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也很悲催地验证了第二句话,罗玉的这段新恋情,他同样觉得烦心。
原因并不是罗叶两家身份悬殊,叶家虽比不上罗家的财力,但也是、富豪之家。原因也不是叶磊和罗玉年龄悬殊,叶磊比罗玉大十八岁,这种年龄差距在豪门里也不算什么。唯一的原因,就是,叶磊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叶磊的第一任妻子八年前死于难产,叶磊的大儿子叶森今年已经十三岁了,叶磊的二儿子叶棠今年也八岁了。罗玉的父亲并不迷信,他不是觉得叶磊克妻,而是坚决不同意自己的宝贝女儿给两个孩子做后妈。
于是,罗玉的父亲坚决反对罗玉和叶磊谈恋爱,比上一次反对地还要坚决。
不过,这一次,罗玉并没有像上一次一样妥协。可能潜意识里,罗玉其实是在和父亲较劲,她想在这一段感情里,将上一段感情受到的压力狠狠地反弹回去。
而且,成熟稳重又多金的叶磊,也绝非上一个毛头小子可比。十几年的商场搏杀,他见惯大风大浪,又怎能在这件事上退缩。罗玉的父亲通过各种途径向叶磊施压,叶磊都一一化解。
叶磊面对强硬父亲的从容不迫,罗玉看在眼里,只有二十岁的她,越发地对叶磊仰慕不已。酒会之后,财力雄厚的叶磊,在城中名胜之地翠湖河畔,大手笔地买了一栋崭新的豪宅,眼都不眨地将其送给罗玉。罗玉出生豪门,豪宅香车的生活对她来说,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收到这份礼物之后,她也只是矜持地笑笑,不动声色地退了回去。但叶磊依旧我行我素,不断地送给罗玉一些名贵首饰,不断地约罗玉吃饭,陪她做她喜欢做的事。
不久以后,最让罗玉感动的一件事发生了。罗玉的妈妈只是父亲的第三房太太,在家中地位并不高。大房太太早逝,二房太太仗着所生子女最多,一直暗地里欺负罗玉的妈妈。社会上跟红顶白的某些人,也并不把罗玉妈妈放在眼里。在一场罗家主办的慈善酒会上,众人皆围着二房太太,恭维着一口一个“罗太太”,罗玉的妈妈坐在一旁却并没有多少人过来。叶磊碰巧在场,他越过众人,径直走到罗玉妈妈面前,在大厅广众之下,开口叫“罗太太”,并很是自然地喊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罗玉妈妈作“阿姨”。叶磊是城中公认的美男子,社交圈里出了名的风度翩翩,是所有场合里的焦点。他的这一举动引起全场的窃窃私语,但他毫不在意,整晚陪在罗玉妈妈身边谈笑风生,礼数周全,完全没有在别人面前的那种名门公子的傲气。
当妈妈将这些话告诉罗玉的时候,罗玉终于被感动了。打动她的,是叶磊的温柔体贴,是叶磊的处事精细周密,是叶磊事事为她着想。
没多久,罗玉以叶磊女友的身份,公开主持了叶氏公司的年会。叶磊在这个年会上,当着叶氏所有员工的面,风度翩翩地单膝跪倒,向罗玉奉上一枚硕大的求婚戒指。罗玉羞红了脸,带着眼角眉梢地一丝喜色,矜持地轻轻点了点头。
罗玉的父亲发现罗玉铁了心要嫁给叶磊时,罗玉已经有了不到两个月的身孕。
再强硬的父亲,听到怀孕的女儿说非要嫁给一个男人的时候,除了心碎,也只有答应了。他静心一想,除了有了两个儿子,叶磊也算得上是个好的结婚对象。叶磊年轻有为,事业有成,相貌英俊,风度翩翩,听说对女儿也很是不错。最后,他终于点了头,同意了这桩婚事。
这场婚礼,叶磊举办的十分隆重,可谓是近年来豪门里花费最昂贵的婚礼。当罗玉一脸幸福地走向叶磊时,台下坐着两个男孩。一个是十四岁的叶森,他的眉眼长得酷似父亲,小小年纪脸上尽是冷漠疏远的神态。另一个是九岁的叶棠,他的年纪尚小,十分顽皮地坐在位子上,看上去不太安分。
有人说,没有婚姻的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于是,有人前仆后继地拽着爱情跳进婚姻的坟墓里,为早晚要死的爱情占个位子。能占上位子固然是好的,但是如果,有人跳进坟墓里才发现,这个坟墓里竟然已经住了一个人,这个人竟然已经占了你的位子,那又该如何?更可怕的是,这个时候,坟墓的门已经合上了。爱情,在这种情况下,竟是被活生生地活埋了。
第二十九章 狡兔般的幸福
白雪公主的后妈,恶毒皇后对着魔镜问:“镜子镜子,谁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镜子回答:“是白雪公主。”于是,恶毒皇后千方百计地想除掉白雪公主,她的目的是想做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如果罗玉有这样一面无所不知的魔镜,她一定会对着镜子问:“镜子镜子,怎样才能做好后妈?”
蜜月归来的罗玉,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问题,如何和家里的两个孩子相处。罗玉和叶磊结婚之后,才正式住进了叶家。之前,她虽然见过叶森和叶棠,但是也仅仅限于餐桌上的交流。她自以为是地觉得,这两个孩子都这么大了,又不是三岁的娃娃,一定会比较好相处,也用不着自己做太多的事情。
她进了叶家,才发现,她以前的想法真是大错特错了。她的这两个继子,根本就不像两人的父亲一样,善解人意。
她清楚地感受到,十四岁的叶森看向她时,满脸的疏远。在叶森的眼中,她丝毫看不出来孩子对母亲的热情,她看到的是,像打量一件物品一样淡漠的眼神。
其实,罗玉大错特错了,叶森幼时亲眼见到亲生母亲难产离世,又是家中长子,叶磊对他一向管教甚严,寄予厚望。所以,叶森此时尽管只有十四岁,却已经养成个老成稳重的性子。他习惯了对任何事情,都不动声色地看在眼里。除了温家那个十岁的小女孩温晶晶,怕是没有什么人能让他动容。
而那个九岁的叶棠,在罗玉眼中,则刚好和他冷静得过了头的哥哥叶森相反。叶棠过分的调皮,就像多动症儿童一样,在家里不停地上蹿下跳。经常是两三个佣人看顾着他,还是一个看不见,叶棠就会做出一些危险动作伤了他自己。罗玉刚开始时,出于关心,还亲自呵斥过叶棠。可是,自从她呵斥之后,叶棠在她面前闹腾得更欢了。罗玉觉得,叶棠根本就是故意气自己,和自己作对。
其实,罗玉还是错了。叶棠自小就是十分顽皮,他是家中幼子,他的母亲又是因为生他才难产而死,叶磊一直对叶棠非常宠溺。叶森比叶棠大五岁,几乎算是看着叶棠长大的,对弟弟也是呵护备至。所以,叶棠在罗玉面前,只是和以前一样顽皮而已。
罗玉此时也不过是个二十一岁的大孩子,她刚刚嫁作人妇,初尝了为人妻的甜蜜喜悦,哪里会有心思,细细琢磨这两个半大孩子的内心想法。加上她刚刚怀孕,本来脾气就变得非常易怒。如此一来二去,罗玉和叶森、叶棠小哥俩的关系,几乎是毫无进展。
叶森此时只有十四岁,他虽然比同龄的孩子稳重些,但毕竟还是个孩子。他幼年丧母,本就是个内心缺乏安全感和温暖的孩子,也没有和后妈相处的经验。他看到罗玉生气地训斥叶棠,心中也只是心疼弟弟。他对这个年轻的继母,也并无多少好印象。只不过,出于对父亲的尊重,叶森在罗玉面前,还是保持着应有的尊重礼貌。他却不知,他这种冷眉冷眼的礼貌,在罗玉看来已是不尊重的表现了。
至于叶棠,他自小在家疯魔惯了,又怎么可能,为了这个从天而降的继母一下子改了习性。叶磊生意繁忙,叶棠最听的就是哥哥的话。他看到,哥哥在罗玉面前总是冷着一张脸,便以为哥哥不喜欢罗玉,于是他也不怎么喜欢罗玉。
而罗玉的丈夫叶磊,自从和罗玉一起度过柔情蜜意的蜜月之后,便投入到一如往昔般忙碌的生意里。叶磊每天很晚才回家,罗玉孕中多睡,等到叶磊回家之时,罗玉往往早都在熟睡中了。叶磊回到家里往往累得洗完澡就睡觉了,也不会再多此一举叫醒罗玉,又哪里有时间听一听新婚小娇妻罗玉的心声。
罗玉怀胎十月,终于分娩,顺利地生下一个儿子。叶磊很高兴,取名叶枫。叶森和叶棠,对这个初生的弟弟也很是喜欢。叶森毕竟是从小照看过叶棠的,他看到叶枫,便想起当年的叶棠,不由自主地想多看看叶枫。叶棠觉得叶枫一出生,他终于不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了,他终于也有弟弟了。他想起哥哥叶森从小对自己的照顾,也很想有样学样地照顾叶枫。
本来,一切过得似乎比以前温馨些了。但是,有一次,罗玉离开几个月大的叶枫才一会,回来就发现叶枫哇哇哭得厉害。自从生下叶枫,罗玉对这个儿子着紧得很。她用严厉的眼风扫过佣人,质问为何让叶枫哭得这么厉害。佣人之前被罗玉骂得多了,十分害怕,便编了一个谎言,说是二少爷叶棠刚才过来吓唬了叶枫。
误会,易结难解,越滚越大。终于,罗玉觉得她再也受不了愈发顽皮的叶棠了,她向叶磊痛诉叶棠的累累劣迹。
叶磊在家的时候不多,也无暇亲自照看孩子。在他为数不多的家庭日里,叶棠也确实给他留下了调皮顽劣的印象。养不教,父之过。他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教育教育叶棠。于是,他同意了罗玉的建议,将才十二岁的叶棠送到国外读中学去了。
叶森不放心弟弟,苦苦哀求爸爸让他一起去。叶磊对大儿子用心良苦,他希望,十七岁的叶森能够留在国内读完大学,顺便在大学四年间熟悉自家公司的业务。叶磊拒绝了叶森的恳求,叶森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弟弟在管家的陪同下去了外国读书。
本来,叶森的心里一直想着尽快想办法出国,去和弟弟会合。但后来,叶森和温晶晶陷入热恋之中,便也不可能再出国去陪叶棠了。
独在异乡的少年叶棠,心中最恨的人,便是罗玉。在他心里,罗玉就是霸占了他的父亲、又把他赶出家门的、最坏的后妈。
罗玉在家中把叶枫照顾到三岁,才二十五岁的她并不愿只是呆在家里。她向丈夫叶磊提出想在叶家公司里工作,被叶磊回绝了,叶磊说:“你好好在家里带好孩子,才是最要紧的。”
罗玉在叶森这里碰壁,转而回去找父亲帮忙。不料,她的父亲对她说:“罗家,从来没有让自家女儿在公司任职的先例,你还是好好回去相夫教子吧。”
罗玉没办法,只得又求了叶磊很多次,叶磊才勉强给她在下属的咨询公司里安排了职位。罗玉聪慧非常,很快便在咨询公司里干得风生水起。
罗玉二十八岁时,叶磊因过度劳累病倒。她匆匆赶到医院去看他。在去医院的路上,因为罗玉不清楚叶磊的病情,心里十分焦急担心。就在她火急火燎地催促司机开快点的时候,她收到消息,叶磊病重躺在医院里,竟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公司的所有事情都托付给了叶森。
罗玉的心凉了,哀大莫过于心死。
幸福,从来就是只狡猾的兔子。你以为,你堵在它的窝边就是捉住它了。其实,它从另外一个门,偷偷溜走了。
第三十章 君子报仇
郑洋,资深娱乐记者,目前在罗氏旗下的《香蕉日报》任职。他今年三十七岁,平头平脸,总是戴一副黑框眼镜。长得没什么特色,保养得还不错,看上去就像大学校园里常见的宅男一样。可能是由于长期从事写字活动,他平常就是一副脸色苍白、略显腼腆的样子。
但郑洋的大名,在娱乐圈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郑洋此人,看上去虽然腼腆,其实极其能说会道,八面玲珑。他被誉为才子,既是知名娱乐记者,还跨界做综艺节目主持人,还写书写专栏,与圈中很多大腕关系密切,是圈中炙手可热的人物。
当年,十八岁的他,还是一名大学新鲜人。出于对八卦的无限热爱,他开始做狗仔。他的运气好,刚做狗仔不到一个月,就拍下当时蹿红的电影新人周璐与绯闻男友的照片。凭借这组照片,他顺利进入娱乐记者这个行业。
另外,郑洋还有段不为人知的往事。那就是,他就是那个被罗老爷子棒打了鸳鸯的、罗玉的初恋男友。
郑洋虽然长相普通,家境中上,但他确实很有才华。他也是靠着这个才华,才能考入著名的私立大学,百年学院。他的才华,是写诗。
他并不是写那种泛滥成灾的现代诗,而是尤善填词,宋词。他的词风属于婉约一派,当年婉约派的祖师柳永,能靠着写词迷死宋朝所有少女。现今的郑洋便也靠着一手好词,迷住了罗玉。
郑洋和罗玉是百年学院同级的同学。他追求罗玉的时候,每天用工整的蝇头小楷写一首新词,将墨香满溢的宣纸折好,放在一束紫色郁金香里,然后亲手放到罗玉的课桌上。这种手段,虽然老套,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