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须仁大造舆论说“托匪”如何狡滑如何两面派的。如有的同志工作积极肯干,他就说这是伪装,是为了骗取领导信任。有的人工作干劲不足,自由散慢,他就说这是仇视抗战事业,进行消极破坏。人们感到在我们这个队伍中的任何人,都是不可相信的,都可能是“托匪”,人心惶惶,人人自危。由于这时王凤鸣随主力四大队转移到湖东去啦,王须仁还不敢放肆的大干。这时地委书记李毅和区党委政治工作部付部长郭长臣等人已经知道在审讯中供
出了地委军事部长尹夷僧,宣传部长袁汝哲等是“托派”所以也表现非常惊慌。但是他们还不敢马上逮捕尹夷僧和袁汝哲,因为这些同志在群众中都有较高的威信,特别是在游击四大队和所属一大队中有较高威信,怕弄不好给自己惹出乱子。所以他们在“反托大会”之后,便确定由谷亭镇向南阳镇转移,以靠近主力部队部队,王须仁正好利用这种情况,以图与王宏明进一步勾结起来,进行一场大屠杀。.
尹夷僧、袁汝哲二同志并不知道自己也被列入“托派”的行列,仍然照常主持自己的工作。这时尹夷僧、袁汝哲的任何行动,都会被他们看作是阴谋活动。所以,在行军的部署止,尹、袁提出夜里行动,这本是很正常的事,因为在敌后形势下,当时不管部队、机关、学校等一般都是在夜里转移。但王须仁却马上指出,这是个阴讯。说尹夷僧、袁汝哲提出在夜里转移是“托派”的阴谋,是准备打我们的黑枪。于是他们反其道而行之,决定白天行军(先走)。还说这一行动粉碎了托派的阴谋。
到了南阳,第二天哀汝哲照样布置召开群众大会和组织晚会,正好镇子上有家老乡结婚,按风俗习惯是要放炮竹,因镇里住了部队,怕引起误会,所以镇公所特意向领导作了报告。王须仁等立即断定这是阴谋,是尹、袁要组织暴动。李毅、陈筹等也确信不疑,,更加慌起来,失去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试问,他们既然要搞暴动,为什么又要来送信呢?王须仁布疑兵阵,把任何偶然发生的事情却说成是“托派”有计划的阴谋行东。陈筹、李毅等人则跑进这个疑阵,陷入草木皆兵的慌乱中,于是他们决定,马上逮捕尹夷僧、袁汝哲。他们首先研究了袁汝哲。袁汝哲的“罪证”是:(1)工作能力差。(2)作为组织部长的王须仁数次布置作为宣传部长的袁汝哲,写日语的标语,袁均未照办,(3)在“肃托”中,除参加一次对魏定远的审讯外,其他活动均未参家。(4)反托纲领始终没有拟出来。(5)XXX供出他后,表现与平时不大相同。
他们又研究了尹夷僧同志的“罪证”是:(1)在苏支四大队担任组织科长时,曾组织过读书会,限制老干部参加,后领导制止,帮说这是有意制造新老干部之间的隔阂。(2)行军时没有计划是有意制造混。(3)说工作不积极,没有补充棉衣,没有购买子弹(4)在砀山工作时没有进展(5)从四大队带来的干部(主要是尹率领的游击队升级到主力部队去的人)均被控为“托匪”。
他们根据上述尹、袁两位部长的所谓“根据”,断定尹、袁一定是“托匪”他们采用卑鄙的手段,利用请客的名义,把二人骗到鱼台县政府逮捕起来。又怕被人发觉,便立即送到三营七连看押。随即于九月十四扫带领地委机关鱼台县委,鱼台县政肘机关人员、游击四大队司令邵以及所属一大队,警卫营等一起坐船渡过南阳湖东邹县西之郭里集,与梁兴祚、王凤鸣领导的苏支四大队相会合。一场大屠杀开始了。把湖边的部队和机关调到湖东后,王须仁更加猖狂了,说有人要组织暴动,要“暗杀首长”。(即指要暗杀他王须仁、李毅、陈筹、李贞乾等)又说游击队一大队也都掌握在“托派”手里了。经与王凤鸣密谋,拟定了一个“托匪”名单其中有几个人也与李毅、陈筹商量过。
到达郭里集的第二天,在一个大院子里召军队系统排级以上干部大会。会场周围布满了岗哨,都是主力部队四大队的警卫员。在会场入口处是双岗,二十响的匣枪,张开大机头,如临大敌。凡来开会的,只准进,不准出,坐下以后就不许挪动,连大小便也不允许,来会的同志看到这种情景,面面相觑,不知出了什么事情,人到齐开了。本来这是个军事干部会议,王须仁不是军队干部,确首先出来主持会议。在场的有王凤鸣、梁兴祚、李毅、陈筹、李贞乾等。王须仁首先要王凤鸣讲话。王凤鸣开门见山,说托匪是国际间谍,是日寇的特务,搞不断革命专门破坏共产党,钻到我们这个队伍里来了,谁是“托匪”要站出来交待等等。接着王须仁又讲了几句,他说:“你们中间有不少是“托匪”,坦白了可宽大处理,在坐的都是军事干部,谁想到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成为“托匪”?整个会场鸭雀无声”谁也不说话。王须仁又说:“你们不说我就不客气了,就点名了”。于是他掏出一个名单,就念了起来。念到谁就有武装人员先缴他们的武器,马上就捆绑起来。从付大队长秦XX以下,连排干部七、八十人均被当作“托匪”逮捕起来。没有念到名字的放了回去。把逮捕的集中起来,由李毅讲话,这时有一位排长叫刘宝勤(外号刘疙瘩)无法再忍耐了提出,难道我们这些人都是“托派”吗?他说出了所有被捕者心里话。王须仁一看不妙,马上说,“他有意见拉出来审他”。几个警卫战士上来把刘宝勤同志按在凳子上就是一顿猛打,打的他皮开肉绽鲜血直流。又用辣椒点燃后熏烧刘的脸。接着又对秦大队长用刑,打得皮开肉烂才停止。这是对这次全体被捕人员的示威。说明被捕之后,他们怎么说你,你就怎么承认认,定不允许半个“不”字的。
就在召开部队干部会议和大批逮捕这些干部的问时,游击四大队所属一大队(李毅回忆说两个警卫连)被拆散全部编入主力四大队。这湖边的地方武装就基本被解决了。
就在当天夜里,王须仁、王凤鸣等,派人在村外挖了一个大坑。他们就把湖边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军事部长尹夷僧、一大队付队长秦xx,鱼台县县大队长孙立言、指导员权新年和刘运洪、刘清余等数十人拉到村外,提着马灯,走到事先挖好的大坑旁,大屠杀开始了。他们对这些共产党员,抗日的干部,用刺刀刺,用马刀劈,大杀大砍,顿时呼声大震。这些杀害的同志们,他们高呼“共产党万岁”!“民族解放万岁”!“毛主席万岁!”也有的大呼“冤枉!”有的高声骂王须仁等人是坏蛋。呼喊声划破了阴森的夜晚,这些真正的为民族的解放事业,为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赤胆忠心英勇奋斗的共产主义战士,革命干部,一个个倒下去了。
这种场面难道还不能足以引起当时一些领导的觉醒吗?然而没有,他们在给一些想不通的战士作解释时说“这些人喊共产党万岁是假的,是为了迷惑人”。这些同志被杀死后,都被埋在这个大坑里。
这一次究竟杀害了我们多少同志,现在还没有弄清楚。刘居英同志事后调查的《总结报告》说是数十人不到百人,有几个同志说是二三十人,王义词同志(目击者)说是二十四人
在这次大屠杀之后,紧接着又审讯闻香言、董少齐(少宰)张宾如等十余人,审讯后马上也把他们枪杀了。
至此,湖边地委和鱼台县政府以及游击队的干部,大部被杀害和逮捕。实际上这些领导机关被消灭了。但他不是由民族敌人或阶级敌人公开的消灭的,而是暗害分子和野心家通过我党的组织利用“肃托”的名义实现的。
王须仁、王凤鸣等,在逮捕和杀害地委几位部长和大批党的干部的时候,既没有向区党委请示报告,更没有向山东分局请示报告。这时的地委书记李毅、已成了他们手中的工具,除了按照他们的狂妄要求点头“同意”之外,已经不起什么作用了。
王凤鸣的野心,王须仁的阴谋,并不以逮捕杀害湖边地委、鱼台县委,鱼台县政府和军队的大批党员干部以及改编有关抗日地方武装为满足。他们在进行这些罪恶活动的同时,又制造新的口实,说区党委的各个部长和区党委的机关干部大都是“托匪”,甚至说整个边区党的组织都是“托派”发展起来的。很明显,他们下一步的罪恶计划,就是不仅要消灭区党委,而且要消灭整个苏鲁豫边区的党,消灭我党所领导的抗日力量,事实正是如此。
四、“肃托”在区党委机关漫延开来又是一场大屠杀。
在湖边地委去湖东郭里集之前,即在王须仁等审讯魏定远、曹广善,史维功、常俊亭期间,在所逼口供中,牵涉到了区党委的一些同志,从宣传科长朱华,到参谋长李发,直到宣传部长马宵鹏等。王须仁等即以地委的名义写信给区党委书记白子明。作为绝密文件,派赵芳州、程义士二人,人骑马星夜赶到区党委驻地(单县东南)交给军士部长张知。同时在湖边地委邦助工作的区党委政府工作部付部长陈筹,看到在口供中牵连到区党委的一些人。根据自已的判断也向区党委写了一份报告。苏支四大队的政委王凤鸣也给白子明写了一个内容大致的信。
白子明、张如、王文彬等九月二日从谷亭回区党委后不久,就听说湖边“肃托”继续扩大并且开始杀人,这时又从不同的渠道接到内容大致相同的三个报告,感到问题的严重便警惕起来,白子明马上决定将靠近主力,以便配合湖边地委“肃托”,并与九月十日把朱华、张基隆、关小力、魏钦公等几个干部逮捕起来。作为党内高级干部,苏鲁豫边区党委书记白子明,没有坚持党的原则,没有进行慎重的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真相,而是按照王须仁的一套办法,大搞逼供信。他合同几个部长在审讯这几位党的干部时。同样残忍的施加重刑,逼问口供,对于口供不经核实,信以为真,进而以此为据,愈益扩大,造成了极为痛心的恶果。
区党委于九月十四日向丰县城北(于王庄)转移,两个特务营同时按照行军的秩序,一营在前,区党委机关在中,二营在后。由于在“肃托”名义下逮捕了大批干部,在干部和战士中,流传着各种各样的传说,思想相当混乱,人心惶惶。由于有一个战士步枪走火,队伍骚乱起来,二营掉转回头,就往回走,幸有军事部长张如严令加以整顿,才恢复了秩序,继续行进。白子明等对这种现象不仅不能加以冷静的分析,在战士干部中进行思想工作,以安定大家的情绪。相反却得出结论说,这是有人组织暴动,要有简单常识的人也会懂得。既然是暴动,而且打了第一枪就必然接着要大打一阵,为什么在打了一枪之后,在大家已经处于混乱的情况下,竟然不再打了呢?为什么我们的队伍乱了,而“敌人”反而罢手呢?敌人既已打了抢,暴露了目标,为什么又不再打了呢?区党委的主要领导同志对这些问题,全然没有考虑,而惊慌的认定这是敌人搞的暴动,恰巧响这一枪,是在马宵鹏附近,于是就断定这次暴动与马宵鹏有关。
区党委住在丰北于王庄,区党委的主要领导人从上述错误的判断出发,再次会审被捕的人,在会审中仍然采取酷刑,实际上是有目标的严刑逼供,务必供出这次暴动的主持者才肯罢休。这与指名逼供,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严刑之下,出了成果:“证实这次“暴动”主持者是马宵鹏,具体执行者是参谋长李发,一营营长孟宪琛,还有二营营长XXX,组织干事XXX等暴动的力量就是保卫区党委的这两个营。目的是为了杀害党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这种口供,对审讯者似乎是一种“满足”。结果这种“满足”又进一步促使了审讯者,更加惊慌失措,以致失去了起码的判断能力。很明显,既然区党委身边仅有点两个营,都掌握在“托匪”的手中,那又何必搞暗杀。由“托匪”的首领下—个简单的命令,不就解决问题了吗?又怎么会使暴动失效呢?
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就根据这种完全虚构的漏洞百出的口供逮捕了马宵鹏、李发两个警卫营地营长,各连连长和排长,以及参谋处、政治处的所有干部共六十余人。并于当夜审讯马宵鹏,而且在审讯中采用残酷的肉刑,作为区党委书记的白子明,亲自动手毒打百般折磨,尽管使用种种酷刑,百般折磨拷打,马宵鹏仍然维护党的原则,保护党的利益,坚决不承认那些虚构的种种“罪名”虽有xx被逼当场“作证”,也毫不动摇,绝不乱说,直至被打倒遍体鳞伤,只剩下一丝呼吸道时候,仍然以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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