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聪明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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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聪明的中国人-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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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已灭,秦朝的法律自然失效,刘邦只好先简单明了地约法三章,使民众有所遵依,以便社会秩序迅速恢复。当然,汉政权稳固之后,会有更为详细的法律出台,其目的就是维持天下长久的秩序。
  从表象上看,维持秩序和维护公平正义很类似、很相像,比如“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就含有很强烈的公平正义内容,但这只是表象。刘邦约法三章,其目的是秩序,只不过秩序的获得,必须有这些类似公平正义的内容,因此包括刘邦在内的所有统治者都不得不这样做。
  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法律,首先强调的是服从,强调的是尊卑有别,在这个大前提下,各安其位,不得僭越。封建时代的法律以及执法观念都是“秩序”,而非公平正义,这方面有两个着名的例子:
  一是北宋的沧州知州刘涣擅杀士兵而被降职,马上就有人上书,说:“士兵有罪不服,刘涣杀之不是罪过,为这件事而处罚刘涣,兵士将会越来越骄纵,轻视上级。”于是宋朝廷立刻就免了对刘涣的处罚。这件事情很明显,士兵到底有罪无罪不是追究的重点,即便有罪,是否就是杀头的罪,也没人管这个,重点是要维护秩序,如果处罚刘涣不利于维持秩序,那么就绝不能处罚刘涣。
  另一件事发生在南宋,当时朝廷严令禁止私自酿酒。有一个媳妇来告自己的婆婆在家私自酿酒,违反了禁令。受理此案的铅山主簿胡霆桂问那个媳妇:“你孝不孝?”媳妇答:“孝。”胡霆桂就判决媳妇代替婆婆受刑,将媳妇用鞭子大肆抽打。
  冯梦龙将这两件事情编入《智囊》,并评论说:“妇不可以凌姑,卒不可以抗帅。”这意思十分明显,上下尊卑的秩序是不能乱的,法律、律令等规则就是维持这种秩序的,即便有特殊情况,可以变通执行,也要在变通中体现法令维持秩序的精神内涵。

第四章 中国人真的不守规则吗?(13)
汉高祖刘邦草创天下,诸将相互争功,以致拖延了很久没给大多数将领封赏,那些将领就闹起情绪来,三三两两地议论着要造反。刘邦知道了,吓得急忙问计于张良,张良告诉他:在将领中,拣你平生最厌恶憎恨的人先封一个。刘邦于是将几次窘辱自己的雍齿封为侯,其他将领于是都放了心,喜道:“雍齿都封了侯,我们也应该没问题。”
  在这儿,雍齿该不该封侯不是重点,给他封侯可以维持秩序才是重点,否则众将领闹了起来,天下大乱,刘邦这个皇帝的位子就坐不稳了。
  在维护秩序的思想指导下,很讲究“和”,以和为贵,而不强调是非对错,这实际上是一种无原则的和,没有公平与正义,和也总是表面的,总会有人不服。但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就是这样,个人不服就会遭到强行的打击压制。
  事实上,传统文化一直以群体的利益、群体的秩序压制个体,不提倡人的个性,对有个性而妨害群体秩序的人,一般做法是坚决打击。在历史上,个体的人不被重视,甚至说非常受藐视,而重视的是人的群体,从孔夫子的“克己复礼”到朱熹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讲的都是牺牲个体利益甚至生命,以维护群体的秩序,并且这种思想一直延续了下来,到现在还远没有消除影响。
  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个体的人为了生存,就必须泯灭自己的个性,融入群体,自觉自愿地遵守群体的秩序,这样才不至于被排斥、被牺牲。秩序规则就诞生于这样的文化背景中,几千年来,被大多数人自觉遵守。
  以上罗列的七个实用规则,是历史上应用最广,也最常见的规则,但它们并不是一个层次的。应该说,实利规则、强者为王规则,这两个规则处于第一层次,是统御其他规则的,可以称之为基本规则,关系规则与秩序规则则处于第二层次,而面子、交换、不管闲事三个规则则处于更次一级的地位。
  从效力上看,第一层次的规则效力是最强的,然后依次递减。不过从表现上看,在每一件具体的事情、事件中,第一层次的规则却总是隐于幕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总是次一等的规则在前台表演,只有细究起来,这些次一等的规则才无不体现着基本规则的精神,也只有在符合基本规则精神的前提下,其他规则才能花枝招展地登场,而大多数事情或事件,它们之所以发生,也无疑是基本规则所起的作用。
  另外,以上所谓的规则,只是举其大要,现实世界实际存在着更多的规则,不但有宏观上的规则,还有微观上的规则,比如特殊行业、特殊场合的规则。这些规则太多,难以尽述,但这些规则无一不受基本规则的统御,这些规则也完全可以看做基本规则在各种具体情况下的衍生物或者变种。
  屈原在《卜居》中感叹说:“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看到成文的规则经过隆重的程序,被庄严地颁布出来,却遭到破坏、漠视,只能挂在墙上作为装饰,而实用规则却在各种场合被私下礼敬着、遵守着,我就不由想起了屈原的这句话。不管怎么说,实用规则的畅行无忌与明文规则的惨遭破坏,这对文明社会来说,是不正常的,是文明社会的一种耻辱。
  

第五章 实用规则……个体的生存智慧(1)
实用规则最集中地反映了在古代中国个人的生存智慧,我之所以称其为智慧,没有说它们是“聪明”,是因为在我们一直藐视个体的传统里,个体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个体的生存艰难,那些在艰难的环境中努力存活,并尽量争取活得有面子、有尊严的古人,他们在创造、承认,或者默默地遵守这些规则时,一定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无奈和辛酸,这些实用规则,曲折地反映了他们的无奈和辛酸。所以,对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求存的理念和技巧,不应该一味地嘲笑和指责,而应在某种程度上加以尊重。
  一棵花草发芽时,如果地面上恰好有一块大石头挡住了向上的去路,小草无法笔直地向上生长,就会拐个弯,在石头与地面的缝隙里东弯西绕,最后绕出石头,迎接外面的阳光。这是花草求生的智慧,这种柔弱的生命,顶不起石头,如果不这样曲里拐弯地向石外生长延伸,它就无法存活。当人搬开石块,花草东弯西绕贴地爬行的样子很不雅观,甚至可以说十分丑陋、非常病态。但这种病态已经形成,就是搬开了石块,花草在很长时间内还是难以康复,恢复得像正常花草那样自然地迎风而立、婷婷多姿。
  对这株病态的花草,爱美的人厌恶它、鄙视它,但是换一个角度想,人必须首先同情它、敬重它,任何生命顽强求存的精神都应该得到人的敬重,因为人之虽然为人,并不能脱离自己首先是一种生命体的本质,纯粹精神状态的人是无法存在的。
  在中国漫长的专制社会,统治方式以及思想观念都可以用一个词来描述,这个词就是“家天下”,各种实用规则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并自觉地被各阶层的人遵守,其原因就是:在家天下的模式里,实用规则是最实用的,可以说它就是为家天下量身定做的,只有遵守它,才能活得滋润、活得潇洒、活得欣欣向荣,否则就寸步难行、艰难倍尝。
  一、家天下:家的模式,天下的大小
  家天下就是以天下为家,天子或者皇帝,就是这个庞大无匹的家庭的家长,这个体制在中国时间之长是罕见的,从夏朝开国算起,直到清朝灭亡,家天下至少存在了四千余年了。
  按中国的古老习惯,一个大家庭的家长,就是该家庭辈分最高、年龄也最大的人。家天下这个大家庭和普通百姓的大家庭一样,天子或者皇上既然是家长,那在家里就是辈分最高的人,也是年龄最大的人,所以称之为“万岁爷爷”。黎民百姓当然就是家中的子孙后辈了,简称为“子民”,而位于家长与百姓之间的官员,其辈分比百姓高,而比家长低,相当于百姓的父母,通常就被尊称为父母官。按这个思路,称百姓为“子民”不是很合适,称“孙民”才符合辈分,但在汉语口语里,“孙子”往往有侮辱人的意思,因此“子民”就被赋予了非常宽泛的意思,既表示他们是辈分很低的一群人,又含有亲切亲近的意思。
  对于天下这个家,可以有很多种解释,有很多推论。推论之一是:天子或皇帝是家长,管理着天下众多的子民,家长是辈分最尊的万岁爷爷,众子民相当于他的子女,受他管理指教,也受他呵护疼爱,而众子民自然都是兄弟姐妹了,大家相亲相爱地生活在这个大家庭里,既为家庭出力劳动,也享受家庭的财富,接受家庭的保护。这是最温馨最具人情味的推论,将这个大家庭完全按小家庭的模式来描述。

第五章 实用规则……个体的生存智慧(2)
与上面这个推论截然相反的,还有一种推论:朕是天下之主,普天之下都是我家的,土地、财产、人口,这些都是我家的财产。我老了、死了,这些财产就由我儿子继承,儿子之后就由孙子继承,别的人不能插手,否则就是大逆不道。这个家庭的管理,当然是我说了算,别的人没有发言权。
  这两种推论,按前者的说法,天下这个大家庭是公有的,是天下人的天下,人人有份,众人都是这个家庭的主人,家长只不过是管理这个大家庭的长辈而已。而按后者的说法,天下是私有的,是天子或者皇帝的私产,所以由他管理,由他的子孙继承。
  两种说法一公一私,大相径庭,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都将天下与家庭联系起来、等同起来。实际上,这种相同处与矛盾处,就是家天下的整个奥秘所在了。
  家,不是说理的地方。在家里,也有规矩,家长高兴时也会说:按规矩办事。但家中的规矩首先是长幼顺序,大人们说话,不许小孩子插嘴。在家里,也有父慈子爱、夫唱妇随这一套讲究,因为作为一个家,感情因素是必不可少的纽带,失去了感情因素,众人恐怕早就闹着要分家了。可是家里也是讲究暴力的,子女不学好,小孩子不听话,长辈们怒起来,就可以打他们耳光、踢他们的屁股。
  家里的发言权,一般是掌控在家长手里,可是家长高兴时或者需要时,也允许其他成员发表见解,甚至允许小孩子哭哭啼啼地闹一闹,允许受了委屈的小媳妇发发牢骚,但小孩子的撒娇、小媳妇的牢骚不能过分,否则惹恼了家长,家长要么当面厉声斥责,要么背后给他们穿小鞋,甚至可以立刻用家法对他们进行惩罚。
  家庭的管理,不像一个单位的管理那么麻烦,这个制度那个原则的,家庭的管理是最标准的人治,夫妻之间有时也搞约法三章一类的名堂,但时间不久,两口子可能都会将约法忘了,两个人没感情了,什么约法也没用,而两个人的感情正浓,谁也不会真的用约法去限制对方。对于孩子的管理也是这样,小孩子之间打架了,父母呵斥一声,分开他们就是了,都是自己的骨肉,难道还能真的像法庭断案那样,给他们分出个是非曲直,至于背过父母,强壮的孩子欺负弱小的孩子,那也是常理,父母难以深究。
  家里,不是讲理的地方,所以在家里,很多事都说不清,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似乎一切都是有弹性的,都是可以商量的。又似乎一切都是那么死板,没有半点空子可钻。这就是家的神奇了。
  要说自由,家是最自由的地方,想怎样就怎样,想躺就躺、想卧就卧,想跷二郎腿就跷二郎腿,不必顾及什么形象,也不必怕别的人看见自己的丑态,反正都是自家人,一个锅里搅勺把的,就是动作不雅被看见了,也没关系,一家子的,谁不知道谁呀。在家里吃饭,可以狼吞虎咽,可以吃得发出很大的响声,甚至可以用筷子在盘子里搅来搅去、上下翻腾寻找肉块;在家里说话,可以不讲方式方法,一边打嗝一边说,甚至可以唠唠叨叨、胡说八道;在家里干活,全凭兴趣,兴趣不来,那就一屁股坐下,说不干就不干了。
  总之,家里是最自由自在的地方、最随心所欲的地方,也是最舒服最惬意的地方。虽说家里也有些条条框框,可那些东西都是软的,弹性极大,更重要的是,掌握这些条条框框的人,都是一家子的人,谁又能拿谁怎么样,低头不见抬头见,难道还真能撕破脸皮,用这些条条框框来对付自家人?

第五章 实用规则……个体的生存智慧(3)
比如说按规矩丈夫该去阳台浇花了,可他坐在麻将桌上就是不去,妻子批评几句、唠叨几句,能拿他怎么样?即便妻子坚持原则,拧着他耳朵非要他浇花不可,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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