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议坛哀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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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议坛哀思录-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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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员敖:对不起,我要打断你的话。我们现在租的汽车都有全新的,业者可以生产全新的汽车租给我们用,为什么洽租军备时,就会因为现在没有现货就……
  李部长杰:这是法律的问题……
  李委员敖:哎呀!部长,我拿了本丘吉尔的回忆录来给……
  李部长杰:委员所说的这些都只是一些回忆嘛,我们要前瞻……
  李委员敖:请部长停一下,我对你非常客气。我告诉你,路是人走出来的,人不要被尿憋死,遇到困难,我们就要想办法。你方才提到什么军租的困难、美国有美国的条件、美国如何刁难等等,我们都不要再听这些了。怎么样做才算是军人?怎么做才是好的将军?就是指那些能排除困难的人,不是吗?
  我在我研究室的门口贴了一个条子,明白表示我不收礼物。但“国防部”在上个礼拜三派了一位将军拿了一大包东西进我的研究室——请部长先不要紧张——这包东西中有我先前借给你看的书,这本书里面就有提到“美国人拿我们当狗”。因为部长说我们不是狗,我说是狗,你说不是狗,我说是狗,争执难断,我就拿书来证明,并将书借给部长看,而那包东西里就有一本部长还我的书。对此,我很感谢,但请问部长有看过书了吗?
  部长很客气地礼尚往来,我借书给你看,你就送了这么名贵的礼物给我。因为我偷偷地打开看过,所以我知道这礼物是万宝龙的笔,这笔值万元。部长,我已在研究室门口贴条子表明不收礼的态度,你竟然还排除万难地把礼送进来。但这样做会出现一个问题,这问题出在万一被谢大宁、民主行动联盟的人看到了,怎么得了?他们会说:“果然,‘国防部’把一大包东西送到李委员的办公室了!”部长,我会洗不清的。所以,现在我要当众退还这份礼。这样做是我对你不礼貌,但我李敖不是这样的人。

钢笔事件(2)
我要讲个故事给你听,以前的美国副总统汉弗莱在竞选时,人家送他一卡车的啤酒,这份礼超过了法定的政治献金额度,他就当众拿出一瓶啤酒,打开来咕嘟咕嘟地喝下去了,其他的啤酒则全数退回。意思是说我没有矫情到全部退回,我喝一瓶啤酒以示礼貌,但一瓶啤酒就能收买我汉弗莱吗?
  今天,我不能拆开这支笔,收下一部分后再还给你。现在我告诉你我要怎么做,我今天也拿来一支笔,比你送的那支贵多了,值16万元。什么笔呢?我没有吹牛过,这笔就是万宝龙那批有名的“海明威纪念笔”。这笔我原先就有一组,但之前在为“慰安妇”举行义卖时卖掉了。后来,我又弄到一组,今天就要把这组送给你。但是我知道你不敢收,也不便收。怎么办呢?我们把它们全卖掉,包括你的礼物万元,我要送你的礼物值16万元。我还要告诉你:现在环亚饭店五楼已有业者出面表示愿收购这两支笔。我们卖了笔之后所得的钱要怎么用呢?我在此要请求部长:我们可否捐给民主行动联盟?可以吗?请部长表示意见。因为你送了礼物给我,礼物是我的了,我可以这样处理吗?
  李部长杰:这些问题都不适宜在公众场合讨论。
  李委员敖:我必须批评你的话,我要告诉你我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因为“国防部”小气巴拉、没有气量,你们告了民主行动联盟的谢大宁。人家只说“国防部”拎了包包到“立法院”来送礼,你们就告人家“侮辱官署罪”。现在包包在此,里面究竟是什么呢?我等于替“国防部”澄清:就是一本我借你的书、一支值万元的礼物。依这个礼物的价值来看,任何人都知道,即使我李敖收下来了也不算是贿赂,因为买不动我嘛,我那么有钱,对不对?所以,我要请问部长是否愿意表示友善?是否愿意撤回对谢大宁先生的控诉?请注意,我在此是用公开且友善的方式,“国防部”不要小气巴拉了,告谢大宁干什么呢?到底要不要撤回?
  李部长杰:因为这是公诉罪,我们现在没办法撤回。
  李委员敖:我告诉你,我打了30年的官司了,打官司最内行,即使不能撤回,但“国防部”可以写封信向检察官说明,因为我们有误会,希望检察官用不起诉处分来处理。检察官收到你们的信后自然就会处理。我不要你现在马上答复我,你回去后好好考虑看看,如果这种小事情你们都做不到,以后还谈什么做大事呢?
  部长,你一定很奇怪,我谈这些事情做什么?我再告诉你我方才为什么会提到海明威。因为海明威告诉我们一个很清楚的理念,就是“为谁而战?为何而战?”海明威是美国人,却跑到西班牙参加西班牙内战;人家不要他来当兵,但他自愿免费帮人家开卡车;当炮弹打下来时,每个人都躲到桌子底下,他却安然地坐在那里吃鸡腿。这么勇敢的一个人,是因为他知道为谁而战,为何而战!
  部长,“国防部”现在都在搞什么?你告诉我你自己知道为谁而战、为何而战吗?如果说,为了保卫台湾领土而战,那“国防部”就应该把钓鱼台收回来;如果说是为了要保护台湾的海权而战,“国防部”就应该向日本要回我们的海权;你敢不敢?“国防部”敢不敢?将军们敢不敢?你们是干什么的?胆小鬼!
  李部长杰:“国防部”做什么事完全都依法行政,你###骂的什么,我也不一定要照着做;问题是我做什么事都要有依据,像方才委员所提的保卫海权等等,是整个政府的事。
  李委员敖:请你看“国防部”组织法,那是政府的事,但你就不是“政府”吗?你不是替“政府”在保卫国土吗?你在胡扯!
  部长,你不要再跟我辩,你会输,不要辩!态度保持友善,我们就结束询答。我是好好地跟你讲,你把谢大宁的案子好好考虑一下,撤回诉告,表示对民间的友好,不要……
  李部长杰:我曾经跟部里提过,要他们去谈谈看,表达善意,看能不能了结?今天既然委员这么说……
  李委员敖:你们没有去做。如果要做就要承诺。
  李部长杰:你这样讲我就不一定做了。
  李委员敖:你什么意思?是存心跟我对着干吗?我讲了你就故意不做?
  李部长杰:因为你用这条理论来推,推到最后就要我做,那我……
  李委员敖:难道我所说的不是正确的理论吗?你们告谢大宁“侮辱官署罪”,这条罪名是北洋军阀的观念,亏你们还整天大喊要消灭军阀,怎会做法自相矛盾呢?
  李部长杰:对,但“侮辱官署罪”这条法律还在。
  李委员敖:没错,但你们可以不用,为什么要用呢?
  李部长杰:我这次还书给委员,送东西时预备跟委员说一段话的,结果李委员却弄成这样的场面。
  李委员敖:这是最好的场面,为了取得公证,我把笔交给主席。
  李部长杰:其实很多事,从看历史就可以借鉴,并作为未来的教范;但未来的事情就不一定完全合乎历史。
  李委员敖:不要说了,你说的都是废话。我只是要告诉你:这两支笔已有笔店愿以万收购。若真要卖,我们可能还可以提高价钱,因为有的人是很爱笔的,像邱义仁是笔的收藏专家,卓荣泰也是专家。不过,报告主席,千万不要卖给坏蛋邱义仁,除了他之外,别人都可以卖。
  部长,不要再讲了,你要好好做,我会盯着你,辩什么?不要辩了,你辩不过我的,再见!
  ***
  以上质询,会议及提案内容是“邀请‘国防部’部长李杰,‘行政院’‘主计处’副主计长陈庆财,‘财政部’政务次长李瑞仓报告‘2006年至2010年国防财力预算’”等。
  一开始我就赶副主计长和“财政部”次长下台,就因为他们还在主张用“特别预算”来军购,与“国防部”一个鼻孔出气,所以我就把他们三角联盟切开,逼“国防部”孤立。
  至于质询中谈到我借给李杰那本书,书名是“American Policy toward munist China─The Historical Record: 1949…1969”。
  

“国家安全局”对我下毒?

  “国家安全局”是一个神秘的单位,当年成立时炙手可热,主其事者是陈大庆上将,整我们异己分子,无役不与。后来这个衙门愈变愈弱了,原因是它“家法”不太好用了。“家法处分”受到了限制,内控能力就减弱了。到了李登辉主政,跟“国安局”的关系,迥非蒋氏父子的主奴关系,能力更减弱了。对这种衙门,“内斗内行,外斗外行”,八字论定而已。它的局长宋心濂裸毙中国大饭店地下室后,殷宗文继起,所作所为,悉以非法为李登辉搞钱为要务。殷宗文最后因病下台,丁渝洲继起,细人细务,蔚为局风。2000年所谓总统大选,由他分别向五组候选人马做简报,向我也演出一番。丁渝洲下台后,到我书房来拜访,透露李登辉拿钱却耍赖,责任都推到“国安局”局长头上,###亦步亦趋。他委婉问计于我,我说你的麻烦不止一方面,连宋当选后,也会追究你助纣之罪。他问怎么办,我说除了你先写书和盘托出真相以自保外,没有什么法子了。后来他果然出版了《丁渝洲回忆录》,有所揭发。我到“立法院”后,根据此书线索,追查不绝。这时局长是薛石民,细人细务之外,更唯扁是从,“国安局”变成了“阿扁保护局”、“李登辉掩护局”。这种局务,当然过不了李敖这一关,所以被我盯住。最成功的是,逼薛石民追回李登辉贪污的“台综院”的钱,和###贪污的罗太太的钱,薛石民都配合了。
  我在“立法院”,不肯收官员或公家单位的礼,有时东西送来,退不回去,我就汇钱过去,自来水公司、台北“故宫博物院”、“国防部”史政局等单位都收到我的汇票,表示盛情可感,但我照价付费。有一次“国安局”送了盒水果,没及时退回,我乃请小常小龙(赵锦龙)到中央菜场,买了2000元香蕉,有两大筐,送到国安局。并告知是礼尚往来,香蕉大家可分吃,男职员每人一根,女职员每人两根。
  还有一次,陈境圳告诉我,“国安局”私下派人送办公室每人过年礼金3000元。我不动声色,悉数汇回,弄得薛石民大窘。他出面请我在来来12楼吃饭,说:“###啊,每人3000元,3000元能收买谁?你太认真了。”我说:“3000元的确谁都不能收买,但3000元可以投石问路,说明你能收下3000,就能收下3万,将来说不定有什么有关李敖的事,你们‘国安局’就有管道了。”
  还有一次,“国安局”请“国防委员会”的“立委”们到阳明山局本部视察,中午以便当招待,我坐在薛石民左侧。便当送来,每人一盒,我却半认真半开玩笑要求与薛石民互换,表示慎防中毒也。薛石民笑着同意了。不料便当下肚,肚里怪怪的,好一阵子。我后来想:一定是厨子要毒他们局长,可是没毒到,毒到###了。
  薛石民伴君如伴虎,突然被###拉下台。我送一本书给他,表示不忘。他打电话来感谢我。这位上将特务头子的生涯自此告一段落。
  我质询薛石民的记录,颇可警世,我集中附在后面。
  

安全不是黑暗作业的护符

  2005年3月14日,我在“国防委员会”质询“国家安全局”局长薛石民上将,记录如下:
  主席:请李委员敖质询。
  李委员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局长还年轻,不知道是否记得在以前的一份杂志《自由中国》中,曾经登载过一篇《××不是黑暗统治的护符》的社论?本席今天要将其改为《安全不是黑暗作业的护符》。
  本席今日的发言并非针对局长个人,请你不要误会。本席只是要指出来,今天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你们不相信我们,认为我们会泄密,给我们看的文件居然要收回,没把我们“立法委员”看在眼里。而你们所谓的机密又到底是什么?记得贵局的刘冠军是以什么方法离开台湾的吗?请局长告知。如果你不说,就由本席来告诉你。
  主席:请“国安局”薛局长答复。
  薛局长石民:主席、各位委员。那就不要占用时间,请委员告诉我们。
  李委员敖:他是由新竹南寮渔港偷渡出去的,而他之所以能逃出去,就是因为你们保密的缘故,他经手这么庞大的金额,可是只有李登辉和“国安局”的三位人士知道,而丁局长在卸任后到我家来看我的时候表示,他根本不知道刘冠军经手的钱到了李登辉那边去,请问今天还会不会发生这种连局长都不知道的情形?
  薛局长石民:绝对不会。
  李委员敖:潘希贤在退伍后第三天就到大陆去,当时的局长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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