强迫对于个人作为人的真正存在的内部生命毫无作用,甚至有失去权威和侵犯责任范围的危险。强迫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这种手段很容易变成对极其重要的目的的威胁。在自我的指引下,每个人会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怪异有些是无用的,有些是浪费的,有些甚至是恼人的,不堪入目。但是,总的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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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第五章 格莱斯顿和密尔
人彼此不同是件好事。个性是安乐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不仅因为个性是自制的必然结果,而且也是因为在考虑到一切浪费以后,共同生活由于包含着多种多样的类型,变得更加完全和充实,这就有助于扩大集体经验的范围。压制妇女造成的更大弊害并非是构成社会半数的妇女本身的损失,而是整个社会的贫困,是妇女自由发挥智慧能够促进的共同福利的损失。
密尔对代议政体的论述也以同样一些原则为基础。如果男性或女性公民有选举权,这种选举权与其说是公民坚持其对社会的要求的手段,不如说是公民对社会的行为履行自己责任的手段。个性问题是统治问题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幸福可以用匙子喂给每一个人,那末,恩赐的专制主义就是理想的制度了。如果人们必须为自己的拯救出一分力,就必须号召他们参与指引共同生活的工作。密尔把这个原则作进一步的发挥,一般人反对在选民的无知和不负责任的基础上扩大选举权,而他则弄钝了这种反对意见的锋芒。人要学会一件事,就必须实践。如果要他们有责任感,就必须让他们负起更多责任。这个过程中有些危险,但如果把大部分人排斥在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圈子外面,危险就更大,希望就更少。密尔认为民主政治最大的危险是多数人实行暴政。他恐怕比他以前的任何一个自由主义导师都更强调多数人的意愿与社会的福利之间的差异。他认识到,自由主义者惯常主张的各种权利在实践中可能是彼此难以调和的,他也认识到,如果个人自由是根本性的,它可能受一种给多数人无制压制权力的所谓政治自由的威胁。因此,密尔在许多年内一直苦心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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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格莱斯顿和密尔16
如何使少数人享有公正的发言权和代表权,而作为比例代表制运动的先驱,他又力求使议会不仅仅代表一部分人(无论这部分人在数目上占多大优势)
,而是要代表全体人民。
在社会生活的经济方面,密尔原则上承认,在双方条件不相等情况下订立的契约必须予以控制,但是他对个人责任的强调使他在把这个原则扩大到成人时小心谨慎,而他对妇女解放运动的特殊感情则促使他抵制一种事实上正在使女工获得初步解放的思潮。他从事业一开始就认为提高享受水平是改善工人地位的最好方法,在提高过程中把限制家庭人口作为主要条件。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对这种使人民大众处于靠工资为生的地位,而少数人则靠租金、利润以及投资利息过活的整个制度结构表示不满。他开始盼望社会的一种合作性组织,在这种组织中,一个人学会“为他的国家种地和织布”
,而剩余的工业产品则分配给生产者。
在中年时,他觉得自愿合作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最好手段,但是到晚年时,他认识到,他改变观点总的来说使他加入了社会主义者的行列,他在自传中关于社会主义理想的简短陈述恐怕始终是我们所拥有的关于自由社会主义的最佳总结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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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自由主义的核心
密尔的教导使我们接近了自由主义的核心。我们从密尔那里学会,第一,自由不单纯是法律公式或法律限制。可能会有习惯的暴虐,见解的暴虐,甚至环境的暴虐,就像任何政府的暴虐一样地真实,而且更加险恶。自由也不以个人的自作主张为基础。个人行为中有自由主义和非自由主义的广阔天地。自由也并不与纪律、组织、对正确和公正的坚强信念对立。自由也不能等同于容忍相反的意见。自由主义者并不对他认为错误的意见一笑置之,仿佛它们无关紧要似的。
自由主义者公正地对待错误意见,要求认真地听取,仿佛它们和他自己的意见一样重要。他随时准备使他自己的信念接受考验,不是因为他对它们表示怀疑,而是因为他对它们深信不疑。因为,他认为正确的也好,认为错误的也好,他相信它们都适用于一个最后的考验。让错误自由表达会有两种结果。
要末在错误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它的含义和结果变得清楚,它里面会出现某些正确的成份。这些正确的成份会自动分离出来,丰富人类思想的宝库,给他本人错误地当作终极的真理增添内容,并解释错误的根源;因为一般地说,错误本身是一种误解了的真理,只有当它被解释清楚以后,才最终被令人满意地驳倒。要末相反,任何正确的成分也没有。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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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自由主义的核心36
种情况下,对错误认识得越充分,越是耐心地研究其错综复杂的含义和影响,错误就越是能彻底地驳倒自己。癌肿是不能用刀子根除的。根总是留在那里,只有自我保护的抗毒药物的进化才能起到彻底治愈的作用。
真理的情况也是如此。
真理的全部含义表现得越多,探明它可能包含的错误的可能性也越大;反之,如果什么错误也没发现,真理就能被当做全面和颠扑不破的真理树立起来。自由主义不是以满不在乎的态度应用迦玛列①的智慧,而是以坚信真理的力量的态度来应用。
如果这是一件人的事情,亦即如果它不是扎根于真实,那它就会归于失败。如果那是关于上帝的事,我们就必须小心,千万不要和上帝对抗。
意见的分歧,性格的分歧,行为的分歧,这些都不是无足轻重的问题。它们可能是最严重的问题,不能以自由主义的名义要求任何人忽视其严重性。例如,某些意见的表白中是生来就有某些不合格的。承认这些不合格并非是反自由主义。一个新教徒为他的儿子挑选一位家庭教师时拒绝聘请一个自称其全部教学工作都以其教会的教义为中心的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这并非是反自由主义。如果请这同一个天主教徒专门来教数学,由于他不肯利用他的地位进行宗教宣传而拒绝聘请他,这才是反自由主义。对于前者来说,宗教观念的分歧是一个固有的不合格。它否定请教师的目的,即按照父亲信仰的方针对儿子进行全面教育。对于后者来说,信仰并非是一种不合格。这位虔诚的天主教徒懂得乘法表,能够
①迦玛列:《圣经》使徒保罗之师。——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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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第六章 自由主义的核心
传授他的知识而不提教皇不谬说。拒不聘请他是对他的信仰实施节外生枝的惩罚。一位主编拒绝聘用敌对政党的成员来担任社论作者甚或政治评论员或任何其见解会影响其工作的职务,这不是反自由主义。拒不接受他作为一名排字工人或办事员或任何其见解不会影响其在报社的工作的职务,这才是反自由主义。拒不把一个有信任价值的职务委托给一个其前科记录表明他很可能辜负这种信任的人,这不是反自由主义。对一个在某方面犯了错误的人给予惩罚,不许他担任他完全适宜担任而且担任了就立即能为社会服务,并重新确立他的自尊的有益的社会工作,这才是反自由主义(这一点,“道德家”还必须多多学习)。不过,总有一天,已经被承认为宗教和政治中的一种责任的自由主义,将会在我们的道德观念中占有真正的地位,它将不仅应用于我们认为是传播错误意见的人,而且还将应用于我们认为是罪人的人。
这样理解的自由主义的立场当然不是说一个人的个人意见对社会是无所谓的,也不是说个人道德同他人没有关系。
就密尔根据利己行为与利他行为之间的差别来论述而言,他仍然受着较老的个人主义的支配。我们应该坦率地承认,人的生活中没有一个方面是对社会不重要的,因为无论他是什么人,做什么,或想什么,都可能影响他自己的幸福(这是而且应该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也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他与之接触的那些人的思想、行为和性格。其基本原理可从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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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自由主义的核心56
来说明。
首先,人比他的见解和行为重要得多。
卡莱尔①和斯特林“除见解不同外”
别无区别。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区别正在于此。卡莱尔注意到,有一样远为深奥的东西,只不过粗粗地论述过,而且通常论述得不恰当,这样东西就是真正的人。真正的人是一样比曾经用人们能理解的语言恰当地陈述过的东西更加含蓄的东西;正如人性比社会地位、阶级和肤色甚至性别(尽管是在不同意义上)的一切差别隐藏得更深,因此它也深深地处在那些使一个人成为圣人,另一个人成为罪犯的比较外部的事件下面。这种最终一致的意识是平等的真正意义,因为它是社会团结的基础,这种联盟如果真正获得体现,将能抵制一切智力、宗教和伦理道德方面的冲突的破坏力。
但是,另一方面,虽然个人意见和社会制度就像具体化的结果、通过个人或集体努力的明确过程获得的成就,人的个性却是一样生存和成长的东西,它能消灭却不能制造,不能打碎了又重新补好,但能置于使其蓬勃发展的条件之下,或者,个性如果有病,也可以使它处在通过本身的复原力痊愈的条件之下。自由的基础是生长观念。生命是学习,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一个人真正学到的东西是他所吸收的东西,而他所吸收的东西则依靠他本人对周围环境花的力量。因此,就真正的难题,亦即道德纪律问题而言,通过硬性控制和严厉惩罚使一个人循规蹈矩,不让他成为邻居的眼
①卡莱尔(1795—181)
:苏格兰散文作家和历史学家,有《论英雄、英雄崇拜和历史上的英雄事迹》等著作。——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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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六章 自由主义的核心
中钉,这当然是做得到的。
这样做也许会使邻人感到舒适,但是作为道德纪律,这在说法上是矛盾的。它对人本身的性格毫无作为。它仅仅压服他,除非他已经死了心,否则一旦自上而下的压力去除,还会故态复萌。要使同一个人学会自己来遵守纪律,虽然要有大得多的技能,也是做得到的,这是培养意志、个性、自制、或者那种使我们能够指引自己生活的协调力量。自由主义是这样一种信念,即社会能够安全地建立在个性的这种自我指引力之上,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建立起一个真正的社会,这样建立起来的大厦,其基础深厚广阔,其范围无法予以限制。这样,自由与其说是个人的权利,不如说是社会的必需。它不是奠基于甲要求乙不打扰他,而是奠基于乙把甲当作一个理性动物对待的义务。对犯罪置之不理或对错误置之不理是不对的,但是必须把罪犯或犯错误者或无知者当作能够做得对和正确的人,并且引导他们积极向上,而不是仅仅把他们打翻在地。自由的统治正在于运用理性的方法。它是向理智、想像、社会感情的要求敞开大门;除非顺应这种要求,社会就难以进步。
当然,我并不硬说这些原则实行起来是毫无困难的。在许多要点上,它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遇到困难,其中有些困难我将在以后详谈。再者,我也并不硬说自由是一种万灵药,或者真正的社会学只能建立在自由观念的基础上。
相反,自由只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互相帮助并不比互相克制不重要,集体行动理论并不比个人自由理论不重要。但是,在一项其全部要素都像在社会生活领域中一样紧密结合的调查中,出发点变得几乎无关紧要。
无论我们从哪里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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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自由主义的核心76
如果我们是相当坦率和一贯的,我们都将会被引领到从某一个中心点看待整体,而我认为,在研究“自由”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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