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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己的认定实施仁义道德
仁义道德是个主观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主观认定,没有客观的标准,仁义道德是社会倡导的理念,只是倡导人们为人处事时,要想到仁义道德,趋向仁义道德。在实施仁义道德过程中,只能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实施,只能根据自己内心度量实施,自己扪心无愧,心理怡然自得的度量,就是实施仁义道德的合适尺度。至于他人怎样认定,怎样评价,就不必理会了。
修养道德有三个方向
其一向内修养——指修养个人的心气,使个人心气平和、心态恬然,增强心理防御外界攻击的能力;消弭对外攻击的欲望,可以争取、可以不争取的利益、不争取,可以出让、可以不出让的利益、出让,可以推脱、可以不推脱的损失、不推脱,可以接受、可以不接受的损失、接受。其结果是与世无争,逃避现实中的麻烦,这是一种清高的逃避主义。向内修养害人!其二向外修养——是指修正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使之合道;加强个人学习,提高成就大业的能力;敢做敢为,勇于实践,努力实现自己的伟大理想;胸怀家庭,胸怀天下,为更多的人谋幸福。向外修养益人!其三向宗教修养——是指以宗教为世界观、人生观,虽然躯体在人间活着,但心已不在人间;不关心活着的事情,而关注于死后的事情;名义上救人救己、普渡人生,实际上既不能救自己,也不能救他人;普渡人生,向哪里渡呢?无处渡,人生的结局只能是死亡,灵魂转世、灵魂不死只是人们的企盼而已!
正义具有相对性
正义和非正义,相对一定标准才有定义,在一个标准下是正义的东西,在另一个标准下可能成为非正义的东西。同样在一个标准下是非正义的东西,在另一个标准下可能成为正义的东西。名称不重要,实质很重要,原本很合理、很有效的行为手段,因为被掼以丑陋邪恶的字眼,而使人回避之,结果使人扭曲了心理,丧失了有效行动的能力。
“义”与“利”
从某种意义上说,世界上无非就是“义”与“利”二字。“利”是目的,“义”是实现目的“利”时,要考虑的道德理念。如果获得“利”的手段合于“义”,则是获得“合道之利”,“ 合道之利”是应当获得的利益;如果获得“利”的手段悖于“义”,则是获得“不道之利”,“不道之利”是不应当获得的利益。“不道之利”与“ 合道之利”一样,对人们的生存都有正向作用。对于生存有保障的人来说,可以不取“不道之利”;对于生存无保障的人来说,取得“不道之利”未尝不可。“利”重要于“义”,“利”是人生存的基础,没有什么理念比生存更为重要;“义”是道德理念,缺少了“义”,或者完全丧失了“义”,人可以照样生存,只能使人内心有愧、内疚、有负罪感,但这比死去要好。
孝忠恕中和仁义礼智信道
孝就是善于继承先人的志向,善于继承先人的事业;忠的意义是尽心竭力;恕的意义是推己及人;喜怒哀乐都没有表现出来称为中,表现出来能符合度称为和。仁就是讲究爱人,义就是做事合理,礼就是履行约定俗成的为人处事规范,智就是有知识、有智慧,信就是讲究诚实、讲究信用,合起来就是道。这是人道的部分内容,不是人道的完全内容。
道是自然的、舒适的
喜、怒、哀、乐是人类心理的自然反应,在没有不利后果的情况下,该发则发,这样才符合自然、符合心理。让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发,是谓不道!道是自然的、舒适的,不是做作的、拘谨的,喜、怒、哀、乐但发无妨,只要你认为合适,只要你这样做心理舒畅,则你就应当这样做,这才是真正地合道。强迫于人的道是假道,自然的、舒畅的道才是真道。如果真实情绪表现出来会导致不利后果,则不应当表现出来,这不是单一的道的问题,这是理智的忍耐问题,这是个让小道为大道牺牲的问题。道德处于不断的进化之中,向着自然、舒适、有效的方向进化。
什么是道德
孝、忠、恕、中、和、仁、义、礼、智、信,合起来就是道。德者,得也——即得到了多少道,得到了什么质的道,得到了多少数量的各种质的道。人们对道理解了多少,这是心理上的道德;对道应用了多少,这是行为上的道德;行为上的道德,重要于心理上的道德。
道德规范有利于社会稳定
道德具有相对性,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道德,不同时代有不同的道德。人们生活在世界上,最累的事情并不是工作而是名誉。道德如同一张无形天网,无时无刻不在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和言行。伦理道德礼教等,将人们思想言行纳入一定的规范之内,使得人类社会有秩序,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统治阶级对人民的统治。
道德的最终评价标准是综合效果
遵循所有道德在客观上无法实现,因为道德分为很多方面,同一方面的道德又分为很多不同的层次,同时满足所有方面的道德,同时满足所有层次的道德,是一种不可能的事情。道德是一个体系,不能单纯地从一个方面看问题,不能单纯地从一个层次看问题,要用整个道德体系综合地看问题,道德最终评价标准是综合效果。在为人处事过程中,道德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可能相互矛盾,无法兼顾各个方面,无法兼顾各个层次,只能由当事人依据综合效果做出权衡,只能是舍弃小道德、服从大道德,小道德为大道德让路。
忠者必孝,孝者未必忠
忠建立在孝的基础之上,不孝之人必然不忠,但孝者未必是忠者。孝的对象亲近,忠的对象疏远。人类情感由近及远,先满足近,再满足远;近没有得到满足,就不可能去满足远。有孝才可能有忠,无孝必然无忠。孝内涵小,忠内涵大,孝是忠的子集,忠是孝的包集。孝是常态,不孝是特例;忠是常态,不忠是特例。
孝要尽心尽力为之
孝,既有物质方面的孝,又有精神方面的孝,二者要兼顾齐备,不可偏废。物质方面的孝,要根据自己的物质基础,力所能及地为父母提供较好的物质生活,满足父母的物质需要;精神方面的孝,要对父母谦和恭敬,进行周全的照顾,满足父母的心理需要。孝敬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表现着子女最基本的品德。
孝要讲究效果
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有利于父母。孝的形式、方法,可以灵活多样,怎样有利于父母健康长寿,怎样有利于父母幸福快乐,就怎样做。父母自己的事情,子女可以提建议,但不可强求,由父母自己决断。其二,有利于子女。不可因为尽孝,破坏了子女的成才、发展;不可因为尽孝,破坏了子女的家庭生活;不可因为尽孝,使子女失去幸福。子女自己的事情,父母可以提建议,但不可强求,由子女自己决断。
忠孝与被爱相对应
忠孝的本质是爱,忠是下级对上级的爱,孝是子女对父母的爱。忠成立的条件,是上级爱护下级;孝成立的条件,是父母爱护子女。如果上级将下级视为敌人,以打击、陷害为能事,则下级对上级的忠就不再成立,这种情况下,不忠合于道,忠悖于道。如果父母将子女视为仇人,以打击、陷害为能事,则子女对父母的孝就不再成立,这种情况下,不孝合于道,孝悖于道。爱与爱相呼应,恨与恨相呼应,保障自己生存、发展的权力,乃是道。
兄弟姊妹关系
在法律上,兄弟姊妹之间,没有相互照顾的义务;但在道德上、情感上,有相互照顾的义务。在照顾好父母的基础上,应当兼顾兄弟姊妹。爱是一种由近及远的情感,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当优先帮助亲近的人,然后再帮助亲情更远的人。兄弟姊妹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对兄弟姊妹的事情,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采纳或者拒绝,是兄弟姊妹自己的事,都不能为此有成见,都不能为此影响感情。提出建议是你的义务,采纳或者拒绝建议,是兄弟姊妹的权力。不可以干预兄弟姊妹的生活、工作、事业,各人的事情,自己决断,自己负责。每个人都有自由,都有独立的生活、工作、事业。
“大义” 与“小义”
“义”有 “大义”与 “小义”之分,“义”建立在自己权责基础之上,相对于大范畴权责的“义”,是“大义”;相对于小范畴权责的“义”,是 “小义”。在“大义”与“小义”一致情况下,在成全“大义”的同时,要兼顾成全“小义”。 在“大义”与“小义”相悖情况下,只能成全“大义”,不可成全“小义”,否则就是不义。“小义”要服从“大义”, “小义”要为“大义”牺牲。
不可让父辈的恩怨所羁绊
不可让父辈的恩仇所羁绊,把一切都赋予道德色彩,把各种社会关系简化为人伦关系,再把人伦关系简化成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这样人的社会关系,就成为非恩即仇、非仇即恩的简单的个人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诸多重要的社会关系,就被掩盖过去了。人们心中充满了恩怨情仇,照顾了情仇,失去了根本。人们被恩仇捆绑着,报不完的恩,报不完的仇,赎不完的罪,上代恩仇未了,下代恩仇又生,代代相传,在恩仇中喘息挣扎,失去了青春与活力,也失去了光明与前途。
忠孝不等于温和软弱
忠孝不等于温和软弱,对你忠孝的对象温和软弱,对于其他的人可以粗野强硬,可以凶残狠毒。即每个人都要具有两面性,对待你亲近的人,要表现忠孝仁义,做善良肯干、无私奉献的牛;对待一般人以善良平和对待,不主动伤害他人,做一个好人;对待主动伤害你的敌人,则要心狠手辣,以狠制狠,以毒制毒。
仁义为根本,恶义为辅助
仁义是指爱的对象适当,爱的时机适当,爱的程度适当。爱人也有个义的问题,干预他*责的爱人不能做,这种爱人是不义,这种爱人不可为之,当以漠然无为待之。在自己权责范围内爱人,在他人希望你爱人时爱人,才合于义,在有能力为之,也乐意为之的情况下,当尽力为之。仁义只可以用于亲人、朋友、及一般人,不可用于敌人、恶人、坏人。这里的敌人、恶人、坏人是相对于你来说的,他人的敌人、恶人、坏人,对你来说是一般人。对于敌人、恶人、坏人,当以恶义对付。恶义是指恶的对象适当,恶的时机适当,恶的程度适当。对敌人、恶人、坏人行恶,也有个义的问题,应当所行之恶,适当于敌人、恶人、坏人之恶。即以小恶对小恶,以中恶对中恶,以大恶对大恶。不可错位,否则就是不义,因为出现了不及,或者过度的情况。
生命与道义
只顾道义,不顾生命,就会伤害生命;只为求生,而不顾道义,就会损害道义。如果道义与保命相悖,自认为道义太小,不值得为道义牺牲,并且舍弃道义,就可以保住生命,则应当舍弃道义,保住生命。如果道义与保命相悖,自认为道义巨大,值得为道义牺牲,即使舍弃道义,就可以保住生命,则也应当成就道义,牺牲生命。大义当前,当死则死,要死得英勇,死得壮烈!如果道义与保命相悖,舍弃道义也不能保住生命,则应当在舍弃生命的同时,保住道义。生存是最大的仁义,为巨大的道义牺牲生命可以,为小道义牺牲生命不可以。不分道义大小,一味地挑拨他人舍身取义的人,是在动员他人自杀,恶毒之极!
为人贵在仁义,处事贵在公正
仁者爱人,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乃做人的基本原则。顺手可为的小善事,可以为之;刻意为,才能为的小善事,不可为之。因为人的精力有限、时间有限,必须选择较大善事而为之,不可被小善事束缚手脚。处理事情失去公正,就失去了标准;公正地处理事情,是获得大多数人支持的唯一方法,是处理者品质优良,还是恶劣的表现。公正地处理事情,即使得罪少数意欲多占利益的人,那也应当在所不惜。
自觉的仁义好于有目的的仁义
认为仁义对自己有利的人,就可能以仁义为手段来谋取利益,这种仁义是刻意而为之;真正实行仁义的人,不刻意去实行仁义,但行为却总能合乎仁义,即仁义已经成为处世的习惯。仁义的人安心实行仁义,智慧的人把仁义当作有利的事情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