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本加厉。
花气袭人(2)
袭人在宝玉身边,相当于薛宝钗的化身。让她身在曹营心在汉,这自然也是贾母王夫人的用意。一次宝玉当着袭人面说宝钗“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也是对她的评判。贾宝玉的叛逆,可以说是跟这些人打了一场持久战。
曹公在回目上提到袭人,用了一个“贤”字。我这里揣度曹公本意,应是带些讥讽的。至少有两件事情,袭人是起了坏作用的。一是第三十四回,她向王夫人出主意,建议让宝玉搬出大观园去,以免男女混杂,飞短流长,坏了宝二爷的声名品行。一番话除了博得王夫人深深的好感和信任外,倒提醒了王夫人,反其意而用之,不是把宝玉迁出,而是在大观园里清理门户,将有可能把宝玉勾引坏了的“妖精”一类人物扫地出门。
第二件事曹公虽未说透,但明眼人都知道袭人脱不了干系。王夫人把晴雯往死里逼:“你干的事,打量我不知道呢!”话中有话,“晴雯一听如此说,心内大异,便知有人暗算了他,虽然着恼,只不敢作声”。遭了谁的暗算呢?后来王夫人收拾四儿的时候,说的更白:“打量我隔的远,都不知道呢!可知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倒是宝玉起了疑心,这屋里怕是有卧底之人。王夫人所责之事,都是平日在屋里的私语,竟然一字不爽地被说着了。便对袭人道:“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这可奇怪了!”袭人想化解,宝玉又逼问:“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了,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听了这话,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读者思前想后,顿时明白。曹公之笔,妙就妙在这里。
袭人的复杂,还表现在她得知贾母王夫人定了宝钗之后的喜悦,后又担心这消息宝玉受不了,还会催了林姑娘的命。于是又去王夫人跟前道了担心,“还得太太告诉老太太,想个万全的主意才好”,直接引出后头的暗箱操作,调包计的实施。袭人的多次对主子效忠,后果都很可怕。
袭人也有闪光处,她跟宝玉有一段关于身份的对话。宝玉到她家作客,见了她那穿红袄的姨姐姐,回来一直念念不忘,说若得她在咱们家就好了。袭人冷笑道:“我一个人是奴才命罢了,难道连我的亲戚都是奴才命不成?”害得宝玉再三道歉解释。而袭人本人,却是努力想改变自己命运的。王夫人对她“品择了二年”,便百般信任,暗中给她提高了月薪,除了尚未履行手续确立名份外,实际上她已经有了类似赵姨娘的二房待遇了。
最后,贾府被抄,发配丫头,王夫人决定遣嫁袭人。袭人便想到了死,却又三番几次都死不成。明代有人写过一诗,有“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用了春秋时息夫人事二夫的典故,讥讽贰臣。袭人若配这诗,倒是有另一番意味了。她先想到死在贾府,又怕把太太的好心弄坏了,该死在家里才是。待见到哥哥为她筹办婚礼周全,又想若死在家里,岂不又害了哥哥呢。于是到了夫家,命运安排,夫婿竟是名满天下的名优蒋玉函。虽然从未谋面,但在前面第二十八回时行酒令,蒋玉函便念了句“花气袭人知昼暖”,连薛蟠都听出是念到了宝玉的宝贝儿了。宝玉虽与袭人有过“初试云雨情”的经历,结果却是:“堪怜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从袭人结局看,续书倒是没有违反曹公原意的。但失之简单敷衍。曹公八十回后面的章节遗失,实在是千古遗恨的事。各个人物的结局下场,几乎都在八十回之后。高鹗无论识力笔力,均多有不逮。因而后四十回虽然勉为其难将各人结局交代了,但只是对曹公前八十回所作种种暗示作出简单化的理解,因而在削弱原著的悲剧意识,减低其震撼力方面,造成的影响不可低估。据多个版本的回前总批透露,贾宝玉最后衣食无着流落街巷,境况极其凄惨落魄,靠袭人和玉函接济方得苟延。这才是曹公红楼原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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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视晴雯(1)
如果说,晴雯撕扇这种怪戾做法是她争取平等捍卫尊严的手段,那么,“补裘”一节便是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一个下等人所具备的一点也不亚于那些上等人的聪明才智和优秀品质。
作为贾府中的丫头,在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自然是下等之人。曹雪芹在写她们的时候,却倾注了满腔的热情。其中两位,鸳鸯和晴雯,他完全是仰视着运笔的。从回目上我们就可以看出,“金鸳鸯三宣牙牌令”、“勇晴雯病补孔雀裘”,鸳鸯身上他用了一个“金”字,晴雯身上则用了一个“勇”字。把两个褒义词用在丫头身上,曹公好眼力!他还通过宝玉之口,赞许晴雯是怡红院中“第一等的人”。
说实话,《红楼梦》中给我震撼最大的人物中,晴雯仅次于林黛玉。
晴雯这个人物,她的悲剧色彩从她的生命一开始就很浓重。她名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其判词为:“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这虽是太虚幻境中的记录,却可以看作曹雪芹为晴雯命运定下的调子,甚至是一个简单的写作提纲。
晴雯自幼失怙,是一个不知祖籍不晓姓氏的孤儿。先被赖大买来做丫头。这赖大是贾府的管家,吃里扒外,也弄了一份像模像样的家业,他那“宅业”的规模,还真有点像个小荣国府的样子。不过再怎么暴发,按身份也是奴才。晴雯算起来该是个奴才家的奴才。“身为下贱”,莫此为甚。晴雯小环境得到改善,得益于赖大家的有事没事带她到贾府里去玩耍,贾母见这十岁的小丫头聪明伶俐,喜欢上了,赖大家的顺手就把她当个礼物孝敬了贾母。贾母又疼爱宝玉,于是晴雯便作为宝玉的丫环,与宝玉相处了五年零八个月。这不长的一段时光,是晴雯生命中最快乐最有光泽的篇章。
宝玉是很喜欢晴雯的。除了爱情之外,真挚、体贴、关爱、心气相通、互为欣赏,什么都有了,至少远远超出了主仆的关系。宝玉的“实在天地间的灵气,独钟在这些女子身上了”,晴雯在这些女子中,位置一定是靠前的。第八回,晴雯说她为了贴好宝玉写的字,亲自爬高上梯,手都冻僵了,宝玉笑道:“我忘了。你手冷,我替你握着。”便伸手拉着晴雯的手,同看门斗上新写的三个字。晴雯还可以随时开宝玉的玩笑。第二十回,宝玉拿了篦子替麝月篦头发,晴雯见了,冷笑道:“哦,交杯盏儿还没吃,就上了头了!”宝玉笑道:“你来,我也替你篦篦。”晴雯道:“我没这么大造化!”第七十回,宝玉见晴雯、麝月两个隔肢芳官一个,便打抱不平,也来隔肢晴雯,结果四人笑得滚在一处。这些不经意的文字所表述的生活细节,读了只有使人感动。
最能体现晴雯性格气质的,是三件事。一是撕扇,二是补裘,三是掀箱。晴雯伶牙俐齿,心不藏事,眼不容沙,得理从不让人。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先是跌折了扇骨,被宝玉说了几句,她便认定是主子欺负奴才,竟不依不饶,放起了连珠炮,把宝玉连同袭人一起轰得眼泪直流。后来在宝玉的鼓动下,将好好一把扇子,“嗤嗤”几声,撕成数半,又接过麝月的扇子撕了。众人说她的性子像块爆炭,不是没有根据的。
如果说,晴雯撕扇这种怪戾做法是她争取平等捍卫尊严的手段,那“补裘”一节便是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一个下等人所具备的一点儿也不亚于那些上等人的聪明才智和优秀品质。贾母给宝玉的那件氅衣可是件洋货,宝玉看时,金翠辉煌,碧彩闪灼。贾母笑道:“这叫‘雀金呢’,这是俄罗斯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的。”却不小心被烧了一个指甲盖大的洞眼,连夜拿出去找织补匠,谁知,“不但织补匠,能干裁缝、绣匠并做女工的,问了,都不认的这是什么,都不敢揽。”病中的晴雯听了忍不住拿来一看,说道:“这是孔雀金线的。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像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混的过去。”这一夜,晴雯忍着病痛,直到四更,方才补好。宝玉拿过来瞧:“真真一样了。”此时的宝玉,少不得对晴雯又多了一份敬爱。
仰视晴雯(2)
据我看,晴雯最得宝玉青睐的地方,应该是她与林黛玉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同是宝玉房中的大丫头,晴雯与袭人最大不同处,就是她从来不顺着老爷太太的意旨规劝宝玉读圣贤之书,求功名之道。那日宝玉害怕父亲考他时文,正在焦躁,“更有时文八股一道,因平素深恶,说这原非圣贤之制撰,焉能阐发圣贤之奥,不过后人饵名钓禄之阶”。这时,晴雯“心下正要替宝玉想个主意,好脱此难”。正好有丫头惊叫有贼,晴雯便心中一动,向宝玉道:“趁这个机会,快装病,只说吓着了。”因而便有一说,说宝玉房里的这两位丫环,袭人是薛宝钗的化身,晴雯则是林黛玉的化身。尽管性格身份不同,其思想脉络却确是有迹可循的。故而看到第七十四回,王夫人讨厌晴雯,对王熙凤说,“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儿,眼眉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我一生最嫌这样的人”,“好好一个宝玉,徜或叫这蹄子勾引坏了,那还了得!”我们就该明白曹雪芹的玄机了,不仅晴雯要遭大难,林黛玉哪里还做得了她王夫人的儿媳妇!
晴雯明知道抄检大观园是王夫人作的后台,又是冲着自己来的,却丝毫没有畏惧。王善保家的一路抄来,所向披靡,各家丫头战战兢兢,任其搜检,轮到晴雯,“袭人方欲替晴雯开时,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下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一番话还呛得王家的倒噎了气。这时的晴雯,连王熙凤都对她另眼相看。
晴雯长期在贾府环境中生活,身上免不了也受了主子熏染。比如一把接一把的撕扇,怎么说也是对东西的不敬惜。对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的压逼,也做得太过。她的被撵出贾府的结局,多少让人感觉是坠儿命运的重演。
晴雯死得很惨。王夫人雷嗔电怒指挥众人,把病得四五天水米不曾沾牙蓬头垢面的晴雯从炕上拉下来,撵了出去。可怜晴雯孤儿一个,只有一个醉泥鳅姑舅哥哥和一个不正经的嫂子,宝玉去探望,“一眼就看见晴雯睡在一领芦席上”,晴雯要茶喝,宝玉便见炉台上“有个黑煤乌嘴的吊子,也不像个茶壶。只得桌上去拿一个碗,未到手内,先闻得油羶之气”。宝玉洗了又洗,擦了又擦,还有气味。一个茶碗,便折射了晴雯的全部生存环境。
晴雯临终,曹雪芹倾尽才情,让人性的光辉在她身上放出熠熠异彩。“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儿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直听得宝玉万箭攒心。当下她将自己最爱惜的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咬下搁在宝玉手心,又将贴身红绫小袄脱了递给宝玉,宝玉会意与她交换了袄儿穿上。“今日这一来,我就死了,也不枉担了虚名!”这种临死前的壮举,这种人世间的高洁,这种灵魂深处的升华,与林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是异曲同工的。
贾瑞的胆,凤姐的局(1)
那夜贾瑞如凤姐之约准时来到西边的穿堂。半日不见人来,结果东西两边门一关,南北的墙又高,时值冬至,昼短夜长,腊月的穿堂风又最伤人,一夜侵肌裂骨,差点没把个贼子冻死。
贾府男人中要论胆大,贾瑞数第一。他的胆有多大?大可包天,色胆。他竟敢打王熙凤的主意!秦可卿都说王熙凤“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冠带顶的男子也不能过你”,人见了自有三分敬畏的。
贾瑞,字天祥,乃是贾府家学塾师贾代儒的孙子。论辈份该是王熙凤的族弟,一个没大出息的破落户子弟,这年正好二十郎当岁。贾瑞那日在宁府吃寿酒,出来瞎逛,像是偶然撞见的,其实他早就起了这个贼心,躲在假山后面专等凤姐的。几句*,贾瑞“那情景越发难堪了”,离开时一步三回头,心中暗喜。谁知凤姐这边发了狠心:“他果如此,几时叫他死在我手里,他才知道我的手段!”
凤姐好手段,两个回合便要了贾瑞的命。
那夜贾瑞如凤姐之约准时来到西边的穿堂。半日不见人来,结果东西两边门一关,南北的墙又高,时值冬至,昼短夜长,腊月的穿堂风又最伤人,一夜侵肌裂骨,差点没把个贼子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