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这些可能性质的依据相对狭隘,得出的结论也相对模糊。因为无力实验和实践理论,本篇只能基于单纯的广泛阅读和深入思考,论证过程多是归纳和推测。基于这些,本篇同样带有诸多遗憾。
然而这又我倾全力完成的论述,它的定位并非纯粹的哲学思辨,在形成结论的过程中,我始终以科学精神指导全篇。当然,由于对论据侧重描述而非理解,若以各学科专业的水准要求,我力有不逮。
本编即将论述的规律适用于宏观世界而非微观世界,适用于一般情况而非极端情况,它服务于人而非纯粹的科学,因而在选择论据和写作素材时有所侧重。我既无力也无心于严格的科学论证,因为对于本篇论述的性质来说,细节上的瑕疵并不妨碍形成总体上清晰的结论。全篇试图用科学证据说明哲学问题,而非相反,因而提出的论点仅局限于哲学范畴,仅希望其具有总体上的说服力,而不苛求精确。光速究竟是300000km/s还是20m/s,固然对于科学理论非常重要,但对于本书论证的问题却没太大区别。并且对于形成总体上清晰的结论,纠缠于与结论关联程度较小的细节也无必要。
例如尽管惯性理论是粗糙的,它无法回答很多细节问题,但相比之下它不但能解释更多的细节,更能从整体上解释人,因而它仍然是成功的;甚至惯性理论即使被证明有缺陷,也并不妨碍用它来说明人,因为对于要求精确的科学可能不适用,但用于说明人本身则已经足够。日常生活更需要已显粗糙的经典力学和进化论,而不是精细的量子力学和DNA双螺旋结构。
最后,在探索的道路上永无终点,企图以绵薄的个人力量对博大的对象作出精深的归纳无疑是不现实的。错误可能伴随着论证的全过程。因此对于本篇,我以最谨慎的态度去完成。同时,本篇也是最让我自豪的一篇:新生的思想和理论总是不完善的,即使它的错误同样也是后来者的财富。路漫漫其修远兮,为了在探索的道路走出这一步,犯这些错误也完全值得。
2.对存在及其性质之所以可能的论证
或许更重要的问题不是在论证这些性质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局限,而是全篇默认的存在其本身是否如默认的那样存在着。正如开篇所表现的那样,不可知论是本书秉持的一贯态度。本编标题的拟定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反复修改的目的就是为了在不可知论和清晰论证存在的性质之间取得平衡。
康德实现的哥白尼式的变更确定了主观对客观的决定作用。存在最终是什么,甚至是物质还是精神,都是不可知的。存在是一个终极概念,但它本身就没有终极。存在也无法被把握。但这些并不妨碍超越主观的事物的存在。亦即,存在如本篇所默认的这样存在着是可能的。即便存在本身仅仅是一个臆造的产物,仅仅存在于观念之中,仍然不妨碍我们对其性质的把握。
对存在的总体无知并不妨碍对其部分性质的有知,正如对意识的总体无知——甚至不知道它是否是实体——并不妨碍人们去研究它并获得一些进展一样。无知是相对的,有知是有限的,因而全篇论述的存在及其性质是完全有可能成立的。
3.复演新说:本篇的结论何以能够适用于人
也可以说,简单、微观、表象之下的规则何以决定复杂、宏观、表象的现实世界?我无法以非常有限的知识在同样有限的篇幅里作出完美的回答。但是透过对复演说的进一步阐述,我可以大致给出本篇论述的性质能够适用于人的理由。
复演说中一个典型例证是人的胚胎发育过程复演了生命从单细胞生物到高级哺乳动物的进化过程。然而我在这里将其混淆:不但微观的胚胎发育过程复演了宏观的生命进化过程,而且生命从原始水生单细胞生物到高级陆生哺乳动物的进化复演了生命个体的发育过程。换句话,两者的复演是相互的,并且这种相互的复演是一贯的,生命进化过程中的这种复演就如无数个共享同一个内切点并且数量不断增多的一组圆,自切点开始可以从大圆到小圆,也可以从小圆到大圆,小圆可以复演大圆,大圆也可以复演小圆。复演是相互的。这种相互的复演可以由更高的哲学来解释,我将在万维律的平行发展思想一节和广义惯性论一节给出答案。
另一个猜想则是决定宏观物理现象的规则最终需要追溯到微观世界,亦即宏观现象是微观世界运作规律的复演。例如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原理已经被广为接受,那么微观世界的不可预测是否决定了宏观世界亦绝难被人把握,就像科学发展至今带给人的迷惑所揭示的那样?又如作为气体、液体运动方向剧烈改变时的形态的漩涡,不仅在脸盆、浴缸和你行走时身边的空气中出现,连龙卷风、热带风暴也都是巨大的气体旋涡,甚至整个银河系和其他星系也都以漩涡的形态运转。微观世界与宏观世界里的漩涡的不同之处在于其相对的高速、短暂、较易受外界影响,但是这并不影响二者在总体形态上的一致。二者之所以不同并非因为其决定因素的不一致,而很可能是微观世界中决定漩涡的因素要多一些,比方说有十个,而作为宏观现象如风暴和星系表现形态的漩涡所受的影响因素则非常的单纯,可能只是那纯粹决定微观漩涡的那一个因素,而其他促使微观漩涡高速、短暂的因素在宏观世界中则消失了。
由此,可以设想整个世界——无论是宏观世界还是微观世界——都受完全相同的规则支配。只是在微观世界中,这样的规则更本原更明显一些,而在宏观世界则微弱许多。但是决定宏观世界运转的规则和微观世界的并无不同。亦即宏观世界的未知之处可以从对微观世界的已知之处获得答案,也可以根据对宏观现象的了解推测微观世界尚鲜为人知的规则。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因为受相同规则的支配而有相同之处,然而由于这些规则最终来自于微观世界的力量,如遗传密码(而非上帝或进化论一类的宏观猜想),导致宏观世界的运作是微观世界力量的泛化和弱化。亦即宏观现象是对微观规则的复演。
在这里,人无论是作为一个现象还是作为相对于宏观世界的微观存在或相对于微观世界的宏观存在,都可以藉人对其他世界的了解而了解自身,因为支配人的规律和支配其他所有现象或存在物的规律是彼此相同的。人类现象是某些物理规则的复演,并且也可以复演出某些更宏观的现象,譬如说社会现象复演个人现象,二者都可以作为利用外部世界的规则解释人类自身现象的途径。这也是本篇的结论何以能够适用于人的原因。
4.全篇默认的存在的定义
在每一次写下“存在”并探讨其性质时,本篇都基于这样的模糊定义:
存在是被人们的意识所规定、然而又事实上决定着人的意识的、存在着然而又不可认知的东西。这种东西超越意识所能认知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界限,然而又是这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基础。这种东西可能是某种物质,但最终又仅仅会表现为一组规律,因而更确切的说它最终可能是某种精神。它是意识所规定的宇宙的本原,是这个被规定的宇宙中一切纷繁芜杂的根据,但它又是一个完整的超越意识而非被意识规定的宇宙的一部分。它寓于一切存在物之中,一切存在物都是它的表现。它的个性是一切存在物的共性。它是自鸿蒙之初延续至今的万变之宗。
——这就是本篇默认的存在。全篇都是基于不可知论并在可能性而非必然性的前提下讨论,因而无法给出关于存在的清晰定义。事实上这也并非本篇的主旨。然而出于更好的理解本篇的需要,公开本篇默认的关于存在的模糊定义仍是必要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对称律
对称律:
以任何给定确切定义的物质或现象的定义之所依据为轴,必存在完全对立于该定义的物质或现象,与前述物质或现象精确对称于轴的两侧
1.说明
2.对称律对《为什么活着》及《人类的未来》的初步诠释
1.说明
即,依据本定律,如果存在电子,则存在正电子;如果物质能被定义确切,那么同样存在可被确切定义的反物质;如果不可逆是时间的属性,那么时间同样有静止的属性和可逆的属性,如此等等。
定律中的“物质”和“现象”均是对大千世界尽可能的抽象,它们是接近本篇默认的“存在”的事物。每一种物质或现象都可以被确切定义(虽然可能不是现在,甚至不能人为),但并非所有可确切定义者都是物质或者现象。例如铁是一种物质,呈现于人的不可倒流的时间是一种现象,而确定坐标的经度纬度则虽可定义,却既非物质亦非现象。
物质和现象是本质同一的,在根本的层次上无法区别,就如世界的本原究竟是物质还是精神无法区分一样。然而为了方便说明,必须再次暂时抛开不可知论的纠缠,将物质和现象割裂开来。粗糙的说:物质拥有性质,现象体现性质,物质的性质是现象;物质通过现象被认知,现象通过物质被表现。二者仍然是一体两面,在根本层次上无法区分彼此。
对于与给定确切定义的物质或现象完全对立的物质或现象,它必定存在,但存在并不意味着被认知、被发现,是否被发现只能看它是否超越了人的认知局限。以人类智识去发现理论上存在的与给定确切定义的物质或现象完全对立的物质或现象只是一种可能,因而以实际意义而言,这样的“存在”只是一种可能。
所谓确切定义,是指定义能体现所指向的物质或现象的共性,同时又能体现与其他物质或现象比较之下的个性。亦即确切的定义既能使相应的物质或现象依据定义成为一个整体,又能使其依据定义在所有物质和现象中成为一个个体。依据确切的定义,我们可以精确区分被定义物与他物,同时无法区分被定义物的各个个体。因而不是每个定义都可以做到确切,大部分定义都只能是粗糙的。本篇所指的物质和现象都可以被确切定义。当然,所谓确切定义,是指公认的确切,而非真理。这样的确切是相对的历史的,而非绝对的永恒的。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确切定义,因为确定定义是否确切,正如确定真理是否是真正的真理一样,其标准是先天缺失的。
因而与“给定确切定义的物质或现象”对应的“确切定义”只是可能而非必然,并且只属于现在。这样的“确切”毋宁说是理想化的假设更为恰当。它只是符合人类认知的“确切”,而绝不是符合事实的“确切”。因而如果没有发现被确切定义的物质或现象的对立物质或现象,很可能是因为该确切定义不够确切,不能充分体现被定义者的共性,也不能将被定义者完全突出所致。
或者以康德式的艰深晦涩来表述:根据一个不确切的定义之所依据而形成的轴是不能使因为依据该轴所形成的确切定义所对应的物质或现象与前述不确切定义所对应的物质或现象精确对称于轴的两侧的。
这可以看作是人类认知的现实局限的表现。除了定义的确切程度影响发现给定确切定义的物质或现象的对立物质或现象之外,仍有几种情况影响对该对称律的证实。
首先是人的认知的先天局限,基于这种局限造成的对给定确切定义的物质或现象的对立物质或现象的无知是不可弥补的。人类的已知世界与未知世界的关系永远是有限与无限之间的关系,最主要的无知都以不为人知的形式存在着。大量超越人类认知局限的事实永远不会为人所知,而能够证实本定律的未知物质或现象不可避免的大量蕴藏其中,与此同时人类却永远不可能证明它们的存在。但是同时这并不能证明它们不存在。
人的认知的历史局限是未能发现给定确切定义下的物质或现象的对立面从而影响证实本定律的另一种情况。人的智识能触及某些可以证实本定律的那些理论上存在的相反物质或现象,但是相关知识仍然需要永无止境的从无到有、从粗糙到精细,理论上的存在才能被落实。例如在50年前,给定了电子的确切定义而不能证实本定律,因为寻找不到反电子;但是现在却因为认知突破了历史局限,反电子得以被证实。认知的历史局限在没有时间限制的情况下终将突破,如果未能找到可资证实本定律的对立存在的物质或现象,那仅仅是因为人们能发现它们而未发现而已。就像正电子一样,未能发现比绝对零度更低的温度或比光速更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