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遇而安之宅门旧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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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安之宅门旧梦(完)-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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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去玩了?”
  沈菊年站在李群右后侧,李群没有回头,问这话时竹竿又敲了敲天宝的屁股。“不准撅起来。”
  沈菊年嗯了一声,又说了一句:“我觉得天宝的姿势没问题,只是胖了点。”
  天宝委屈地抬头说道:“叔叔老是让阿宝收屁股,可是阿宝真的没翘起来啊。”
  沈菊年轻笑一声,微微点头。“对的,天宝很无辜。”
  李群无奈道:“如此说来,是我错了,在纠正天宝的姿势之前,该让他减下体重了?”
  那岂不是不能吃很多好东西了?
  天宝一吓,急忙道:“阿宝不胖,是撅屁股了撅屁股了!”说着拼命地想藏起他浑圆的小屁屁。
  李群闷笑一声,摇了摇头。“四肢短短,身长不及剑长,让你先练身法不听……”
  天宝委屈道:“可是剑法舞起来比较好看嘛,阿宝想像叔叔一样。”
  沈菊年笑道:“那得等你长到和叔叔一般高。”
  天宝仰头丈量了一下,挫败地叹了口气。
  沈菊年理解,这是多么任重道远啊。
  第三十一章 岁月静好
  李群失笑地敲了敲他的脑袋。“今天就到这里吧,明天早上继续。”
  天宝一下子蹦跶了起来,欢喜道:“是!”然后摸了摸小肚子,苦着脸道:“饿死了……叔叔去吃饭!”扑到沈菊年身边拉住她的手便要走。
  沈菊年被拉得踉跄了几步,无奈地对李群回头一笑,“虽然我已经吃过了,不过可以陪陪你们。”
  晚饭按例是全家共进的,沈菊年因为和李真在外间吃过,便只稍稍动了几筷子。
  李群向李凌提起过几日要去一趟蜀山,李凌只当他是去游玩,便点头嗯了一声,再无话。
  李真插口道:“爹,你往年这个时候不都喜欢去蜀山一带打猎吗?不如这次我们全家人一起去吧。”
  李凌呃了一下,抬眼看向李群,见他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样子,又转头看向蓝绮。
  蓝绮温声道:“左右成都无事,你去上三五日也无妨。家里有我就行了。”
  李真微笑道:“爹有我照顾着,娘你放心吧。”
  李群偏过脸看向沈菊年,“如何?”
  沈菊年一笑,轻声道:“随你。”
  李群点了点头,又低头对天宝道:“不许挑食,把菜吃了。”说着又给他夹了一筷子青菜。
  对面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他们这边也不差。
  沈菊年默了一下,隐约有种双方打擂比幸福团圆的感觉。
  李真在这个时候提出打猎,无非也是想给李凌一个和李群相处的机会,当然还有自己。沈菊年心想,蜀山一带他们更熟,有人带着也好。
  回屋的时候,李群拉住沈菊年问道:“今天出去的时候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特别的事,只是随处走走。”沈菊年摇头微笑,“遇到了几个李真的朋友,看上去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李群冷哼一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还是和她保持些距离。”
  沈菊年笑道:“我有分寸的,你别多担心。金陵有什么消息传来吗?”
  “一切安好,萧四添了个儿子。”
  沈菊年眼睛一亮,欢喜道:“那真恭喜他了。”
  李群微微别过脸,略有些惆怅:“嗯……”
  萧锦琪比他年少几岁,他都已经有自己的儿子了,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沈菊年见他神色便猜到他心中所想,不好意思地轻轻抚抚他的手臂,支吾道:“我回房了。”
  李群默然看着她落荒而逃,想到沈天宝那个圆滚滚的肉丸子,觉得以后还是要个女子好了,像菊年那样的,听话又可爱。
  李群先生想得很美好,但是现实很残酷,他满心纠结地往回走,觉得前途一片渺茫……
  太守府准备好些天,终于安排妥当,两匹马一辆马车上路了。
  李凌和李群在前头骑马,女眷孩子坐在车里,只有蓝绮留守府上。
  蜀山本来泛指四川一带的山,但自从出了个蜀山派,便特指蜀山派所在方圆百里了。从成都到蜀山并不远,只是路途坎坷,颠簸了一整日才到蜀山脚下。
  蜀山东面有一大片树林,林中鸟兽无数,正是打猎的好地方。秋高马肥之时,常有人来此打猎。越过这片树林再上行三五里路,便能看到蜀山派。
  “蜀山派已经没落许多年了,你们去那里有什么事吗?”李凌策马徐行,偏头问李群。
  “拜访一位故人罢了。”李群有所保留地说。
  李凌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听说蜀山派当年也有数千门徒,到如今这一代,只有十来个人了。二十几年前……你母亲重病,我曾来此求医,才知道最后一位长老道济也已经仙去了。”
  李群闻言抬眼看向他,淡淡一扫,道:“是么。”
  他的态度让李凌尴尬地看向别处。“你母亲的死,我也感到很抱歉,但我无能为力。”
  李群别过脸没有再看他。“我明白。”
  李凌紧紧攥着缰绳,心上愈发沉重起来,当年的事一幕幕划过脑海。这个儿子,和他的母亲太像了,一样的冷静得近乎淡漠,初时见她,他确实是惊艳的。名门世家的女儿,隽永得如一首写在红叶上的短诗,举止得体,娴静温雅,人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他八抬大轿迎她过门,将她视如珍宝,新婚三月,他每天守在她身边,怎么都看不够。但渐渐的,他觉得她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美好。她会微笑,但除了微笑,她再无其他表情,不会撒娇,不会嗔怒,甚至不会吃醋,她的态度淡然得让他觉得自己是被无视了。
  他开玩笑说纳妾,她怔了一下也淡淡笑着说,好啊,你看上了哪家姑娘?
  这样一个完美得无可挑剔的妻子,即便是最难对付的母亲,也对她赞不绝口。她有什么不好呢?她只是太好了,好得不像一个真人,她对谁都微笑,仿佛能温暖所有的人,但他却感受不到一点特别的温度。
  只是一个木头美人罢了……
  那时候他是这样自暴自弃地自嘲,所以接到朝廷任命的时候,他几乎是松了一口气跑去了云南,然后在那里遇到了不一样的女子。
  那时候的蓝绮年轻活泼,少女的崇拜和爱慕让他重新焕发生机。但那时候,他并没有想过背叛妻子,毕竟她不曾有过丝毫的行差踏错,她还是名门望族的女儿。
  李凌偷偷看向李群,他或许不知道,他和他的母亲有多么相像,只是他们母子二人,一个永远在微笑,而另一个似乎永远不会微笑,同样的,让他感觉到彻骨的寒意和惧意。
  可他到底是他的儿子,是李家的血脉。
  李凌自认是一个很传统的人,而这种传统包括了男人根深蒂固的三妻四妾的观念。李群则更多的是个江湖人,甚至可以说是个不流于世俗的山人,多年修道,修的是清静无为,只为一人动了心,除那人之外,血缘又如何,亲人又如何?
  这隔阂终究是太深了。
  几人在树林外的小客栈住下,预计停留四天,第二天一大早,李群正向小二询问蜀山派后人所在,李凌便提出带他前往。
  “他们现在并不住在门派中,我去年刚好来过,我带你们过去吧。”李凌说。
  李群回头看了沈菊年一眼,她点了点头。
  李真也想跟上,李凌道路途崎岖,让她和沈天宝留在客栈里等,李真虽然不情愿,也只有乖乖留下。
  蜀山后人所住的地方确实十分偏僻,若非熟人带路,根本找不到地方。穿过迷阵一般的树林又左右折转了几回,翻越了一段崖壁,三人这才看到一个小村落。
  村落掩映在翠黄树影之中,只有草屋八九间,一口古井,几只土狗来回追逐,田间老牛懒洋洋地趴着,尾巴一甩一甩。
  一个老人头上戴着斗笠,蹲在天边,眯着眼睛抽旱烟,吧唧了几下,吐出一阵烟雾。
  若非亲眼所见,李群也不敢相信,昔日的蜀山派,竟会剩下这么几人,看上去与普通农民并没有两样。
  见到村里来了外人,几只土狗汪汪叫着围了上来,老农远远喊了一声,那几只土狗立刻甩着尾巴跑了回去。
  老农把烟枪在石头上扣了扣,眯着眼打量了来人半晌,嘴巴一咧笑道:“李太守啊,稀客稀客……”
  两人跟在李凌后面,走道老农跟前停下脚步。李凌想、对他打了个揖,呵呵笑道:“苦无道长别来无恙?”
  老农站了起来,拍拍屁股笑道:“能吃能睡,能不好吗?”说着往旁边一栋村舍大喊:“老伴,来客人了,加饭!”
  里面传来诶的一声,一个胖胖的村妇从屋子里探出头来,双手在腰间的围裙上擦了擦,对李凌三人露出一个憨实的笑脸。
  李凌刚想说明来意,老农就打断他道:“肚子饿了,有什么事吃完饭再说吧。”
  说完便先进了屋。
  沈菊年咂舌道:“真是高人……”
  李群低下头看她,微笑道:“是啊,老伴……”
  沈菊年一怔,随即红了脸,急忙抬步跟上前方的李凌,李群在她身后轻声说了一句话。
  “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沈菊年心中一动,回头看向他。
  李群上前两步,悄悄握住她的左手,神色自若地继续向前。
  “我知道你不喜欢那里,不要因为我而勉强自己。这世间万人,我在乎的只有你一个而已。等你的病治好,我们便找个山明水秀的地方,做一对平凡的夫妻,你说可好?”
  他的声音很轻,只有她听得到。
  她沉默了一会儿,回握住他的手,轻轻点了个头:“好。”
  在看到那对老农夫妻的一刻,她确实心动了。就这样悠闲度日,没有互相算计,没有互相防范,不求富贵荣华,只求一家人幸福安康。
  人总该为自己活一次,放开那些无谓的束缚,不管无关之人的想法,有什么比自己活得开心更重要?有些东西,该放手的时候就要放手了。
  第三十二章 多努力几次
  擦得干干静静的木桌上三菜一汤,自家种的菜,自家养的鸡,后边河里钓的鱼,还有镇上买来的鲜豆腐,做的自然是麻婆豆腐。
  妇人擦了擦手,有些局促地笑着说:“粗茶淡饭的,还希望几位客人别嫌弃哈。”
  老农扭头瞪了一眼,烟枪敲着桌面,叩叩直响:“怎么能没有酒!去拿酒来!”
  妇人呵呵一笑:“是是是,我去拿。”说着就出了门。
  老农哼哼道:“妇道人家不懂事,别介意哈,来来来,吃菜吃菜。”
  李群和沈菊年对视一眼,忍不住勾起唇角。
  刚刚妇人虽装得老实木讷,但临走前分明在老农腰上拧了一把,亏得他功力深厚面不改色,表面上如何威风,背地里只怕还是个惧内的。而那妇人也是看在外人面上才给他面子,老两口这相处模式着实有趣。
  老农胡乱扒拉了几口,吧唧吧唧吃得津津有味,见妇人取了酒来,急急忙忙就倒上了一饮而尽,满脸幸福状,看上去像是很久没喝过酒了,抬手又要倒,却被妇人轻轻巧巧挡住了,敢怒不敢言地别过脸闹别扭。
  李凌问起村里其他人,老农说都去镇上买东西了。他们住得偏远,只有每个月初一十五进一次城,谁家要买什么都写下来,年轻力壮的人出去把东西都买齐了,通常要两三天才能回来。
  用过饭,老农又抽起旱烟,眼睛瞄了李群一眼,哼哼笑道:“云都门的人吧。”
  李群点头道:“道长好眼力。”
  老农又转头问李凌:“你儿子?长得和他母亲倒有几分相像。”
  李群第一次听人这么说起,也有些诧异:“道长见过我母亲?”
  老农点点头:“当年你父亲带你母亲来求医过,不过你母亲中毒已深,道济师伯也无能为力。你竟然能活下来,而且解了毒,看来云都门的宗政确实有些能耐。”
  这老农看起来和宗政长老差不多年纪,辈分上或许也相差不多,因此听口气并不怎么把宗政掌门当一回事。
  李群也不着恼:“掌门师傅并不能解火蚕毒,解毒全靠一对蛊王。”
  老农一听,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蛊王?你们从何处得来?”
  蜀山派比邻苗疆,对蛊毒一类素有研究,听到蛊王也难掩激动。
  李群牵过沈菊年的手,对老农道:“这对蛊王藏于一只玉镯之中,而玉镯属内人所有。”
  沈菊年被那句“内人”惊到了,僵了一下。
  老农认真看了沈菊年半晌,方问道:“那镯子你又是从何处得来?”
  “那玉镯是我祖传之物。”沈菊年答道,“镯子中原有殷红血丝,初时我们并不知中藏蛊王。”
  老农叹道:“求之不得,无心乃成啊……”又睁开眼睛看向李群道,“既然你的毒已经清了,来这里又有什么事?”
  李群答道:“在下余毒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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