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能增加三成。想到这里,火龙道人的手都有些微微颤抖。
张承宗看到这种情况,心思转了数圈,一咬牙,从地上爬起来,大声喊道:“晚辈云霄城张家嫡孙张承宗有礼了,这位前辈,你老人家明鉴啊,那极品灵石明明是我的,却被王越这个小畜生抢走了,你老人家喜欢,送与您老就是了。只要让我杀掉这个小畜生,报得大仇,此生无憾!”
这话火龙道人不爱听,什么叫我喜欢就送给我呀?贫道是这么贪图宝物的人吗?再说这也不是你的,贫道刚才明明从那瘦弱少年手上拿来的,唔,那少年名叫王越吧,嗯,这名字起的不错,简洁明快,含有积极向上的乐观信念,在受伤时,嘴角依然含着笑意,多好的小娃娃呀,一看就不像坏人。反观这个……嗯叫什么张承宗的家伙,脸上胡子拉碴的,黑糊糊的,一点也不美观,哪有贫道的火红胡须漂亮?人丑,心更丑!你明明是炼气三层的修士,说炼气一层的王越抢你灵石,可能吗?当贫道是傻瓜吗?拿别人的东西做人情,还反过诬蔑弱小善良的王越,啧啧,太坏了,这家伙太坏了!
想到这里,火龙道人面色一沉,不动声色的收起两块极品灵石,盯着王越,喝道:“小娃娃,你可有什么要解释的?”
王越抹去嘴角鲜血,懒洋洋的笑道:“前辈慧眼如炬,一切自有分辨,何须晚辈多言?”
“哈哈哈哈,小娃娃对我味口,贫道火龙道人,今天如果不是有急事,一定收你为徒……咦?你的身体……灵根太杂了……咳咳……收你为徒这事就算了!不过你放心,贫道不白拿你东西,这是一把上好的飞剑,你虽然是炼气一层的入门者,也勉强可以血祭法宝。”火龙道人笑的有点尴尬,刚才真想收王越为徒,因为觉得王越太机灵了,也太合自己味口了,只是一看王越的身体属性,顿时打消了收徒的念头,退而求其次,扔出一把蓝色的小剑。
王越心中极为失望,不过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早就被人定性为废物,此生筑基无望,但看到火龙道人赏赐一把蓝色的飞剑,心中的失望顿时一扫而空。有了飞剑,再也不怕张承宗的追杀了,甚至反过来追杀他。见蓝色小剑飞到面前,王越伸手抓住,蓝色小剑却猛然挣扎,想要飞离王越的手掌,把王越的身体都拉得腾空。
王越并不紧张,不慌不忙的咬破舌尖,喷出一口精血,噗的一声,鲜血落在蓝色剑身上,飞剑哀鸣一声,挣扎渐缓,蓝色剑身上隐现数点赤红的斑点。一口血不够,王越咬牙,再次喷出一口精血,身体连续亏空,已经到了极限,如果飞剑再挣扎,王越就有可能当场晕倒。还好,蓝色飞剑猛然一顿,停止了挣扎,光芒也减弱几分,嗡嗡铮鸣,带着王越,缓缓落地。
血祭是祭炼法宝中最快的一种方式,也是最低级的一种方式,往往是一些修为低劣的修真者使用,能够快速让法定认主,但由于血祭,也会损伤法宝原来的灵性。
不管祭炼手法多么低劣,王越总算有了一把自己的飞剑,手握飞剑,人和剑那种心灵相通的感觉,让王越惊诧和惊喜,世俗界身剑合一的境界用法宝如此轻松的就能达到。这是一种全新的体验,欣喜中的王越把玩着刚刚得到的飞剑,却没留意缓缓往后退缩的张承宗。
“好了,王越小娃娃,老夫还有急事,如果有缘,日后自当再见。”火龙道人刚想离开,却见天边又飞来一名美艳女冠。
“好个火龙道人,用一把二阶垃圾飞剑,换得两块极品灵石,真不害臊,若是传出去,岂不让十万荒山的修士笑掉大牙?”女道士身着紫色道袍,皮肤白皙,婀娜身段丰满妖娆,身上裹着层淡淡的紫雾,让人看不清面貌,光听声音,就让男人产生一股欲火焚身的快感,她飞到百丈之处,笑吟吟停在半空,戏谑的在王越和火龙道人身上扫来扫去。
王越看了女道士一眼,偷偷的缩了缩下半身,血气方刚的年纪,太容易冲动了,自家老二太不给面子了,不该硬的时候竟然如此有骨气,这让王越又气又恼,禁
不住老脸一红。
张承宗停止逃跑,怔怔的盯着天空的女道士,因失血而苍白的面颊蓦然变得通红,呼吸急促,目光迷离,突然“噗”的一声,从鼻孔里喷出两股鲜血,却犹然未
知,像丢了魂似的。
火龙道人如临大敌,面色严肃的瞪着女道士,大声喝道:“牡丹真人,你想做什么?大家熟归熟,你乱说我一样对你不客气。”
“咯咯咯咯,怎么个不客气法?要不咱们先大战三百回合?嗯?”牡丹真人笑得花枝乱颤,不经意带起一股乳波臀浪,香风四溢,美人如酒人自醉,那一声声娇笑犹如呻吟,***夺魄,妙不可言。
火龙道人脸色大变,一拍储物袋,飞出一道红光,红光迎风暴涨,瞬间变成一个巨大的草扇,冒着浓浓火焰,气焰惊人。同时,火龙真人周围也出现一道火焰组成的光幕,像个蚕茧,把他护得严严实实。只是光幕不稳,一***无形的音浪,撞击在火龙道人的光幕上,似乎随着牡丹真人的笑声,那光幕一明一灭,闪烁不定,随时都有可能碎裂。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噗……”张承宗仰天喷出一口鲜血,身体不停的抽搐颤抖,好像在牡丹真的笑声中达到了忘我的巅峰之境,上吐下泄,一时的风流气度,无人可比。自吟一句花仙国流传至今的一句名言,吐血倒地,抽搐不止。倒地之后,一双眼睛瞪得像牛眼,一刻也无法从牡丹真人妙曼的娇躯上移开。
王越也憋得面色通红,***越发膨胀,幸好手中蓝色小剑传来一阵阵冰凉的灵气,滋润着他火热的身体,他盯着天空中牡丹真的玄妙肌体,目光炙热,充满了雄性的***。他在心中大喊着,告诫着自己不要盯着那***邪媚的女道士,但眼睛却不听使唤,越睁越大,呼吸越发急促,眼看就要喷血爆体。
“该死的,这女道士称为真人,至少也是元婴期修士,怎么如此恶劣,欺负我们这些小辈……”
轰轰轰轰!
就在王越撑不下去时,远处突然传来剧烈的爆炸声,一时间,山摇地晃,妖兽齐鸣,身边的山石和大树一片片的倒下,脚下的山岩瞬间爆裂,犹如末世天灾。剧烈的爆炸和震动,打断了牡丹真人的笑声。
王越瞬间清醒,抬头看到远处的山峦缓缓的下陷,一股股赤红的地火岩浆喷射而出,十几座巨大的山峰在他眼前消失了,一道道炙热的焰浪把天空中的暴雨烤成了水雾,转眼间,天塌地陷,无数灰蒙蒙的雾气从远处席卷而至,眼前已经有些模糊。
火龙道人尖啸一声:“上古仙府开启了,牡丹真人,休要再纠缠,耽误了大事,你我都追悔莫及。”说完,火龙道人飞向事发地点,转眼之间,已飞到百里之外。
牡丹真人不甘的**一声,一团紫雾裹住身体,也飞向事发地点。
那里离王越所在之地有千里之遥,就算如此,也波及到他的安危,可见事发地点有多恐怖。王越手持飞剑,刚要御剑飞离,却借着闪电的亮光看到张承宗仍像死猪一般抽搐着,神情比方才清醒很多,见王越不怀好意的靠近,立马虚弱的嚎叫道:“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喊人了?不不……大家讲和好不好?回城之后,小弟我请你喝花酒……不要杀我,你还在我家吃过饭……噗!”
王越杀心已起,哪会听他求饶之辞,冷笑一声,飞剑化为一道蓝光,轻轻划过,张承宗人首分离。想起张承宗的无耻追杀,耽误了自己的婚期,王越仍不解气,一脚踢在他的脑袋上,砰的一声,正撞在某颗半倾的树干上,脑袋爆裂,红白之物飞溅。
看到张承宗的惨状,王越才算出了一口恶气。
正因为张承宗的贪婪,才为两块极品灵石追杀自己千余里,虽然杀掉了他,王越依然高兴不起来。
因为耽误了几十天,已过了定亲对象的提出三个条件的最后期限。
第一个条件,杀一只皮毛柔软的妖兽,取其皮制成冬衣,献给未婚妻。
第二个条件,寻一块中阶灵石,献给未婚妻。
第三个条件,打败三名挑战者。
限期三个月,如果超时,算作失败,未婚妻有权利拒绝婚事。在花仙国,女人的社会地位非常高,这些规则连皇族都得遵守。
做第一个条件时,王越做了十五天才完成,杀了一只白色的人面罴熊,却因伤躺在床上二十天。险之又险,总算完成了。
第二个条件时,在云霄城外的废弃矿山中,转悠了七天七夜,才侥幸寻得三块小玉精和两块极品玉精,却被跟踪而来准备看笑话的张承宗发现,想硬抢。王越以三块小玉精为诱饵,使计逃走了。张承宗带人追杀至今,落得身首异处,也没摸到极品灵石的边。
“哼,你抢我东西,我也要抢你东西。你坏我好事,我以后就坏你们张家的所有好事。”王越气乎乎的想着,弯腰把张承宗身上的储物袋取下。
储物袋的原主人已死,精神禁制自除,王越轻易的打开储物袋,发现里面只有三块下阶灵石,几瓶药,几百两金子,和一些杂物。看来张承宗也穷得紧,除了这个容积很小的储物袋,并无其它法宝。而且那三块下品灵石估计也是抢王越的。
血腥味引来了几只妖兽,在杂乱的山崩地陷中依然让人惊恐。
王越不想招惹这些凶残暴戾的妖兽,把储物袋绑在腰间,简单处理完身上的剑伤。轻轻一跃,双手紧握蓝色飞剑,朝北方飞去。
第三章 朱果儿
法定祭炼成功之后,使用者可以得到法宝炼制者留下的相关信息。
王越手中的飞剑名为千雨冰魄剑,冰属性,二阶飞剑,飞剑附带冰冻效果,自带两种技能。技能一:千雨斩,通过飞剑自身中的阵法,输入灵气,自动形成千百道剑雨,攻击目标。技能二:万剑归一,形成万道雨剑之后,可用万剑归一,形成一把巨大的冰剑,集中所有力量,对敌全力一击。
听上去效果不错,不像牡丹真人说的那么差劲,毕竟王越以前连个符宝都没有,二阶飞剑是法宝,对王越已经是了不得的东西。只是飞剑的速度太慢,王越飞了两三个时辰,体内的灵气都耗光了,才飞了四百多里,只比他跑的快一点。当然了,在山峦密林中,飞剑走的是直线距离,而王越如果要用双腿跑,这三百多里,他得绕山路绕三天。
背后的爆炸声依然不时的传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天空云端频繁的出现高阶修士,全都朝爆炸的方向飞,唯独王越这个超级小修士,贴着树梢朝相反的方向飞。王越虽然好奇,但他知道小命更重要,那些好似末日般的危险可不是现在的他能抵挡的。
“不行,得歇会了,再飞半个时辰,估计会一头摔进山沟里。”王越眯着眼睛,透过如门帘般的暴雨,看到前面山顶有座破庙,飞剑一转,王越落在破庙前。这是一座山神庙,没有门,神像位置只剩下一个石台,只有三面墙,在暴雨中露风露雨,幸好有两个墙角可以挡风雨。
从岩浆喷发处飞来的鸟雀中,被熏死熏伤的很多,并不影响食用。王越在庙外捡了六只合欢鸟,这种鸟男人吃了大补,在云霄城酒楼里是贵族世家公子常点的名菜,王越经常听人说,而他因为没钱,只见其鸟,未曾吃过一次。平时这种鸟速度极快,普通人难以捕捉,今天碰巧捡到这么多合欢鸟,王越早就偷偷流口水了。
王越蹲在庙外的水沟里,利索的拔毛,又从储物袋里掏出小刀,换出内脏,收拾干净之后,折几根光滑的细树枝,把合欢鸟串成一串。做完这些之后才发现,周围的干柴枯枝都被暴雨淋湿了,没东西烤啊!
“怎么能这样呢?难不成还吃野果填肚子?生吃合欢鸟?”想一想王越就吐酸水,在逃亡的几十天里,经常生吃弱小的鸟兽,那滋味绝不想再回忆。
王越翻遍了储物袋,也没找到可以点燃的东西,当然,几件衣服就算能点燃,也烤不熟食物。
王越坐在角落,看着支起的烧烤架发呆。人们常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是,就算食神下凡,也做不成无柴之炊。
伸出手指,默念法术咒语,噗的一声,食指上冒出一团火焰,王越试着用法术火焰烧烤食物,十分之一柱香之后,王越已经累得眼冒金星,体内的真元消耗光了,再烧下去,估计会当场昏倒。
王越扑通一声,坐在地上,看着六只合欢鸟发呆,嘴中嘀咕道:“看来我真是没福的命,到手的美味也吃不成!该死的贼老天,不带这么玩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