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那么你是走是留我都不会干预。但是现在,你得留在这里与我们一起生活,并且像我们这些让你非常讨厌的大人们,学习一些你将来独自生活时一定会用到的技能。如果你不想在离开我这里之后饿死,那这些都是必须的。”
月桂闻言用衣袖擦了擦自己的眼角,高扬着头冲着罗定倔强的说道:“如果你们不打人,我就听你们的话。我不会留在这里白吃白喝的,我会干活,做饭、洗衣服、刷碗、喂牲口都行。弟弟我会照顾,他绝对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等他大一些了,也能帮着干活的。”
罗定闻言轻笑了一下,走过去弯下腰,抚着月桂毛茸茸的小脑袋说道:“想什么那?咱们家可还没有需要到用童工的地步,你这性子也真够野的,不过摊上那样的父母也难怪会这样。这回好了,话都说明白了,你的心也能放下了吧,别再瞎想了,快跟我回去,你小叔那里担心着那。”
罗定把月桂领回屋子的时候,早餐早就已经结束了,陈婆子已经把碗筷都收拾下去了,两大一小都在等着他们回来。
月桂一进屋,陈婆子就将她搂在了怀里,心肝肉的叫着哄了起来。刚才他们两个人的谈话,月桂有几次说话的时候情绪激动吼了出来,所以那些话有一些都被屋里的人给听到了。
陈婆子可怜她小小年纪活的辛苦,打算这些日子要好好的照顾她一些,而沈晨霭则被月桂的话触动到了。
想她月桂一个小小的孩童,尚且知道要自食其力,而他沈晨霭这样一个手脚俱全的成年男人,却在家里好吃好喝的当着米虫。以往身体不适时倒还罢了,现如今他已经恢复了,难道未来还要像如今这样靠别人养着吗?
陷入沉思的沈晨霭反复的思量,觉得他现在的这种生活状态实在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与罗定的关系太过复杂,他心里的纠结还扯不清楚,所以只好暂且按下不提,但是自力更生的这个问题必须得提上日程了。
但是他在这里能干什么那?卖力气是肯定是不行的了,以他如今弱鸡一样的身子板,干体力活挣过来的那些钱,还不够他将来吃药用的。
力气活干不了,那就只能在脑力劳动上做些文章了,他识字也会打算盘,也许可以帮别人算个帐,而且他祖传的那些手艺都还在,如果能够碰上适合的时机,重干老本行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沈晨霭在心里面对着各种职业勾勾画画,越想越觉得坐不住了,待在家里,工作当然不会从天而降,所以他对着罗定说道:“我今天想要出去走走。”
罗定闻言有些讶异的回道:“去哪呀?”
“不知道,就是想要随便的走走。”沈晨霭说道。
罗定闻言说道:“你这是在家里待的闷得慌吧?行,今天天气挺好的,正好又赶上集市,你一会把那身新作的衣服穿上,我在给你拿一点零钱,出去到市集面上逛逛吧。”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对月桂这个孩子的反应挺不一样的,那我就简单的说一下吧,由于童年的生活问题,这个孩子的性格是野生纯散养的。她对每一个接近她地盘的陌生人最初的反应都会是警惕,至于以后能不能变成家养的,那还用问吗?但是她自身的那种野性是一定会被保留下来的,所以罗大攻和沈小受,你们两个人任重而道远那。
☆、第 26 章
他本来只是想要出来走走的,为什么最后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那?
跟罗定并肩走在一起的沈晨霭,身边还跑着两只正在四处撒欢的小狗羔,怎么看都像吃完饭后出门遛狗呀。
顺着房子间小路一路走出来,穿过他们曾经等车的那颗大柳树,向着与上次马车完全相反的方向,走下去就可以到凤城最热闹的那条集市街了。
罗定今年新开的一家店铺就在这条街头,人们一过来就可以看到,宽敞的店铺上下两层,白墙青瓦朱红的门脸,后面还带了一个大套院,只是看着便知道它的价格不菲。
罗定站在自己店铺的外面,对着有些迟疑的沈晨霭说道:“这是咱们家的铺子,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沈晨霭望着店铺门脸是上高高悬挂的罗家肉铺的牌匾,在看看那川流不息的人潮,很是肯定的回答道:“不用了,客人那么多,别人都在忙,我就不进去添乱了。”
罗定闻言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还是没有强求,他温和的对着沈晨霭说道:“这条街很长,里面几乎做什么买卖的都有,你随便玩,总能找到让你开心的。中午若是感到肚子空了,就回到咱们家的铺子里吃饭,要是想换换口味尝一点别的,街上的饭庄小店哪里都行,想吃什么你就买,不要饿着自己。玩累了记得早一点回来,我在这里等你回家。”
罗定温软的声音萦绕在沈晨霭用的耳边,让他的心砰砰直跳,沈晨霭力捂着自己的胸口,强压着那颗不断蹦跳的心脏,不让它蹿出自己的胸膛。他觉得在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沦陷了,沦陷在罗大个那些不经意的温柔与体贴当中。
为了不让自己失态,沈晨霭将罗定的叮咛都匆匆应下,他都来不及等到罗定走进铺子,便带着狗羔们有些狼狈的往街道里面走了。
过了一会后,沈晨霭慢慢的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开始专心的在街道上游逛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都快要半年多了,除了刚开始浑浑噩噩的被人伢子推出来叫卖的日子,一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走出院子,仔细的观察一下这个陌生的世界。
凤城不愧是凉州的交通要道,整个集市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数都是砖石土木结构的小楼,两层或者是三层,鳞次栉比的连接在一起,高高低低的往下传递着,一眼看不到边际。
集市之上歌楼酒市,作坊医家穿插其中,街道上商旅云集,到处都是在吆喝生意的小商小贩,还不时的有客人在与他们讨价还价,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凉州自古就是多民族聚集地,汉、回、蒙、羌等民族在此都有定居。凤城作为凉州的交通要道,这些民族的族人在这里大多都能见到,街道上贩售的物品当中,除了常见的一些物件,有不少都是沈晨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商如海,人如潮,好一派盛世之景。沈晨霭置身着景色之中,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要不够用了。
四处观看的沈晨霭并没有发现,在他用心观景的时候,他也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
往日的集市之上,来往的客人商人虽然多,但是大部分的人别人一看便知他是干什么的。唯有沈晨霭,带着一种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感觉突然的就出现在了这里。
沈晨霭刚刚来到集市的时候,人们看他的穿戴,还以为他是那家富户偷偷跑出来玩的小公子,在仔细看看却发现不是,因为他虽然满脸的好奇,但是并没有那种不通于世的傻气,身上也没有那种富家子弟的骄奢之气。他人站在那里,说芝兰玉树倒是有些过了,但是那样的品貌倒也担得起一句仪表堂堂了。
就在人们都在好奇沈晨霭身份的时候,一直都在四处撒欢的俩狗崽又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摇着尾巴冲着沈晨霭不住的撒娇,还在观察沈晨霭的众人看到那两只狗羔,大部分的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了,原来是罗定娶回家的那个契弟。
这也是罗定非要沈晨霭带上两只狗崽的原因,那两只小狗羔长像随了它们的母亲,只有耳朵和尾巴尖多了一点点的黄毛。虎子的长相在整个凤城都是独一份的,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人们就能知道沈晨霭的身份了。
罗定这么安排绝对是用心了,凤城的治安虽说不错,但是因为往来的商队众多,难免的便会鱼龙混杂,在加上集市历来都是热闹的地方,那里小偷小摸的人不在少数。
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子们最爱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出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这一招还真的很有用,要不是有那两只狗羔跟着,以沈晨霭这幅人傻钱多的造型,早就已经不知道被人给偷了多少遍了。
对这些一概不知的沈晨霭,仍然兴致勃勃的继续逛街,从街头走到街尾,就算是漫步行来也用了他两个多时辰,可见这条街道的长度了。
此时已经的日上三竿了,走了一上午的沈晨霭肚子早就在唱空城计了。在看看一直都在他腿边绕来绕去的两只狗羔,很明显的它们的肚子也饿了。
沈晨霭见状决定暂时停下自己探索的脚步,开始观察四周有没有可以让他填饱肚子的商家,很快他就在对面的街道旁看见了一家小店,是经营炊饼和羊杂汤的,从沈晨霭所站的角度看过去,店里面的生意很是红火。
确定了目标之后,沈晨霭带着两只狗羔走了进去,小店不大,基本都已经坐满了,沈晨霭在店铺里面转了一圈,才找到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小店的墙壁上就写着店里的招牌与价钱,沈晨霭点了三个炊饼一碗羊杂汤,然后就静静的等着店小二把东西给端上来。
店里的炊饼和羊杂汤都是提前做好的,客人的点完单后到后厨就能端出来,所以没让沈晨霭等多久,他点的那些东西就全部都端上桌了。
沈晨霭想现将那两只狗羔给喂饱了,所以他把炊饼外面的那一层酥皮撕开,挑出里面的软面丢给小狗们吃,等到它们都吃饱了,趴在自己的脚底下休息的时候,沈晨霭才就着剩下的酥皮喝起了那碗羊杂汤。
羊杂汤里的羊味很足,但是因为香葱和芫荽下的重,到是吃不出什么膻味,不过很快餐桌上摆着的两种调料就引起了沈晨霭的兴趣。
小碗里面的那味调料很好认,闻着那酸不溜丢的味道就知道那是一碗食醋。另一个就有些难猜了,沈晨霭好奇的将手指在那粉末里沾了一下,往舌尖上轻轻一点,瞬间就被它极有刺激性的味道冲击到了。
这是吴茱萸,绝对错不了,尝过它味道的人绝对会对它的这股冲劲记忆犹新。
吴茱萸是一种药食两用的植物,据考证在辣椒没有传入中国之前,人们调味时的辛味,大多来源为这位调料。
后来辣椒和胡椒在中原地区被渐渐的种植开来,吴茱萸这种植物才渐渐的退出了调料界,不过它在草药界的地位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因为实在是好奇这味吴茱萸,沈晨霭还是忍不住往自己的汤碗里面撒上了一些,搅拌均匀之后,舀起一勺尝了尝,感觉挺怪的,有些吃不习惯,不过以汤的味道来说还算是不错的。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之后,沈晨霭带着小狗羔们结账走了出来,站在街上左右的观看,再往前就离开街道走入农家了,那边应该没什么好逛的。往回走的话又都是已经看过的东西了,就吸引力而言对沈晨霭已经大打折扣了。
想来想去沈晨霭决定,顺着小路走到另一边的街道上去看看,如果还是没什么好玩的东西,他就转身回去找罗定了。
沿着小路走出了原本的街道,来到了房子的另一面,这里与原来的街道只隔了一排房子,不过街道上面看起来却要比那边安静了许多。
这种安静并不是人少,只是行人之间说话的声音要小了不少,仔细观看了一下,沈晨霭就找到原因了,这条街道之所以会安静一些,是因为在这里售卖的大多数都是一些文房用具和书法字画。
原来都是学子们要用的东西,难怪会与集市有些区别,就是不知道在这里能不能找到自己做手艺时需要用到的那些东西。
兴致再度被提起来的沈晨霭开始继续游街,还没走几步,本来跟在他脚边一直都很乖巧的小狗羔们,开始恶作剧一般的给他闯祸了。
☆、第 27 章
本来好好的在路上奔跑玩耍的狗崽子们,不知为何突然对一位依做店铺门口看书的年轻人产生了兴趣,它们小跑着来到那位书生的面前,冲着读书已经有些入神的书生‘旺旺’的叫了几声。
那几声叫的清脆明快,熟悉它们叫声的人一定可以听的明白,狗儿们的叫声里没有愤怒只有好奇。
但是不是谁都听得出狗语的,至少现在冲出来的那位肯定就听不明白。
原来在小狗们叫过之后,那位一直都在看书的书生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有动作的是一只体型壮实的大白鹅。
那只大白鹅听到狗叫之后,迅速的从敞开门的店铺当中冲了出来,伸长了脖子冲着吠叫的那只狗崽子就啄了过去。
那只小狗崽的反应很快,撒开小爪子飞快的跑了起来,而另一只小狗崽见到自己的姐妹被欺负,便冲过来冲着那只大白鹅一阵狂吠。
要攻击的目标变成了两个,大白鹅明显有些犹豫了,它停下了摇摆前进的身子,伸长脖子立在那里,鹅头不断左右摆动,想在两只狗崽子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两种动物之间的争斗,立马就引起了它们主人的注意,原本真在看书的那位青年知道自家宠物的脾气,马上放下手中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