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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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惊讶-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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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也跟着起来了,沙沙的落叶,像我身上的鳞甲,正被生活的钝刀剥去。我不觉得疼痛,只感到恐惧。从我们一万代前的祖先算起,就只有对苦难的记忆。我们没有诗意。不仅如此,还把诗意的生活称为反常,把追求诗意的人进行诽谤、流放、鞭打、收监、置之死地,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让我们记住:“苦难才是你应该拥有的东西!”
  我知道,我得了病。
  

苗青(1)
妈死了是活该,我一点也不悲伤。我是说我的亲妈,而不是婆妈。要不是妈的阻拦,我就嫁给李秘书了——也就是现在的李镇长了!如果嫁给李镇长,我就会像荒地一样清闲。但是我不会成为荒地的一部分,自然有人把宝藏埋到我的地底下来,趁李镇长在的时候,故意把宝藏掏出来,惊惊诧诧地呼叫,说我自己就能长出财富。这就是一个镇长的女人的命运。如果我闲得无聊,想干点事情,就摆个烟铺子,镇政府的人抽烟,谁不上我这里来买?街上的居民要抽烟,一旦知道我是李镇长的女人,谁不上我这里来买?最好是开家饭馆。听人说,镇政府吃喝一项开销,已透支到了二十年后的财政,那是多大的一笔数目,我不敢想象,成米敢想象吗?呸,这样的男人!如果李镇长把他吃喝一顿的钱放在成米面前,他当场就会变成虫子。这么无用的男人,只配变成虫子,让鸡吃掉。
  我曾经对成米说过,我说,李镇长……他说,不要在我面前提起那肮脏的东西。我说李镇长是肮脏,可他有肮脏的资本。他很久没有说话,把书翻得哗哗啦啦响。我知道说到了他的痛处。我就喜欢说到他的痛处,只有闻到他痛处发出的臭味,我才会得到片刻的安慰。他又翻了一阵书,有气无力地说:你那镇长这么奢糜,迟早没有好下场的。只有最无能的男人才总是诅咒比他能干的人没有好下场。从古到今,那么多人花天酒地,你见谁的下场比你惨了?李镇长是干部,他有资格一顿饭吃几千块,你有本事,也去吃一顿啊!如果你能够跟李镇长同桌吃一顿饭,也花上几千块,我就再也不说你是无用的男人了。他沉了沉眼皮,艰难地吞下一口唾沫,冷冰冰地对我说,像你这种愚蠢的女人,永远只能看到钱的好处,不知道钱的坏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简直就想这样一直笑下去!
  钱有坏处?你说说,钱有什么坏处?
  他咬牙切齿地对我说:“钱已经把你的心烂掉了,很快就会烂掉你的全身。”
  我承认,我的心的确被钱烂掉了,可那是想钱想烂的,如果钱像山上的青冈叶那样铺了一层又一层,即使是一颗早已烂掉的心,也会像地下的树根,季节一到,就兴兴头头地发芽了!我巴不得在床上也铺着钱哩,干了那事,就用钱擦身子哩!
  他的眼睛空空洞洞的,很茫然。这是他软弱的标本。我不需要他茫然,我需要他痛!我说,照你说来,如果我嫁给李镇长,早就跟你妈一样,烂得尸骨无存了?他扇了我一耳光。他说只有扇我耳光才能感觉这个世界还有一丝真实的迹象。这个畜生,面色苍白,力气却大。他唯一超过我的地方就是比我有力气,至于人们传说的聪明,全是谎言!你想想,他居然认为钱有坏处!哈哈,哈哈……我不哭,我就是想笑!他再扇我一耳光,我还是要笑!我一直要笑到他的痛里去,让他明白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用的男人!
  其实,我为什么要想到成米呢,在这午后的林子里,四野无人,风轻轻地吹着,风的上面是碧毯一样的天空,这时候我不是成米的女人,而是李镇长的女人。我不开烟铺,也不开饭馆,最好是找个正正经经的职业做。我愿意去信用社。我认的字不多,但我认识钱,再大再小的票子,我也认识。绝不会错。认钱就跟认我们自己的手掌一样,是不需要学问的,是与生俱来的。到信用社是最理想的工作了,它可以让我成天跟钱打交道。钱就是我的男人!如果艳红跟兴明来存钱,我不会阻拦;如果他们来取钱,我就找借口不让他们取!李镇长不好直接对艳红和兴明下手,我得帮他出口恶气。至于我如何打发成谷和小夭——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当然只能当陌生人打发。
  太阳躲到了云层的背后,我却不能躲到田野的背后。田野是我脱不掉的尸衣,正如成米是我命中的男人。微寒的风里,夹杂着远处飘来的粪味,使我看清了自己的双腿上沾满了泥土。我怎能不流泪呢!世间聪明的人啊,你能为我找出不流泪的理由吗?我的命运是这样悲惨,一想到将来,更是不寒而栗,除了流泪,我还有什么作为呢?我望着天上,只望到没心没肺的碧蓝,看着地下,只看到渐次枯黄的杂草和低贱的庄稼。它们都不能给我带来财富,不能让我过上体面的生活。我踏入了一个陷阱。要是干脆落入陷阱的底部,哪怕被铁刺扎死,我也认了,可偏偏这陷阱没有底,是无底的深渊,我就一直体会下落的感觉,经受危险逼近的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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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青(2)
这就是我作了成米女人的报应。
  对此,我当然要对我妈产生怨恨。要不是她从中作梗,我跟李镇长的事就成了,此时此刻,我正在信用社里数钱啊。现在,妈死去了,她是活该,我一点也不悲伤。
  妈是五天前死的,弥留之际,通知我回去看她,我没回去,等她落下那口气再说吧。然而,她偏落不下那口气,堂弟又来望古楼请我了,说不是让我回去看妈,而是妈要看我。我跟堂弟一起回去,走到妈的床前,见她眼睛眍陷,嘴巴干燥得一点就燃,的确是要死的人了。我没有叫她,冷漠地站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妈说:“青儿,到我身边来。”她的声音像长满了老年斑的皮肤,枯涩而丑陋。这种声音带着一种神秘的力量,绳索一样把我拉到了她的床头。她握住我的手,说:“青儿,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这不是屁话吗,要早一点醒悟,把我许给李镇长,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如果我是李镇长的女人,你要死,也会死在大医院里,不会像现在这样,死在发出尿骚气的自家的老床上。她的手指在我的手背上爬。几只衰老的虫子。我毛骨悚然,想把手抽出来。要不是爸和堂弟在场,我真这么干了。
  爸央求我:“青,给你妈说句话吧。”
  说真的,我见不得这场面。爸那样子,好像他对妈很有感情似的。一对穷困的老夫妻,有什么感情可言?我打心眼里不相信这一套。成米说,钱只能换来感情的现象,不能换来感情的实质,这完全是无聊的胡扯。我不懂他从书上学来的把戏,但我知道,有钱就有一切,自然也包括他所谓的“现象”和“实质”在内。
  打个比方,李镇长如果是我男人,他让我吃好饭好菜,穿金衣戴银条,我高兴地享受着金钱带来的好处,是现象还是实质?而你成米作了我男人,让我整天下地干活,还对未来忧心忡忡,两人常常吵架,你还动手打我,是现象还是实质?分得清吗?分不清的。我并不是不懂得感激的人,只要你成米有本事让我安乐无忧,我就对你好,就既给你现象也给你实质。
  爸又在求我了:“青,给你妈说句话吧。”他好像要给我跪下的样子。
  我把手上的虫子拈去,大声说:“妈,没啥不放心的,我嫁给成米,钱多得喂猪喂牛……”
  我还想说话,说很长很长的话,可是堂弟说,我妈已经死了。
  死了就死了,我一点也不悲伤。
  成米说,我撕毁了他的书,就是撕毁了他的房子。他能躲进书里,我往哪里躲去?我只能躲进李镇长向我求婚的日子里去!可是成米全不理会我的感觉,一提到李镇长,他就打我。其实李镇长与他无冤无仇。李镇长只是我的一个梦。
  成米没有权利阻止我做梦。
  下雨了。好好的天,说下雨就下雨了。雨也欺负我穷,也小看我是成米的女人。你难道没看见我的活还没干完吗?
  雨一下起来,天很快就黑了。到处是凄凄惶惶的颜色,是一副永远也不可能富贵的穷酸相。
  在莽莽苍苍的秋雨里,我变成了田野上一只黑不溜秋的土拨鼠。
  秋天老了,白天死了。
  天是不是还会亮,我不知道。我也懒得去想了,不然,我就没有力气走回家去。
  穷酸的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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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婆婆(1)
村里又提回一个骨灰盒。
  七丈的儿子去广州打工,不明不白就被车撞死了。七丈接到电报,以为真像电报上说的儿子生了病,就过来请光三,想带着光三一起去广州。光三说,广东的大医院多的是,我是一个赤脚医生,到那边去献丑啊?这是光三第一次承认自己医术不如人。可七丈还是想把光三带去,他虽然是弹花匠,在家里落脚的时候少,可他也没走出过大山,不知山外的行情。我觉得七丈是对的。那些外出打了几天工的人,回来总是说城里多么方便,城里人多么富有,我就不信,再富有的城里人,能比得过五丈家?每年的腊月,五丈要杀三条大肥猪,肉像生了双胞胎的人家挂的尿布,满院子都是,城里人哪有这气派、这口福?我那当了局长和处长的孙子,听说只能到市场上割肉,一次割斤把,甚至几两,怪可怜见的,为这件事,我都偷偷哭好多回了。我那当了演员的曾孙女,还要遭孽,先在成都,后去上海,现在又到了北京,春告诉我,她在北京租了一间房,屁股那么大,还是地下室,每月却要六百元租金。她是唱歌的,可是,我从没在电视上看见她。她爸说,别看在电视上露面的歌星不多,可学这门手艺的,多得像秋天里的麦蚊。
  我不相信城里真的比乡下好。孙子多次说要把接到城里去耍些日子,我不去受那份洋罪。再说,望古楼去城里打工的,已经提回三个骨灰盒了,还不算七丈的儿子。那三个人,一个被老板打死,一个在煤矿被砸死,还有一个抢银行,被公安追捕,他用枪打死一个公安,公安还手,他的脑袋当场就开了花。现在,又加上一个七丈的儿子被车撞死。
  七丈要带光三去,一是相信光三的医术,二是怕花钱。光三的心再黑,也比不上城里医生黑,听我当处长的孙子说,在城里医病,是什么病都还不知道,几百元钱就送出去了。
  七丈相信光三的医术,我也相信。城里医生比不上他。邻近村子的两个死人,硬是被光三医活了。当年,如果山坡早请光三给五妹看病,五妹现在还活着……
  不要想这事了,这些日子,我总是梦见五妹,她活鲜鲜地朝我走来,喊一声:“妈。”我说:“你不是早死了吗?”她说:“你知道我没死。”就朝我吐唾沫。那些唾沫一出她的口,就变成几寸长的小蛇,密密麻麻的往我身上爬……不想这事了……
  五丈也向光三求情,让他陪同七丈一道去,五丈还命令其他几弟兄全都陪七丈一道去。四丈在成谷家帮忙,活路正紧,有了五丈的话,也不敢不去了。但是光三可以不听五丈的,终究没去。幸好他没去,不然,七丈就花冤枉路费了。
  他们一到广州,就只剩下盛七丈儿子的骨灰盒。
  这之前,他儿子在哪个单位上班不知道,怎么被撞死的也不知道,骨灰盒是放在派出所的,把死人当作城市盲流在处理。走之前,五丈信誓旦旦的,说不管死没死人,都要找老板讨一大笔钱,可谁是那孩子的老板?阎王是老板!而且,五丈刚在广州下火车,就吓得缩成一团,跟派出所领导说话,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像得了便秘的人拉屎,全不像在望古楼威风八面。他连那孩子是不是被车撞死的也没问清楚!七丈估计根本就不是被撞死的,很有可能是被打死的,被老板打死了,将尸体扔出去,派出所就把他和其他无名尸体一起火化了,一人分一点骨灰。也就是说,那匣子里装的,还不知是谁身上的骨肉呢。可是,派出所是怎么知道他的籍贯的?老板不至于那么马虎,还把他的身份证留在他身上吧?说不清楚,城里的事情,乱七八糟,哪有乡里这么明白;在望古楼,哪条道通到哪块田,哪条道上有几个坎儿,闭着眼睛也数得出来。
  这也难怪五丈一下了火车,就吓得打抖。他没见识过,哪能不怕?
  但是七丈就怨他大哥了。在家里什么都听你的,出去你也该做个主吧,没想到你这么拙!听说他们两兄弟在回来的火车上就吵架了。他家其他几个都同情七丈,帮七丈说话。看来,五丈再要像以前一样把几兄弟抹干吃净,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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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婆婆(2)
七丈把儿子的骨灰盒放在自己床上,每天晚上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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