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下一座城关了所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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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下一座城关了所有灯-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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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的白昼总是显得那么长,抱玉看着窗外,天边消失掉最后一丁点儿夕阳的光晕,然后,夜幕降临。

    其实她想要的如此简单,只不过是物欲横流当中的一点真爱罢了,一点点就够了。但顾公子和傅先生都没能给她,她将头倚在车座靠背上,闭上双眼,心想,现在就先别计较这么多了。

第十二章 狼狈为欢(1)

    许尽欢坐在餐厅里,看着面前过来和她相亲的男士,一脸的不情愿,全程她只听着对方不停地bb,自己只喝水。没说一句话,但情绪已经全写在了脸上。

    “你这穿的有点儿土啊许小姐,现在的时尚杂志都开始招大妈入职了吗?”

    怒气值+15。

    “许小姐年龄也不算小了……”

    怒气值+30。

    “这也就算了,但皮肤很久没保养了吧,裂得跟闹了旱灾了似的……”

    怒气值+50。

    “咱们吃好了各自回家交差,您没意见吧?”

    突然,那男人的脑袋莫名晃了几下,瞬间,发套一样的东西被摘起,像是被人摘掉了帽子,但的确,他戴的假发都能以假乱真了,被人取了之后,只剩下光秃秃的脑袋瓢。

    许尽欢大吃一惊。抬头看,是程子放。

    其实他是很适合正装打扮的那种人,有些人白衣黑裤西装革履。看上去就像房产中介,可这样刻板的一身在程子放身上,就说的上赏心悦目。他不是傅云起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好看,只不过五官特别端正,端正得就像按照”三庭五眼“的基准而生,加上举止得宜,话不多说但简洁有力,声音低沉温和,让人感觉很舒服。

    抛开他管理《clouds》不谈,在和一些奢侈品大牌老板谈生意时,他更容易取得对方的信任,让别人毫不怀疑地将自己的品牌衣服包包香水的广告放到《clouds》杂志的广告别册,因为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靠谱的、可信赖的。

    “喂,大叔。”他拿着假发坐下来,一把将许尽欢勾在怀里,笑得温文尔雅:“我们对您也不是很满意。您头上可比闹干旱还严重,直接沙漠化了。既然不满意许小姐,那就请便,刚好可以让给我,我是觉得还挺对胃口的。”

    尽欢强忍着笑,憋得肚子都疼了,看着那大叔捂着谢顶的脑袋落荒而逃后,终于“噗嗤”一声,捂着肚子大笑起来,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自从裴斯宇去了法国之后,她鲜少这样畅快地笑过了。现在好了,无论如何,她依旧是这本书里的笑点,重拾自己“抖包袱”的重任,变回以前那个“梗”。

    程子放也笑,但他是因为看许尽欢笑的五官都拧在一块了才笑的。他喜欢看她笑。总觉得有感染力,就像太阳突破云层包围,跳出来普照大地一样,看起来漂亮极了,还能驱散雾霾。

    她没那么多野心,不会想着算计这个谋划那个,每天烦恼的无非就是码字写稿和工资,吃顿好吃的都能乐呵一整天,一个简单的拖稿理由能编出三百字的小短文来。天真无知就知道傻乐,没心没肺过自己的小日子。

    “我的拖延症完全是遗传。”许尽欢夹了一筷子凉拌金针菇到自己碗里,对程子放说着自己为什么有时间相亲没时间写稿,“我妈当年生我的时候,大夫让她进产房,你猜我妈怎么说的,她说,那要不明天再生吧。”

    新的菜端上来,皆是满目红椒冒着热气的辣菜。程子放皱眉:“你不是北方人吗,这么能吃辣?”

    他拿筷子拨了拨盘子里的辣椒,故意问道:“怎么,这么喜欢自虐?”

    面前的许尽欢扎着高高的马尾,面不改色的吃辣,没有搭理他。偶尔睁大眼睛,拿手在眼前扇一扇,深吸一口气,很快便埋头又吃开。直到看见她吃的满脸通红血脉喷张,他才终于知道,她并没有骗人,她的确不能吃辣。

    她吃得太多太急,很快呛出泪来,一直咳嗽。程子放忙不迭的将手边杯里的酒递给她,她咕咚下去一整杯,他惊诧:居然有女孩喝伏特加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赶忙将那杯子自她手中夺下来。

    他问道:“你是不是疯了?如果是因为工作太累的缘故,我可以放你两天假。”

    “你不懂。”她豪迈地挥挥手,拿起筷子又夹了两片辣放进嘴里,“就像把辣的当成不辣一样,把爱的也可以说成不爱。”她看着程子放,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还故作轻松:“看吧,青春期就是这么一件尴尬酷炫的事儿,没办法,姐姐一直都是这么青春逼人光辉照耀大地的。”

    程子放知道她需要发泄,挥手叫服务员再添几瓶酒,也拿起筷子和她一起吃起来,边吃边说,“是啊,如今你青春不复存在,就只剩下‘逼人’了。”

    “都连续晴了两个礼拜的天了,浪催浪催的,换做远古时代,我应该和男朋友在山洞里躺了两个礼拜了。但是现在并不是远古,我也没有男朋友和我一起躺。”她说完有些失落,又是仰起头来猛灌了自己一大杯,打了个酒嗝,说:“就算是我把床再加宽五十米,也还是没有男朋友过来和我一起躺。”

    她把面前的硬菜全都倒进自己的盘子里,拼命狂吃,程子放看了挺心疼的,要不是他今晚在这家餐厅吃饭碰巧看见她,天知道她还准备继续伪装多久难过的心情呢?

    他对她说:“你慢点吃。”

    许尽欢摇头,还使劲儿把菜叶子往嘴里塞,咕哝着嘴巴说:“我总以为来日方长,但是世事真他妈无常,不多吃点,谁知道下一顿还有没有了?”

    程子放把盘子抽走,心里难受,对她说:“这个世界就是有很多没找到的人,和许多不再提起的事啊。有让你哭的事儿就一定有让你破涕为笑的人。”

    许尽欢果真笑起来,连鼻涕都喷出来了,她咀嚼着嘴里的食物,说:“程西斯你吃饭归吃饭,能不能别老在我面前晃悠啊,我看着眼晕。”

    他知道她醉了,脸红的像番茄,眼神迷离地指着他的鼻子。斤余尽亡。

    “你知道那种感觉吗?明明那个人还在,可以打电话,发信息,但是你没有任何立场,他永远不再是你的了那种感觉真的特别难过。”说完,她趴在桌子上嘤嘤地哭了起来,肩膀一抽一抽的。

    “我根本不能像抱玉那样,她拿得起放得下,头发甩甩大步走开的,我不行,我做不到啊。”她坐在椅子上跺脚,样子像是街边刚下晚自习的中学女生,穿着校服站在哈根达斯的冰柜前,对着母亲撒娇跺脚,说“我就要吃就要吃啊”。

    “所以,”程子放为她的酒杯添满酒,说:“这样对身体往复折磨,才能让你心里好受一些,对吗?”

    许尽欢猛地抬头,看着眼前人,觉得他真是神奇,居然知道她内心所想的是什么。

    就这样,他们坐在餐厅里,把所有的餐盘都堆到一边,两个人晃着酒杯聊天,程子放不时发出大笑声。

    他们聊起很多事,程子放并不避讳,聊起自己小时候,聊起上一段感情,说起他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

    “其实我小时候特别虚伪。”他抿一口酒,说:“上学坐个公交车都整天盼着会有大着肚子的孕妇出现,好让我大显身手让个座位,跟拯救了全世界似的。我也特别讨厌排队时有插队的人,但是当自己享受了这种可以插队的福利时,还是会忍不住骄傲。”

    许尽欢听着,趴在桌子上笑的恍惚,“真够假的,哎你真是,长得又无辜又浪荡的,可你这人有可多优点啊,小时候虚伪又算不了什么,哪里像我,长这么大想起来就觉得,自己的优点只剩下穿人字拖不会起泡和挖完鼻屎不会乱弹了。”

    程子放愣怔,继而哈哈大笑,笑得直揉肚子,差点就要满地打滚了。

    喝酒到深夜,餐厅老板过来说要打烊了,程子放很少喝,他知道自己还要送尽欢回家的。的确,许尽欢喝得根本找不着北了,晕晕乎乎的站都站不起来,只能靠人扶着。老板过来微微弓着身子表示歉意,说不好意思,要打烊了。

    许尽欢不依,晃悠着站起来说:“打什么烊啊,我还有一票人没来呢你打什么烊啊?”

    老板一愣,问:“请问您还有几位?”

    她赶忙凑近了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伸出个“六”的手势,气沉丹田地说:“六个亿!”

    一个嗓门过去,有吞吐天地的架势。

    老板额头飚出几颗汗珠,好在程子放及时出来打圆场,推搡着把许尽欢带出餐厅。

    也许是因为也喝了一点酒的缘故,他也有些昏沉,扶着许尽欢走的也急了点儿,这家餐厅的门是玻璃的,还是擦得特别明亮的那种,程子放揽着她往前一冲,他那边倒是没事,成功出了店门,许尽欢像《猫和老鼠》里的汤姆猫一样,硬生生撞到了玻璃门上,昏天黑地的,“嘭”的一声,听着都让人心碎。

    面容在玻璃上因为挤压而变形,老半天了都没反应,程子放像个不小心做了坏事的小孩,赶忙跑过去拽她,好不容易从门上拽下来,她鼻孔突然涌出一股暖流,紧接着,鼻血顺势而下,触目惊心又滑稽的。

    程子放摸出口袋里的手帕,刚要擦,下一秒,她晕乎乎地起身,傻不愣登转了一圈,扑到一边的桌子上,手往鼻子下方胡乱一抹,伸到桌上的茶杯里去,那血其实不多,可进了茶杯中很快就扩散开来,按说是应该被水稀释的,却见那水越来越红了,颜色已经接近了玫瑰色。

    程子放在一边愣着没动,皱着眉头不知道她要搞什么鬼,就见她用手指伸到杯子里搅合了几下,顺着她的手指开始顺时针流动,嘴里还念念有词。然后许尽欢一把就摁住程子放的脑袋,道:“来!干了这杯八二年的拉菲!”

    程子放阴沉着脸毫无反应。

    “你他妈这是什么意思,你要疯啊你,我跟你说啊,今儿你要是不喝了这杯酒,对面就是火锅店,道理你都懂吧?”

    说完她踉踉跄跄的推开门出去,这次倒是没有被撞倒,程子放跟在她后面,生怕她一个不注意就摔在马路牙子上,赶忙过去扶着。

    “滚!”许尽欢把他胳膊推开,宣誓一样的用力拍着自己的胸脯,拍的“啪啪”直响,特别清脆,她边拍边说:“你孝顺,我懂!都在心里,都在心里!”

    程子放赶忙和她保持了几米距离,又看了看四周,好让别人认为,这个撒酒疯的女人和自己不是一路的,他不认识,嗯,不认识。

    许尽欢以前在酒吧混吃喝的时候,经常喜欢守在男厕门口四处张望,抱玉说她变态,她翻个白眼,说你懂个屁啊,在厕所门口才能广撒网,借着微光看清美男子们的真容,宁可错上三千,不能放过一个。

    说着她又开始在厕所门口蹦起来了。

    程子放觉得,许尽欢长得还是挺好的,没有那么不济。的确,她偶尔也会被别人要电话号码,可是她没跟任何人回过家,都是抱着楼下的电线杆子狂吐,像现在一样。

    一抬头,满脸泪痕,忧伤地跟程子放说,打电话给裴斯宇,让他来接我。程子放挑眉,清清冷冷站在原地,说我背不出电话号码。她说我背得出,你打啊!说完她就不断重复背诵裴斯宇的电话号码,背到自己泣不成声,坐在路边大哭,哭得张牙舞爪,把鞋子踹到路中间,自己再跑去捡回来,再踹出去。哭到楼下的小偷都收工了,她还蹲在马路牙子上哭,裴斯宇也没有来接她。

    但只有抱玉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喜欢守在男厕所,其实她是怕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时被认识的人看见闲得很落魄,不得已只好站在厕所门口跟别人说,“我等我六个男朋友上厕所。”样子洋洋自得。

    她也不是没有野心,她有很多想要的东西,比如想让裴斯宇回心转意,明白世界那么大还是她最好;比如想挑拣一个服服帖帖的黑夜和喜欢的人好好拥抱;比如将那个中学时期跟老师爆料说她上课偷吃藕粉的女生抓起来绳之以法;比如和喜欢的人一起骑骆驼,这样就能在他将手扶在驼峰上时反手就是一巴掌说“你这辈子只能摸我。”。

    她就这样断断续续说着自己的所谓野心,也不管程子放的笑容到底是真笑还是嘲笑。

    “好,给你个机会,让你说一说你此刻的野心。”程子放扶着她坐到马路边的路缘石上,两个人不约而同看着天上的星星,气氛特别的矫情做作,跟演电影似的,还是像《那些年》一样哭倒一大片观众的青春片。

    许尽欢特别不默契,特别擅长在氛围渐入佳境的时候跑题,反正是个人都知道她醉了,也就不会和她计较,所以她指着夜空上的繁星特别大声的说:

    “裴斯宇我讨厌你!诅咒你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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