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民的哲学(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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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平民的哲学(连载)-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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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爱”看成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就从这种“经济人”活动的利己主义出发,探讨了人类沉湎于“对财富的追求”的原因。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建立的经济理论体系,就是以他在《道德情操论》的这些论述为前提的。只是二者在论述对利己主义行为的控制上,论述的着重点不同,《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在《国富论》中则寄希望于竞争机制。

  在这一时期还有一部伟大的社会学著作《人口论》,与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不同的是,《人口论》的研究重点和方向更象自然科学,它没有主观的人类情感方面的东西,而是在客观上描述了人类社会,就象人类观察蚂蚁和其他生物一样无情而冷酷。《人口论》的作者马尔萨斯在书的开篇写到:“近年来,自然哲学方面伟大而意外的发现层出不穷,印刷术的普及加速了一般知识的传播,执著而不受约束的探索精神在整个知识界乃至非知识界空前盛行,新颖而奇特的政治见解把人搞得头晕目眩、目瞪口呆,尤其是政治领域发生的法国大革命,惊天动地,犹如一颗炽烈燃烧的彗星,看来注定要给地球上畏缩不前的居民注入新的生命与活力,或注定要把他们烧尽灭绝。所有这一切,使许多有识之士认为,我们正跨入一个充满了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些变革将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人类的未来命运。”马尔萨斯提出:“我认为,我可以正当地提出两条公理。第一,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需。第二,两性间的情欲是必然的,且几乎会保持现状。一旦接受了上述两项公理,我便可以说,人口的增殖力无限大于土地为人类生产生活资料的能力。人口若不受到抑制,便会以几何比率增加,而生活资料却仅仅以算术比率增加。懂得一点算术的人都知道,同后者相比,前者的力量多么巨大。根据食物为人类生活所必需这一有关人类本性的法则,必须使这两种不相等的能力保持相等。这意味着,获取生活资料的困难会经常对人口施加强有力的抑制。这种困难必然会在某地发生,必然会被很大一部分人口强烈地感受到。在整个动物界和植物界,大自然极其慷慨大方地到处播撒生命的种子。但大自然在给予养育生命种子所必需的空间和营养方面,却一直较为吝啬。我们这个地球上的生命种子,若得到充足的食物和空间,经过几千年的繁殖,会挤满几百万个地球。但贫困这一专横而无处不在的自然法则却可以把它们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植物与动物都受制于这一伟大的限制性法则,人类虽有理性,也不能逃避这一法则的制约。在植物和动物当中,自然法则表现为种子不发芽,害病和夭折;在人类当中,自然法则表现为苦难与罪恶。苦难是贫困的绝对必然的结果。罪恶也是贫困很可能会带来的后果,因而我们看到到处都有罪恶,但也许不应把罪恶称为贫困的绝对后果。可以通过磨殇道德,抵御一切罪恶的诱惑。人口增殖力和土地生产力天然地不相等,而伟大的自然法则却必须不断使它们的作用保持相等,我认为,这便是阻碍社会自我完善的不可克服的巨大困难。与此相比,所有其他困难都是次要的,微不足道的。这一法则制约着整个生物界,我看不出人类如何能逃避这一法则的重压。任何空想出来的平等,任何大规模的土地调整;都不会消除这一法则的压力,甚至仅仅消除100年也不可能。所以,要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过上快活悠闲的幸福生活,不为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担忧,那是无论如何不可能的。因此,如果我们的前提是正确的,则所得到的结论必然是否定全体人类的可完善性” 马尔萨斯在300年前通过自然法则预测了人类社会的不可完善性,这与理想主义社会改良者是针锋相对的。理想主义者认为某种完善的社会制度可以达到人人快乐,人人平等。这样,马尔萨斯成为了一个倍受争议的人物,但他的学说无疑是严谨的,直到今天,人们还在广泛使用,中国施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理论基础正来自马尔萨斯。同时,这个学说也是达尔文进化论的理论基础,达尔文在休闲时读了马尔萨斯的《人口论》。马尔萨斯认为人口的增长必然快于生活资料的增长,因此必然导致贫困和对生活资料的争夺。达尔文突然意识到,马尔萨斯的理论也可以应用于生物界。所有的生物的繁殖速度都是以指数增长的,后代数目相当惊人,但是一个生物群的数目却相对稳定,这说明生物的后代只有少数能够存活,必然存在着争夺资源的生存竞争。达尔文进一步推导:任何物种的个体都各不相同,都存在着变异,这些变异可能是中性的,也可能会影响生存能力,导致个体的生存能力有强有弱。在生存竞争中,生存能力强的个体能产生较多的后代,种族得以繁衍,其遗传性状在数量上逐渐取得了优势,而生存能力弱的个体则逐渐被淘汰,即所谓“适者生存”,其结果,是使生物物种因适应环境而逐渐发生了变化。达尔文把这个过程称为自然选择。(见工业革命的扩散(九))人们也在这个基础上发展了一整套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观点。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社会学家赫们特&;#8226;斯宾塞是第一个把进化论原则系统地运用于社会学领域的学者,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创始人。他认为自然选择、生存竞争不仅是生物学现象,而且也是社会学现象。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和资本家的差别是生存竞争的结果,剥削和压迫是合乎自然规律的。美国最主要最著名的社会学家、耶鲁大学教授威廉&;#8226;格雷姆&;#8226;萨姆纳的理论直接来自斯宾塞。他认为,社会不平等是一种自然状态,是文明发展的必要条件,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是万能的和普遍的。但是这种观点无法为社会伦理所接受,在19世纪一度流行之后销声匿迹。但这种思潮到了20世纪后半期又重新流行,主要在一些新兴的发展中国家,丛林法则卷土重来,比如现代中国。

  这些社会学著作的诞生是政治学和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没有对人性的认识就没法创建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尽管对人性的研究存有相当的争议,由于对大脑和意识的研究停滞不前,我们无法从源头上推理人性是什么。但是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还是建立起来了,因为人们需要它。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这方面的成就。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工业革命的扩散(十二)
我们前面说道社会学是政治学和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没有对人性的认识就没法创建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尽管对人性的研究存有相当的争议,由于对大脑和意识的研究停滞不前,我们无法从源头上推理人性是什么。但是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还是建立起来了,因为人们需要它。

  所以从有人类开始就有政治,其实动物社群中也有政治,珍尼。多古尔在她长年对黑猩猩的观察中发现,黑猩猩首领的地位离不开他的兄弟们的支持,猴群中也存在这种情况。人类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也是这样,由于社群规模不大,所以拥有强健体魄和智慧的人往往会得到拥护而成为首领,随着人类开始使用金属提到生产力之后,部落规模越来越大,部落与部落间的商品交换也越来越频繁,货币也开始出现,经济行为随之诞生。经济方面的放在后面说,我们先看一看政治体制。原始社会中首领的任命一般是选举产生,但也有残酷的竞争手段。到了城邦时代,由于有了职业军队用于掠夺和征服,为了维护军事首领的地位,人们逐渐将其神话,成为神一般的存在。(见青铜时代的哲学与科学和古希腊罗马世界的哲学与科学)以此为中心,形成帝国。但在商业发达的地区,出现另一种社会形态,以商业为主的社会形态,但由于生产力所限,这种社会形态逐渐成为后来以军事首领为中心的神权帝国的一部分。但它却成为后来欧洲商业社会的蓝本。

  总之,人类社会处在君权神授的体制下运行,不论是欧洲的基督教世界还是西亚的*世界,亦或是中国的皇权社会,统治者都以神或者神的代言人的身份出现。文艺复兴以后,随着宗教改革和社会商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们越来越怀疑统治者的合法性。约翰&;#8226;洛克1689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政府论》第一篇是对罗伯特&;#8226;费尔默爵士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尔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在第二篇中洛克主张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洛克提出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就包括了生存的权利,享有自由的权利以及财产权。洛克还第一个倡导了权力的分配,他把政治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三种,认为行立法机关应当高于行政机关,防止专政。(见欧洲的文艺复兴与大航海时代(九))

  洛克的思想由伏尔泰带回法国,法国的思想家继续发展了这些理论,法国思想家让&;#8226;雅克&;#8226;卢梭于1762年写成《社会契约论》卢梭相信,社会秩序来源于共同的原始、朴素的约定。当自然状态中,生存障碍超过个人所能够承受的地步,人类就被迫改变生活方式。人类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集合并形成力量的总和来克服生存的阻力。“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解决办法就是形成一个约定,使每个人都把自身的能力置于“主权者”的指导下。主权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共同体就以这同一个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共同体可称为“国家或政治体”,至于结合者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有了这个契约,人类就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从本能状态进入道德和公义状态。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是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得到的一切东西的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逐步废除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和18世纪末北美殖民地摆脱大英帝国统治、建立*制度的斗争。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

  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将约翰&;#8226;洛克的思想带回法国并发展了他的思想,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三权分立”学说最后成为了美国的政治制度并推广到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

  1776年6月7日,大陆会议弗吉尼亚代表提出北美各殖民地脱离英国的决议案。大陆会议选出托马斯.杰斐逊、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组成的委员会,起草美国的独立宣言。宣言里说:“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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