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与问-史铁生书信序文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信与问-史铁生书信序文集-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编辑同志:你好!
  我一直惭愧并且怀疑我是不是个音乐盲,后来李陀说我是,我就不再怀疑而只剩了惭愧。我确实各方面艺术修养极差,不开玩笑,音乐、美术、京剧,都不懂。有时候不懂装懂,在人们还未识破此诡计之前便及时转换话题,这当然又是一种诡计,这诡计充分说明了我的惭愧之确凿。
  现代流行歌曲我不懂,也不爱听,屡次偷偷在家中培养对它的感情,最后还是以关系破裂而告终。但有些美国乡村歌曲和外国流行歌曲,还是喜欢(比如不知哪国的一个叫娜娜的女歌手,和另一个忘记是哪国的胡里奥·伊格莱西亚斯)。也仅仅是爱听,说不出个道理来。
  古典音乐呢?也不懂,但多数都爱听,不知道为什么爱听,听时常能沉进去,但记不住曲名、作者、演唱演奏者和指挥者,百分九十九的时候能把各种曲子听串(记串),就像有可能认为维也纳波士顿团的指挥是卡拉扬。至于马勒和马奈谁会画画谁会作曲,总得反复回忆一下才能确定。而签证和护照的关系我也是昨天才弄明白的,后天会否又忘尚难保证。
  史铁生与音乐是什么关系呢?他是个爱听他所爱听的音乐的人。且不限于音乐,音响也可以。比如半夜某个下了夜班的小伙子一路呼号着驰过我家门口;比如晌午一个磨剪子磨刀的老人的叫卖;比如礼拜日不知哪家传来的剁肉馅的声音,均属爱听之列。
  民歌当然爱听,陕北民歌最好。但到处的民歌也都好,包括国外的。虽然我没去过印尼,没去过南美和非洲,但一听便如置身于那地方,甚至看见了那儿的景物和人情风貌。北方苍凉的歌让人心惊而心醉,热带温暖的歌让人心醉而后心碎(总之没什么好结果)。我常怀疑我上辈子是生活在热带的,这辈子是流放到北方的。看玛·杜拉的《情人》时也有此感。
  被音乐所感动所迷倒的事时有发生。迷倒,确实,听得躺下来,瞪着眼睛不动,心中既空茫又充实,想来想去不知都想了什么,事后休想回忆得起来。做梦也是,我总做非常难解的离奇的梦,但记不住。
  音乐在我看来,可分两种,一种是叫人跳起来,一种是令人沉进去,我爱听后一种。这后一种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无论你在干什么,一听就“瞪眼卧倒”不动了。另一种则是当你“瞪眼卧倒”不动时才能听,才能听得进去。而于我,又是后一种情形居多。
  听音乐还与当时的环境有关,不同环境中的相同音乐,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在闹市中听唢呐总以为谁家在娶媳妇。我常于天黑时去地坛(我家附近的一个公园,原为皇上祭地之处),独坐在老树下,忽听那空阔黑寂的坛中有人吹唢呐,那坛占地几百平方米,四周松柏环绕,独留一块空地,无遮无拦对着夜空,唢呐声无论哀婉还是欢快却都能令人沉迷了。
  当然,更与心境有关。我有过这样的时候:一支平素非常喜欢的曲子,忽然不敢听了;或者忽然发现那调子其实乏味得很,不想听了。
  我看小说、写小说,也常有这样的情况,心境不同便对作品的评价不同。那些真正的佳作,大约正是有能力在任何时候都把你拉进它的轨道——这才叫魅力吧?鬼使神差是也。所以我写一篇小说之前总要找到自己的位置、自己的心态、并以一种节奏或旋律来确认(或说保障)这种位置和状态。但我说不好是谁决定于谁。心境一变,旋律就乱,旋律一乱,心境便不一样。所以我很怀疑我能否写成长篇,因为没把握这一口气、这一旋律可以维持多久,可以延伸到哪儿去。
  等我好好想想,再认可能否应下你的约稿吧。
  祝
  岁岁平安!
  史铁生
  1991年12月19日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3给安妮·居里安Ⅰ(1)
安妮:您好!
  来信收到。我最近正与别人合作写一部电影剧本,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生计,电影剧本的稿费要比小说和散文高得多。写电影,基本上是奉命之作,要根据导演和电影市场的要求去写。写完一稿了,导演不满意,还要再写一稿,很累,以至血压也高上去。所以,眼下我有点不敢接受您的约稿。我想,就在这封信中,谈谈我何以特别喜欢玛格丽特·杜拉斯和罗兰·罗伯-格里耶的作品吧。
  其实,法国当代文学我读得很少,杜拉斯和罗伯-格里耶的作品我也只读过几篇。所以我不如明智些,把话题限制得尽量小:单就罗伯-格里耶的《去年在马里昂巴》和杜拉斯的《情人》说说我的感受。
  我曾对搞比较文学的朋友说过:为什么不在中国的《红楼梦》与法国的《去年在马里昂巴》之间做些文章呢?这两部作品的形式殊异,但其意旨却有大同。《红楼梦》是中国小说最传统的写法,曹雪芹生于二百多年前;《去年在马里昂巴》是法国新小说派的代表作,罗伯-格里耶活在当代。但这并不妨碍我从中看到,两部作品或两位作家的意趣有着极为相似的由来与投奔。罗伯-格里耶在他这部作品的导言中写道:“在这个封闭的、令人窒息的天地里,人和物好像都是某种魔力的受害者,就好像在梦中被一种无法抵御的诱惑所驱使,企图改变一下这种驾驭和设法逃跑都是枉费心机的。”又写道:“她(女主角A)好像接受成为陌生人(男主角X)所期待的人,跟他一起出走,去寻找某种东西,某种尚无名状的东西,某种别有天地的东西:爱情,诗境,自由……或许死亡……”我感到,这也正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要说的,虽然我们没有直接听到他这样说。
  那个陌生男子X,走过漫无尽头的长廊,走进那座豪华、雕琢、一无生气的旅馆,正像那块“通灵宝玉”的误入红尘。那旅馆和荣、宁二府一样,里面的人百无聊赖、拘谨呆板、矫揉造作,仿佛都被现实社会的种种规矩(魔法)摄去了灵魂,或者他们的灵魂不得不藏在考究的衣服和矫饰的表情后面,在那儿昏迷着,奄奄一息,无可救药。唯有一个女人非同一般(《去》中的A和《红》中的林黛玉),这女人便是生命的梦想之体现,在这死气沉沉的世界里,唯有梦想能够救我们出去。这梦想就是爱,久远的爱的盟约,未来的自由投奔。爱情是什么?就是自由的心魂渴望一同抵抗“现世魔法”的伤害和杀戮。因这“现世魔法”的统治,人类一直陷于灵魂的战争,这战争不是以剑与血的方式,而是以对自由心魂的窒息、麻醉和扼杀为要点。在这样的现世中,在那个凄凉的旅馆和荣、宁二府里,一个鲜活的欲望需要另一个不甘就死的生命的应答,这时候,爱情与自由是同意的,唤醒久远的爱的盟约便是摆脱魔法一同去走向自由;如果现实难逃,就让艺术来引领我们走进那亘古的梦想。我终于明白,这两部出于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作品,其大同就在于对这梦想的痴迷,对这梦想被残杀的现实背景的关注,对这梦想能力的许之为美。这梦想的所指,虽是一片未知、虚幻、空白,但正因如此才是人性无限升华的可能之域。这永难劫灭的梦想,正就是文学和艺术的根。这根,不因国度的不同而不同,不因时间的迁移而迁移,因为人与物、与机器人的根本区别,我想,就在于此。
  我记得在罗伯-格里耶的一篇文章中,他说过,《去年在马里昂巴》中的某些情景,源于他早年的梦境。我来不及去查找他是在哪篇文章中这样说过的了,我甚至不能确定他是否真的这样说过,也许那只是我看了这部作品后所得的印象,以致我竟觉得那也是我有过的梦境。这可能是因为,在他的很多作品中(比如还有《嫉妒》)的写景写物里,都含着梦似的期待。罗伯-格里耶的“物”主义,确实不像他所希望的那样,摆脱了人的主观构想、主观色彩,达到了纯客观的真实。他之所以这样希望,我想,他是要说:必须摆脱那些固有的、僵死的、屈从于习惯的对存在的观念,从那里走出来,重新看看人与这个世界的关系,看看你心魂的无限领域吧。所以他笔下的真实都是“不确定的真实”。
   。。

3给安妮·居里安Ⅰ(2)
真实不单是现实,真实还是梦想。比如黑夜,弥漫于半个地球的纷纭梦境,会随着白昼的来临便化为乌有吗?不,它们会继续漂流进白天,参与进现实。比如白天,谁能根据一个人目前的作为,而肯定地推断出他下一步的行动呢?那么你还能认定一群去上班的人只是一群去上班的人吗?不,每一个人都是一团不可预测的梦想,他不是一颗逻辑中的棋子,他是一个难于琢磨的下棋的人。比如记忆,你所有的记忆都是发生过的现实吗?不,那里面肯定有从未发生过的梦。但是,说梦是没有发生的,显然荒谬。梦已经发生,如同现实一样地发生了,并且成为我们真实生命的一部分。如果人与电脑的根本区别,在于电脑不能无中生有地去创造,显然,梦想甚至是我们生命的主要特征了。
  罗伯-格里耶的写作不是写实,甚至也未必是写梦,他的写作在我看来,是要呼唤人们的梦想和对梦想的痴迷与爱戴。所以在他的作品里,处处留有未知、虚幻和空白,使我们得以由此无限地展开梦想,即展开我们的生命。生命恰恰是由梦想展开的,试想减去梦想,人还能剩下什么?罗伯-格里耶有一种非凡的能力,他总是能够把我们带到一个角度,让我们走进若实若幻的画面、声音或处境中去,见此形而生他意,得其意而忘其形,恍然记起生命悠久的源头,恍然望见生命不尽的去处。这正是让我读之而痴迷的原因吧。
  在疯狂的物欲和僵死的规矩,像“魔法”一样使人丧失灵性的时代,梦想尤为珍贵,写作者要记住它,要崇尚它,跟随它。
  在我们满心的爱情被“魔法”震慑、性爱被它劫掠去越来越广泛地变成商品、文学经常地沦为艺妓表演的时候,我们多么希望听见杜拉斯《情人》中的那种独自诉说!我们需要她的声音,那种语气,那种不加雕饰的款款而谈,沉重而又轻灵地把我们牵回梦想。有时我觉得,《去年在马里昂巴》的空白处,所埋藏的,就是这个《情人》的故事。如果一个人,历经沧桑,终于摆脱了“现世魔法”的震慑,复归了人的灵性,他的文章就会洗去繁缛的技巧,而有了杜拉斯式的声音。真诚的、毫不规避地诉说,使你既在现在,也在过去和未来,在“情人”年青的裸体上,在“情人”衰老的面容里,在“情人”已经飘逝的心魂中。那时已不需要任何技巧、规则、方法,你是在对自己说,对上帝说,对生命和死亡说。“魔法”被宽广和朗的秋天吓跑了,你一生的梦想自由地东来西往,那是上帝给你的方式,不需要智力的摆弄,而随意成诗,成为最好的音乐。我非常喜爱《情人》,但似乎没有更多的东西可以议论。自从我看到了《情人》的那一天起,在我的写作路途上的每一步,那样的境界都是我向往的。但我办不到。我想,这也许不是能够学到的,模仿也许会更糟。也许,需要年龄把时间的距离拉得更长些,更长些,才可能走进它。也许我在那“魔法”中还没有走够,还没有走完,所以还不可能走出去。但我似乎已经看见了,文学应该走去的方向,就是在现世的空白处,在时尚所不屑的领域,在那儿,在梦想里,自由地诉说。
  我不想谈论中国文学和法国文学,我只想说文学是一样的,有着一样的并且亘古不变的根。
  安妮:此信如果您认为可以用,就请删去首、尾算做一篇文章吧。
  加利玛出版社愿意出版我的作品,我自然是非常高兴和感谢的。您所选定的篇目,我也觉得很恰当。多谢。
  今年为写那个剧本,花了太多的时间,所以其他东西写得很少。明年万万不能这样干了。
  即颂
  大安!
  史铁生
  1994年11月9日
   。 想看书来

4给HDL(1)
HDL:你好!
  一直在写那个长篇,没及时回信。现在终于写完了。是“完了”还是“完蛋了”尚不一定,但不管是什么,总可以先不想它了。
  就像“完了”和“完蛋了”都由不得我一样,在写这长篇时,我有一个突出的感受:写什么和怎么写都更像是命——宿命,与任何主义和流派都无关。一旦早已存在于心中的那些没边没沿、混沌不清的东西要你去写它,你就几乎没法去想“应该怎么写和不应该怎么写”这样的问题了。这差不多就像恋爱,不存在“应该怎么爱和不应该怎么爱”的问题。写作和恋爱一样是宿命的,一切都早已是定局,你没写它时它已不可改变地都在那儿了,你所能做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