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永恒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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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永恒契约-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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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你这里怎么有麻瓜的物品?”埃弗里质问。博金连连摇头:“不不,这真的是炼金大师尼克·勒梅制造的,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做麻瓜的东西,它放在我这儿就是摆设。”
  “这把枪,我要了。”John抄起手枪,流畅地转了个圈,喜悦的鸣动沿着手心传至体内,他更加肯定这不是凡品。
  自以为占了便宜的博金双手奉上弹匣和枪套,然后环住另一把匕首:“别碰,好少爷们,千万别碰!刚才那把魔杖差点烧了我的店,你们再碰这把刀,我就要被砍死了!”
  他这么一说,人家更有兴趣,莱斯特兰奇和埃弗里虎视眈眈,Tom在John的眼光下缩回手,干咳道:“为什么说它危险?”
  “它的名字叫‘血月’,是一个黑暗炼金师用吸血鬼心脏的血淬炼而成,据说还饮过狂化狼人的血,所以拿到它的人都会失去理智,疯狂地砍人。”瞅了瞅身下的暗红匕首,博金哭丧着脸,“它本来是放在一只专门的盒子里,现在我也不知道怎么把它放回去了……”
  众人一致看向让匕首飞出来的John,他不好意思地搔搔脸。莱斯特兰奇安慰地一笑,伸手去拿匕首:“别担心,看……”
  “啊——”他一碰到刀柄,就双目赤红地嚎叫起来,一把握住刀冲过来。
  “除你武器!”Tom镇定地一挥魔杖,强大的冲力不但使莱斯特兰奇放脱匕首,还撞上柜台。埃弗里连忙扶起他。
  “呼、呼……吓死人了。”恢复正常的莱斯特兰奇直喘粗气,擦了擦满脸的汗水,“真的被控制了,我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我来。”心知是自己的责任,John盯着地上的匕首,“老板,请把盒子拿来。Volde,你看住我,一有不对就弄昏我。”
  “不,我来。”拍了拍背上的魔杖盒,Tom坚定地说,“黑凰说她讨厌吸血鬼,会护着我,你来监视,你可以。”犹豫了一下,John点点头。
  提心吊胆的众人目睹Tom一手握着盒子,另一只手快如闪电地抓住匕首。与此同时,John端平了魔杖。
  ……什么也没发生。
  不,黑发男孩保持原来的姿势,阴冷的气流围着他徐徐流转,吹起他额前的刘海,一双黑玉般的瞳眸变成了如血的猩红,浓得妖艳,浓得肃杀。
  惊呼声响起,就在John要喊出咒语的刹那,Tom将匕首放回盒子,盖上盒盖。
  “哼。”他起身,仍未褪去血色的细长明眸轻眯,绽开炫耀的笑容,“本事还不及凰就想控制我——没事,Smile,它是一把受诅咒的匕首,用处就是让得到它的人狂性大发,拥有强大的力量,这也是它诱惑人的手段,不过我没中招,我能驾御。”
  沉思良久,John一字一顿地说:“好吧,但不要把它拿出来随身携带,我相信你能控制,但是这种诅咒物品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会入侵你的人格,使你的脾气变得暴躁,我不希望你变成那样,Volde。”这种委婉的说法Tom能够接受,而且对他而言,友人的要求即使不近人情也能妥协,当下首肯:“好。”
  送走瘟神和两件危险物品,店主博金大大松了口气。
  当走出店门,Tom的双眼变回原本的深黑,John和余下两人也暗暗松了口气。
  
  
                  第十六章 格林德沃堡探险记(上)
  满载而归,四个男孩在酒吧客房下了几盘巫师棋,Tom和John才踏着暮色返回孤儿院。
  “我们去郊外逛逛吧。”遥望远处金黄海浪一般的云朵,John轻声说。
  Tom没意见。
  尽管John教会了他用迂回的手段博取科尔夫人的欢心,收服那些曾经欺辱他的院童,但是他从来,从来没喜欢过那个地方。若不是为了调查身世,他根本不会回来。
  绸缎般的河流泛着金丝,对岸的古堡被夕阳笼上一层淡淡的黄晕,圆润的厚柏叶舒展着清晖最后的馈赠,繁花似锦的山坡上,两个男孩并肩而坐。
  “给,吃慢点。”John无奈地看着友人大口大口吞核桃小面包,递给他路上买的纸杯咖啡。他曾以为友人是天生教养,却没料到他是饿狠了。从小落下的病根,后天怎么补也补不好。
  人家是越小记忆越不清楚,他是相反。
  “我忘了。”Tom舔了舔指上的面包屑,随性的动作依然很优雅,他一天要吃五顿外加午茶和夜宵,可是今天下午淘宝太兴奋,讨厌破釜酒吧的老板也没吃他的东西。
  吃饱喝足,黑发男孩以一个惬意的姿势仰躺下,欣赏黄昏迷人的风光。
  “这里很大。”一路走来的感想,霍格沃茨加上禁林好像也没伦敦这个城市大。
  John两手环膝,下巴懒洋洋地枕着,也沉浸在眼前的美景中。
  “麻瓜的世界是比巫师界大多了。”
  “为什么会这样?”Tom自言自语,头一次发现以前没注意到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的祖先被麻瓜赶到另一个空间住?明明是我们更强,更应该统治这个世界。”John垂下眼,淡淡瞥他:“答案在每个巫师心中,只是他们从来不去正视。”
  “因为麻瓜人多?”
  “这也是一个原因。还有,他们比我们懂得进步。”顿了顿,John摇头,“不,我也是麻瓜,巫师和麻瓜都是人。Volde,我不知道哪个未来对两个世界好,但我不希望麻瓜迫害巫师,也不喜欢巫师侵略麻瓜。”
  Tom仍在思考,以他的理解,他是巫师,和他分享了斯莱特林血脉的友人自然也是巫师。
  “我还是认为人数是关键。”他严肃地说出结论,“麻瓜比我们地方大,可以生更多人,所以他们的总体力量比我们强。”John不得不和他一起讨论,既然友人已经关注到这个问题,只有摸索出一条道路,而不是任他懵懂下去,将来被偏激的血统论带坏。
  “而且我们内部还分成两派,纯血出生的巫师和麻瓜出生的巫师。”John一边思索一边说,“巫师的力量来自血统,那是一种古老的强大力量。而新生的巫师是随机的,可能是返祖——他祖上混入了巫师的血脉;可能是住在自然力丰沛的地区,这种区域出巫师的机率最高;可能被狼人或吸血鬼咬了——我和艾琳研究过,虽然人人都具有生命潜能,可是要通过自身开发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定需要某个契机——也许是被外界元素侵入,也许是被异族掺进了自己的基因,也可以用药物和仪式。”
  “你和艾琳成功了?”Tom的眼神晶灿闪亮。John抓了抓头发:“呃,还在试验阶段。所以说,依靠血统的巫师肯定比不上麻瓜人口多。”
  “我们可以自己制造血脉。”黑发斯莱特林支起上身,漆黑的眼眸射出热切的火光,“你不是说了吗,用药和仪式!我们也可以占领那些地方,让更多的巫师出生,还有吸血鬼和狼人!阿布拉克萨斯说过,纯血家族一代只能生育一个后代,这样下去人数会越来越少!现在其他三院就超过斯莱特林了!”
  John深思友人的建议:“这也是个办法。可是Volde,我们要如何调和两种巫师的关系?还有巫师和麻瓜……”
  Tom狠狠挥手:“没有调和!只有统治和被统治!Smile,你忘了吗?我曾经被叫做魔鬼的小孩,原因只是我会魔法!后来他们会服从,也是因为畏惧我的力量!我不想和他们做朋友,也不信任他们!他们看我的眼光是不同的,我知道!”
  “……你说的没错。”良久,金发男孩叹息,“巫师永远是异类,而人类对异类不可能有真正的友善。”不等友人发话,他继续说,“但是在将巫师发展成一个独立、强盛的种族以前,和麻瓜维持均势是必要的,也要隐藏起来,所以才要保护麻瓜巫师,他们的能力会引起麻瓜社会的恐慌,继而暴露我们。”
  想到自己也是被从麻瓜世界带进巫师界,Tom沉默了,随即用一种困惑的语气说:“这里出生的巫师,大部分进了格兰芬多和赫奇帕奇,那些纯血的贵族都说,他们是泥巴种,和斯莱特林势不两立。”
  “这就是定位了,他们有家庭,作为麻瓜长大。我们是孤儿,没有归属感,只有成为巫师。”
  “那他们不能够信任!”Tom下了定论。不知为何觉得夜风有些冷,John往他身边靠了靠,默默凝视河面,流泻而出的低语带着一抹不易察觉的迷茫:“Volde,平衡永远是脆弱的,当强弱显现出来,强的一方必定欺凌弱的一方,可是巫师是像寄生一样从人类社会剥离出来的群体,我本来也是普通人,所以……”
  他很矛盾。
  “那就我来决定。”黑发的混血王子揽住他的肩膀,嘴角是一贯的自信昂然,纯黑的眸子流动着骄傲而凌厉的光芒,“我来决定巫师和麻瓜应该怎么样,我会做到最好。Smile,你只要帮我就行了。”
  John对他幼稚的理论嗤之以鼻。
  所谓的责任,在选择的一刻背负,自己的人生,只有自己面对。
  如果他帮助魔王发展巫师界,而在未来使人类陷入水深火热,那他就是千古罪人,没得推脱。
  真是的,为什么他就不肯好好当一个小鬼呢?John不爽地推开友人,一脚踩上:“在考虑世界的命运以前,先想想我们今晚睡哪儿吧。”
  “嗯~~”然后小孩又是小孩了,Tom在草地上翻来滚去,就是不想回孤儿院,突然一指河岸对面的城堡,用君临天下的口气宣布,“我要住那种旅馆!”
  ******
  对两个深夜跳进窗子的不速之客,埃弗里极为不满:“你们要留宿,为什么不早说?”睡在他旁边的莱斯特兰奇哈欠连天,困倦地揉眼。
  “Volde想买古堡,不回孤儿院了。”
  “我是想住,不是买。”Tom纠正,随即若有所悟,“这么说,霍格沃茨也是可以买的?”
  “如果它有地契的话。”John面不改色,对呆滞的埃弗里说,“我们在这儿借住一晚,明天麻烦你和我们一起去选购。”虽然是Tom心血来潮的念头,他也觉得不错,多买几栋,将来养老有保障。
  “你们半夜跑来,就是为了买古堡?”埃弗里下巴脱臼,怀疑碰到梦游症患者。Tom用挑剔的眼光扫视他的床:“我们会另外定一间房,不和你们挤,买房子也是明天的事。”
  “你不是做梦,埃弗里。”看出同学将信将疑,John担起交涉任务,“相信我,你要是去看过孤儿院的房间不会想住那儿。当然,我们带了足够的钱。”
  埃弗里终于镇定下来,沉吟了一下:“我是认识几个地产商,也清楚手续,可是洽谈只能我父母出面,我们太小了。”
  “这不是问题,我让猫头鹰邮差给艾琳送了信,让她捎几瓶增龄剂。”
  “增龄剂!”莱斯特兰奇顿时来劲,“你们买好了古堡,我们也去玩!”
  “也可能是庄园,明天再看。”黑魔王的野心越来越大了,转身走出客房。
  第二天一早,出乎意料,送来增龄剂的不是猫头鹰,而是艾琳本人。
  她穿着有蔓草图样的淡绿色长袍,乌亮的发丝间闪烁着一个黑色水钻月牙发夹,提着一只还原了的大旅行箱,清秀的小脸红扑扑的,显得比平时精神:“祖父去参加魔药讨论会了,我留了一封信,说回校过暑假。”接着用忧郁的口吻说:“我还是在他回来以前回去,噢,希望他不会看到那封信。”
  显然她并不喜欢待在家里,John摸摸她的头:“先吃饭吧,一会儿有礼物送你。”
  艾琳愉快地吃完三明治和牛奶,摸着手镯上镶嵌的魔药素材爱不释手,遗忘了严厉的祖父。
  “增龄剂我只有两瓶。”她歉意地面对Tom期待的眼神,“因为调配起来要一段时间,我担心你们急用……”
  “两瓶?”男孩们面面相觑,John弹了个清脆的响指:“Volde,你和埃弗里用。”
  大埃弗里相比小埃弗里没有大的区别,只是穿上西装,结好领带后更具有绅士风范。但是另一个,就令人瞠目结舌了。
  成年的,Voldemort。
  他墨色的长发比最深幽的黑夜更黑,却又似乎比太阳还闪耀夺目,在昏暗的室内灼灼生辉,天生渴望凌驾于万物之上的存在感鲜艳热烈地在他精致绝丽的姿容上绽放开来,无与伦比的尊贵,红宝石般冽艳的眼又带出一股血腥的酷厉,仿佛从黑暗冥狱射出的一道剑光,强烈地散发着想吞噬一切的欲望。
  冰雕银塑的肢体令人窒息,犹如他的面容气质般完美有力,修长优美的手指拢上银丝白色衬衣,覆盖住结实挺拔的身躯,细腰带束出优雅迷人的腰线,深黑外衣一排银扣直到脖颈,白手套从纤长的指尖没入袖管,隐隐露出一抹冰白肌肤。
  莱斯特兰奇像吐泡的鱼一般嘴巴一张一合,艾琳离昏过去只有一线之隔,埃弗里托着没有下滑的眼镜,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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