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热洛纳子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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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热洛纳子爵- 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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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愿意我试一试吗?”
    “马上就试。”
    “好!您在这儿有马吗?”
    “有,十匹,二十匹三十匹。”
    “不需要那么多,两匹就行啦。”
    “两匹交给你支配,布朗舍。”
    “好!让我带您去。”
    “什么时候?”
    “明天。”
    “到哪儿去?”
    “啊!您问得太多了。”
    “不过,你总得承认,我应该知道自己去哪儿吧。”
    “您喜欢乡下吗?”
    “不太喜欢,布朗舍。”
    “那么您喜欢城市了?”
    “这要看情况。”
    “好吧,我带您到一个半城市半乡下的地方去。”
    “好。”
    “到一个我拿得稳您会感到有趣的地方去。”
    “好得很了”
    “而且妙得很,正是到一个您在那儿因为感到闷才回来的地方。”
    “我感到闷?”
    “闷得要命!”
    “这么说你要去枫丹白露?”
    “正是去枫丹白露!”
    “你,你到枫丹白露去?”
    “我到那儿去。”
    “善良的天主,你到枫丹白露去干什么?”
    布朗舍十分狡黯地眨了眨眼睛,作为对达尔大尼央的回答。
    “你在那儿有片产业,坏蛋!”
    “啊!不值一提,一所小房子。”
    “这一下你可给我发现啦。”
    “不过那儿很可爱,我可以用人格担保,”
    “我到布朗舍的乡间住宅去!”达尔大尼央叫了起来。
    “随您高兴什么时候去都可以。”
    “我们不是说好了明天吗?”
    “明天,好,而且明天是十四日,也就是我担心会感到烦闷的那天的前夕,就这样讲定了。”
    “讲定了。”
    “您把您的马借一匹给我?”
    “最好的一匹。”
    “不,我喜欢最驯良的,我从来就不曾是杰出的骑手,这您也知道,现在开了食品杂货店,我变得更加迟钝了;再说……”
    “再说什么?”
    “再说,”布朗舍又眨眨眼睛补充说,“再说我不愿意太劳累自己。”
    “这为什么?”达尔大尼央大着胆子追问下去。
    “因为累了就乐不成了,”布朗舍回答。
    他说着从玉米口袋上站起来,伸伸懒腰,周身的骨头一处接一处地发出格格的响声,听上去挺悦耳。
    “布朗舍!布朗舍!”达尔大尼央大声说,“我正式宣布,象你这样会享乐的人,世上没有第二个。啊!布朗舍,可以看出,我们在一块儿还没有吃满一桶盐。”
    “为什么,先生?”
    “因为我还不了解你,”达尔大尼央说,“如今我又完全恢复了从前有一天曾经有过的想法,那一天在布伦,你勒死,或者说,差点勒死德·瓦尔德先生的仆人吕班。布朗舍,你真是个足智多谋的人。”
    布朗舍自鸣得意地笑起来。他向火枪手道了晚安,下楼到铺子后间去,那儿是他的卧房。
    达尔大尼央在他的椅子上又恢复了他的原来的姿势,他额头曾经暂时舒展开来,这时候又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愁眉紧蹙了。
    他已经忘掉了布朗舍的傻话和梦想。
    “是的,”他重新抓住被我们刚让广大读者也参加的这次有趣的谈话所打断的思路,对自己说,“是的,全部可以归纳为:
    “一、查明贝兹莫想要阿拉密斯干什么;
    “二、查明阿拉密斯为什么不让我知道他的一点消息;
    “三、查明波尔朵斯在哪儿。
    “秘密就藏在这三点之中。
    “不过,,达尔大尼央继续对自己说下去,“既然我们的朋友们什么也不告诉我们,那就让我们求助于我们可怜的脑袋瓜吧。让我尽我所能去做,见鬼!或者象布朗含说的,马拉加!”


第一四一章 德·贝兹莫先生的信

    达尔大尼央坚决执行自己的计划,第二天上午就去拜访德·贝兹莫先生。
    这一天巴士底狱里大扫除。大炮刷过,擦过,楼梯也刮得干干净净。监狱看守好象一门心思地在擦他们掌管的钥匙,非把它们擦亮不肯罢休。
    至于驻守在监狱里的士兵,他们在院子里闲逛,借口是他们身上已经相当干净了。
    典狱长贝兹莫非常客气地接待达尔大尼央,但是又以极其谨慎的态度对付达尔大尼央,所以达尔大尼央再机灵,也没能从他嘴里掏出一句话来。
    他越是守口如瓶,达尔大尼央越是疑心重重。
    达尔大尼央甚至相信典狱长是在按照他新近得到的嘱咐办事。
    过去在王宫,贝兹莫对待达尔大尼央的态度完全不同。巴士底狱里的这个贝兹莫,达尔大尼央觉得他变得冷漠无情,不可捉摸。
    贝兹莫曾经为了金钱上的事去找过阿拉密斯,那一天整个晚上他变得十分激动,爱说话。达尔大尼央想引他谈谈这些紧急的金钱方面的事,可是他借口说监狱里有事要吩咐下去,撇下达尔大尼央,让他等了那么长时间,最后我们的火枪手不耐烦了,而且确信再也探不出一句话来,于是不等贝兹莫检查回来,就离开了巴士底狱。
    但是达尔大尼央起了疑心。一旦起了疑心,达尔大尼央的脑子就不肯再休息了。
    他在人中间,就象四足动物中间的猫一样,是不安的,同时也是焦急的化身。
    一只感到不安的猫,就象一块随风摆动的绸子,不能停留在一个地方。一只在守候老鼠的猫,屏息不动地守在它的观察岗位上,饥饿和干渴都不能逼使它离开。
    达尔大尼央心急如焚,突然一下子象脱掉一件太重的披风似的摆脱了他的这种心情。他对自己说,别人瞒着不让他知道的事正是必须知道的事。
    因此他考虑到如果阿拉密斯曾经对贝兹莫嘱咐过什么,贝兹莫一定会派人通知阿拉密斯。情况正是如此。
    贝兹莫从城堡主塔回来,达尔大尼央已经在小麝香街附近埋伏好,从巴士底狱出来的人,一个不漏,都可以看见。
    “金钉齿耙,饭店的挡雨披檐下有块阴影,常有人来避太阳,达尔大尼央在那儿守了一个小时以后,看见一个卫兵从巴士底狱出来了。
    这正是他所能够希望的最好的迹象。任何一个看守或者狱卒都有外出的假日,或者是整天,或者是几小时,因为他们都不准带着妻子住在城堡里。因此他们进进出出,不会使人感到有什么可以奇怪的。
    但是一个住在营房里的士兵,当他值勤的时候,二十四小时都关在里面,这一点大家都知道,达尔大尼央知道得比任何人更清楚。因此这个士兵穿着值勤服装出来,一定有紧急的公务要执行。
    这个士兵用不着在一个令人生厌的哨所前面站岗,也用不着在一个同样使人厌倦的棱堡上放哨,反而得到了一个外快,散步加自由,而且这两种乐趣算是执行公务,因此他从巴士底狱出来,感到非常幸福,慢慢地,慢慢地走着。他朝圣安托万郊区走去,一路上呼吸着新鲜空气,晒着太阳,望着女人。
    达尔大尼央远远地跟着他。他的主意还没有打定。
    “首先,”他想,“我应该看看这个家伙的脸。见其面也就知其人了。”
    达尔大尼央加快了脚步,毫不费力地就赶到士兵的前面去了。
    他不仅看到了他那张相当机灵、果断的脸,而且还看见了他那个有点红的鼻子。
    “这个家伙爱喝烧酒,”他心里想。
    在看见红鼻子的同时,他还看见士兵的腰带里塞着一张白纸。
    “好!他有一封信,,达尔大尼央接着想。“不过,一个士兵被德·贝兹莫先生选中当信使,受宠若惊,决不会出卖信件的。”
    达尔大尼央束手无策,看着这个土兵一直朝圣安托万郊区走去。
    “他准是到圣芒代去,”他心里想,“我没法知道信的内容了……”
    这真叫他火透了。
    “我如果穿着军服,,达尔大尼央心里想,“可以叫人把这个家伙连人带信抓起来。头一个哨所就可以帮我忙。但是,见鬼,为了这件事得把我的名字说出来。请他喝酒,他有所提防,反而会把我灌醉了……该死!我动不出脑筋来了,我完蛋啦。攻击这个不幸的人,挑拨他拔出剑来决斗,然后为他那封信把他杀死。如果这一封信是王后写给一位英国贵族的,或者是红衣主教写给一位王后的,那还值得。可是,我的天主,阿拉密斯先生和富凯先生两人跟柯尔培尔先生玩的阴谋是多么微不足道的阴谋啊!为了这个伤一条人命,啊!不值得,甚至连十个埃居也不值。”
    正在他咬着自己的指甲和小胡子,这么推论时,他看见一小群巡警和一位警官。
    这些人带着一个相貌很漂亮的男人,他在拚命地挣扎。
    巡警们把他的衣服撕破了,拖着他走,他要求他们对他尊重一些,他说他是世家子弟,是军人。
    他看见我们的那个士兵在街上走,就叫了起来:
    “当兵的,快来救我!”
    士兵迈着同样的步子朝喊他的人走去,他们后面眼着一群人。
    达尔大尼央这时候有了一个主意。
    这是他想出的头一个主意,读者们将会看出这个主意并不坏。
    世家子弟告诉士兵,他刚刚在一所房子里被当成贼捉住,其实他不过是一个偷情的人。士兵同情他,安慰他,并且向他提出一些忠告,用的是法国士兵在事关自己的自尊心和团体精神时用的那种严肃口吻。达尔大尼央趁这个机会钻到被人群紧紧围住的士兵的背后,干净利落地一下子从他腰带里把那张纸掏了出来。
    这时候,衣服被撕破的世家子弟正象警官拉着他那样,拉住那个士兵不放,因此达尔大尼央能够毫无困难把信取到手。
    他走到十步以外一根房柱的后面,先看看收信人的姓名她址:

         “圣芒代,富凯先生转杜·瓦隆先生收。”

  “好,”他说。
    他小心地拆开封印,没有把信封撕破,然后抽出一张一折四的信纸,信里只有下面这两句话:

         “亲爱的杜·瓦隆先生,请派人通知德·埃尔布莱先生:
         他来过巴士底狱,并且询问过。
                         您忠诚的
                        德·贝兹莫”
                        
    “嗯,好极了,”达尔大尼央叫了起来,“事情完全清楚了。波尔朵斯也是他们一伙。”
    火枪手在知道了他想知道的以后,想:
    “该死!这个可怜的士兵啊,德·贝兹莫既阴险又暴躁,会为了我玩的把戏狠狠找他算帐的——如果他丢了信回去……他们会怎么对付他呢?事实上,我也不需要这封信,鸡蛋已经吃下去了,蛋壳还有什么用呢?”
    达尔大尼央看见警官和巡警们说服了士兵,继续把他们的犯人带走。
    犯人仍旧被人群包围着,继续不停地诉苦。
    达尔大尼央来到这群人中间,悄悄地扔掉了那封信,然后迅速离开。那个士兵重新朝圣芒代赶去,心里还念念不忘那个请求他保护的世家子弟。
    猛然间他想起了他的信,看看自己的腰带,发现信已经丢了。他的那声恐惧的叫喊,达尔大尼央听了感到很高兴。
    这个可怜的士兵焦急不安地朝周围张望,最后在背后二十步外发现了那个他正在找的信封。他象老鹰扑食似的扑了过去。
    信封固然沾上了一点尘土,有点儿皱,但是信总算找到了。
    达尔大尼央看出这个士兵因为封印碎了感到很着急。不过这个老实人最后还是觉得挺安慰,把信又塞进腰带里。
  “走吧,”达尔大尼央说,“我现在有足够的时间。你先去吧。看来阿拉密斯不在巴黎,因为贝兹莫的信是写给波尔朵斯的。这个亲爱的波尔朵斯,能再见到他……而且跟他聊聊,那有多么快乐啊!”加斯科尼人说。
  他根据士兵的步子调整了自己的步子。他决定比他晚一刻钟到达富凯先生的家里。


第一四二章 读者将高兴地看到波尔朵斯体力不减当年

    达尔大尼央按照他的习惯计算着时间,把一小时分成六十分钟,一分钟分成六十秒。
    靠了这种分秒不差的计算.他到了财政总监的家门口,正好那个士兵空着腰带走出来。
    达尔大尼央到了门前。一个穿着绣满花的制服的看门人,只把门给他打开一条缝。
    达尔大尼央很想不说出自己的姓名就进去,但是这办不到。他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作出这个让步,一切困难总应该排除了,至少达尔大尼央是这么想的,但是看门人仍然在犹豫。等到国王的卫队长这个头衔第二次再重复一遍以后,看门人既不完全不让他通过,也不完全拦住他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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