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等于是,天下没有他学不会的武功,就算别人不肯教给他,但他只要看一遍就能全部记下来,甚至能从上一招推断出下一招的方位走向。这样的人,如果有了深厚的内力和丰富的经验,就几乎是不可战胜的!无论对手的招式多么精妙,他可以依样画葫芦全部反击回去,而且连对方的行功路径都能够摸索出来,再可怕的敌人,对于他来说都是完全透明的,没有任何杀招秘密可言。所以,只能注定失败。
韩遥一直没出手过,楚璇知道他在等待时机,像他这样的高手,只能在最后决定性的关头出场,一举定乾坤。
只有一次机会,失去就不再复得。
这是高手的悲哀,连失败也不被允许。
人生的所有努力只是为了某一件特定的事,就算成功也已经失去了太多,如果没有成功,又将情何以堪?
楚璇是直接的,他喜欢韩遥,就一定要帮他达成心愿,为他取得盟主的宝座,即使不光明正大,那又如何?
他只要他喜欢他爱的人好,对别人是否公正,他从来不会去想。
也许是自私,是孩子气,但其实却是最可贵的。
天下能如此去爱的人,又有几个?
这次大会采取的是完全开放的形式,即无论什么人什么门派都可以自由上台比武叫阵,换句话说,即使一个下三流的剑客要和韩遥比武,韩大楼主也只得乖乖上台,不然就算韩遥输。但实际上,在江湖上混的人,多少对自己斤两都是清楚的,不会去找比自己高了四五六个档次的人单挑,人家一个心情不好直接把你这小鱼小虾米超度了,找谁哭诉去?
本来最有可能与他一决高下的是北辰孤,但这位心高气傲的主儿被楚璇当众制住,并威逼其三年不得再现身中原,北辰孤自觉失了颜面,一怒之下竟真的回南海去了,所以韩大楼主就一直稳坐钓鱼台,安然不动,反正够格向他挑战的人就那么几个,而且不出意外的话他的胜算还是要大一些。
“楚公子,你找小僧有何事?”了尘跟他走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我明天就和韩楼主比试,有什么要紧的事,还是快些说了好。”
那美丽的少年转过头来,望着他若有深意地一笑,缓缓道:“若我说,我想先和大师较量一番,大师又以为如何呢?”
他还在笑着,笑得既天真,又稚气,便是婴儿也不会比他更惹人怜爱。但了尘只觉得心里一阵虚寒。
大地苍穹,也因为这淡淡一句话而染上了杀机。
“施主已成御剑之术,可谓宇内无双,贫僧不敢与之为敌。”
“了尘大师也太过自谦了。”楚璇嘴角又弯了起来,眼眸里却是最残酷的无情,“能和拈花庵庵主齐名的人可又是等闲之辈?”
了尘叹息了一声:“施主电光火石之间即可取太真性命,何况小僧比太真还差了一大截?”
“放弃明天的比武。”楚璇瞬间收起了脸上所有笑容,恍如一尊寒玉雕成的神像,“让韩遥胜。“
“梵音寺乃千年大派,不能因我一人而被污。”了尘淡然道,平素的戏谑之色尽去,清秀的脸庞上是真正的宝相庄严,竟隐隐似有光华流转。“纵死无怨。”
少年盯了他半晌,怒极反笑:“我以为你不是那么蠢的人。”
“心中有执念,无可奈何。”
了尘双手合十,低头躬身,面上一片平静。
“好一个无可奈何!”楚璇声音不自觉都拔高了几个台阶,尖刻暴戾了起来,“你真以为我不敢动手么?”
一声龙吟,少年腰间利剑已然出鞘,剑尖电光缠绕,美丽而诡异。
他知道那剑光的威力,足可开山破石,扫尽一切,绝非人力所能抗衡。
天地间乍然响起一阵巨大的轰鸣,尘土飞扬几蔽夕阳,周围的参天古木尽数折断,似有滔天巨浪,将一切冲击支离破碎!
了尘低眉垂目,仍是默然无语。
“好,你狠!这样都吓不到你!”楚璇还剑入鞘,满脸铁青,“你明日若伤了他一分一毫,我要你整个梵音寺拿命来赔!”
说完,转身就走,再不停留片刻,像是生怕压不住自己的火气,劈了他一样。
了尘抬起头来,唇边有一缕苦笑。
“他既让你来劝告我,可没告诉过你虽然我名声在他之上,实际武功却不如他么?”
一切皆是执念。
次日,摘星楼楼主韩遥与梵音寺掌门了尘决战,观者如云。
“大师承让了。”英俊青年飘开一丈后拱手道,丝毫不落了礼数。
了尘捂着胸口疾退七步,张口,有血喷出。
半晌,方才平息过来,惨白了脸答道:‘韩施主好功力,小僧自愧不如,盟主之位,非君莫属了。”
韩遥微微一笑,道:“一时侥幸而已,何须再言?”
文质彬彬,风度翩翩,俨然浊世佳公子。
看台上的黑衣少年咬着嘴唇,恨恨地道:“假道学家!伪君子!明明高兴得要死还要装出这幅模样,叫人望了都反胃!”
但他自己也并没有注意到,他尽管是在骂着那人的,但眼神却是欣喜而热烈的,嘴角也向上弯着。
满场欢呼,叫着“韩盟主”的声音响彻云霄,就看着他站在万人中央,承受着无限荣光,竟比自己成功还要喜悦。
少年似又想起了什么,痴痴地笑了,竟带了几分小女儿神态,有人狂欢之中也望见了这他,没来由的好一阵面红心跳,人都傻了。
似乎今天这位素来清冷孤高的剑仙看上去特别—特别,妩媚?
韩遥犹在推辞接任盟主之职,台下众人都是成了精的,如何不知道这种时候该如何做,一下子齐刷刷跪到一片,高声喊道:“请韩盟主即位!”
“请韩盟主即位!”
“请韩盟主即位!”
楚璇是天底下最没耐性的人,看到狐狸和一群大叔大爷推来让去,口水话都说了无数还不接过那金灿灿的盟主令牌,怒从心起,就准备冲上去揪着狐狸耳朵冲着他吼一顿让他快点当上盟主一了夙愿,他正准备纵身上台时,突然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以他所谓的“轻功”,根本不可能上到这座足有三丈高的擂台上去!
众目暌违之下,他已经提起了一只脚,进不得退不得,这要如何是好?
楚璇在心里哀号:“我辛辛苦苦打造出来的绝代高手形象啊,莫非今天是要毁于一旦了?”
千钧一发之际,隐约有丝竹之声传来。
那乐声那么飘渺灵动,又那么美妙动听,恍如从天上传来。
十六个身披白纱,貌美如花的少女,抬着一乘华丽得只在书中出现过的软塌,缓缓行来。
她们步伐轻盈,风姿婉约,环佩叮当作响,行动处兰麝缓喷,宛如九天仙子。
她们肩上所抬的那乘软塌,笼罩着层层水雾似的轻纱,使人无从一窥其中之人的真容。
然而正是因为看不见,才越发引起了人们的好奇心。
究竟里面是仙子,还是魔鬼?
“韩楼主安好。”软塌落定,八对美人齐齐向他盈盈拜下,乌黑发髻上的宝石步摇,都是纹丝不动。
莺声燕语,软哝呢喃,却有不少人已变了脸色。
韩遥已被推选为武林盟主,但这些女子称呼他还是“韩楼主”,用意一眼可知。
来者不善。
但首当其冲的韩遥却不能发脾气,因为他面对的只是一群柔弱美丽的女子,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他要维持他盟主的风范,不能有一点失礼之处,不然就回给他人留下话柄。
人们对于英雄,总是特别容易苛求。
这是无奈,也是事实。
伴随着那抬软塌而来的还有数十名美女,她们有的提着销金香炉,有的捧着绣帕拂尘,还有的鼓瑟鸣琴,吹奏出宛如仙乐的乐曲,气派极其浩大,便是天家后妃公主出巡,也不过于此了。
楚璇看在眼里,只觉得越发心惊。收集这么多出色的美女,再将她们训练得如此整完美,需要拥有怎样的人力物力?对方又究竟是怎样的人?她们的目的又是什么?
一切正是因为不可知,才格外神秘可怕。
但即使对着这样强大的敌人,他也敢在心里发誓:若你们要阻止韩遥登上盟主之位,那我就是杀无赦!
遇神诛神,遇佛杀佛!
一个红衣女子自轿后走出,跪倒在软塌之前,禀道:“请宫主下轿。”
纱帘微分,从中间探出了一只纤纤柔荑。
这只手丰捻合度,有若冰雪,十指美如春葱,修剪得无可挑剔的指甲上涂着淡淡的丹蔻,只能以完美来形容。
在场之人人虽尽是江湖豪客,却也不由得为那只手的美丽所震撼。
一只手便已如此巧夺天工,她的脸又该是如何美丽?
红衣女子站起身来,扶住了那只手,群雄只觉得眼睛一花,面前已多了条苗条美丽的身影。
那宫主穿着比雪还要洁白的衣裳,衣裳上刺着大朵大朵粉红色的樱花,腰上束着同色的带子,打扮颇为年轻,竟还只是个年方双十的少女。
没人能形容她的美丽,就像没人能形容第一缕春风吹皱池水的那一圈涟漪。
韩遥若不是和楚璇朝夕相对,此时也说不定会失神。
这女子的美,在人类中也算是到了极致了,芙蓉如面柳如眉,秋水为神玉为骨,无一处不是完美,但和楚璇比起来,却仍有不及。楚璇美得实在太精致太虚幻,根本不像是尘世间的人,仿佛随时会消逝一样。
如果说那女子是牡丹,国色天香明艳不可方物,楚璇就是昙花,花开刹那如梦似幻。
“这位想必便是“仙卉神剑”楚璇楚公子了,”那宫主一双春波一转,落在了他身上,“果然是天仙一样的人物,我见犹怜。”
“宫主谬赞,愧不敢当。”楚璇满脸黑线,我见犹怜?那是形容女人的好不好?他看上去就那么弱不禁风吗?
(作者:事实上你的确素滴~~)
“妾身这次前来,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听说韩楼主剑术高超,见猎心喜,不自量力,想要讨教几招罢了。”那宫主柔柔地道,面上竟看不出有一丝异样。“妾身自云雾峰缥缈宫而来,千山万水,路途迢迢,实在是辛苦得很,还望韩楼主不吝赐教。”
云雾峰,缥缈宫。
这六字一吐出,平地起惊雷。
云雾峰,峰在虚无缥缈中。
缥缈宫,在山虚无缥缈处。
《武林通史》上关于缥缈宫的,只有这两句话。其他所有一切信息,皆是注着不详。
一代奇人慕容窥天,在他集毕生心血所成的书中,关于缥缈宫的记录,也只有这么寥寥几笔。
随着岁月的流逝,缥缈宫已几乎被人们遗忘,人们相信它的存在只是一个传说,道家更是将它作为了仙境的代名词。
然而今天,它却真实地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而且,比人们所能想象出的,更为美好奇妙。
任何一个人,无论他的武功有多么高超,对上传说中的存在,还是会不自在。
更何况,他对对手一无所知,而对方却可能早已知道他的一切。
所以韩遥沉默了,他不想接受这个挑战,却又不能不接受。
七星卫之首天狼沉声道:“久闻缥缈宫武学神秘莫测,在下不自量力,原先向宫主讨教一番。”
那宫主还未发话,她身边的红衣女子已叉着小蛮腰叫了起来:“凭你也想和我家宫主动手?真是笑死人了,就是我不还手,你也断然走不过三招的!”
天狼素来行事沉稳,但此时也被激起了怒气,毕竟这女孩子也太过张狂,他在摘星楼武艺仅次于韩遥,放到天下也是有数的高手,被人说成让他只打不还手也过不了三招,自然不悦。
“那就请姑娘赐教了!”
天狼双手往袖中一缩,出来时已多了一对血色的手套一样的东西,只是那“手套”上还长着倒刺,端头是尖锐的钢爪,泛着冷冷的寒光,可以想见它撕裂喉咙时的轻而易举。
这就是天狼的成名兵器,修罗手。
修罗手出,遍地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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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又是早上五点了~~
偶的命好苦~~
第N次下定决心先写完文章再看耽美去~~
顺便调查一下,各位觉得偶目前的速度还可以么?
不需要加快吧?
你觉得本书的作者——就是可怜的偶
A 很勤奋,速度好快,又有责任心(无良的某人自我安慰的~~)
B 还可以啦
C 速度差了点
D 慢得想杀人
大家不要问我宫主为什么会穿得这样子出场~~
因为看一身白衣如雪的已经看累了~~
而且偶目前幼齿化,喜欢看很艳丽的颜色~~
像粉红,金色~~‘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偶前些天买了把太阳伞,就是那种款式的,灵感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