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了全国药品审批文号的大权,在他所上任的那个时刻,在许多人看来,药品注册司司长是药监局最具实权的岗位,这个岗位尽管只是司局级,但其中的含金量简直无法估算。
权力是柄双刃剑,当绝对的权力给他带来无尚荣耀的同时,也无情地戳破了他的幸福人生,使他的命运驶入了歧途。
2006年1月12日晚,北京郊区的宽沟。正在主持2006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曹文庄,被侦查人员从会场上带走。时年44岁的曹文庄被中纪委“双规”。
郑筱萸和他的秘书们 第五节(2)
由这一天命名的“1·12专案组”开始了紧张的办案工作,药监系统的窝案、串案一一暴露在办案人员面前。先后查处的有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
曹文庄等人受贿案是如何败露的呢?网上流传的各种信息不一而足,有的说他疯狂寻租,导致天怒人怨,东窗事发;有的说他妻子过于张扬,大肆索贿,终致入狱。有一种较为可靠的消息称:曹文庄等人的落马,缘自一家国外制药企业的举报。
中国医药市场乱象丛生,监管官员大肆寻租,不仅使国内医药企业怨声载道,有意进入国内市场的国外药企也极为不满,市场经济规则的严重破坏打破了公平竞争的法则,使这些境外企业损失惨重,于是,一家境外药企首先站了出来,以确凿的证据在境外媒体上揭露了几家企业向中国国家药监局官员行贿20万欧元的丑闻。
一石激起千重浪。
报刊、网站纷纷转载,响应者发帖予以声援,一时间舆论闹得沸沸扬扬。这些消息引起了中国政府的关注,曹文庄等人开始进入中央纪检部门的视野。
据有关人士透露:曹文庄被“双规”后,口风很紧,与办案人员百般周旋,就是不肯吐露实质性问题。办案人员加大了心理攻坚力度,申明大义,晓以利害,收到成效。
2006年春节期间,已经关押了一个多月的曹文庄态度出现积极变化,开始对自己的问题进行交代。他找到律师,就有关检举立功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咨询。从那时起,郑筱萸进入专案组的视野,随着专案组的初步核实,郑筱萸的腐败问题暴露出来。
一位权威人士透露,郑筱萸案是在查办该局一批局处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发现了他本人的违纪线索,进一步深挖出来的。
对此,中纪委副书记、中纪委秘书长干以胜表示,我们高度重视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特别是有关涉案人员交代的线索,对有关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对“案中案”抓住不放,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
2007年6月21日,曹文庄被押上了审判台。
有目击者描述:曹文庄穿着一件浅色衬衫,戴着眼镜,显得文质彬彬。检方指控曹文庄在任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为企业药品办理注册审批事项过程中,于2003年至2005年间,接受请托,为两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150万元、美元8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约23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涉嫌受贿罪。
起诉书还指出,曹文庄在核发药品批准名号及药品审批的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审批标准,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药品进口许可等方面,降低审核标准,造成药品管理混乱,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玩忽职守罪。
当时每年有上万种新药和“换名涨价药”,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曹文庄作为药品注册司司长具体掌管这一大权,成了医药企业公关的重点对象。
据悉,曹文庄的罪名与他的上司郑筱萸一样涉嫌犯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检方对其玩忽职守罪指控认为,在药监局推行GMP认证和“地标”转“国标”时,降低审核标准,造成药品管理混乱,提高了百姓的用药风险,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情节特别严重。目前全国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任期内办理的。
有媒体披露称,案发后,在西城检察院接受讯问时,曹文庄态度十分狂傲,他说,要是能把我查出问题来,中国就没有清官了。
在法庭审讯中,对于检方的4笔受贿指控,曹文庄全部推翻。对于检方的玩忽职守指控,曹文庄同样予以否认。据悉,曹文庄委托的2名律师参加了开庭。法庭上,就受贿罪名,律师作了证据不足的辩护;对玩忽职守罪,作了无罪辩护。
曹文庄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死缓。一审法院在判决中采纳了曹文庄律师的一条辩护意见,即曹文庄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8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的死缓判决。
曹文庄的命保住了,有网民为此愤愤不平,认为姓曹的也应该给毙了,这样才能平民愤!
公正地说,他的罪名虽然与郑筱萸相同,但他毕竟只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是政策的执行者,负责政策制定的是他们的局长郑筱萸,他是我国医药监管的最高行政首长。
曹文庄没有被送上断头台,在许多人看来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可他却不领情。不仅在法庭上全盘否定了检方的指控,还坚持认为自己是个清官。从差一点就见了阎王,到中国的清官,二者的距离也太远了吧,可见在一些人的眼中,对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见仁见智。至少在中国,至少博士曹文庄就有这样离奇古怪的认识,这是发人深省的一个小小的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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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和他的秘书们 第六节(1)
6。在中国医药界,有两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人物,他们掌管着中国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的生杀大权,只要找到他们就等于攀上了财神,财源滚滚
曹文庄自称“清官”,不知他心目中的清官是什么样的概念。沿着曹文庄的履历追寻会发现,不论是出于上进还是对知识的渴望,曹文庄在参加工作后,自感到在商学院中药系学的那点知识实在算不了什么,步入仕途的曹文庄显然感到他的学历无法胜任要职,于是他像时下许多官员一样在政法院校攻读了法学博士。
搞的是中医药监管,却去学法律,在选择专业时,曹文庄肯定是动了一番脑筋的,是为了增长自己的法学知识,还是有其他想法,一般人不得而知,更奇的是他的博士毕业论文,不知是巧合还是预感到了什么,令人惊异的是,论文竟然是《论贪污罪和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不仅选题是贪污罪和受贿罪,还论述了“主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看来曹博士对这篇论文的选题真正是下了大工夫。
也许这篇论文发表后使许多贪官读了受到教育,挽救了他们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法院在量刑时对如此重要的论文竟然忽略不计,对这位博士“清官”的判决就是受贿罪,并且是死刑缓期执行。
曹文庄进入高墙铁窗已经一年有余了。寂静的夜晚,武警战士的枪口在如水的月光下晃动,阴冷的牢房里,曹文庄躺在床上,定会对自己所做过的事有了新的认知。此时,他的老上司郑筱萸已踏上黄泉路,时间已经抚平了他心中的躁动,不知曹博士在法庭调查时对这篇博士论文中的“主客观要件”是否有了新的理解。
在翻阅曹文庄的案卷时,我从检方对曹文庄的起诉书中有了新的发现,那就是检方明确提到关乎对他量刑的一个重要“要件”,那就是行贿人魏威——江湖上人称的“拿号王”。
据媒体报道:魏威,别名魏涛,30多岁,河南人氏。见过魏威的人描述,他身形瘦小,其貌不扬。
如果以貌取人,那就大错特错了,自古貌不惊人者干成大事的大有人在。熟悉他的人透露,早年,魏威在河南漯河从事药品批发,掘得第一桶金,获得原始积累之后,他转战我国的重工业基地东北。工商资料显示,2000年,魏威收购了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家药厂,在此基础上,在吉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了吉林全威制药有限公司。2003年,魏威可能感觉“全威制药”还不够威风,不够国际化,于是把公司更名为詹姆斯安迪制药有限公司,同年底迁往通化。不知道这位河南人肚子里的小九九是如何盘算的,到了通化不久他又把公司更名为威威润生制药有限公司。到了2004年,魏威可能感到还是洋名更有感召力更有影响力,他的威威润生制药公司分化为两个制药厂,即诺氏制药(吉林)有限公司(下称诺氏制药)、巴里莫尔制药(通化)有限公司。与此同时,魏威还成立了太平洋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菲尔斯杜克;2005年4月,再度更名为阿尔贝拉医药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销售。
郑筱萸和他的秘书们 第六节(2)
经过一番由中到西由西到中又回归西洋的乔装打扮,魏威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瘦小懦弱的河南乡下人了,摇身一变已是多家具有“外资背景”的药企大老板了。
与许多其貌不扬的人一样,魏威的成功自有过人之处。与他打过交道的人评价:人极精明,极善交际,为人极仗义。这“三极”优点集中到一处,就是社交能力极强,手眼通天,从而造就了他医药界响当当的人物,人人羡慕的“拿号王”。
“拿号王”的神通有多大,到底拿到了多少号?我们从魏威变戏法式的把“地标变为国标”的案例中可见一斑。
全国每年上报给国有药监部门等待审批的药品成千上万,但没有关系,没有金钱从中润滑,大都石沉大海,扔在柜子里无人理睬,堂而皇之的理由多的是。精明的魏威正是看到了这一“商机”,以他的能力研制药品和生产工艺不仅难以达到,而且研制一种药需要耗费几年十几年的时间,魏威不愿做那些费时多见效慢的买卖,他要的是立竿见影。于是,他打起了那些经过科研人员日夜奋战从全国各地上报来的新药资料主意。可是,这些资料都锁在国家药监局的保密柜里,寻常人根本看不到。魏威不怕,他知道,只要给药监部门的人送去金钱,就会轻易拿到这些资料。
聪明的魏威首先让钱“认识”了掌管药品注册大权的曹文庄等人,然后获取药品资料。
据媒体披露,在2002年“地标换国标”时,他通过行贿曹文庄等人,拿到全国各省市上报药品的质量标准及生产工艺;然后以这些资料为模板,选择200余种生产厂家较少、以注射剂为主的药品,通过行贿吉林省药监局的一些官员,补回1996年前这些产品的文号;再将地方文号上报至国家药典委——“地标”于是顺利地换成了“国标”。短短两年间,魏威即拥有200多个药品批文,堪称药企“奇迹”。
表面上看,这200多个药品批文分属于两个企业,但都归魏威所有。目前尚无法确知魏威攫取这200多个文号究竟买通了多少药监官员,但其“奇迹”背后,已然有多名药监官员涉案,除了郑筱萸、曹文庄,还有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原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
获取这些资料还是万里长征走完的第一步,魏威的下一步是将这些资料进行筛选、包装,然后先将筛选的这些药品通过弄虚作假变成“地标”,这就又要劳驾“钱”他老人家了,只有让“他”去认识了省药监部门的领导,才能使这些死资料变成活“地标”。魏威不仅成功地补回了这些“地标”,还顺利地让省局将“地标”申报“国标”。
知情者透露,魏威还与吉林省药监局两名官员有瓜葛。2004年夏,吉林省药监局副局长于庆香、局注册处副处长陶立军相继案发。事先听到风声的魏威仓皇出境,从2005年开始,魏掌控的三家企业相继改头换面,成了外商独资企业。自此,“魏威”的名字不再出现在工商资料中。但隐身幕后的魏威,还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郑筱萸和他的秘书们 第六节(3)
2006年4月,于庆香一审获刑15年,陶立军亦同期领刑。于、陶两人涉案均与药品审批、注册有关。于庆香案判决后,以为风平浪静的魏威悄然回国。2006年10月,魏威被办理曹文庄案的专案组抓获。在曹文庄的起诉书中,魏威被标明“另案处理”。目前该案尚未有结果。
郑筱萸的另一位亲信就是掌管中国医疗器械进入市场审批大权的郝和平。
在同事们的眼中,郝和平是一位身居高位,对下属十分严厉,做事一丝不苟的司长,他平日里少言寡语,办起事来雷厉风行,有人分析说,在中国,这类干部大都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