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 明 李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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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 明 李贽--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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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焦弱侯书
  昨闲步清凉,瞻拜一拂郑先生之祠,知一拂,兄之乡先哲前贤也。一拂自少至老读书此山寺,  后之人思慕遗风,  祠而祀之。今兄亦读书寺中,祠既废而复立,不亦宜乎!归来读《江宁初志》,又知一拂于余,其先同为光州固始人氏,唐未随王审知入闽,遂为闽人,则余于先生为两地同乡,是亦余之乡先哲前贤也。且不独为兄有,而亦不必为兄羡矣。一拜祠下,便有清风,虽日闲步以往,反使余载璧而还,谁谓昨日之步竞是闲步乎?余实于此有荣耀焉!
  夫先生,王半山门下高士也,受知最深,其平日敬信半山,亦实切至,盖其心俱以民政为急,国储为念。公半山过于自信,反以忧民爱国之实心,翻成毒民误国之大害。先生切于目击,乃不顾死亡诛灭之大祸,必欲成吾胡、越同舟之本心,卒以流离窜逐,年至八十,然后老此山寺。故予以为一拂先生可敬也。若但以其一拂而已,此不过乡党自好者之所歆羡,谁其肯以是而羡先生乎?今天下之平久矣,中下之士肥甘是急,全不知一拂为何物,无可言者。其中上士砥砺名行,一毫不敢自离于绳墨,而遂忘却盐梅相济之大义,则其视先生为何如哉!余以为一拂先生真可敬也。余之景行先哲,其以是哉!
  今先生之祠既废而复立,吾知兄之敬先生者,亦必以是矣,断然不专专为一拂故也。吾乡有九我先生者,其于先哲,尤切景仰;其于爱民忧国一念尤独惓惓。使其知有一拂先生祠堂在此清凉间,慨然感怀,亦必以是,惜其未有以告之耳。闻之邻近故老,犹能道一拂先生事,而旧祠故址,废莫能考,则以当时无有记之者,记之者非兄与九我先生欤?先贤者,后贤之所资以亩;后贤者,先贤之所赖以表章。立碑于左,大书姓字,吾知兄与九老不能让矣。
  吁!名垂万世,可让也哉!
  复士龙悲二母吟
  杨氏族孙,乃近从兄议,继嗣杨虚游先生之于之后,非继嗣李翰峰先生之后也。盖翰峰之后,安得住翰峰之宅?继杨姓而住李宅,非其义矣。杨氏族孙又是近议立为虚游先生之子之后,亦非是立为李翰峰先生守节之妹之后也。盖翰峰之妹之后,又安得朝夕李氏之宅,而以服事翰峰先生守节之妹为辞也?继杨虚游先生之子之后,而使服事翰峰先生守节之妹于李氏之门,尤非义矣。虽欲不窥窬强取节妹衣食之余,不可得矣。交构是非,诬加翰峰先生嗣孙以不孝罪逆恶名,又其势之所必至矣。是使之争也,我辈之罪也,亦非杨氏族孙之罪也。
  幸公虚心以听,务以翰峰先生为念,翰峰在日,与公第一相爱,如仆旁人耳,仆知公必念之极矣。念翰峰则必念及其守节之妻顾氏,念及其守节之妹李氏,又念及其嗣孙无疑矣。
  夫翰峰合族无一人可承继者,仅有安人顾氏生一女尔。翰峰先生没而后招婿姓张者,入赘其家,生两儿,长养成全,皆安人顾氏与其妹李氏鞠育提抱之力也。见今娶妻生子,改姓李,以奉翰峰先生香火矣。而婿与女又皆不幸早世,故两节妇咸以此孙朝夕奉养为安,而此孙亦藉以成立。弱侯与公等所处如此,盖不过为翰峰先生念,故弱侯又以其女所生女妻之也。
  近闻此孙不爱读书,稍失色养于二大母,此则双节平日姑息太过,以致公之不说,而二大母实未尝不说之也。仆以公果念翰峰旧雅,只宜抒师教之,时时勤加考省,乃为正当。若遽为此儿孙病而别有区处,皆不是真能念翰峰矣。夫翰峰之妹,一嫁即寡,仍归李家。翰峰在日,使与其嫂顾氏同居南北两京,相随不离;翰峰没后,顾氏亦寡,以故仍与寡嫂同居。计二老母前后同居己四十余年,李氏妹又旌表著节,翕然称声于白门之下矣。近耿中丞又以“双节”
  悬其庐,二母相安,为日已久,当不以此孙失孝敬而遂欲从杨氏族孙以去也。此言大为李节妇诬矣,稍有知者决不肯信,而况于公。大抵杨氏族孙贫甚,或同居,或时来往,未免垂涎李节妇衣簪之余,不知此皆李翰峰先生家物,杨家安得有也。且节妇尚在,尚不可缺乎?若皆为此族孙取去,李节妇一日在世,又复靠谁乎?种种诬谤,尽从此生。唯杨归杨,李归李,绝不相干,乃为妥当。
  复晋川翁书
  往来经过者颂声不辍,焦弱侯盖屡谈之矣。天下无不可为之时,以翁当其任,自然大力士民倚重,在道恃赖,但贵如肠之,勿作些见识也←有大力量,自然默默斡旋,人受其赐而不知。若未可动,未可信,决须忍耐以须时。《易》之蛊曰:“干母之蛊,不可贞。”言虽于蛊,而不可用正道,用正道必致相忤,虽欲干办母事而不可得也。又曰:“干父用誉。”
  而夫于传之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言父所为皆破家亡身之事,而子欲干之,反称誉其父,反以父为有德,如所云“母氏圣善,我无令人”者。如是则父亲喜悦,自然入其子孝敬之中,变蛊成治无难矣。倘其父终不肯变,亦只得随顺其间,相几而动。夫臣子之于君亲,一理也。天下之财皆其财,多用些亦不妨;天下民皆其民,多虐用些亦则得忍受。公有大贤在其间,必有调停之术,不至已甚足矣。只可调停于下,断不可拂逆于上。叔台相见,一诵疏稿,大快人!大快人!只此足矣,再不可多事也。阳明先生与杨邃庵书极可玩,幸置座右!
  书晋川翁寿卷后
  此余丙申中坪上笔也,今又四载矣,复见此于白下。览物思仁寿,意与之为无穷。公今暂出至淮上,淮上何足烦公耶!然非公亦竟不可。夫世固未尝无才也,然亦不多才。唯不多才,故见才尤宜爱惜,而可令公卧理淮上邪!在公虽视中外如一,但居中制外,选贤择才,使布列有位,以辅主安民,则居中为便。吾见公之入矣,入即持此卷以请教当道。今天下多事如此,将何以辅佐圣主,择才图治?当事者皆公信友,吾知公决不难于一言也,是又余之所以为公寿也。余以昨戊戌初夏至,今又一载矣。时事如棋,转眼不同,公当系念。
  会期小启
  会期之不可改,犹号令之不可反,军令之不可二也。故重会期,是重道也,是重友也。
  重友以故重会,重会以故重会期。仆所以屡推辞而不欲会者,正谓其无重道重友之人耳。若重道,则何事更重于道会也耶!故有事则请假不往可也,不可因一人而遂废众会也,况可遽改会期乎?若欲会照旧是十六,莫曰“众人皆未必以会为重,虽改以就我亦无妨。”噫!此何事也!众人皆然,我独不敢,亦望庶几有以友朋为重,以会为重者。今我亦如此,何以望众人之重道乎?我实不敢以为然,故以请教。
  与友人书
  古圣之言,今人多错会,是以不能以人治人,非恕也,非洁矩也。试举一二言之。
  夫尧明知朱之嚣讼也,故不传以位;而心实痛之,故又未尝不封之以国。夫子明知鲤之痴顽也,故不传以道;而心实痛之,故又未尝不教以《礼》与《诗》。又明知《诗》、《礼》之言终不可入,然终不以不入而遽已,亦终不以不入而遽强。以此知圣人之真能爱子矣。乃孟氏谓舜之喜象非伪喜,则仆实未敢以谓然。夫舜明知象之欲己杀也,然非真心喜象则不可以解象之毒,纵象之毒终不可解,然舍喜象无别解之法矣。故其喜象是伪也;其主意必欲喜象以得象之喜是真也,非伪也。若如轲言,则是舜不知象之杀己,是不智也。知其欲杀己而喜之,是喜杀也,是不诚也。是尧不知朱之嚣讼,孔不知鲤之痴顽也,不明甚矣。故仆谓舜为伪喜,非过也。以其情其势,虽欲不伪喜而不可得也。以中者养不中,才者养不才,其道当如是也。养者,养其体肤,饮食衣服宫室之而已也。如尧之于朱,舜之于象,孔之于伯鱼,但使之得所养而已也,此圣人所以为真能爱子与悌弟也。此其一也。
  又观古之狂者,孟氏以为是其为人志大言大而已。解者以为志大故动以古人自期,言大故行与言或不相掩。如此,则狂者当无比数于天下矣,有何足贵而故思念之甚乎?盖狂者下视古人,高视一身,以为古人虽高,其迹往矣,何必践彼迹为也。是谓志大。以故放言高论,凡其身之所不能为,与其所不敢为者,亦率意妄言之。是谓大言,固宜其行之不掩耳。何也?
  其情其势自不能以相掩故也。夫人生在天地间,既与人同生,又安能与人独异。是以往往徒能言之以自快耳,大言之以贡高耳,乱言之以愤世耳。渠见世之桎梏已甚,卑鄙可厌,益以肆其狂言。观者见其狂,遂指以为猛虎毒蛇,相率而远去之。渠见其狂言之得行也,则益以自幸,而唯恐其言之不狂矣。唯圣人视之若无有也,故彼以其狂言吓人而吾听之若不闻,则其狂将自歇矣。故唯圣人能医狂病。观其可子桑,友原壤,虽临丧而歌,非但言之,旦行之而自不掩,圣人绝不以为异也。是千古能医狂病者,莫圣人若也。故不见其狂,则狂病自息。
  又爱其狂,思其狂,称之为善人,望之以中行,则其狂可以成章,可以入室。仆之所谓夫子之爱狂者此也。盖唯世间一等狂汉,乃能不掩于行。不掩者,不遮掩以自盖也,非行不掩其言之谓也。
  若夫不中不才子弟,只可养,不可弃,只可顺,不可逆。逆则相反,顺则相成。是为千古要言。今人皆未知圣人之心者,是以不可齐家治国平天下,以成栽培倾覆之常理。
  复顾冲庵翁书
  某非负心人也,况公盖世人豪;四海之内,凡有目能视,有足能行,有手能供奉,无不愿奔走追陪,藉一顾以为重,归依以终老也,况于不肖某哉!公于此可以信其心矣。自隐天中山以来,再卜龙湖,绝类逃虚近二十载,岂所愿哉!求师访友,未尝置怀,而第一念实在通海,但老人出门大难,讵谓公犹念之耶!适病暑,侵侵晏寂,一接翰诲,顿起矣。
  又书
  昔赵景真年十四,不远数千里佯狂出走,访叔夜于山阳,而其家竟不知去向,天下至今传以为奇。某自幼读之,绝不以为奇也。以为四海求友,男儿常事,何奇之有。乃今视之,虽欲不谓之奇不得矣。向在龙湖,尚有长江一带为我限隔,今居白下,只隔江耳。往来十余月矣,而竟不能至,或一日而三四度发心,或一月而六七度欲发。可知发心容易,亲到实难,山阳之事未易当也。岂凡百尽然,不特此耶。抑少时或可勉强,乃至壮或不如少,老又决不如壮耶。抑景真若至今在,亦竟不能也?计不出春三月矣。先此报言,决不敢食。
  又书使通州诗后
  某奉别公近二十年矣,别后不复一致书问,而公念某犹昔也。推食解衣,至今犹然。然则某为小人,公为君于,已可知矣。方某之居哀牢也,尽弃交游,独身万里,戚戚无欢,谁是谅我者?其并时诸上官,又谁是不恶我者?非公则某为滇中人,终不复出矣。夫公提我于万里之外,而自忘其身之为上,故某亦因以获事公于青云之上,而自忘其身之为下也。则岂偶然之故哉!
  嗟嗟!公天人也,而世莫知,公大人也,而世亦莫知。夫公为天人而世莫知,犹未害也;公为一世大人而世人不知,世人又将何赖耶?月今倭奴屯给釜山,自谓十年生聚,十年训练,可以安坐而制朝鲜矣。今者援之,中、边皆空,海陆并运,八年未已,公独鳌钓通海,视等乡邻,不一引手投足,又何其忍耶!非公能忍,世人固已忍舍公也。此非仇公,亦非仇国,未知公之为大人耳∠知公之为大人也,即欲舍公,其又奚肯?
  既已为诗四章,遂并述其语于此,亦以见某与公原非偶者。
  附顾冲老送行序(顾养谦)
  顾冲老《赠姚安守温陵李先生致仕去滇序》云:
  温陵李先生为姚安府且三年,大治,恳乞致其仕去。初先生以南京刑部尚书郎来守姚安,难万里,不欲携其家,其室人强从之。盖先生居常游,每适意辄留,不肯归,故其室人患之,而强与偕行至姚安,无何即欲去,不得遂,乃强留。然先生为姚安,一切持简易,任自然,务以德化人,不贾世俗能声。其为人汪洋停蓄,深博无涯涘,人莫得其端倪。而其见先生也,不言而意自消。自僚属、士民、胥隶、夷酋,无不化先生者,而先生无有也。此所谓无事而事事,无为而无不为者耶。
  谦之备员洱海也,先生守姚安已年余,每与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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