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聪接过她地水,嘴里却并不领情:“做这行的,怕辛苦就别做了,温度高就不出去?这两个月天天都是高温,难道广告公司也像学校一样放暑假,天一热大家就都躲在家里吹空调,等夏天过了再来上班?那公司早倒了。”
林妙发誓自己是一番好意跟她道辛苦的,可这人说出来的话怎么总是夹枪带棒?敢情。在高温天气里出去跑业务,人也跑出火气来了,见不得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
盛聪抢白完她,回头就从包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兴冲冲地递给夏以南说:“报告Bo,飞翔那个案子,我终于做下来了!”她翻到其中一页:“当当当,请看大红的印章,这可是他们的总经理武岳大人亲手盖上的哦。”
夏以南一听也很激动:“天那。这个案子我早就放弃了的。你居然还能拉回来。太神奇了!你怎么做到地呀。”
盛聪自豪地说:“很简单,就是一直坚持,永不放弃。这位武总是出了名的傲慢。但我盛副总却是出了名的难缠。不管你怎么摆脸子,我只当没看见,即使叫来保安,俺走就是了,又没偷又没抢的,还能把我送进局子不成?反正我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估摸着他见到我没那么讨厌了,就去拜望他老人家一回。还别说,虽然我们俩一个老是涎皮涎脸,一个永远不耐烦,过招过多了,照样成熟人了不是?”
夏以南满眼赞赏地朝盛聪竖起大拇指,然后乐不可支地说:“他快被你缠疯了,所以今天就索性成全了你,以求耳根清净,免得你老是阴魂不散。
“Bo,人家为了公司,都快变成甩不脱地鼻涕虫了,你还笑人家。”盛聪不依地娇嗔。
“好好好,不笑不笑。不过武总确实挺可怜的,不跟你签,你就老跑去骚扰,要我遇到这样一个,我也只好投降。”
“是啊,呵呵,以后还要继续骚扰的。这又不是长约,到期了,还要找他续约,反正,这家公司我是吃定了。”
“哈哈,可怜的武岳,招谁惹谁了。”夏以南笑得好不得意。
盛聪喝完一杯水,又跑去倒了一杯,咕噜咕噜全部喝下去后,才坐下来说:“其实今天根本没想到能签的,去了那么多次,已经快变成强迫症了,隔一段时间就去一次,反正我包包里总随身带着空白签约书。我本来打算,这家先骚扰着,在他那里混个脸熟,熟到他不好意思撵我地程度,然后过年地时候再去哭求,就说我任务没完成,求他可怜可怜,让我不要失去工作。今天能签约,实在是个意外。”
夏以南摸着下巴说:“我也觉得意外,今天这个日子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盛聪摇头:“没有。记得我进去地时候,因为天热嘛,我边走边擦汗。武总见了我就说,今天最高气温达到40度,你怎么还在外面跑啊。我公司的业务员都没派出去,怕他们中暑,你们老板这么不体贴员
“你就趁机诉苦,把我说成吸血鬼资本家,以此换取他的同情。”
盛聪重重地点头:“抹黑Bo您地伟大形象,您不怪我吧?”
“怎么会?如果抹黑我就能拿到合同的话,以后出去尽管抹吧,林妙也是,不要舍不得哦。”
盛聪还沉浸在胜利签约的喜悦里,忍不住细细描述当时的情节:“然后,他突然朝我伸出手说,拿来,我还没会过意来,他又说,你跑到我这里来这么多趟,不就是想要我跟你们签广告代理的合同吗?怎么,现在我同意了,你又不要了?我这才慌着把签约书拿给他。结果,他很快就签了。”
夏以南用感动的语气说:“真不容易,辛苦你了,今晚我们一起去吃饭,为你庆功,吃完饭后还发你一个红包作为奖励。”
盛聪先说:“谢谢”,然后小声问了一句:“都谁一起去啊?”
夏以南答:“当然是我们公司的全体员工了,要是我胆敢拉下一个,第二天他还不得找我算帐啊。”
“嗯,也是。”盛聪说这话的时候自然是笑着的,但林妙分明看到了她眼里的失落。
从盛聪进来后,林妙没再说一句话,一直在看着他们之间的互动。在她进这家公司之前,这两个人已经合作近两年了,他们之间有他们的情谊和默契。何况,盛聪如此尽心尽力,作为一个员工,实在无可挑剔。如果自己是老板,也会为有这样的员工而庆幸。
夏以南不是铁石心肠,对这样一个忠心的下属,他不可能不倚重。刚才盛聪递给他签约书的时候,他们的目光相遇,那里面有同样的激动,那是只属于他们的激动。这个案子,他们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策划,然后一起跑,肯定是跑了很多冤枉路后,夏以南才开始厌倦,准备放弃。多亏了盛聪一直坚持,才奇迹般地做成了,替他填补了这项遗憾。
亲眼看到他们这样,林妙心里肯定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他们的过去她来不及参与,即使是未来,纯粹站在工作的角度——至少从现在看——盛聪也比她更适合管理这间公司。如果夏以南真的打算抽身出去做别的,交给盛聪比交给她更保险。
夏以南说要把公司交给她,也许是一时的冲动吧,而且,也只是一句话而已,随口说随口就能忘的。
林妙并非想要这间公司,如果夏以南真的交给她,那时候盛聪势必会拂袖走人,她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如果公司交给盛聪的话,事情本身也什么,但里面蕴含的意义就值得考量了。即使,夏以南依旧跟她在一起,可是因为这间公司,他们俩必然有很多交道要打,会有很多机会在一起。
盛聪越表现得出色,她在夏以南心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他是商人,在商言商。而自己呢,进来快两个月了,除了跟夏以南一起出去见过一些客户外,好像从未单独跑过,也从未单独拉回过一个单子。
林妙咬着嘴唇想,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夏以南也带她了两个月,该介绍给她认识的客户都介绍了,她也应该学着独当一面才行。
分隔线…
晚歌清雅的新书《帝宠》,女主穿越成……一只小香猪?还得到了皇帝哥哥的喜爱?
可是,可是,这人与兽,零件不配套啊,咋整捏?
皇帝哥哥情意绵绵地说:“小猪妹妹,不怕,藕们俩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猪!”
小猪妹妹眨巴着双眼皮的可爱的小猪眼问:“皇帝哥哥也要变猪猪了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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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是庆功宴,不是鸿门宴】………
夏以南说到做到,当晚就在公司旁边的一家名为“绝色神厨”的酒店为盛聪举办了“庆功宴”。
这里要额外说明一下——兼凑点字数——据说这家酒店的大厨并非长得很美,而是刚好相反。但丑得惊天动地同样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对吧?
最吊足人胃口的还是,从没人见过这位大厨,就连酒店的员工,甚至其他厨师都没见过。酒店的官方解释是,因为他自惭形秽,不肯跟任何人打照面,所以单独用一间厨房,所有的配菜和成品菜进出都是通过一条传送带完成的。
夏以南曾把这个作为一个成功的广告案例特意给林妙讲解过,他评价说,这是一个构思巧妙的噱头,使得“绝色神厨”之名在本市家喻户晓,因而带来的营业额是相当可观滴。
这天,参加宴会的一共有五个人:夏经理、盛、张、林、周四位副经理。
前已言之,盛夏广告公司的员工除夏以南外,其余统统称副经理。之所以这么叫,一来是为了对客户表示尊重,让他们知道,跟他们打交道的绝非小喽罗,而是可以当场拍板的经理级人物;二来,也是为了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所以,副经理可不是随便叫的,在这个伟大光荣的称呼背后,寄予了夏Bo对员工的全部信任与殷切期望。
虽然林妙每次看到自己地名片上堂而皇之地印着“副经理”都很想笑。
张副经理和周副经理差不多同时出现。可是穿着打扮迥异其趣,张景生是衬衣西裤,这么热的天,脖子上还打着一条猪尾巴领带,周嘉陵却是很嬉皮士的形象,文化衫上歪歪扭扭地印着“Kime”,下身的半截裤子则不知道缝了多少个口袋。
中途林妙去洗手间的时候,很不小心地听到了这两个人在抽烟区的对话:
“小周。你怎么穿成这样就跑来了?今天是老板请客,这酒店可是三星级的。”
“怎么,穿成这样不行吗?老板自己也是休闲装啊。”
“他是老板。”
“穿衣服还问老板不老板啊,不是老板就连休闲装都不能穿啦?”
“能穿,在别的地方随你穿个够,但平时上班,跑业务,还有老板请客地时候,最好穿正规点。这样显得端庄,尊重人。”
张景生倒是苦口婆心,可惜周嘉陵不领情,还梗着脖子争辩:“我就不明白了。我一没打赤膊,二没穿拖鞋,怎么就不端庄、不尊重人了?”
林妙简直听不下去了,觉得这小子实在有点不知好歹,人家一片好心提醒你。你就算不以为然。起码嘴巴上要客气点吧?
张景生的性格还真不错。依然耐着性子给他解释:“比如,你到别人公司去,结果看到接待你的是一个穿着花花绿绿文化衫和短裤的毛孩子。你会认为他可*吗?你会放心跟他谈生意合作吗?”
周嘉陵好似跟人抬杠一样嚷:“穿得随便点就是毛孩子了?我倒觉得,这样的人才纯真可*,倒是那些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肚子里指不定尽是坏水。”
“好好好,算我多嘴了,对不起。”张景生终于忍无可忍,拂袖而去,差点跟林妙撞了个满怀。林妙只好装作刚出来的样子问他:“洗手间就在那头吧?”
张景生匆匆答了一声就走了,真是可怜的人,脸都气绿了。
本来,林妙对搞财务的一向不感冒,但今天张景生地这番举动却让她平添了几分好感。如今这世道,流行的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肯提点新人的前辈已经不多了。周嘉陵几句话就把一个满怀善意的同事说得疙疙瘩地,这又是何苦?他口口声声来取经,以便自己将来在广告界开创出一番事业,这是取的哪门子经?
听夏以南说,周嘉陵刚进来的时候还对这间开了近两年而未扩张的小公司表达过鄙视,他认为如果由他来做,早不是这样了。
这么狂妄的人,一般地老板都会反感,夏以南却破天荒地收下了他。因为在他看来,心高气傲地人都多少有点真本事,不然怎么“傲”得起来?而且广告公司不比别地地方,老实本分倒吃不开,还需要胆子肥一点,嘴巴会吹一点的。周嘉陵有野心,又是新闻专业的毕业生,想来口才也不会很差,刚好那时候来应聘地尽是女孩,就将就着收下他了。
可是,如果心性不成熟,或者,天生就是二愣青,还自以为是,听不进别人的规劝。这样的人越有野心越坏事,志大才疏有时候是很致命的弱点。
林妙不相信夏以南看不到这些,所以,她猜,这位周副经理的取经之旅,只怕要换一个地方了。
因为酒店生意太好,影响了上菜速度,林妙又在外面逛了半天,才总算看见有人给他们的包间送菜了。
席间,作为首席功臣,第一杯酒肯定是敬给盛聪的,这点谁都没有异议。可是,第二杯、第三杯……第N杯还是敬给她的,林妙就有点不是滋味了。
其他两位男同胞见经理这么重视,自然一起跟进。至于林妙,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夏以南在追她,所以两个男人反而不敢跟她太黏糊,怕有瓜田李下之嫌。要是让经理以为你想撬他的墙角,那可就不好玩了。
如此一来,桌上两个女人的待遇就出现了明显的偏差:一个应接不暇,杯来盏往;一个受尽冷落,无人理睬。
盛聪本就是那种喝酒爱上脸的人,再加上兴奋,所以面颊酡红,笑靥如花。林妙仔细打量她,发现她其实挺耐看的,喝了酒就更好看了,如果不苛刻的话,也能挤进美女行列了。
夏以南好像被她迷到了,一个劲地黏着她,每喝一口酒就向她举举杯子。盛聪也真了得,来者不拒,夏以南喝一口,她喝一口,林妙暗地里替她算了一下,觉得她最少喝了七八两了。虽然是葡萄酒,可也有十几度呀。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暧昧对象跟别的女人暧昧,林妙再咬紧牙关,也没法不承认自己吃醋了。人家每碰一次杯,她就往外冒一次酸水,那份难受劲就别提了,早知如此,不如扯个由头不来了。
也许有人失意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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