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流社会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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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社会知识竞赛-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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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凉”字,按中医的食补表述,就是“寒”。清代王孟英在《 随息居饮食谱 》里说:“苦瓜清则苦寒,涤热,明目,清心。可酱可腌。中寒者( 寒底  )勿食。熟则色赤,味甘性平,养血滋肝,润脾补肾。”至于“寒”的作用,是“消暑热,解热毒”。《 滇南本草 》曰:“治丹火毒气,疔恶疮结毒,或遍身已成芝麻疔疮疼难忍。泻六经实火,清暑,益气,止渴。”《 本草求真 》云:“除热解烦。”
  消夏之法,丘处机认为,应“澄和心神,外绝声色,内薄滋味,可以居高,朗远眺望,早卧早起,无厌于日,顺于正阳,以消暑气”。避暑纳凉之处,不仅在“虚堂、水亭、木阴等洁净而空敞之处”,更在“调息净心,常如冰雪在心,炎热亦于吾心少减;不可以热为热,更生热矣”。“冰雪在心”,正是苦瓜在夏季的主要食补作用。苦瓜性寒,进入体内,所走恰恰是入心、肝、脾、肺经这一路径。这一路上发挥的作用,包括清热祛暑、明目解毒、利尿凉血、解劳清心,主治中暑、暑热烦渴、暑疖、痱子过多、目赤肿痛、痈肿丹毒、烧烫伤、少尿等病症。此外,性至寒的苦瓜仁( 籽 ),居然还有“益气壮阳”之功效。这件事,要辩证地看。举凡肾火积热,房事一触即泄者,服苦瓜仁得散其邪热,房事反得平衡,与其说“壮”,不如说“散”。阳痿若属于体弱虚寒者,服之益增其痿矣。
  虽然已有苦瓜茶,美国人甚至提炼出苦瓜素( RPA ),都是用来减肥。我觉得,苦瓜在夏天还是当成一道用来开胃,用来增肥的菜更好。至于苦瓜食制,宜取夏季色青未黄熟( 为求其爽脆,也有通体纯白的品种 ),瓜身上颗粒状果瘤饱满且大者( 果瘤愈饱满愈大,表明瓜肉愈肥厚 ),凉拌,热炒皆宜,滚汤亦可,焖亦无不可。我自己最喜欢加了黑豆豉,用猛火炒出来的大排档出品。滚汤的话,广东的苦瓜干最佳。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貌似狰狞的苦瓜身上,有一种“君子之德”,“君子有德,不移其苦;君子有功,不独其乐”,也就是说,当苦瓜与它物并炒时,绝不把自己的体味传染给对方。当然,苦瓜不“出味”,更不“入味”,气质上,基本上是一个晚明的拧巴文人,而且是处女座的。亡明画家石涛,十岁出家,号“苦瓜和尚”,取其“青皮红瓤”之意,餐餐以苦瓜为食,天天把“反清复明”咽进肚皮,而不是像韦小宝那样刻在足底。
  因此,苦瓜为馔,与其和异物共冶一炉,不如独沽一味——致真酒家有一味“翡翠苦瓜”,生削成旋转条状,薄到几可透光,冰镇后上桌。一起上桌的蜜汁或麦芽糖碟,只是为了应酬那些一丝丝苦头也不能吃的食客。其实,当苦瓜入口之初的苦涩尚未完全散尽之际,就自有一种“回甘”自舌底飘渺而升,苦未尽,甘已来。但此等“回甘”极虚无,屏心止息方能得之。
  在南洋、两广及川湘地区,苦瓜都是极贱的东西,能把它摆弄成“翡翠苦瓜”那样,与“致真”老板过去的玉器行背景有关。1974年,诗人余光中在台北故宫博物院看过一枚清代玉雕“白玉苦瓜”后,回家写了一首同名的诗:
  似醒似睡,缓缓的柔光里
  似悠悠自千年的大寐
  一只瓜从从容容在成熟
  一只苦瓜,不再是涩苦
  日磨月磋琢出深孕的清莹
  看茎须缭绕,叶掌抚抱
  哪一年的丰收像一口要吸尽
  古中国喂了又喂的乳浆
  完美的圆腻啊酣然而饱
  那触觉、不断向外膨胀
  充满每一粒酪白的葡萄
  直到瓜尖,仍翘着当日的新鲜
  与余光中“恋乳”相比,清代叶申芗的《 减字木兰花·锦荔枝 》更为写实:“黄蕤翠叶,篱畔风来香引蝶,结实离离,小字新偷锦荔枝。但求形肖,未必当他妃子笑。藤蔓瓜瓤,岂是闽南十八娘。”“闽南十八娘”福建仙游荔枝的一个良种,“十八娘”,宋代南康郡王陈洪进之女陈玑。把苦瓜比荔枝,与其说是比附,不如说是高攀,跟武则天把白萝卜比为燕窝一样。苦瓜至贱,却又至贵,因为它和黄瓜一样,源于古印度,又名菩达、恒菜、菩提瓜,算是结了佛缘。
  不过,苦瓜毕竟是性寒之物。夏宜食,却不可过量。熟食能生津止渴,生食则越吃越渴,盖因其生涩的味素。渴了还不能喝茶,只许喝清水,因为茶碱加上苦瓜素,伤之又伤。此事诚如俞平伯先生所说:“人不必出家做和尚,但一辈子却也不能断了出家的念头。”以是观之,致真酒家的“翡翠苦瓜”作为前菜其实不妥,最好是当成一味餐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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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鸡饭
像我国的“扬州炒饭”一样,“海南鸡饭”也经常出现在除海南岛之外的亚洲各大饭店的餐牌上。虽有“海南”二字,却乃新加坡“国食”之一。有一年年初,曾有一部名叫《  海南鸡饭  》的电影上映,演那个在牛车水开店专卖海南鸡饭的老板娘的,就是张艾嘉。
  “海南鸡饭”确系海南移民在约60年前的作品,前身为海南岛著名的文昌鸡。海南人在新加坡上岸时,早已抢滩登陆的广东人、福建人、客家人、潮州人已将木工、酒楼、技工、中药店、杂货铺等各行各业瓜分完毕,海南移民于是只得从事中国人的老本行——厨师的干活。
  这是米饭、鸡肉与酱油,鸡香、饭香和酱香迄今为最完美的结合:米饭以鸡汁、鸡油蒸熟,浇淋芝麻油,全鸡煮嫩,拆骨切块,蘸酱油、辣椒与姜、蒜末的混酱汁而食之,一口鸡,一口饭,一口黄瓜片,鸡有鸡味,饭有饭味,美味就是这么简单。与我十几年前在文昌路边摊上吃到的鸡饭相比,新加坡“海南鸡饭”的鸡肉也许还不够鲜嫩,不够“鸡味”,不过,鸡和饭还只是“海南鸡饭”的肉体,它的灵魂乃是酱油。这种酱油系由南洋特有的酱油膏制成,系南洋盛产的各种药油和各种药膏中最美味的一种。
  酱油膏( Thick Soy Sauce )是特种酿造酱油加盐、黄砂糖、胡椒粉晒炼的再加工制成品,加入约10%~15%的含淀粉质丰富的糯米后,浓黑如膏。缺了此物,再嫩的鸡,再香的饭,终究是没了灵魂的行尸走肉,白天的拉斯维加斯。
  “海南鸡饭”不仅大排档有售,也在五星级文华酒店的咖啡厅里卖,而且是24小时服务。文东记是新加坡最有名的海南鸡饭店。有三十多年历史,系成龙、刘德华及吴君如等人的最爱。鸡肉虽不觉格外香嫩,但服务上还是很细,例如,点菜时店员还会问你“要上装还是下装”和“要黑鸡还是白鸡”——千万不要以为“上装”是上衣而“下装”是裤子和裙子,那是广东人对鸡的说法,前者是鸡的上半身,后者是鸡的下半身( 如果你要“上装”而碰巧“上装”沽清,对方会不会告诉你“无上装”? );如果看你对“上装”和“下装”皆无反应,店员就会很关切地转以英语问:“Which part do you want?”至于“黑鸡”也不是你想象中那种对妇女很补的乌鸡,指的乃是烤鸡,是家长专门用来讨好在餐馆里坐不定的小朋友的。有必要事先向店员声明“鸡要连皮”,否则的话,对方会认定你是一位自律甚求的减肥人士,几分钟后给你端上一碟无皮鸡,届时你就欲哭无泪了。除此之外,还有就是不知何故那堆米饭被砌成金字塔形,感觉怪怪的。与文华酒店相比,滋味相若,但价格却大为廉宜,不过对于游客来说,却输在每天售完即止,没有前者的24小时服务。
  我发现,“海南鸡饭”不仅是许多新加坡人日常的饮食,而且也是他们经常谈论的一个日常话题。哪一家的鸡嫩,哪一家的饭香,哪一家的酱油调料是“秘制”的以及哪一家的性价比最好,总是有多个版本。这可能是“海南鸡饭”确系新加坡“国食”的另一个证据。
  

缺啥补啥
《  大长今  》正火的时候,不少“大米”于神魂颠倒之余,也曾痛心疾首,千百次地问:“想我中华,地大物博,花繁叶茂,人多嘴杂,菜广肉多,怎就搞不出一部像这样好看的美食电视剧出来呢?”
  倒也是,谁说不是呢?那年全聚德北京4分店一周内卖了86万只鸭子,同比增20%,完全是因为“十一”黄金周,谁敢说这是《 天下第一楼 》带动的呢?
  当然,说韩国的东西不如中国的好吃,此乃不刊之狭隘见解,说它在品种上远不如中国,也是不争的现实。爱国主义的良知和胃口值得赞赏,也没必要妄自菲薄。中国的电视剧工作者的确没有拍出过一部火成《 大长今 》那样的美食电视剧,不过,正所谓“文王拘而演《 周易 》;仲尼厄而作《 春秋 》;屈原放逐,乃赋《 离骚 》;左丘失明,厥有《  国语  》;孙子膑脚,《  兵法  》修列;不韦迁蜀,世传《  吕览  》;韩非囚秦,《  说难  》《  孤愤  》。”依司马迁之理,韩无美食而拍《  大长今  》,亦“大抵发愤之所为作也”。更何况,韩国的电视剧工作者们并没有演《 周易 》,《 诗 》三百篇,阙有七十集电视连续剧而已。
  穷则思变,“说”也是一种变通,而且还是少花钱多办事的那一种。通俗地讲,这叫缺啥补啥,没什么搞什么。倒不是说韩国的整形外科手术特发达就是因为他们长得丑。就说中国,好吃的东西多而且杂,不是因为我们天生嘴巴刁,而是因为可吃的东西少,不得已发愤并发掘。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错是个勇士,但是丫当时一定肚子很饿。此理于吃喝一道上最为灵验。无论是“写食”还是“拍吃”,欲能成功,虽不必自宫,但基本上必须长期保持一个饥饿或馋痨的状态,也不是说非要饿到心里生出杀机,嘴里淡出鸟来,只要饿到馋到一碰到过节,加薪,升职,结婚生孩子这种大喜日子,立马就想到“要是能吃顿烤排骨就好了”这种程度,端的至为恰当。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欲“好”之,必先饿之馋之。然而,单一个“好”字还是远远不够的,按照“不如偷不到”的模式,我们不妨这么说:“能吃不如好吃,好吃不如偷吃,偷吃不如吃不到,吃不到才能拍得好。”
  拍电影如此,饮食资讯也是这样。外国报刊上必备的饭馆评介栏目,照搬来华根本没戏。外国报纸之所以给,乃因外国读者们要,读者要,皆因为“缺”——除了毒贩和旅行推销员,他们一个月通常只在外面吃几顿饭,出门前除了刻意一番打扮,自然需要作一番深入细致的调研,就像吾人一年出几次国,行前能不上网或前往旅行社咨询一番?至于吃饭,哼哼,谁不是每周都在外面弄个三茶三饭的?“外出就餐”,评介的不要,要的话也全靠口碑。意见人人都有,唯独不要领袖,饭店门口穿旗袍的领位倒一日也不可缺。有味使之出,无味使之入。只有无味的脑袋才需要灌入。中国那么多有滋有味的吃食,电影界的圣贤一旦发起愤来,不过随手捡了个馒头。
  遥想老夫当年,一部《 写食主义 》,薄积而厚发,字字血,声声泪,行行口水,大抵早年间饿出来馋出来的“发愤之所为作”,煮字疗饥也。这事搞定之后,我也不太爱写了,更不看《 大长今 》,但还是逃不出“没什么搞什么”的宿命,例如,没腰,却一天到晚地腰痛;没脖子,又隔三差五地脖子痛,无病呻吟之际,只好看看那些没身体却在大搞身体写作的朋友们聊以自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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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红酒,各自表述(1)
葡萄酒,最容易喝,真正喝好就不容易了。事情出就出在到底什么才算是“喝好”,而“喝好”其实又等同于“会喝”,正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然而在社交层面,会不会喝是一回事,别人认为你会喝还是不会喝以及是否相信你喝好了没有,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既然要让别人相信你会喝,就得长于表达,善于谈体会。从“吃葡萄不吐葡萄皮”那会儿起,和葡萄有关的阿物儿,似乎全都是练嘴皮子的功夫,是饮是说,全靠一张嘴。我所认识的会喝之人,全都是会说之人( 理所当然地,凡不会说或说不好的,我都毫无保留地认为丫们一定是不会喝的 )。
  要把体会谈好,首先得掌握常用的基本术语。术语表中,关于酒体( body )部分,像中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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