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不了。五分钟就好,现在才十二点半。”
“他们就要开始了。”这个孩子半哭半叫着。
“他们开场就要你的命啦,”母亲说,“再说,现在才十二点半,你还有整整一个小时。”
小男孩急急忙忙摆好桌子,三个人立即坐下。他们正吃着果酱布了,突然这孩子跳下椅子,愣愣地站在那儿,远处传来了旋转木马开动声和喇叭声,他横眉冷眼地瞪着母亲。
“我早就告诉你了。”说着他奔向碗柜,一把抓起帽子。
“拿着你的布丁——现在才一点过五分,你弄错了——你还没拿你的两便士钱呢。”母亲连声喊着。
男孩极为失望地转过身来,拿了两便士钱一声不吭地走了。
“我要去,我要去。”安妮边说边哭了起来。
“好,你去,你这个哭个不停的小傻瓜!”母亲说。下午,莫瑞尔太太带着女儿,沿着高高的树篱疲倦地爬上山坡。田里的干草都堆了起来,麦茬田里牧放着牛群,处处是温暖平静的气氛。
莫瑞尔太太不喜欢赶集市。那里有两套木马:一套靠蒸汽发动,一套由小马拉着转。三架手风琴在演奏,夹杂着枪弹零星的射击声,卖椰子的小贩刺耳地尖叫声,投掷木人游戏的摊主的高声吆喝,以及摆西洋镜小摊的女人的招呼声。莫瑞尔太太看到自己的儿子站在西洋镜摊外面出神地看着,那西洋镜里正演着有名的华莱士狮子的画面,这只狮子曾经咬死一个黑人和两个白人。她没管他,自己去给安妮买了一些奶油糖。没多久,小男孩异常兴奋地来到妈妈跟前。
“你从没说过你要来——这儿是不是有很多好东西?——那只狮子咬死了三个人——我已经花光了我的两便士——看!”
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只蛋形杯子,上面有粉红色蔷蔽图案。
“我是从那个摊子上赢来的,他们在那儿打弹子游戏。我打了两回就得到了这两个杯子——半便士玩一回。看,杯子上有蔷蔽花,我的这种。”
她知道他是为她选的。
“嘿!”她高兴地说,“真漂亮。”
母亲来逛集市,威廉喜出望外,他领着她四处游荡,东瞧西瞅。在看西洋景时,她把图片的内容像讲故事一样讲给他听,他听得都入了迷,缠着她不肯离去。他满怀着一个小男孩对母亲的自豪,一直意气昂扬地跟在她身边。她戴着小黑帽,披着斗篷,向她所认识的妇女微笑示意,没有人比她更像一位贵妇人了。她终于累了,对儿子说:“好了,你是现在就回去呢,还是再呆会儿?”
“你这就要走啊?”他满脸不高兴地说道。
“这就走,现在都四点了。”
“你回去要干嘛呀?”他抱怨道。
“如果你不想回去,可以留下。”她说。
她带着她的小女儿慢慢地走了,儿子站在那里翘首看着她,既舍不得放母亲回去,又不愿离开集市。当她穿过星月酒馆门前的空地时听到男人们的叫喊声,闻到啤酒味儿,心想她丈夫可能在酒馆里,于是加快脚步走了。
六点半,威廉回来了,疲惫不堪,脸色苍白,多少还有几分沮丧情绪。他心里感到一丝莫名其妙的痛苦,因为他没陪母亲一起回家,她走了以后,他在集市上再没开心地玩过。
“我爸爸回家了吗?”他问。
“没有。”母亲回答。
“他在星月酒馆帮忙呢,我从窗子上那个黑铁皮洞里看到的,池的袖子卷得高高的。”
“嗯,”母亲简单的应了声,“他没钱,别人或多或少给他些钱,他就满足了。”
天开始暗下来,莫瑞尔太太没法做针线活了,她站起身走到门口,到处弥漫着欢快的节日气氛,这种气氛最终还是感染了她,她情不自禁地走到旁边的花园里。
女人们从集市上回来了,孩子们有的抱着一只绿腿的白羊羔,有的抱着一只木马。
偶尔,也有男人走过,手里拿满了东西。有时,也有好丈夫和全家人一起悠闲地走过,但通常是女人和孩子们走在一起。暮色更浓了,那些在家围着白围裙的主妇们,端着胳膊,站在小巷尽头聊天。
莫瑞尔太太形单影只,但她对此已经习惯了。她的儿子女儿都已在楼上睡了。
表面看来她的家稳固可靠,可是,一想到将要出世的孩子,她便深感不快。这个世界似乎是一个枯燥的地方,至少在威廉长大以前,她不会有别的期望。但是,对她自己来说,只能枯燥的忍耐下去——一直忍到孩子们长大。可是这么多的孩子!她养不起第三个孩子。她不想要这个孩子。当父亲的在酒馆里眼务,自己醉醺醺的,她看不起他,可又跟他联系在一起。她接受不了这个即将来临的孩子,要不是为了威廉和安妮,她早就厌倦了这种贫穷、丑恶的庸俗的生活。
她走到宅前的花园里,觉得身子沉重得迈不开步,可在屋里又没法呆下去。天气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想想未来,展望前程,她觉得自己像是给人活埋了。
宅前的花园是由水蜡树围起来的小块方地。她站在那儿,尽力想把自己溶入花香和即将逝去的美丽的暮色中。在园门对面,高高的树篱下面,是上山的台阶。两旁是割过草的草坡沉浸在霞光中。天色变化迅速,霞光转眼就在田野上消失,大地和树篱都沉浸在暮霭里。夜幕降临了,山顶亮起了一簇灯光,灯光处传来散集的喧嚷声。
树篱下那条黑暗的小路上,男人们跌跌撞撞地往家走。有一个小伙子从山头陡坡上冲下来,“嘭”跌倒在石阶上,莫瑞尔大大打了个寒噤。小伙子骂骂咧咧地爬起来,样子可怜兮兮的,好象石阶是故意伤害他。
莫瑞尔太太折身回屋,心里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能否有变化。但她现在已经认识到这是不会改变的,她觉得她似乎离她的少女时代已经很远很远了,她简直不敢相信如今这个迈着沉重的步伐在河川区后园的女人,就是十年前在希尔尼斯大堤上脚步轻快的那位少女。
“这儿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她自言自语“这儿的一切都和我有何相干呢?甚至这个即将来世的孩子和我又有何瓜葛呢?反正,没人来体贴我。”
有时,生活支配一个人,支配一个人的身躯,完成一个人的历程,然而这不是真正的生活,生活是任人自生自灭。
“我等待”莫瑞尔太太喃喃自语——“我等啊等,可我等待的东西永远不会来。”
她收拾完去了厨房,点着了灯,添上火,找出第二天要洗的衣服先泡上,然后,她坐下来做针线活儿,一补就是好几个小时,她的针在布料上有规律地闪着银光。
偶尔,她叹口气放松一下自己,心里一直盘算着,如何为孩子们节衣缩食。
丈夫回来时,已经十一点半了。他那络腮胡子上部红光满面,向她轻轻地点了点头,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气。
“(呕欠),(呕欠),在等我,宝贝?我去帮安东尼干活了,你知道他给了我多少?一点也不多,只有半克朗钱……”
“他认为其余的都算作你的啤酒钱啦。”她简短地答道。
“我没有——我没有,你相信我吧,今天我只喝了一点点,就一点儿。”他的声音温和起来“看,我给你带了一点白兰地姜饼,还给孩子们带了一个椰子。”他把姜饼和一个毛茸茸的椰子放在桌子上,“嘿,这辈子你还从来没有说过一声‘谢谢’呢,是么?”
仿佛为了表示歉意的回报,她拿起椰子摇了摇,看看它是否有椰子汁。
“是好的,你放心好了,我是从比尔。霍金森那里要来的。我说‘比尔,你吃不了三个椰子吧?可以送一个给我的孩子吃?’‘行,沃尔特,’他说:”你要哪个就拿哪个吧。‘我就拿了一个,还说了声谢谢。我不想在他面前摇摇椰子看好不好,不过他说,’沃尔特,你最好看看这一个是不是好的。‘所以,你看,我知道这是一个好的。他是一个好人,比尔。霍金森真是一个好人。“
“一个人喝醉时,他什么都舍得给,你们俩都喝醉了。”莫瑞尔太太说。
“嘿,你这个讨厌的臭婆娘,我倒要问问谁喝醉了?”莫瑞尔说,他洋洋得意,因为在星月酒馆帮了一天忙,就不停地嗦叨着。
莫瑞尔太太累极了,也听烦了他的废话,趁他封炉的时候,溜上床睡觉去了。
莫瑞尔太太出身于一个古老而体面的市民家庭,祖上曾与哈钦森上校共同作战,世世代代一直是公理会虔诚的教徒。有一年,诺丁汉很多花边商破产的时候,她的做花边生意的祖父也破产了。她的父亲,乔治。科珀德是个工程师——一个高大、英俊、傲慢的人,他不但为自己的白皮肤、蓝眼睛自豪,更以他的正直为荣。格特鲁德身材像母亲一样小,但她的高傲、倔强的性格却来自科珀德家族。
乔治。科珀德为自己的贫穷而发愁。他后来在希尔尼斯修船厂当工程师头领。
莫瑞尔太太——格特鲁德——是他的二女儿。她像母亲,也最爱母亲,但她继承了科珀德家族的蓝眼睛宽额头。她的眼睛明亮有神。她记得小时候她恨父亲对温柔、幽默、善良的母亲的那种盛气凌人的态度;她记得自己跑遍希尔尼斯大堤去找船、她记得自己去修船厂时,男人们都亲热地拍着她夸奖她,因为她虽是一位娇嫩的女孩,但她个性鲜明;她还记得那个私立学校的一位年迈女教师,后来还给她当助手。
她现在还保留着约翰。费尔德送给她的《圣经》。十九岁时,她常和约翰。费尔德一块儿从教堂回家。他是一个富有商人的儿子,在伦敦上过大学,当时正准备投身于商业。
她甚至能回忆起那年九月一个星期天下午他俩坐在她父亲住所后院的葡萄藤下的每一个细节,阳光从葡萄叶的缝隙中射下来,在他俩身上投下美丽的图案,有如一条披肩。有些叶子完全黄了,就像一朵朵平展的金花。
“坐着别动,”他喊道,“看你的头发,我不知道如何形容,它像黄金和紫钢一样闪闪发光,像烧熔的铜一样红,太阳一照有如一根根金丝,他们竟然说你的头发是褐色的,你母亲还说是灰色的呢。”
她看着他闪光的眼睛,但她那平静的表情却没有流露出内心的激动。
“可是你说你不喜欢做生意。”她缠着他问。
“我不喜欢,我恨做生意!”他激动地喊道。“你可能愿意做一个牧师吧。”
她半恳求地说。
“当然,我喜欢做一个牧师,我认为自己能做一个第一流的传教士。”
“那你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不做牧师呢?”她的声音充满愤慨,“我要是一个男子汉,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她把头抬得很高,他在她面前总是有些胆怯。
“但是我父亲非常固执,他决定让我去做生意,要知道他是说到做到的。”
“可是,你是一个男子汉吗?”她叫了起来。
“是个男子汉算什么。”说完后,他无可奈何地皱着眉。
如今她在河川区操持家务,多少能体谅一点男子汉是怎么回事,明白凡事不可能样样顺心。
二十岁的时候,他身体不佳,便离开了希尔尼斯。父亲已经退休回到了诺丁汉。
约翰。费尔德因为父亲已经破产,只得去诺伍德当了老师。一去两年,沓无音讯。
她便下决心去打听一下,才知道他和房东太太,一个四十多岁富有的寡妇结了婚。
莫瑞尔太太还保存着约翰。费尔德的那本《圣经》。她现在已经不相信他会——唉,她相当明白他会是什么样的。她为了自己才保存着他的《圣经》。把对他的想念藏在心里,三十五年了,直到她离世的那天,她也没提起过他。
二十三岁时,她在一次圣诞晚会上遇见了一个来自埃沃斯河谷的小伙子。莫瑞尔当时二十七岁,体格强壮,身材挺拔,仪表堂堂,头发自然卷曲,乌黑发亮,胡须浓密茂盛而且不加修饰,满面红光,嘴唇红润,又笑口常开,所以非常引人注目,他的笑声浑厚而响亮,与众不同。格特鲁德。科珀德盯着他,不知不觉入了迷。他生气勃勃,幽默诙谐,和什么人都能愉快相处。她的父亲也极富幽默感,但是有点冷嘲热讽。这个人不同:温和、不咬文嚼字、热心,近似嬉戏。
她本人刚好相反。她生性好奇,接受能力强,爱听别人说话,而且善于引导别人谈话。她喜欢思索,聪明颖悟,尤其喜欢和一些受过教育的人讨论有关宗教、哲学、政治方面的问题。遗憾的是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因此她总是让人们谈他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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