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02号拍卖品——青玉锻。”拍卖师抬眼看看四座,“捐献这件拍品的慈善家只要大家听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关系到这件拍品的来历。”拍卖师的国语讲得很标准,几乎赶得上某知名频道情感类节目的主持人了,为了让现场的嘉宾更加深临其境,他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口气:
城北门外。
陋巷矮居。
我拿起酒壶,喝下今天第一口酒。
粗劣的烧刀子象一条火龙,从嘴里一路滚烫至胃袋中。我又猛地喝了一口,这时,从床上爬起来就一直颤抖的手此时终于变得稳定,不再颤抖。
门外,传来一阵叩门声。
这是爹爹死后,第一次有人来敲我的门。
门吱忸一声开了,门外,她乌发如墨,肌肤赛雪。
十八年前,爹爹背着四岁的我,急促的脚步匆匆掠过深山小径枯黄的茅草,趟过浑浊的黄色河水,爬过常年冰雪堆积的雪山,几乎是一气儿不停地来到这座繁华的城市,落脚在这城北门外,陋巷矮居里。
童年的时候,爹爹几乎不怎么让我出去玩,陪伴他的是一台成天吱吱呀呀响个不停的织布机。屋里为了织布而贮存的青麻常年累月散发出呛人的青涩味。爹爹就这样绩麻织布,除了偶尔到城里将成布换成柴木油盐,他和我一样整天困在屋内。
一座屋子,加个人,是个囚字。我记得很久以前先生教过我这个字。
爹爹和我就是这座屋子的囚徒。
但是我能明白爹爹的恐惧。
十八年前,当爹爹背着我仓惶逃命的时候,我回眸看了一眼曾经住过的地方:原本是豪宅大院的地方,映在我眼眸里的只有一片跳动火红色。我年幼娇嫩的背上,远远地还能感觉到火舌舔食的刺痛。
这样的日子也并非毫无乐趣可言。
天气晴好的时候,爹爹会把我带到屋后一片荆棘环绕的空地上。阳光普照,蜜蜂和晴蜒嗡嗡吱吱地在荆棘花上盘旋飞舞。一篷金针“扑”地掠过清澈干爽的空气,嗡嗡的喧嚣顿时停止,地上落满了那些小飞虫,它们的身上无一例外地插着根金针。
“爹爹,你杀死了它们!”
年幼的我大哭。
“傻孩子,再好好看看。”
我的目光循着爹爹的手指往下看,那些飞虫还在地上一动一动爬行着。金针穿透了它们的那对翅膀,使它们暂时丧失了飞行的能力。
我破泣为笑。
爹爹真会吓人。
从那时开始,爹爹就开始教给我这个如何让金针飞射而又不伤及飞虫性命的游戏。
十三岁那年,爹爹的身体每况愈下。
常年在黑暗屋子里的劳作,让他的眼睛渐渐失去对光线的感觉。他的身躯日渐佝偻。
其实与其说是生活的操劳压倒了他,我更宁愿相信是另一种恐惧让他衰老得如此迅速。
到城里卖布工作逐渐由我来承担。
第一次独自进城,我刚把布挑到城里,就等来了一位好顾客,一下子将我的布全部买走。没想到第一次独自卖布进行得这么顺利,我将换取的一小串铜钱放到怀里,借着愉快的心情决定在城里好好逛逛。
城里可真热闹,杂耍的,卖小吃的,步履匆匆的生意人,腰上挎着短刀长剑的江湖人士,应有尽有。我被这繁华的景色迷住了双眼,一不留神,身上挨了一下撞。我抬起头,一个长满胡须的壮汉正瞪大了铜铃般的眼睛不耐烦地盯住我。
“对不起,大叔,是我不小心。”
他哼了一声,扬长而去。
走了一段,我忽然感觉身上少了些什么。我一摸,怀里的那串铜钱不见了。对了,少了铜钱撞击的“叮叮”悦耳声。我醒悟过来,一定是刚才那个壮汉在一撞之间把我的钱偷走了。我的头皮一下子发涨起来,怎么向爹爹交待呢?
天色渐渐发暗,我蹲在一座大宅院的犄角里,手托着下巴发呆,肚子则饿得咕咕叫。
一阵清香顺着风吹进我的鼻孔里。
“怎么,小孩,钱丢了不敢回家了?”
她叫我小孩,可是她看上去比我还小。
“怎么?叫你小孩还不服气?铁牛是这城里的惯偷,只有你这种小毛孩才让他得手。”
她的眼睛很清澈,象两汪清泉,宅院外的灯笼虽然灯光昏暗,但我依然能看清她如墨的乌发和赛雪的肌肤。
刚才那阵清香是从她身上飘过来的。
她看我不说话,便轻轻露齿一笑:“好强的孩子,好吧,既然这事让我知道了,我岂有不行侠仗义之理。”
行侠仗义这四个字从她的嘴里吐出来,带着玩笑的味道,她是把这一切当做一场快乐的江湖游戏了。
只见她口中发出一声长长的独特的呼哨,不一会儿,一个穿着蓝色绸杉,外貌英俊的少年急急赶来。她附在少年的耳边说了些什么,少年又匆匆离去。半个时辰之后,少年重又返回,他把一串铜钱扔给我。不待我说声谢谢,少年携着她的手转身离去。夜风中传来他们的开心的私语:“我把铁牛好好地教训了一顿……”
从那时起又过了十年。
她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师傅,我想做一匹空前绝后的上好青玉绸缎。”
“我只织粗布,不懂得什么绸缎。”
她的手中金光一闪,一根小小的金针在她掌心里煜煜生辉。
“三个月前,我来郊外打猎,发现了这个。”她掂了掂手中的金针,“金针的传人必能做出空前绝后的上好绸缎。”她镇静地说,认定了我无法拒绝她。
“姑娘,这匹青玉锻真地对你很重要吗?”我问。
“是的。”她的脸上泛起光泽,“两个月后,我的末婚夫要回来了。三年前,他遵从爹爹的意思,到江湖中游历。”一抹红霞飞上她的脸庞,“据他信中说,和他一起回来了,还会有数十位武林人士。江湖中大名鼎鼎的少年侠士李慕白也会和他一起回来。”
“两个月后,你到我这里取货。”我听见自已淡淡地说。
一篷金针在清澈的空气中掠过,地上堆满了飞虫的尸体。我的技艺始终欠缺一成。这一成,是生与死的区别,是成与败的分界。看着自已颤抖的手,我明白,从今天起,我必须戒酒了。
失去酒精镇定的第一天,我的全身发抖,饮食无味,胃里不断泛起酸酸的液体,我强忍着。第二天、第三天……第八天,我用布带勒紧瘦了一圈的腰身,气定神凝,金针闪过,二三十只飞虫纷纷落下,在地上蠕爬不已。
掘地三尺,我从地下起出那个小小的金匣子。打开,里面黑瘦的虫身已经僵硬不动,我差点都要怀疑它已经死了。用金针深深刺入左手大拇指,一颗颗殷红的鲜血滚落匣中,滴在虫身上。半刻之后,鲜血完全渗入虫身下,这只沉睡地下十多年的蚕蛊饱胀起来,恢复了生机。每天一根手指的鲜血,十指刺遍以后,蚕蛊终于变得白白胖胖,除了个头略长,乍一看与一般吐丝的蚕无异。
第十八天上头,我推开通往后山的门。绕过那片荆棘丛,再步行十里的山路,初春中,一棵巨大的桑树奇异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这棵树是爹爹十多年前种下的,直到他过世前,我才明白它的用途。桑树的叶子十分巨大,一片足有脸盆大小,这是从遥远的域外引进来的种,中原只此一棵。我把蚕蛊放在其中一片桑叶上,静静地看了一会它啃啮桑叶,转身下山。
第二天,我再上山,只见整棵桑树上爬满了密密的蚕,它们全是被蚕蛊召唤来的。我认真剔除了其中个头瘦小、不够强健的,在每片桑叶上只留下了一只。一篷金针在叶片中飞过,每一只蚕都在忘我地啃食着桑叶,它们的尾部都被我的金针牢牢钉住,它们的活动范围只限于这片桑叶,嘴边的桑叶啃完了,想要吃到更多的桑叶,它们只能依靠身体的成长和自身不断延展身体的努力才能达到目的。不多也不少,它们的一生,只有这一片桑叶为食。多则日后蚕丝过粘过稠,用这种蚕丝织成的绸锻太滞重;少呢丝又会缺乏韧性,成绸则太单薄。
二十日之后,这些蚕已全部吐丝化蛾。
在距离百米高的山上,红枫林中,我采到了一千只靛青。靛青是这种擅长吐丝的蜘蛛的名字。爹爹说,红枫林是被它们吸光绿叶素才会变红的。更为神奇的是,靛青吐的丝中,含有一种微小的活的寄生虫,将这些蛛丝织进绸缎中,这些寄生虫将会吞食人体废弃的皮屑,从而使整块绸布泛出永远鲜亮的生机。
第三十日,蚕茧已全部被我打成丝,每把丝中均匀地掺入靛青丝,一切准备就绪,最后的工作可以开始了。
往下的29天里,我饿了啃口干馍馍,渴了喝口烧刀子,我早已忘了晨昏,忘了时间的流逝。
有一天,门外再次响起叩门声。
我打开门,她站在门外,神采飞扬,亭亭玉立。
“进来吧。”我疲倦地说。
她走进门,四下里瞅瞅,然后疑惑地看着我。
我把一直捏着的手掌打开,手掌里有一块温润的青玉。她从我的手里接开,忽然那么一抖,那块玉顿时展开,不,那已经不是玉了,它变成了一汪泛着翡翠颜色的湖泊,屋内一片清凉。小屋里响着她激动的喘息声。
“师傅,工钱是多少?”她强压住心底的兴奋,问我。
“这可是空前绝后的青玉缎。”我一字一顿地说。“你付不起它的价钱。”
她脸上由喜转忧。
“不过,如果你真地喜欢,我送给你。”
“真地?!”兴奋的红晕再次泛上她的脸颊。
“不过,我有个愿望,如果可以,是否能将你的头发留下一撮?”
她再次疑惑地看着我。
我一笑:“这与下一匹绸缎有关。少女的头发是构成其中的元素。”
“原来如此。”她爽快地割下一撮长发。
她的发如丝如滑。
其实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质感吗?
门吱扭一声关上,她走了。
我瘫坐在椅子上,我累了。
一股腥甜从我的嘴里溢出,我用手一擦,红色的,是血。
青玉缎只为自已最心爱的人所织。如果能得到对方的感应,织者就能避免心弦断裂的命运,否则……
爹爹的遗言犹在耳边。
十日后,少女俞秀莲第一次见到年少英俊的江湖少侠李慕白。
几十年后,功成名就的李慕白在书写回忆录时仍记得第一次见到俞秀莲‘她穿着空前绝后的青玉缎,象一汪清水,神秘幽远……’
十日后,邻居发现那彻夜响起的织布机声突然消失了。他们打开那并没有锁住的房门,看到那个织者口鼻流血,倒在地上已死去多日。惟一让邻居唏嘘的是,织者的手里紧紧握着一把乌黑的长发,应该是女子的。
拍卖师第一人称的叙述让在座嘉宾如身临其境,就在他话音落下之时,大家好半天还不能从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里抽离出来。这件拍品从材质上讲已艳惊四座,从历史渊源上更是与当下重新炒热的历史上著名的武侠人物李慕白、俞秀莲等扯上关系,更何况最动人的还有那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所以当拍卖师喊出100万的起拍价时,竟然是竞拍声此起彼伏。最后被本城有名的痴情王子叶开以1200万拍下,这位痴情王子手中活生生又多了一件征服美女的利器。
眼看着拍卖场面大热,拍卖师也十分兴奋:“接下来的03号拍卖品是……”
也许是受前面气氛的感染,一件件拍卖都顺利拍卖出去,至午夜已筹得慈款待109876890金币。
受到场内气氛的影响,随着拍品的减少,甚至有嘉宾当场捐献身上的贵重物品作为拍品。一对西服的玉扣、一块限量品手表……
就在拍卖高潮迭起之即,一位长着金发碧眼的洋老头也兴奋地加入现场捐献拍卖的人群中。他叫过拍卖师,一阵低声耳语,随后将一个物品递给了拍卖师。
第二十九章:慈善拍卖会(3得来全不费功夫
更新时间2012…4…109:00:04字数:2259
“这件拍卖品,是由来自美国的威尔。罗杰斯先生现场捐献的。对他来说,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纪念品。这是他的祖先——当时的一个二等兵在参加二战时在战场上获得的。虽然他的祖先不知道这是什么物品,但这个物品却是他参加那次世界大战惟一留存给子孙后代的纪念品。今天,为了慈善事业,威尔先生愿意捐出这件对他意义重大的私人物品。”拍卖师情绪激昂,前面的顺利拍卖激发了他的士气,就今天这种气氛,不管这是什么东西,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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