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紫鸢-十里红莲艳酒(花容天下的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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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籁紫鸢-十里红莲艳酒(花容天下的后续)-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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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能。鬼母告诉我,这个蛊是无害的。你哪里不舒服?”

    “我不知道,不知道。好难受。”

    “你等等。等等啊。”他连忙扶住我的肩,从怀里拿出一个小药瓶,匆匆忙忙抖出几颗药丸,“服了以后,五日内蛊基本就可以解了。不过我不知道你身上是怎么一回事,现在还疼吗?”

    “我,我可能快死了。”我抓住他的衣襟,吃力地说,“告诉我,风雀观有没有,一个叫做,林轩凤的人……”

    “没有。”他急道,“都什么时候了,还问这种问题?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不疼了。吃了药就不疼了。”我站直身子,拍拍衣服,朝他拱拱手,笑得分外灿烂,“多谢白翎大尊主赏赐。就此告辞。”

    白翎愣住。

    “林宇凰,你——”

    白翎这小子肯定看上我了。看上我的人大部分都是变态,哪天不小心被他以爱我就要杀了我的理由灭掉,那才划不来。对这种人,走为上策。

    于是我跑了。

    回到客栈飞速收拾东西,收到缺右眼的飞鸽传书。当下动身赶往长安,去会见缺老弟。

    长安离少室山不远,天刚一黑,我就在长安客栈住下。有钱人的日子就是好,客栈房间随便你挑。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节约点好。选了个中档次的房住下,下楼要了点酒菜,但发现门外格外喧哗。

    华灯初上,帝里春光。

    门外人来人往,风淡暖烟。

    一群红衣男子起着骏马,加鞭赶入京师,冲破寂静,大声吆喝道: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武霸天下!双成步疏!”

    “平湖春园主办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四个月后,平湖春园,欢迎大家都来参加!”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重莲步疏!”

    
 


十里红莲艳酒 正文 第27章
章节字数:6218 更新时间:07…12…10 01:18
    平湖春园在济南东方,临海,与东瀛相对。江水古柳,扬丝依依,美不胜收。选在那里成亲,确实是风情月夜,无限逍遥。

    只是,如何也无法联想到,新郎是重莲。

    尽管和他相处了很久,但一直觉得他是误落凡尘的嫡仙,或是炼狱重生的修罗。喜事花堂,同牢之礼,似乎怎么都联系不到他的身上。

    新郎是重莲。新娘是步疏。

    天底下最骄傲,最可能孤独终老,也是最令人神往的两个人,居然快成了夫妻。

    说起来都觉得好笑,又有些可悲。

    重火宫的事我鲜少插手,但最起码知道他此次成亲必有目的,也清楚他对步疏即便有感情,也不会多深。林二少我跑小江湖多年,知道这男女情爱有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凡人和凡人,丑男和丑女都可以成为一对儿。但变态和变态,一定成不了。

    他要放出消息,不仅仅是为了重火宫里的事吧。多少有气我的因素在里面。不过重莲一旦陷入情网就跟个呆子似的。武功我比不过他,但对于他某些幼稚的行为,二少我一双法眼,瞬间把他看穿。

    他要玩就让他玩。我继续忙我的事。

    先去找司徒小雪天,再等缺右眼。

    只是一路上听到很多消息,有点呕血。

    “步疏自命不凡,清高得要命。果然看到重莲还是倒下了。”

    “步疏这么恶心的女人,重莲也要娶?”

    “重莲不男不女的,配双成步疏,是否有些癞蛤蟆吃天鹅肉了?哈哈,我敢打赌,两个月以后,步疏保证会休了他——他没有老弟啊,怎么好娶女人?”

    “其实他们挺配的。”

    “话说,重莲还真没什么良心啊。林宇凰一死,这才几个月就换新的了。”

    “林宇凰死了?”

    “重莲果然是女人,水性杨花呀。”

    “我原来听说,步疏太漂亮,所以不相信真爱。她认为爱上她的男人都是冲着她的美貌去的。所以,只有不爱她的人才值得她爱。看来都是狗屁啊,这女人一遇到爱情,就跟傻子似的嫁过去了,也不看看人家是不是在利用她。”

    “步疏的眼力也真他妈妈的够奇怪,这天下男人占了一半,她先是找了个最丑的,现在又找个不是男人的。不过这下好了,步疏是艳丑的心肝。重火宫和天山一打起来,有好戏看。”

    我特想去把这些人的祖坟都挖了。特想出去吼一下:人家成亲关你们什么事?重莲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是仙人!你们这些狗男狗女,能同时武功第一容貌第一还能生孩子么?

    提到孩子,开始同情步疏。

    雪芝讨厌一切和自己父亲有接触的女人。连我和血凤凰搭讪她都气成这样,如果是重莲,她不劈掌灭了步疏?

    对了,血凤凰?

    血凤凰的消息几乎是从天山复出就断了,莫非她是天山人?

    我知道的天山的女人,只有步疏,般思思,鬼母。

    鬼母行走不便,排除。般思思脸是烂的,而且烂到无法易容,排除。

    血凤凰是步疏?

    假设是步疏。我在福寿客栈的暗室里看到三个人。一个蓝衣男子,一个红衣男子,一个白衣女子。若说白衣女子是步疏,那另外两个人是什么人?

    抵达紫棠山庄,司徒雪天又特热情地跑出来接我:

    “醋罐子是不是要打翻了?”

    就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他莫名对你好的时候,一定是打算奚落你。

    “打翻什么,他们俩是互相利用,到最后肯定有一个人要倒下,倒的人又肯定是步疏,我有什么好吃醋的。该替重莲高兴才对,捡到个好骗的女人来完成灭天山大业。”

    “宇凰哥,重男轻女就不对了。谁说步疏那么好对付了?况且,给她撑腰的人,正是最难对付的那个。”

    “重莲一定赢过他们。”

    “你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担心。一是不清楚艳酒的背景,二是……步疏真的太漂亮了。

    “他们是在暗里较劲没错,不过对手容易惺惺相惜,尤其是对步疏这种欠虐的女人来说。我可以这么说,只要重莲还有一点男人的特征,就绝对受不住她的诱惑。”

    “没关系,美人和美人,一定成不了。看看我和重莲,我和林轩凤,唉。造孽呀,下次找个平凡人吧。”

    “宇凰哥,你肚子饿么,我们去吃东西。”

    长安春饭馆。

    色字头上一把刀,万恶淫为首。一有桃色消息,气氛之活跃,群情之兴奋,岂是言语所能描绘。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一看表情就知道他们的侧重点是婚礼,还是两派之斗。

    忽然有个大汉狠狠拍桌道:

    “行了行了!不管是重莲利用艳酒,还是艳酒利用步疏,还是步疏利用这两人,重莲这臭小子运气都够叼了。银子让他拿,武霸让他当,还有步疏让他操!不管结果如何,人尤其是男人能活到他这个地步基本就没有什么好追求的了!”大汉稍微顿了顿,“对不对呀,小黄鸟?”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便冲过来,把我拖到他那桌旁边:

    “都给我起来!”

    南客庐的人齐刷刷站起来,兵器酒瓶的声音乒乒乓乓。

    “这是我老弟,姓林,都知道了?”

    “林大哥好!!”

    我拱手干笑:“好说好说。”

    这堆人里可是有花白头发的老头子,把我叫得真老。

    缺右眼拉我坐下,那些人也跟着坐下。

    “你们听好,以后林大哥的事就是我的事,他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以后他要遇到什么困难,你们要不帮,我把你们脖子都一个个都掐断了。”

    “是,帮主!”

    我擦把汗,朝雪天挥挥手。他走来,我给缺右眼说那是我朋友。缺右眼把我从头到脚看一边:

    “你的朋友怎么都是些小白脸,莫非物以类聚?”

    “缺大爷,你是小白脸么?”

    “是曲大爷!”缺右眼重重拍我的肩,一杯酒塞到我的手中,“不过我喜欢你这话,喝!”

    我和他干了一碗酒,擦擦嘴巴,擦擦衣领。缺右眼又招待雪天坐下。雪天在我耳边悄悄说:

    “看不出来你会喝酒。”

    “会喝酒的人一定要是大肚子大胡子么?”

    “不,我以为能喝酒的人,往往性格比较豪迈或者沉稳。”他顿了顿,笑道,“莲宫主的酒量应该不错。”

    “他?”我哈哈笑起来,伸出一根小指头。

    “不会吧?”

    “我骗你也是这个。开始我也以为他能喝,后来发现一杯就可以灌倒他。他从来不喝酒,我再逼也没用。但他神智不清醒的时候喝过酒,之后发酒疯,愣要跳到莲池中去摘星星,还是我去把他抓回来的。”

    其实以前问过重莲这个问题。我说你可是重火宫的宫主,酒剑相伴又是何其潇洒的事。花遗剑武功不及你,但人家喝酒起来还真是大侠作风。哪像你,平时无比帅气,一到喝酒就跟姑娘似的扭捏。

    他只是笑,不作回答。

    女人是水做的,往往酒量比男人好。重莲要真去练练,绝对比寻常男人厉害。

    现在大概明白了些。经历风雨越多的人,越容易对酒上瘾。

    男儿有泪不轻弹。酒能够将泪水化作满腹烈火,让人浑噩,让人沉醉。总是说浅尝辄止,实际还是会醉。想要不醉,只有不喝。

    但真正能不沾酒的人,少之又少。重莲便是其中一个。

    他并不是粗糙且缺乏感情的人,但他理智得令人无法相信。

    他不喝酒,或许只是想要让自己永远清醒。

    总觉得一旦他醉了,便会垮掉。

    那次重莲说要摘星星,我拦腰抱住他,他还在不断挣扎,说一些莫明其妙的话。先是说,爹,九犬一獒。孩儿是最明亮的那颗星星。对不对,对不对?

    一连问了几十次对不对,他忽然说,凰儿,为了你,我连天上的星星都愿摘。然后又重复了几百次,我要帮你摘星星。

    我使劲甩甩头,站起来倒酒:“别讲他的事了。来来,缺大哥,我敬你!”

    我万万没料到的是,重莲不会喝酒也就罢了,缺右眼居然也是个水的。两三坛子下去,他就开始左摇右摆,满口胡言: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恶心的事,就是被人丢到粪坑里三个时辰。起来的时候,老子觉得像重新投胎一样。”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丢人的事,就是释炎那老秃驴把我赶下少室山的时候,那么多弟子,他把我的袈裟扒了,还生生把我头上的戒疤刮去……”

    他的手下看着他,无言以对。

    还好夜深了,客栈里人也不剩几个。

    我和司徒雪天对看一眼,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内疚最亏心的事……”他忽然压低声音,唯一的右眼往下翻,“就是强奸了般思思。”

    我没反应过来。

    “当初喜欢她,她却喜欢重莲那小子。有人说她自杀是因为我,我真的良心不安。”

    “什么?”

    “所以,我再喜欢楼颦珂,楼颦珂再喜欢林轩凤,我也不去计较了。林轩凤死了不说,就是没死,我也争不过他——这念头女人都喜欢小白脸。但是,我还是喜欢她。”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了什么?”他左右看看,大着舌头,“我什么也没说。”

    “林大哥,帮主一喝醉就爱乱说话,您别在意。我们这就送您回去。”

    “不必,我们自己回去即可。明天早上我再来。”

    司徒雪天道:“早上怕我陪不了你,花大哥早上冒虚汗,我招呼人伺候他。”

    “那中午再来。”

    翌日清晨,我的背上其痛难当。刚随着司徒雪天去探望花遗剑,就听说曲悠延拜访。雪天请他进来,他大步流星跨入房槛:

    “宇凰,你不是要去天山么。”

    “没错,一会就出发。不过,我对天山的人很没把握,还是先打探了再去。”

    “那是没问题,不过你在这里守个死人做什么?”缺右眼靠近床,忽然抽气道,“这是花遗剑。”

    “从英雄大会他被白翎击倒,便一直昏迷到现在。”

    “老子就不信白翎有这么强悍。看看。”他走到床旁,给花遗剑把脉。

    “缺大哥还会医术?”

    “嘘,别吵。”

    我和雪天对看一眼,不禁摇头。

    “什么破玩意,不就是神雀落日掌么?白翎自创的武功,伤人无形,但凡中招,必定昏迷不醒。”

    “你怎么知道?”

    缺右眼把他衣服拉起,腹部有一道蝴蝶形的红印:

    “有个姓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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