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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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乡-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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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乌敦和叟儿: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的神;也是所有日耳曼民族的神。乌敦是战神,也是道路、疆界的保护者;字是他创造的;同时每一个部落,都说他是他们王室的始祖。叟儿是雷神和雨神。盎格鲁人于四四九年开始征服不列颠,于五九七年开始传播基督教,在这期间,还信原来的神,此处所谓“兴盛过一阵”,即指此时期而言。 
  ③ 火药暗杀案:英国宗教改革后,旧教徒失势,受压迫,思报复,遂于一六○五年,在国会议院地窖子里,藏了许多火药,想乘十一月五日国会开幕,把国王和国会一齐消灭。管火药的人,叫吉多·夫克司或盖·夫克司,被执,参与密谋的人多被处刑。英国民俗学家莱特在他的《英国民俗》里说:“自从十九世纪的头二十五年以来,从前各处都举行的节日,大大地冷落了。比方原先每年十一月五日举行的盖·夫克司节,现在只变成随便检一天晚上,点些祝火。” 
  ④ 祖依德的仪式:祖依德,不列颠人的僧侣阶级,掌管一切宗教的事,行魔术魔法,作以生人作牺牲的仪式等。 
  还有一层:严冬来临,自然界里,到处都是熄火的钟声①,那时候点火就是人类对于这种钟声出于本能的抗拒行为。大自然老命令一年一度的冬季,叫它把冷风冻雪、惨慎阴森、凄侧死亡,带到人世。点火就是一种普罗米修斯②式的叛逆,及时自然而发,来反抗这种命令。晦瞑的混沌来临了,下界被囚的诸神就跟着说:“要有光。”③ 
  ① 熄火的钟声:欧洲中古,每晚某时,鸣钟作号,令人家把火熄灭。英国此种制度,据云系征服者威廉(1066…1087)所兴。八点钟鸣钟以后,一律熄火,违者科以重罚。此法到一一○○年才取消。现在英国还有些地方,晚上于固定的时候鸣钟,即此制余风。此处以钟声呐风声,熄火指天地晦暗。 
  ② 普罗米修斯:希腊神话,泰坦之一;他是文化的发起者,人类的创造者。他抵抗天帝意志,把天上的火,偷给人类,因被囚在高加索山。但他终不肯屈服。 
  ③ 下界被囚的诸神就跟着说:“要有光”:此处下界被囚的诸神,指人类而言,以神比人,如培根说,“人并非只会直立的动物而已,人是不朽的神。”莎士比亚在《哈姆莱特》第二幕第二场第三一六行说,“人……在行动方面多么像天使,在悟性方面多么像上帝。”歌德在《浮士德》天上序幕三九至四○行,“人类仍旧自寻痛苦。世上这般小神,死循从前旧路。”法国诗人拉玛丁《沉思集》第二辑,“人,本性有限度而欲望无穷尽,他是一个堕落人间而仍不忘天上的神。”此处说,冬日天地晦暝,受神制宰的人偏要有光,与被神侄梏的普罗米修斯正同。“要有光”,引用《旧约·创世记》第一章第三节。原文为:“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明亮的火光和乌黑的阴影,在四面环立那一群人的脸上和衣服上,晃来晃去,使他们的眉目和肢体,都显得像都锐①的画那样浓重,那样有力。但是要发现每一个人脸上表现智愚贤不肖那种生来难变的容貌却不可能。因为轻快的火光,老在四围的空中,钻天、扎猛子、点头、晃脑袋,所以一片一片的阴影,和一条一条的亮光,在那一群人的脸上,一刻不停地改变地位和形状。一切都是不稳定的,像树叶似地颤动翻转,像闪电似地倏忽明灭。阴暗的眼眶,先前深深陷入,好像一副骷髅,忽然又饱满明亮,成了两湾清光;瘦削的腮颊,原先黑不见底,转眼又放出光辉;脸上的皱纹,一会儿像深沟狭谷,光线一变,又完全谷满沟平。鼻孔就是黑洞洞的眢井,老人脖子上的青筋就是镀金的模搂②。本来不亮的东西都挂了一层釉子,本来就亮的东西,像有人拿的一把常青棘钩刀的尖儿,就好像玻璃;发红的眼珠儿就像小灯笼。本来只可以说有点奇异的东西,现在都变得光怪陆离,本来只可以说光怪陆离的东西,现在都变得不可思议了;因为一切一切,全都无所不用其极。 
  ① 都锐(1471…1528):德国艺术家,他的作品,特别是木刻,以精细准确的线条、轮廓著名。 
  ② 模镂:建筑学名词,北京俗名“泥鳅檐儿”或“牙子”,有种种花样。 
  既然一切都是这种情况,所以那时候有一个老头儿,跟大家一样,也让火光招上山来了,但是这个老头儿脸上并不是只见鼻子和下巴①那种瘦瘪样子,而是人脸一片,五官具备,其大也颇可观。那时他很坦然,站在火旁叫火烤着:他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把散在四外的小棘枝都拨弄到火里面,他的眼睛老盯着那一堆荆棘的正中间,他只偶尔抬起头来,打量打量火焰的高下,或者看一看随着火焰飞起、散到黑暗中去的大火星儿。那片熊熊的火光和融融的暖气,好像把他烤得越来越高兴起来了,待了一会儿,他简直就大乐起来。于是他就手里拿着手杖,一个人跳起米奴哀舞②来;他这一跳,他背心底下带的那一串铜坠儿③便像钟摆一般,明晃晃地摇摆不已;他只跳舞还不过瘾,嘴里还唱起歌儿来,他的嗓音就像一个关在烟筒里面的蜂子一样。他唱: 
  ① 只见鼻子和下巴:老人口中无齿之貌,英语所谓坚果夹子脸。 
  ② 米奴哀舞:庄严,稳重,文雅;一六五○年左右起于法国,英国查理第二(1660…1685)王朝传到英国,一直兴到十九世纪。 
  ③ 一串铜坠儿:原文seals原是一种截子(图章),英国人多把它们带在身上,用作装饰。比较英国小说家萨克雷的《名利场》第三章:“正在那时,他们的父亲进来了,像一个真正的不列颠商人那样,把一串戳子摆得咯勒哈勒地响。”哈代的短篇小说《枯臂》:“他那些大个的金戳子,挂着像爵爷的一样。” 
  一人、二人、三人,依次分队, 
  国王宣召满朝中的亲贵; 
  我要前去听王后的忏悔, 
  侍从大臣,你作我的伴随。 
  侍从大臣忙在地上跪倒, 
  恩典、恩典不住声地求告, 
  无论王后说出了什么话, 
  只求王上千万不要计较①。 
  ① “一人、二人、三人,……”:这是英国民歌《爱琳王后的忏悔》第二、三段。全文见英国培随主教的《英国古诗歌钩沉》第二编第五卷第八首,即哈代所本。里面说爱琳王后病重,依习惯召僧人来举行忏悔。国王偕侍从大臣假扮行乞憎,王后不辨真假,尽情吐露私事,自供现在的王子,是她和侍从大臣所生,并及其它隐情。此处所引头两行,为民歌习惯说法。 
  老头儿接不上气儿来,才把歌声止住了;当时一位腰板笔直的中年男子,看见老头儿唱不上来了,就和他说起话来;只见那个男子,把他那月牙式的嘴,使劲往腮颊后面拉,仿佛怕别人错疑惑他会有什么嬉戏的笑容似的,所以作出这种样子来竭力避免。 
  “好曲子,(门敢)特大爷;可是有一样,俺恐怕你老人家那副老嗓子唱这样的曲子,有点儿够受的吧?”他朝着那位满脸皱纹的纵情歌舞者说。“俺说,(门敢)特大爷,你想不想再往十七打八里过一回,像你刚一学着唱这个曲子那时候的样子?” 
  “呃?你说什么?”阚特大爷停止了跳舞说。 
  “俺说,你愿意不愿意返老还童?像你眼下这把年纪,你那个老气嗓仿佛有了窟窿啦。” 
  “嗓子只管不好,俺可有的是巧着儿。俺要是不善于运用俺这不够喘的气儿,那俺还能这么年轻,还能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个顶老的糟老头子吗?你说,提摩太,能吗?” 
  “俺问你,大爷,这下面他们静女店里新成家的那两口子,这阵儿怎么样啦?”提摩太问,同时把手朝着远方大路那一方面一个黯淡的亮光指去,不过那个亮光,离红土贩子那时坐着休息的那段大路,却很不近。“他们这阵儿的真情实景是怎么个样子,像你这样一个明白晓事的人,总该知道吧?” 
  “明白只管明白,只是有点儿荒唐,是不是?俺也承认,有点儿荒唐。俺阚特大爷,当然是个荒唐鬼,要是他连个荒唐都够不上,那他还有什么资格哪?不过,费韦街坊,这是一桩小毛病,老了就好了。” 
  “俺以先只听说他们今儿晚上一块儿回来。俺想这时候,他们该已经回来了吧。还有什么别的情况没有?” 
  “俺想,再应该办的事,就是咱们得上他们家给他们道喜去了。” 
  “不吧?” 
  “不?俺想咱们一定得去。俺就非去不可。凭俺一有乐子就带头儿的人,要是不去,那应该吗?” 
  你快被上行乞僧服, 
  我也和你一样装束, 
  就像同门师兄师弟, 
  齐向王后参拜敬礼。① 
  ① “你快披上行乞僧服……”:这是《爱琳王后的忏悔》里第五节。 
  “昨儿晚上,俺碰见新娘子的大妈姚伯太太来着,她告诉俺,说她儿子克林过圣诞节的时候要回来。俺敢说,她儿子真伶俐的了不得,——啊,俺要是也有那个小伙子肚子里那些本事就好了。呃,接着俺就用俺那种一向大家都知道的风流腔调,跟她说话,她一听可就说啦,‘唉,这样一个看样子像是年高有德的人,可满嘴说这样的浑话,真是的!’——她就这样说俺来着。俺不在乎她那个,你骂那个在乎她的,俺当时也就这样对她说来着。俺说,‘你骂那个在乎你的。’俺占了她的上风了,是不是?” 
  “俺倒觉得是她占了你的上风了,”费韦说。 
  “不至于吧,”阚特大爷把脸多少一搭拉说。“俺想俺不至于那么糟吧?” 
  “看起来好像能那么糟;可是,俺且问你,克林在过圣诞节的时候回来,就是为了这场亲事——为了家里就剩了他妈一个人,回来安置他妈,是不是?” 
  “是,是,正是。不过,提摩太,你听俺说,”阚特大爷恳切地说。“虽然都知道俺好打哈哈,可是俺只要一正经起来,俺就是一个很明白晓事的人了。这阵儿俺正经起来了。俺能告诉你他们新成家那两口子许多故事。今儿早起六点钟,他们就一块儿去办这件事去了,从那个时候以后,他们可就无影无踪了,不过俺想,他们今儿过晌儿已经该回来了,成了一男一女了——啊,不是,一夫一妻。这样说话,不像个人儿似的吗?姚伯太太不是冤屈了俺了吗?” 
  “不错,成啦。自从秋天她大娘反对了结婚通告以后,不知道他们两个多会儿又弄到一块儿去啦。赫飞,你知道不知道,他们几时又把以前的岔儿找补过来啦?” 
  “不错,是多会儿?”阚特大爷也朝着赫飞用轻快的口气问。“俺也打听你这件事。” 
  “那是她大妈回心转意,说她可以嫁他以后的事了,”赫飞说;他的眼睛仍旧没离开火焰,只嘴里这样回答。赫飞这小伙子,多少带点儿庄严的态度;他是一个斫常青棘的,所以手里拿着一把镰钩和一双皮手套,腿上还带着两只又肥又粗的皮裹腿,好像非利士人的铜护膝①那么硬。“俺估摸着,他们跑到旁的教区上去行礼,就是为了这一层。你们想,姚伯太太反对了结婚通告,闹了个翻江搅海,这阵儿要再明张旗鼓地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大办喜事,仿佛她并没反对过,那岂不就要显得姚伯太太是个傻瓜,当初不该反对来着吗?” 
  ① 非利士人的铜护膝:非利士人古代民族,和以色列人常交战。《旧约·撒母耳记上》第十七章第四、五节说,“……从非利士营中出来一个英雄,名叫歌利亚,头戴铜盔,身穿铠甲,腿上有铜护膝……” 
  “确乎是——显得姚伯太太是个傻瓜;并且那对于那真是傻瓜的小东西儿也很不好;其实这也不过是俺这样猜就是了!”阚特大爷说,同时仍旧努力装出明白晓事的态度和神气来。 
  “唉,那天真是百年不遇,正碰着俺也在教堂里,”费韦说。 
  “要不是百年不遇,那你们就叫俺傻瓜好啦,”阚特大爷使着劲儿说。“俺今年一年,压根儿就连一回教堂也没去过,这时候冬天来了,俺更不去了。” 
  “俺有三年没迈教堂的门坎儿了,”赫飞说。“俺一到礼拜就困得迷迷糊糊的;道儿又远的不得了;就是你去啦,上天堂也是难上难。因为许多许多人都上不去么,所以俺干脆就老在家里待着,永远不去。” 
  “那天俺不但在教堂里,”费韦重新使着劲儿说,“俺还和姚伯太太坐在一条长椅子上哪。俺当时听见她一开口,俺就觉得身上一飕飕的,你们也许觉得不至于那样。不错,是有些古怪;可是俺当时可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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