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伸手把我捞上马,勒着马缓缓地走,满天的彩霞映在一望无垠的湖水上一波一波向外荡漾,湖边的芦苇竹梢上都层染上了一抹金黄,天际有一些轻纱一样粗粗细细的光柱透过厚厚的云层直投下来,象是在仙境里。
霍家是个小宅子,就在湖边,所以环境清幽,很简朴,收拾得非常干净,屋旁种了大片的竹林,一直延伸到湖边,家里只有女眷,霍的母亲安静而美丽,削瘦苍白,眼里有着淡淡的哀伤。我读过史书,知道她就是卫少儿,一个被心爱的人始乱终弃后又改嫁他人的可怜女子。
她先是看到儿子回来非常惊喜,然后她看了我一眼非常震惊,我想可能是她看到我们同乘一骑回来,霍向母亲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我,大意是我与家人失散了,需要帮助。卫夫人什么也没说,她嘱咐了侍女拿了一套衣服给我,一套白色的罗段长裙,典型的汉服,又带我去客房休息一会,看得出她是个极有修养之人,因为她没有问东问西的,我也不知如何行礼,只是微笑着对她对所有的人表示感谢,我想笑容应该是没有国界的吧,我换上衣服,对着铜镜,又梳了梳头,幸好一直留着长发,混在侍女中间,也看不出我有什么不同,胡乱地吃了点东西,我有些困了,夜里抱着枕头我犹如抱着我的毛绒狗熊睡得非常香,朦胧中似乎有人进来,好象还有隐约的灯光,有纤细的手指缓缓摸上我的脸,有叹息声,好象是个女子,朦胧中有人帮我盖了床薄被,可是我实在太困了,无力睁眼看看。
卫夫人的身体似乎不太好,家里经常飘着药味,因为我住的这几天很少看到她,后来才听说她主要是住在自己后夫陈大人那里,这儿不过是霍去病自己的寓所,因为离湖近。
他喜欢一人闷在湖边练剑,所以卫夫人平时主要派了侍女雁儿和几个做粗活的老奴在这服侍,霍去病这几天也似乎很忙碌,几乎看不到他的人,他好象平时大都是住在军营里。
平日里我无所事事已把附近的街市大概地跑了好几遍,汉朝的情况大致也和书上说得差不多,国家比较重视商业,每天的早市都很热闹,街上小商小贩特别多,百姓也熙熙攘攘,酒肆茶楼都有,姑娘家的化妆品也有得卖,都是手工制作的,有画眉的石黛粉和敷面的铅粉和米粉,胭脂卖得很贵,据说是从匈奴那边过来的。
因为我们公司有大块业务属于面料这一块,我特别注意到他们的布庄,(呵呵,职业习惯)西汉纺织工艺已很发达,平常老百姓穿麻穿棉的偏多,亚麻苎麻都有,大多是上衣下裤,丝绸类的有薄如蝉翼的轻纱乔其和绡,也有提花的罗缎,这一般是商贾贵族的常用衣料,他们通常穿袍。
另外我从雁儿口里得知这处房产是卫青以前置下的,他还经常派人送些生活必须品来,夫人偶尔也来小住些日子,公子心高气傲,日夜苦练武功,渴望和舅舅一样建工立业。这不,去年在匈奴立了大功,皇上已经封他为冠军侯,春天的时候又经过了一次河西大战,大胜而回,这次皇上的赏赐更重。雁儿说到这,眼里充满了一个少女对一个英雄的崇拜和爱慕,也难怪,我们雁儿妹妹才十四岁,(哎,有雇佣童工之嫌啊)冠军侯?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以前看的历史闲书里关于霍的记载(呵呵,我的历史还是不错的):公元前123年春,汉武帝再次组织对匈奴的反击战争,这年,霍去病刚刚18岁。他听说舅舅又要出征,便跃跃欲试急不可耐地向汉武帝请战。汉武帝见他少年英武,就答应了他的请求,任命他为骠姚校尉,由卫青挑选了800名骁勇矫捷的骑兵归他指挥。
霍去病率领800骁骑一往无前地向北奔去。莽莽草原,人迹全无。他们不知不觉地走了好几百里,将近黄昏,忽然发现前方远处有一片黑点。霍去病判断应是匈奴的营帐,当即命部下衔枚而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了过去。匈奴兵根本没想到汉军会这么远地杀来,顿时一片混乱。霍去病身先士卒,首先闯入匈奴营帐,800骁骑个个勇猛无比,把匈奴兵杀得四散逃窜。
这次战役,霍去病功居第一,其他各路有胜有负。卫青将战争的经过报告了汉武帝。汉武帝对霍去病大加赞赏,说:“剽姚校尉霍去病,以800骁骑斩杀匈奴兵2028人,并杀死匈奴单于的祖父籍若侯产及相国、当户等将官多人,生擒单于的叔父罗姑比,出奇制胜,勇冠全军。以2500户封霍去病为冠军侯。”
河西地区即今天的河西走廊,在黄河以西,祁连山、合黎山之间,地势低平,是汉朝通向西方的黄金通道。原来这里由月氏人居住,后来被匈奴侵占,成了匈奴浑邪王、休屠王的领地。汉武帝想与大月氏及西域各国取得联系,以便共同对付匈奴,于是发动了河西战役。
公元前121年春天,(就是我穿越的这一年,我来时已是初夏)汉武帝任命霍去病为骠骑将军,率领精骑一万人,从陇西(今甘肃省临挑县)出发,攻打匈奴。在霍去病的指挥下,汉军所至,势如破竹,穿过五个匈奴王国,转战六日,越过焉支山(今甘肃省山丹县境内)一千多里,在皋兰山(今兰州黄河西)与匈奴发生激战。霍去病率部勇猛异常,横冲直撞,阵斩匈奴折兰王、卢侯王,活捉了匈奴浑邪王的儿子及相国、都尉等,歼敌8900多人,并且缴获了匈奴体屠王的祭天金神像。汉军大获全胜。汉武帝非常高兴,下令增封霍去病食邑2000户。
“去时儿女悲,归来胡茄竞。试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
在感受这首诗雄豪气度的同时,不难发现曹道宗(南朝梁时一位骁勇善战的武将)对汉朝名将霍去病有着一种的特别喜爱与崇敬。
霍去病大胜而还,战果空前。此战,给右贤王和单于主力以沉重打击,迫使其退至大漠以北苦寒地区,巩固了河南地区,切断了匈奴东部和西部的联系,为尔后出击河西(今河西走廊和湟水流域)之匈奴和打通河西走廊创造了有利条件。
真想不到那老人把我送到这么远的年代。
我遇到霍去病时他正在湖边炼剑,想必他心中必有更大的抱负才会在名利之前不沾沾自喜,继续用功吧。
“姐姐,你到底是哪里人氏?在哪遇见我们家公子的啊?,我家夫人说公子寡言孤傲,很少有朋友,姐姐是贵客,要我一定好生伺候!”雁儿粉嘟嘟的圆脸多可爱啊,就象秋天的红苹果。
“你怎么有这么多的问题啊,小孩子不要知道太多哦!”我忍不住掐了她水嫩的小脸一把。她追着我跑,我们嘻嘻哈哈的又上街闲逛去了,出院时我看到有个妇人正在湖边的青石上洗衣,她很奇怪地用树叶代替肥皂拼命地柔搓,竟然搓出来很多泡沫。“这是什么呀?”我诧异地问,“姐姐糊涂了吗?这不是皂角树上的皂角吗?”原来是种树,树上的每一片叶都是肥皂可用来洗衣,原来老天对古人很照顾的。
我想古人的染整技术真是不太好,衣服很容易退色的。湖水里一片红红蓝蓝的颜色。
下午我正在房中练瑜珈,呵呵,主要是为了锻炼身体,以备不时之需。霍大步流星走进来,手里拿着脱下的银色头盔,看样子刚从军营回来,他正准备拿桌上的茶盏,我急忙上前拿起茶壶,给他斟了一杯,我已经好几天没看到他了,好歹他也是我的救命恩人,“快打仗了吧?”我问他。
他惊讶地看着我,咕咚咽下一口茶。
“我看到街上的征兵告示。”他看了我半天,眼里流星闪烁,他问“你关心此事作甚?”
正文 4
“我要找的人可能在军中。”我小声说,我缓缓从耳上退下我的珍珠耳环“这些日子在府上多有打搅,等我找到我要找的人我就走。这个算住宿费吧,请务必收下。”这副珍珠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唯一的遗物,好象价值不菲,可是我也顾不上了,母亲从小教导我遇事不可贪人便宜,其实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应该是那块玉,那个不能给他,我现在迫切地要找到另一块。
那老人又没说明白,如果我找不到那人,是否我自己可以回去呢?我一直怀疑我要找的人是卫青,因为那画像的轮廓跟霍去病有几分神似,只是霍年纪偏小,此时才十九岁,都说外甥象舅,书中都说卫青为人厚道隐忍,好象是我喜欢的那一款成熟型的。(唉,我那无可救药的恋父情结)再说我自幼无父,年纪上也比较符合,最重要的人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不就是父亲吗?我一定要找上机会见上一面,
“你找的人,有眉目了吗?”他看都没看珍珠一眼,
“还没有,我猜可能在军中。”我摇摇头,如果找不到那个人,意味着我也无法回去了。我一定要回去啊,这个没有冰淇淋没有电视的时代可怎么过啊,而且那边有很多的工作等着我。
“是何模样?”他喝下一口茶,似乎很不惊意地问,
“跟你有点象,只是比你大,懂吗?大的意思就是年长。”我怕他不明白,拿手比划着“找不到他,我有可能回不去了。”
他沉默了一会,突然说:“我尽量帮你找找看。”
我看了看他,好心的年轻人,难怪这般好运,只是不知为何总这样冷冷的。我浅笑,“你相信吗?你以后会成为民族英雄,因为战功显赫,后人对你万般景仰!”
他低头怔怔地看我,忽然一把抓住我手腕。目光灼灼“你到底是谁?”
“儿呀,你回来了?我再跟你舅舅说说,让他多带你历炼历炼。”卫夫人盈盈地走了出来,解了重围。
我退后一步,揉了揉被他捏红的手腕。就在一刹那,我几乎做了一个让自己都吃惊的决定,“你带上我吧,我想从军!我可以给你当个随从!”既然那画像上的人身穿盔甲,必在军中,只有混进去,才能有机会找到那人,既然梦从霍家开始,肯定也是和他有关联的。
霍去病嘴里的茶差点喷了出来,卫夫人也很意外地笑了,“姑娘是女子,怎可以?”
“谁说女子不如男?我们那里女子也有当兵的,况且我还略懂医道和功夫,可以帮夫人照顾他,你看”我一抬脚踢到头顶,然后我又做了几个高难度的瑜珈动作,(呵呵,看来周日陪师父没有去白练啊),卫夫人秀美的脸上难得露出笑容:“姑娘是很厉害啊,舅舅家的晚宴,你带她一起去吗?”她的脸转向她心爱的儿子,她在看他,而他在看我。
当他看我在那举胳膊抬腿做高难度动作验证自己有功夫时,黑眼睛里似乎也流露出一丝暖意,“姑娘家,成何体统?你,换套衣服,今晚先当个随从。”我高兴极了,因为晚上终于可以见到卫青了。卫夫人不解地看着儿子“为什么要她当随从?”
霍去病的嘴角轻撇了一下“当随从好,省得平阳看到她又起歪心。”
“去病!不要乱说话!”卫夫人紧张地看看四周,示意他禁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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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青的大将军府邸坐落在长安城的西面,夜幕低垂,华灯结彩,笑语喧哗,大厅里衣香鬓影,宾客满堂,真是热闹非凡啊!
主座上倚案坐着一中年美妇,那妇人高高的发鬓,满头的珠翠,一双眼睛水波灵动,眼尾上翘,嘴唇很薄,乍看珠圆玉润,细瞧瞧就感觉皮肤不好,疙疙瘩瘩,脸上敷着厚厚的脂粉,她胳膊裸露在外面,斜披着明黄的轻纱,想必这美妇就是平阳公主吧!好象只有皇族才能穿黄色的衣服。
不知怎的,我第一眼看上去有着深深的厌恶,可能我在工作上一直不太喜欢跟过于精明的人打交道,这个女人一副天生精明像。
“你跟紧,不要丢了”霍回头大概看到我东张西望的样子,小声嘱咐了我一句。他直接穿过大厅,进入内堂,我回首望去,大厅里正有歌妓在献舞,舞姿曼妙,美人如画啊!我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他拽进去了。穿过几个回廊,我们来到中院,书房里有人在说话。一个穿着白色麻制长袍的中年男人站在那背负着手,身材魁梧,黑发如云,发上束着紫金丝带,他声音浑厚低沉,中气很足:“那就从北地郡(在今甘肃环县)出发,直捣祁连山,如何?你同公孙熬一组和霍将军东西两侧会合,合成夹击。”他的手在空中划了一个庞大的圈,然后有力地合在一起。另一人锦衣丝袍,面容蠼螋有须,端坐椅中,正仔细聆听“舅舅!”霍立在门边恭敬地轻喊了一声。
“是去病啊,快快进来!”中年男人蓦然转身,我大吃一惊,此人的面容简直就是霍的年老翻版,只是脸部线条稍柔和一些,不象霍那样硬,还有他的头发和胡须已有少许的白了,看得出岁月在他身上沉淀下的风霜,但是他的神态从容,气质高贵平和,目光睿智,不似霍那样的孤傲冷清。他,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