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被狗的舌头轻舔着的时候,她笑得像一个三岁的孩子。
我们都没提起过去的事。
于萍大约是在八十年代初离开老家的,去了哪里我不知道。我对她后来的经历一无所知。但我得说,一九七五年的于萍确实起了一个坏傍样,县里很多在社会上混的女孩子,都不以与男人睡觉为耻,一荏一荏,跟韭菜一样。当然,人名还是数得过来,长征巷的三姐妹、红旗街的陈向阳、反修路的许胯子,并没有像当下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十步之内必有小姐,整个村庄整个乡镇的女孩子都去卖淫。但不管怎么说,这种情况在性相对保守,道德能杀死人的那个年代还是非常罕见。我很诧异。可能是我的老家比较特殊。后来,我打听过邻近几个县城有没有这样情况发生,有,没有成为普遍的现象。又或者说,他们那里这种现象并不比我老家逊色,只是我问到一个不知道内情的人罢了。一个圈子有一个圈子的法则,没真正进去,就不可能知道水的深浅。
最后像于萍这样修得善果的,寥寥无几。不是在后来的几次严打中被抓去坐牢,就是改名换姓远嫁他乡,再要么是死了,七成是被人弄死的,三成是自己投河死的。一九七九年有个女的,叫兰姐,手腕比起一九七五年的于萍要高出一筹,很懂得用身体驾奴男人。县里的几大流氓团伙竟然被兰姐的手指奇迹般地捏在一处,在她的领导下,团结合作,打遍邻近几个县,威风凛凛。兰姐有港台录像里黑道大姐的风范。谁也没想到,一天晚上,兰姐犯了烟瘾,去外面买烟,被四个十来岁的少年打晕了*,尸体还被扔进河里,几天以后浮出来,被鱼虾啃得面目全非。说来也凄凉,最后给兰姐收尸的,还是她的老母亲。她那么多的情人姘头没一个愿意站出来。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人间世 十七(1)
云变厚了,如同一头头吃饱睡足的羊,在草地上缓缓移动。由青变蓝的光好像是从被打碎的缸里倾泻下来的大米。我仿佛置身于船中,整个公园在轻轻摇晃,又像那逐渐倾斜的甲板。这让我觉得眩晕,不得不抓紧长椅下方的那两根冰凉的铸铁,以免自己从甲板上滚落到那不可知的暗中。
黑暗中飘来玫瑰的花香。那是一个口若悬河的小伙子给他的姑娘带来的礼物。
就在这张长椅上,他们拥抱亲吻,让被螺丝钉牢牢固定在铸铁上的长椅也摇晃起来,变成了一个沿着河流飘来的摇篮。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姑娘呀,在淡蓝色的月光下,我也能看见她颈上细微的茸毛,眸子里漾着的水,以及她粉红的纤细手指还是。时间因为他们对未来的想象变得缓慢下来,就像一种热带水果里淌出的晶莹汁液。
他们的相爱打扰了另外三个在公园里游荡的少年。他们穿着圆领衫,嘴里喷出酒气,耳朵上各夹着一根烟。他们互相望了一眼,又低头各自看了一眼手中贴腕藏住的刀子——那是他们从公园外面的地摊上买的。这种五块钱一把只能切西瓜的刀子给了他们勇气。他们从灌木丛后跳出去,一个人把刀子架在小伙子的喉咙上,一个人卡住姑娘的脖子,另一个人用力撕开姑娘的衣裳。他的手又湿又黑。她试图反抗。他用石头砸她的头。她的黑头发变成了红头发。然后,她就像一颗卷心白菜,被一层层剥开。他们搂着她,舔她的脸,她的鼻子,她的嘴唇。她很快就被弄脏了。白晰的身子满是黑手印。他们撬开她,轮流进入她体内。那个口口声声要为她奉献出生命的小伙子,自始至终只是在刀子下簌簌发抖。当他们离开后,他也飞跑着离开了。姑娘静静地躺在长椅旁边的草地上。
“威胁随时存在,暴力随时可能出现;人们因为事发突然而惴惴不安、心怀恐惧——这才是个体生活的实际状态。”活着的人啊,谁能给我解释那张塔罗牌的秘密?当夏芒选择回家,回到爷爷身边,试图过一个正常女孩生活的时刻,死神带走了她,用这样残忍的方式。
檌城的形状与嘴唇差不多,类似两片玫瑰花瓣,温润柔软,言语无法形容其美,提到檌城时,相爱的人都忍不住热泪长流。他们相拥而吻,慢慢地吻,既不畏惧也不怀疑。
他们坚信:这是奇迹之城。当嘴唇黏合,时空扭曲,两头有着蓝白毛纹的老虎将拉着镶满黄金、钻石、珠玉与象牙的车辇出现在他们眼前。只要登上车辇,就可以来到檌城,为出没于昼夜之间那永恒的光所沐浴。
我站在城门外,我已在这个位置上看了一千零九十五次日出——日复一日的重复、单调、乏味。
一片片阳光从天而降,犹如鸟的翅翼。细密的树影仿佛是水的涟漪,把翅翼打湿。把守城门的,是一对笑容甜蜜的青年男女。他们十指相扣,每说完一句话,都要互相凝视一下。这是世上最幸福的姿势,令我痛苦又恍惚。
我没办法进城去。我无法靠近他们。
这三年我说尽了世上所有的语言,还是没法让他们相信“我的爱人就在檌城里,是她在梦中的指引,我才能来到此处”,或许他们相信了,却爱莫能助。根据刻于城楣上的檌城律法:唯有相爱的人同时拉动城门上嵌着的那两个六棱錾花门环,城门才能被打开。
我问,城里是否有这样一个女子?她是病态的、健康的、苍白的、红润的、焦虑的、安静的、矫饰的、真诚的、张狂的、谦虚的、神秘的、坦诚的、*的、贞洁……是这一切的总和。或者说,她是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等十万个词语所形成的一个类似音乐的主题。
人间世 十七(2)
我不厌其烦地,喋喋不休地,描述着那张在我梦中出现的脸庞,那张令人晕眩的女性脸庞。那张不可以用语法表达、无法用语言阐释的脸,它在逻辑之外,在理性之外,甚至是在想象之外。我不得不沮丧地闭上嘴。
他们摇头,说,城里的每个女子,都与另一个男人同时存在。他们共同构成檌城的根本,而非其中一个。檌城的总人数是一个能被2整除的偶数,可能很大,也可能在某段时间不是那么大,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偶数,是一个硬币的一面与另一面。
我恼了,我不喜欢这样的回答。在抵达檌城的路上,有太多这种看似莫测高深,其实是疯言乱语的句子。它们互相抵触、冲突,若非对她的思念,我恐怕早已迷失于这些歧义丛生的刺蒺深处。
我说,檌城到底有多少人?是不是整个檌城就你们俩?偶数必定可以拆分成另两个数的和。偶数不重要。如果说相爱的人是一体两位,只是一枚被强行扳开的硬币,那么作为硬币,它也应该是一个孤独的奇数。亚当是亚当,而夏娃不过是亚当的一根肋骨。
我有点口不择语,这显然惹怒了那位少女。她不再理我(是对不可说者保持沉默么?),拉着那男人的手,消失于空蒙中,就像一个没有理由结束的梦。
但我知道,明天日出的时候,少女与男子仍将出现在这里,把守着这道为我而建的城门——我忘了我是从哪里知道这一点的。
夜幕落下,有风徐徐吹来。风中带着水的味道,微凉略有些甜,像梦中她在我手掌下颤栗的*。我并没有说出心底真正的因扰——就让它深埋于心底。又或许,檌城的确就是一个女子的嘴唇,而我脚下所踏的大地,即是她所袒露的柔软胸脯。嘴唇是复杂的,上面有太多皱纹。最初,它是婴儿的,用来获取食物;然后是情欲的,男人女人用它互相掠夺——或者说,互相爱。“莎乐美抱着施洗者约翰的头颅,说道,该死的恋人啊,你白皙的面孔,你褪却了血色的嘴唇,终于还是属于我了。”
“我爱你。”注视着眼前的城,我喃喃说道。我在我的嘴唇上舀出蜜,把它细心地涂抹在城门上。这需要耐心,也挺无聊。可除了做这个,我还能干什么?
我抹掉脸上黏着的沙砾与泪水,坐起身。夜是一堵幽暗的石壁。扎又来了,自石壁的西北角跳出,头上的那圈白布显得异常庞大。他的眉毛在跳,样子神采飞扬。他把手指咬在嘴里,说,“你刚才睡着了,我去那边看了看。”他转身指了指那幅巨大的广告牌,说,“知道她的嘴唇为什么这么*吗?”他哈哈大笑起来,仿佛发现了一件极为可笑的事。他压低声音,继续说道,“因为它是女性*的转喻。这是信奉达尔文进化论的男人的思维。所以他们在维也纳国家剧院附近的公厕安置了一批形状类似女人嘴唇的小便池。这引起女人的极大反感。但没法子,现代男权社会中,女性的嘴唇已彻底沦为庸俗廉价的商业符号。”
我摇摇头,并不明白他想说什么,也不想去弄明白。可能是我的神情过于暖昧不明,扎跳到我眼前,脸上的虬髯胡子一根根竖起。他瞪圆眼珠。我嗅到了他身上那股令人欲呕的狐臭味。他就像一堆搁了多日的馊掉的饭菜。我不得不往后退去。我往后退一步,他往前跳一步。我坐倒在长椅上,他把鼻尖顶到我的鼻子上,嘴里冒出含糊的语音,“你还是没有明白。”扎的声音像蚂蚁一样爬起我耳朵里。长椅上还有几道划痕。我把这些蚂蚁一只只拈到这些划痕之间。没使太大的劲。它们并能承受我以为的微不足道的力量,我得学会用皮肤上的汗水轻轻地黏起它们,像黏起片片羽毛。好了,它们在划痕之间爬动,但不肯走直线,它们不太老实,并不满意这种用小刀所确立下的规矩,根本不在乎我的良苦用心,兜着圈,走走停停,时不时往“李小燕我日你”这几行字的后面绕去。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把它们黏回来。这让我疲惫不堪。我都有了想摁死它们的心。但它们若死了,它们就是死物,它们的触须与腿与胳膊或许会蜷缩成一团。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把手中的避孕套吹胀,把它们放进去。现在它们逃不掉了。
人间世 十七(3)
初次来到檌城的旅人往往大吃一惊,尽管这里充斥着刻有文字的精美印章、粮食、金银珠宝、轰鸣的金属机械、丝绸、巨大的工厂,但在这个奇怪的地方,“给人希望的不是希望,而是绝望;给人快乐的不是快乐,而是痛苦。”生活在这里的人类似乎是一种残缺的物种,根本无法遏制暴力冲动,一有机会就掠夺。他们也曾建立起契约、禁忌和原则,但最后都被自己所砸碎,尽管这些契约、禁忌和原则其实质即是暴力的酬劳与利息。
就有一个旅人为此哀伤不已,她有着惊人美丽,让星辰也黯然失色。当月光照在她肌肤上,便化作滋润万物的清露。她决心向这些麻木、疯狂的人传播主的福音。因为,她是天使。
赞美主,唤醒黎明,晨光灿烂,照耀万灵,
赞美主,安排夜景,如垂帐幕,护我安寝。
这日,她的声音惹来了一个俊美男人的笑声。男人有着无可挑剔的脸庞。“很久以前,檌城有两层,上面为天堂,下面为人间。这并不奇怪,很多城市也都是这种结构,如同扑克牌的正反两面。但某日,天堂的主管改小了天堂的门,宣布从即日起自己的名不再是‘主管’,改称‘主’,只有日日诵念主的名的人才能来到天堂。这种做法的结果不言而喻。檌城就成了你现在看到的这样了。”他放下手中的酒,微笑着朝她摊开双手,“你整天背着一双翅膀累不累呀?”
这是撒旦啊,背弃了主的堕落者!该诅咒的魔鬼!
她行了主赐予她的能。撒旦不见了,像被大风吹走。恍恍惚惚中,她听见撒旦欢愉的笑声。她惊讶地看见一些蒲公英的种籽(撒旦的话)竟然随风飘往她的灵魂深处。这让她惊恐。
檌城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历史?
她坐在山坡上苦苦思索了三十三天,决定拔掉羽翅。这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巨大的疼痛像刀子。当她咬牙撕下最后一根羽毛,山坡下走来一个男人说,他将好好保管它,并在某日归还于她。她没有听懂,一直紧紧包裹着她的圣洁气息消失了,她已不再认得眼前的男人就是撒旦。她朝山下踽踽行去,涉进那无尽的时间长河,在河水中浣洗被血染红的纱裙。一队士兵发现了她,把她塞进一辆堆满黄金、珠玉与象牙的车辇,送到一个叫纣的男人身边。
所有在时间中曾出现过的城市朝她打开了已被焚毁的众多书籍,但它们已经不再是她所关心的。
她只是活着,在轮回中。她流了许多眼泪。泪水改变了她的容颜。所以这一世,尽管她还算漂亮,但不再倾城倾国。因为漂亮,在十八岁那年,她被一伙流氓糟踏,得了脏病,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檌城嫁于一个小生意人为妻,生了五个孩子,又在街头开了一间服饰店,每天早出夜归辛苦劳作。
这日,店外来了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