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燕-我是一朵飘零的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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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燕-我是一朵飘零的花(出版)-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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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我一定会爱上你的。”
  我毫不客气地说:“谢谢了,但我要是读了大学,还会找你吗?”
  他立刻涨红了脸,说了句:“我去找彭方了。”便跳上自行车,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家的。路上遇到熟人,有的知道我今天是去登记了,还笑嘻嘻地问我要喜糖吃。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他们知道我没有登记,并且和刘军分手了,他们会怎样嘲笑和议论我啊。原指望嫁给刘军后,能让我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改变一下,没想到弄巧成拙,名声现在更臭了。
  好在钱不给刘军了,我又可以到“中兴商场”卖童装了。可是当我打电自豪感给二嫂时,她却说档口己经被别人租去了。电话里,二嫂虽然不停地埋怨我,但还是答应有好的档口,会帮我留意的,这让我多少安了些心。
  让我为难的是,我不知道如何向我妈解释。
  没想到,当我回家把事情经历和我妈一说,我妈倒是没有骂我,只是叹了一口气:“分就分吧,强扭的瓜不甜。刚才跟你大婶聊天时,你大婶以为这门亲事肯定成了,说话也就没什么顾虑了。她告诉我,其实刘家一开始就没安好心。是你大姨那个大嘴巴把你赚了三万块钱的事情说了出去,你大婶和刘军他妈闲聊时,又说了出去,刘军妈回家一合计,就找你大婶过来提亲的,这家人都不是厚道人,你就是嫁过去也没好日子过的。”
  我遗憾地说:“前几天二嫂打电话让我过去交租金,我回绝了她。刚才打电话过去,档口己经被别人租了。”
  我妈悔恨交加地说:“那就再等等吧,我以后再也不逼你相亲了。这件事也让我想明白了,各人有各人的缘份,老天早就安排好了的,急也没有用。”
  自从我回家,这是我妈第一次和我说这么贴心贴肺的话,我委曲地扑在我妈怀里,放声大哭。
312。
  虽然我和刘军分手,让很多人更加看不起我,但妈妈再没有为难过我,甚至为了怕伤害到我,她还想法设法分散我的注意力。我们家只有几分口粮田,虽然田地里的活并不多,农忙也不过那么几天,但哪怕是拔一棵小青菜,我也会和妈妈一起去。母女俩一路说说笑笑,很是温馨。
  现在,妈妈依然和村里的妇女打麻将、抽烟、聊天,但我再没有发过脾气。我知道,在没有任何文化娱乐的农村。自从包产到户后,几乎没有什么集体活动了,生活很是枯躁无聊。看电视吧,电视里的生活离我们是那么遥远,遥远到似乎是另一个星球发生的事。所以人们仅有的娱乐,就剩下这些了。和这些七姑八大姨混在一起久了,我竟也对东家长西家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其实根本,我就是她们中的一员。
  一位和妈妈过往甚密的大嫂曾提议,让我到曹菊的厂里做工,但想到曹菊那副得意妄形的样子,还有鞋底厂的剧毒,我拒绝了。妈妈知道我还想到“中兴”商场卖衣服,在打听到二哥从县城回来时,便准备了满满一蛇皮袋的蔬菜,让我送给二嫂,让二哥多为转租档口的事操操心。
  尽管我很不喜欢拿着东西去求人,但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硬着头发把蛇皮袋绑在自行车后面。但把那么大一个蛇皮袋绑在自行车货架上,也是需要力气的。这个活儿一般是男人做的,因为女人力气小,不能绑结实,半路就会掉下来。但现在弟弟上学了,我只好和妈妈轮番上阵,使尽了吃奶的力气,蛇皮袋还是绑得东倒西歪。最后我只好跑到淑芬家,将刚下夜班的五福哥请来,才算绑结实了。
  丽娟家我以前经常去,二哥家就在隔壁。听说,丽娟家里拿了那笔钱后,除了二哥家到县城卖服装外,大哥家和三哥家都把钱存起来了,准备留给孩子以后读书用,所以大哥三哥都还住在村子里,守着那几分口粮田。
  丽娟妈则在县城买了一栋房子,和二哥家同住。搬家那天,还放了十二个响的鞭炮,在当地轰动一时。我暗想,如果真去“中兴商场”卖衣服了,一定要抽时间去看看丽娟妈的。
可当我推开二哥家门的时候,竟然看到丽娟妈正坐在院子里抹眼泪,丽娟大哥大嫂、三哥三嫂都在一旁劝慰她什么,院内还有几个小孩子在玩游戏。我正不知如何是好,二哥看到我,连忙招呼:“海燕,你怎么来了?”
  我望了望自行车后边的一袋东西,不免有些羞愧:“听说你回家了,我妈让我带些自家种的疏菜给你。大娘也回来了,要在家里多住几天吗?”
  我边说边过去,丽娟妈一把抓住我的手:“海燕,快来给大娘看看。你回家了,丽娟什么时候也能回来看看我啊?”
  我难过地说:“高家当初不是答应,丽娟生过孩子就可以回家的吗?一年半了,丽娟也快回来了吧。”
  谁知不问还好,一问,丽娟妈哭得更凶了,边哭边抽泣起来:“一个傻子,能不能生还不知道呢。可怜丽娟,从小就是我的心肝宝贝,在家油瓶倒了都不会弯腰扶的,现在倒好,整天给傻子做牛做马呢,都怪我,是我害了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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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自从到香港后,高家规定,丽娟每个月只能往家里打一次电话,但家里不能打电话过去。昨天晚上丽娟打电话来时,一直哭。二嫂几经盘问得知,一星期前,傻子偏要丽娟趴在地上给他当马骑,傻子兴奋地挥舞着双手,竟把桌上的花瓶挥舞下来,当即就砸了丽娟一头一脸的血。通电话时,二嫂甚至可以听得到,丽娟因为嘴上的伤没好,说话都说不利索。
  丽娟妈得知后,马上就要二哥卖掉房子,把所有的钱寄回高家,让高家放丽娟回来。为了表明决心,今天一早就让二哥送回老家。
  丽娟妈这个决定刚一提出,便遭到三个哥哥的强烈反对。三个哥哥说得也有道理。一方面,虽然名义上有几十万,但分配到各人手上,也不过十万,十万元虽然不是个小数字,但每家都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费用,十万都不止;另一方面,虽然丽娟嫁的是个傻子,但也是二婚,在农村,二婚的女人和名声不好的女人一样,是不值钱的。要是回来,再找的人即便比傻子强,但想找有傻子家十万分之一富裕的人家,都是不可能。
  几个哥哥嫂嫂说得义正言辞,仿佛都是为丽娟好的,我却听出来,说到底,哪家都不愿意把吃到嘴的肥肉再吐出来呢。丽娟妈大约也知道这件事行不通,但还是一遍一遍地念叨着,大约这样念叨,她心里会好受些吧。
  这样的场面,我是不好再呆下去的。二哥没有多客气,他把蛇皮带卸下来,红着眼圈说:“丽娟命就是这样了,也许这辈子我们都不会再见她几面了。你是丽娟最好的朋友,你的事我和你二嫂会放在心上的。好的档口可遇不可求,但一旦有,我会马上通知你的。”
  我擦着脸上奔流不息的泪水,使劲点点头。我想说什么,但我的喉咙却一次次哽咽了。现在是否有好的档口,对我来说己经不重要了。丽娟,我最好的朋友,我说过要把她当成一生一世朋友的。但现在,她受了伤,我却连打电话问候一下都不可能。
  也许在外人眼里,丽娟嫁去香港,攀了高枝,一生有享不尽的锦衣玉食,是非常幸运的。但只有我知道,丽娟并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她是多么舍不得深爱的陈刚,多么舍不得生她养她的这片土地啊。
  幸福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丽娟舍弃了刻骨铭心的爱情,舍弃了和亲人团聚的机会,得到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荣华富贵,但她并不感到幸福。我一无所有,我声名狼藉,但我生活在这片贫穷而熟悉的土地上,我不需要忍受亲人不能相见的痛苦,我感到现在的我是幸福的。
  虽然进工厂打工,一个月可以赚到农民辛苦一年也赚不到的钱,但一想到打工,我就想起“农民工”、“打工仔”、“打工妹”等等这些歧视性质的称谓;就想起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明抢暗劫,想起查暂住证的治安员,想起没日没夜的流水线作业,想起车间主管象对待牲口一样的喝斥,想起吞咽粗劣饭菜的艰辛,想起人情的冷漠与孤援无助,还有很多很多。
所有这一切,都让我不寒而栗,异乡于我,是深不可测的悬崖。哪怕在故土有一线生机,我都绝不会往悬崖下跳的!
314。
  我现在想抓住的一线生机,就是到“中兴商场”去卖服装。
  我原以为,有二哥那句话,我便可以高枕无忧了。但是,当我回家把二哥的话和妈妈一说,她却并不乐观:“人家话虽然是这样说,也不要报太大希望。我叫你去找他,也不过是想多一条路。毕竟,我们和人家无亲无故的,帮我们是人情,不帮我们是本份,要做好人家不帮的准备。”
  我有些不满:“再怎么说,我和丽娟也是好朋友呢。”
  我妈不屑地“切”了一声:“他是怎样的对丽娟的你忘记了?对丽娟就那样,对你又能怎样?虽然丽娟嫁入了好人家,但毕竟是个傻子,外面谁不说他们实际上是把丽娟卖了?用卖妹妹得到的钱去开服装店,也不怕遭报应。”
  我想起二哥和丽娟妈当初逼丽娟嫁给傻子的狠劲儿,还有上次,二嫂那样热情地让我去她隔壁卖童装,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想法的,不觉也寒了心。
  时间过得真快,很快又到收割小麦的时节了。虽然收割小麦相对收割稻子要轻松些,但收过小麦后,便要耕地、放水灌田,最后插稻秧,所以比收割稻子的那次农忙更累一些。收麦子的时候,我的双臂不但染上了一层黑黑的“麦丹”,也被麦芒刺出一条条红红的划痕。小麦虽然很漂亮,但它的麦穗外面,却有一层薄薄的、黑黑的东西,我们把这层东西叫“麦丹”。我双臂上的“麦丹”还没有洗净,划痕还没有愈合,又很快到插秧的时候了。
  弟弟上初三,要准备中考了,所以没有放忙假;妈妈有关节炎,割麦子还行,但我不想叫她下水,所以几分稻田,都是我一个人插秧。
  插秧的时候,小半截腿浸在布满麦茬的泥水里,头顶是炽热的太阳。双腿、双手在泥水里泡久了,再被太阳暴晒,皮肤先是发红,然后发白,最后一层层的皮往上脱。刚脱了老皮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更是生生地疼。
  我从小就怕这些软体动物,别的软体动物都还有可能躲避,就是稻田地里的蚂蝗,真是避之不及。记得我第一次下水学插秧,感觉小腿肚一疼,抬起腿来一看,一条小拇指长的蚂蝗正死死叮着我的小腿肚子,黑黄的身子还不停蠕动着。当时就吓得我哇哇大哭。幸好爸爸赶来,一巴掌拍掉了。但现在,没有爸爸帮我拍打了,妈妈正在远处的田头整理稻秧。我的腿越来越疼,软软的蚂蝗让我头皮发麻。
  正在旁边地里插身的淑芬也看到了,她大喊:“海燕,你腿上有蚂蝗,快打啊。”
  我好害怕,那条腿都不敢动了,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不敢打。是不是等它喝饮血了,会自己松开?”
  五福半真半假说:“才不会松开呢。蚂蝗如果不打掉的话,它有可能钻进人的皮肤,说不定还会钻进你脑袋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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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真是恐怖!情急之中,我硬着头,忍住对软体动物的恶心,猛地扯住蚂蝗的后半截身子,拼命往下拉。可那蚂蝗仿佛长在我腿上一样,怎么也扯不下来。淑芬大笑:“谁叫你扯啦?快打啊,蚂蚯只能打的,再不打,真的要钻你脑袋里了。”
  我连忙放开手,闭上眼晴,猛地一个巴掌拍下去,大约是吸得太紧了,连拍了两大巴掌,蚂蝗才掉下去。我怕它再来叮我,赶紧找了一根小树枝,将它挑到了田埂上。
  望着田埂上跳跃了几下就不动了的蚂蝗,我第一个念头是:农民种点粮食很不容易;第二个念头就是,很不容易种的粮食,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却比什么都便宜!
  农忙过后,我整个人瘦了一圈,脸也是红黑红黑的。照镜子的时候,我就想,这样的红黑,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惯有的脸色。如果我沿袭母辈们的生活习惯,嫁一个农民,永远在农村生活下去的话,这样的脸色,是我最终的肤色。并且,我会和母辈们一样,整天围着丈夫、孩子、田地、锅台家务转,脸上早早刻上皱纹,早早衰老。最重要的是,我的青春,我的理想,只能变成恒久的记忆,随我进入无声的坟墓。
  尽管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但残酷的现实,让我无处可逃。
  二哥二嫂那边迟迟没有消息,我的心也渐渐淡了下来。我依照妈妈的吩咐,从外婆家抱了几只小母免子,每天薅草,然后精心伺弄我的小免子们。如果现在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告诉他,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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