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是大忙人,每天都有参加不完的艺术探讨会和各种漆艺鉴赏大会,能够抽出时间送我回学校已是难能可贵。
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食不知味地随意啃了几口汉堡就吃不下了,一颗心从昨晚开始就擂鼓一样“扑腾扑腾”的始终安定不下来。
宋宇昨晚果然彻夜未归,姐姐也不肯和我细讲宋宇目前的状况,我想来想去,还是放心不下。
七点一刻,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宇燊创意。
宋宇的广告公司规模不大,所有员工加保洁阿姨一起也不过十来个人,但不可否认,宇燊的员工个个都是行业精英,否则宇燊也不可能以这么小的规模却能占据和公司规模完全不相匹配的市场份额。
由于和宋万卓已然闹翻,宋宇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就只能限定在有国资背景的企业。当然,和国资企业合作有和国资企业合作的好处,那就是每一笔生意的利润都相当可观,长期合作的可能性非常大,做成一单够吃一年毫不夸张,但是,选择国资企业也面临着一个绝对致命的弊端。
我猜想宋宇这次面临的难题说不定就和某国企突然之间换了负责人有关,新官上任三把火,没有哪个心气儿稍微高点的负责人愿意看到自己接手后的企业还保持着一成不变,不管是人事编排还是政策方针抑或合作伙伴的选择,总该有点变动才能让人信服在他走马上任之后有能力使企业发展得更好,而宇燊创意或许就成了这场无妄之灾中的无辜炮灰。
宇燊创意坐落在B市三环边上,一栋有几十年历史的三层小洋楼里,赏心悦目的复古建筑风格在高楼林立的市中心已经遍寻不见,红墙绿瓦、绿树成荫、花香鸟语,远离了城市扰人的喧嚣,只剩下别有一番悠然自得意味的静谧。
我扶着有些掉漆的老旧楼梯扶手小心翼翼地上了楼,可就算我再怎么蹑手蹑脚,踏在木质楼梯上的每一步依旧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就像我现在的心情一样莫名的复杂混乱。
宋宇的办公室在三楼,但我想他此时此刻应该正在二楼的会议室里和他的团队商讨如何解决公司目前面临的难题。
广告公司的办公室总是设计得非一般的出人意表,上到二楼就是一个很大的开放式空间,奇形怪状的办公桌东一张西一张随意摆放着,桌面上五颜六色的卡纸、彩带、美工刀多得随处可见,各种布景板或横躺或挺立在墙边,在开放式办公室的最中间还吊着一个专业的拳击沙袋,上面几个闪闪发光的醒目烫金大字——宇燊创意,系住沉重沙袋的铁链已经锈迹斑斑,给人一种随时都能“咔嚓”一声断了掉下来吓人一跳的感觉。
宋宇的办公室就“漂浮”在二楼大办公室的上空,面积只有不到二楼四分之一的大小,需要借助西南角那条异常狰狞扭曲的铁艺旋转楼梯才能上去。
东南角则是一个简易的茶水间兼文印室,打印机、传真机和饮水机齐齐整整地摆了一排,会议室占据着东北角二十平米大小的面积,以几块彩色的异形毛玻璃和大办公室隔了开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
大办公室里现在一个人都没有,空荡荡的显得有些萧条的落寞,隐隐约约能听到会议室方向传来几个人争论不休的声音,广告方面的专业名词我听不太懂,也没想着在这个时候进去打断他们。
沿着旋转楼梯,我径直就上了三楼,印象中的很多东西都想仔细看看、摸摸。
前一世我就很少到宋宇的公司来,我一直信奉着所有人都该对我俯首帖耳、言听计从、随叫随到的偏执想法,对于身边的人我关注得太少太少,以至于到头来我会被自己虚妄的倔强和骄傲折腾得遍体鳞伤。
相比于二楼大办公室豪放洒脱不羁式的设计布置,宋宇的办公室简直就是另外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世界。
一套中规中矩的红木办公桌椅,办公用具摆放得整整齐齐。
一只古色古香的金丝楠木博古架,享誉亚洲的梵霁漆器尽显光彩。
一套层层叠叠、错落有致的红木书架,各色书籍堆得满满当当。
一套深红色的真皮组合沙发,几只淡绿色方形靠枕歪歪斜斜。
一张竹篾编制的矮几,上好的精细瓷茶具依次排列。
一条淡黄色的天鹅绒窗帘,几乎快要和同色的壁纸融为一体,窗户半开着,带着温度的风吹进来微微卷起窗帘的一角,带动桌上一本看了一大半还没来得及合上的《广而告之》“哗啦哗啦”响,电脑屏幕已经黑了,但是电源仍然亮着。
这就是宋宇的办公室,像他本人一样干净、整洁,挑不出一丝毛病。
指尖轻触这里的每一样东西,一寸一寸仿佛都带着专属宋宇的气息,就好像宋宇将我搂在怀里轻轻地温柔爱抚。
不知不觉地就勾起了嘴角,我为自己能够劫后重生感到庆幸,我为自己还能有勇气迈出爱宋宇这一步感到庆幸。
忽然,电脑提示收到新邮件,我几乎是本能地绕过办公桌抓过鼠标就按下了左键。
屏幕重新亮了起来,右下角提示新邮件的信息还没来得及隐去,我快速地在提示信息隐去之前扫了一眼邮件大致的内容,心下立马了然。
提示信息已经渐渐褪去,我盯着屏幕上没有最小化的Word文档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这是宋宇还没写完的一份策划,光标停留在一个逗号后面,它依旧欢快地跳动着,好像精力充沛的孩子拍着手随时欢迎它的主人回来继续完成这份费尽心血的策划一样。
可我再清楚不过,就算宋宇的这份策划写得再旷古烁今也会有人对他吹毛求疵、百般刁难,其实无关策划的质量或优或劣,这里面的利益牵连太深太广,总有些人是无辜的,但现实就是如此,掌控不了全局就只能被人掌控。
我知道,这条路会很难走,幸好,宋宇有我,我有宋宇。
仅仅半个月,重生之后第一个难题就凶神恶煞地跳出来耀武扬威了,我禁不住要在心底问自己,阮霁桐,你能接得住吗?
2013—10—15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章 贫贱又如何
“桐桐?!”
当宋宇捧着几个厚厚的文件夹回到办公室时,我正趴在桌上想事情想得有些灵魂出窍,只模模糊糊地听见耳边似乎有人刻意压制着惊喜似的在唤我的名字。
收回心思恍恍惚惚地抬头,对上的是一张有些憔悴的脸,即使隔着些距离,我也一丝不漏地捕捉到了宋宇的眼睛里泛着几缕不太明显的血丝,眼睑下面两抹淡淡的墨色阴影,原本红润的双唇飞起几片小小的白色干壳,瘦削的下巴上刚冒出头的青胡茬尤其刺眼,头发更是乱得有些滑稽的可笑。
我撑着椅子扶手缓缓站了起来,隔着桌子和门边的宋宇四目相对,张了张嘴,却没发出一个音,有些情绪死死地堵住了喉咙,憋闷得难受,只不过一天不见,他就能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样子,真是笨蛋!
“桐桐怎么会来?”宋宇似乎没注意到他目前有些狼狈的状态,只是顿了一下就快步朝我走来,随手将文件放在桌角上,温暖的大掌像往常一样爱怜地捧着我的脸,透着疲惫的眼睛盯着我看个不停,“今天的课不是排得很满吗?”
呵,他比我更加清楚我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该在第几教学楼的几零几上哪位老师的某堂课。
如他所说,我的一切他都一清二楚。
“没,想来看看你。”我勉强自己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和哭没差多少的难看的笑。
宋宇不是傻瓜,在他面前我更伪装不了自己。
“姐夫遇到点棘手的事情。”他松了手,转而轻轻搭在我的肩上,即使疲惫但仍英俊得不像话的脸上满是坚定的自信,“桐桐不会怪姐夫昨晚没去学校接你,对吧?”
“嗯。”我用鼻子轻声应了,眼睛慢慢垂下盯着自己的脚尖,挪不开一分一毫。
其实,是怕挪开,是怕自己没魄力保持前一世阮霁桐该有的张扬跋扈和蛮不讲理。
“桐桐不要担心,这点事情姐夫还应付得来。”宋宇轻声笑着,竟是不带一丝颓丧。
是的,他一向自信。
我把右手覆在他搭在我左肩的右手上,微微用力地握紧,我不敢抬头直视他,只能低着头淡淡地告诉他:“你有一封新邮件。”
“你有一封新邮件”并不是“芝麻开门”那样厉害的咒语,但宋宇的手还是不可避免地一颤,以他的聪明程度,要想猜到邮件的内容并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情。
“桐桐过去旁边沙发上坐着等姐夫一会儿好不好?”一秒钟,不多也不少,他立马就恢复了从容的镇定,语气依旧轻松,“姐夫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就陪桐桐出去吃午饭。”
我抬头瞥了他一眼,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故意选了正对办公桌的单人沙发坐下,视线情不自禁地锁定在桌边埋头查看邮件的人。
宋宇很快感觉到了我投注在他身上的眼神,抬眸望了我一眼,满目都是说不清的宠溺和柔情,我拍拍自己的肩膀,回他一个轻轻浅浅的笑。
不要怕,有我在。我在向他传递这个信息。
以前宋宇总爱用这个拍肩的动作告诉我就算天塌下来了也有他顶着,他的肩膀足够给我坚实的依靠。
如今,换我借出自己的肩膀,尽管这肩膀还有些单薄。
“桐桐。”宋宇隔着桌子望着我,脸上的表情镇定从容得好似事不关己一样,“如果姐夫一夜之间就变得一无所有了,桐桐还愿意让姐夫照顾你吗?”
一无所有?哪个人生来就是什么都有?或许在大多数人看来这个词语有够吓人的,但是对于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一无所有”轻得连根羽毛都不如。
阮霁桐天不怕地不怕,唯一怕的就是再次和宋宇失之交臂。
可我并没有立即给出回应,只呆呆地回望着宋宇。
沉默迅速在这间寂静得只有两个人的房间里蔓延开来,谁都没有勇气打破这份宁静。我想宋宇一定觉得阮霁桐是个吃不了苦的孬种了,因为我清楚地看见了他的眼里快速地掠过一丝伤感,就算他表面上装得有多么勇敢坚强,他的心总有一块地方是脆弱的,是轻易不能被触碰的。
“姐夫。”不知过了多久,我扶着扶手从沙发上起身,一步一步朝宋宇靠近。
没有哪个人是不怕失去的,包括我,谁都是俗不可耐的凡夫俗子,终究不能逃脱人类贪婪的天性,但是每个人都总会有自己最珍而重之的某些人某些情愫,绝对不能被玷污被剥夺。
宋宇条件反射地架着椅子往后退了一些让出足够我驻足的空间,我勾起嘴角笑笑,自动自觉地在他的大腿上坐下。
“桐桐。”宋宇伸手搂住我的腰,这一次他不再强装镇定,他的声音在微微颤抖,搂住我的手也在微微颤抖,连笑都勉强得不能称之为笑。
“姐夫。”我也伸手搂住宋宇的脖子,这一刻,他的眼里只有我,我的眼里也只有他,我们彼此都心无旁骛地盯着对方的眼睛,仿佛在为自己内心那份执着的坚定宣誓。
我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这样近距离这样纯粹这样安静这样专心地注视过眼前这个我爱了两辈子的男人,原来,他的左边眉毛里还长了一颗芝麻粒大小的黑痣,这是前一世那个粗心大意的阮霁桐未曾发现的,我不禁觉得这个世界真是惊喜不断。
总之,还好还好。
我发现自己重生后最爱说的词组就是“还好还好”,因为一切都还来得及,一切都还没那么糟糕,一切都还是最初的模样。
不知哪位名人有说过这样一段话。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生不完满是常态,而圆满则是非常态,就如同“月圆为少月缺为多”的道理是一样的。如此理解世界和人生,那么我们就会很快变得通达起来,也逍遥自适多了,苦恼与晦暗也会随风而去了。(林语堂《人生不过如此》)
前一世的阮霁桐就是因为追求所谓的“完美”才一不小心错失了那个最适合他并且最爱他的人。但其实他只是有一点小小的任性加一点小小的偏执,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自寻烦恼的人,他习惯想到什么就会立马去做什么,一刻都不能等,风里来水里去。
现在想想觉得好笑,这不就是典型的强迫症么?任何事情都得按自己的意思来,不让步,不妥协,不服软。
可这样的性子难免会吃亏,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一直那么的包容你,爱护你,宠着你。
能够做到对浑身都是毛病的阮霁桐无条件兼且无限期的包容、爱护和宠溺,这个世界上恐怕也只有宋宇一个。
是的,连姐姐都没办法百分百做到,她总是忙得昏天黑地,她觉得把我交给宋宇她一万个放心,同时她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发展她辉煌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