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美国分析家却没有考虑到“忠”的作用。只要天皇说了话,战争就结束了。在天皇到广播电台发表讲话之前,顽强的反对者们还包围了皇宫,试图阻止天皇宣布停战声明。33【33萨评:指的是1945年8月14日晚,日本陆相阿南惟己的一些亲信军官发动的政变,指挥官是阿南的内弟竹下正彦和东条英机的女婿中健二,他们杀死了近卫师团长森猛纠中将,试图接管皇宫的警卫,并截夺天皇的停战诏书。政变最终在深夜被粉碎。阿南惟己本人并未参加政变,但却是知情人,因此第二天早上,在停战诏书播发之前切腹自杀。阿南曾经是日军在华指挥官,第三次长沙战役中败于中国名将薛岳的“天炉战”。令人想不到的是,他的儿子阿南惟茂则是战后日本外务省一位亲华的外交官,2004年曾担任驻华大使。】但一旦宣布了,所有的日本人都服从天皇的旨意。不论是满洲、爪哇等地的前线司令官,还是本土上的“东条”们,都立即接受了停战要求。我们的军队在机场着陆后,受到了礼貌的欢迎。外国记者中有人这样写道:“早晨着陆时自己还是手不离枪,中午时他们就把枪收起来了,傍晚就采购小商品了。”日本人现在是用和平的办法来使“陛下安心”,而在一个星期前,他们还要奋不顾身地用竹枪击退蛮夷。
只要西方人能理解影响人类行为的情绪是变化多端的,那么就能明白日本人的这种性格并不神秘。一些人声称,日本民族除了灭亡将别无他路;34【34萨评:这是因为日军在太平洋战争中表现出了极度的顽强,即便在完全没有胜利希望的时候,也绝不投降。甚至在###,日本的平民也集体跳崖自杀不肯投降。盟军对此除了不能理解之外,就是认为日本人学不会投降,结果却发现随着天皇的诏书,日本人却做了世界上最模范的投降者。】而另一些人声称,只有日本的自由主义者夺取政权,推翻现任政府,他们才能挽救自己。这两种分析,对于全力以赴、获得全民支持进行全面战争的西方国家而言,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以西方人的行动方针和习惯来理解日本,那么他们就错了。甚至在和平占领日本几个月之后,有些西方预言家还在认为,已经没有任何机会了。因为在日本并没有发生西方式的革命,或者因为“日本人不懂得已经战败了”。这是西方的社会哲学,它建立在西方的善恶标准之上。但是,日本与西方国家不同,它没有采用西方各国的那种最后的手段——革命。它也没有用消极破坏的方法来反抗占领军。日本使用了自己的力量——在仍旧保有战斗力的时候,人们就要求自己将无条件投降看做是为了“忠”而必须付出的巨额代价。在他们看来,这种巨大的代价是有价值的,因为最终他们还是获得了自己最珍视的东西。他们有权利说“这是天皇的命令”,即使是投降的命令。但即使是战败,对天皇“忠”仍是最高法律。35【35萨评:从这个角度说,日本人有点儿像阿Q,最后一个圈也要画圆的。现在,又有很多日本人强调1945年8月15日只是“终战”而不是“投降”,于是乎日本的形象也从被打得俯首帖耳的战争罪犯变成了和平的缔造者。看来,这又是新的一轮画圆圈运动。】
情义“最难承受”(1)
日本人说,情义“最难承受”。一个人必须要像履行义务那样履行情义。但是,情义和义务所要求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在英文里没有一个词与情义对等。人类学家发现世界上每种文化的道德义务都是很奇特的,但日本文化中的情义显然是最奇特的一个,它是日本所特有的。“忠”与“孝”为日本和中国所共有,尽管日本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一些修改,但仍旧与东方其他国家的道德责任有某些同类的相似性。而情义则既与中国儒教无关,也与东方的佛教无关,它属于日本范畴,不考虑情义就不能理解日本人的行为方式。日本人在谈及动机、名誉以及个人所面临的进退两难情况时,时常要谈及情义。1【1萨评:读《菊与刀》我们不得不时刻注意,作者对东方哲学的了解有自己的局限,所以她讲的并不是“真理”,而是一个美国人对东方的看法。比如情义,其实正是来自于中国的儒学。情,指的是恩情友谊;义,指的是社会道德。儒学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义利之辨”,义和利的权衡结果是“存天理灭人欲”,也就是人在做事的时候不应该考虑是否有利,而只应该考虑它是否符合真理。如果这件事符合真理,即便为此可能遭到灭顶之灾,真正的儒者也应该“虽万千人吾往矣”。孔子自己的一生,就是一直为了在现实世界无法实现的理想而奔走,只因为他认定这是符合真理的。这种精神大概可以比较好地诠解情义的含义。“义利之学”在中国还有一个不太好听的名字,就叫做“道学”。】
对西方人而言,情义包含了许多纷繁复杂的义务(参阅本书第六章):从报答之前的善意到复仇的责任。难怪日本人不愿向西方人解释情义的含义,就连他们自己的字典也几乎没有对这个词进行解释。有一本日语辞典是这样解释的(根据我的翻译):“正道;人做事应该遵循的规则;为了免遭非议而做自己不情愿做的事。”这当然无法使西方人理解这个词的主要意思,但“不情愿”这个词语却指明了情义与义务的差别。不论义务对个人提出的要求是如何的艰巨,但至少是个人对他的最亲密家庭成员或者对代表他的祖国、他的生活方式以及爱国精神的统治者的一系列责任。这种责任和义务之所以如此牢固,是因为它们是日本人与生俱来的,是必须履行的。不论人们在履行义务时有多少“不情愿”的行为,但义务的定义中绝不会有“不情愿”做的意思。人们在履行情义时似乎内心充满不快。在情义中,需要进行偿还的人面临着最大的困难。2【2萨评:其实这个“不情愿”应该是来自于中国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其前提是“即使”、“假设”。那么,理学为何要强调这种假设呢?因为理学本身就将道德与人的欲望对立起来,结果这样的矛盾比比皆是。中国人善于变通,因此面对这样无法企及的标准产生了无数假道学,而日本人的拗劲儿使他们为了“大义”,在二战中理直气壮地为天皇入侵邻国杀人放火,也为天皇轻易舍弃自己的性命,而从不去想这样做完全违反了基本的人性。】
可以将情义划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我把一种称为“对社会的情义”,字面的意思就是“报答情义”,也就是说报答自己同辈人的恩情;另一类我把它称为“对名誉的情义”,也就是说维护自己的名誉不受玷污的责任,这与德语中“名誉”类似。就如同义务是人们生而具之的责任一样,也可将“对社会的情义”大致描述为类似于履行契约。而与之相比,义务指人们对自己所出生的家庭应履行亲属责任。这样,情义就包括了一个人对姻亲家庭所承担的所有责任。而义务是对自己家里所应承担的责任。岳父、公公称做情义上的父亲,岳母、婆婆称做情义上的母亲。姐夫(妹夫)、嫂子(弟媳)也被称做情义上的兄弟、姐妹。3【3萨评:因此,在日本报纸上经常见到“义父”、“义兄”这样的词语,千万不要认为日本人有吕布董卓情结或者喜欢结拜,日本拜养父的事情倒是不少,多半是为了政治原因,比如提高养子的社会地位,但结拜是绝对不流行的。日本人是这个蓝色星球上最孤独的动物之一。】不论是对自己配偶的兄弟姐妹,还是对自己兄弟姐妹的配偶,都使用这样的称呼。当然,在日本,婚姻也是家庭之间的契约。终生为配偶的家庭履行这些契约性质的责任就是在“履行情义”。在履行这种契约性质的责任时,最沉重的恐怕是报答安排婚姻的父母双亲的情义。尤其是年轻的儿媳妇对婆婆的情义是最为沉重的,因为恰如日本人所说的那样,儿媳妇居住的家庭不是她出生的家庭。丈夫对岳父岳母的责任可能要不同一些,但也很可怕。因为当岳父母有困难时,女婿必须借钱给他们,4【4萨评:这大概也是日本私人人际关系中唯一的可以讨论金钱借贷的关系了。】同时还要履行其他一些契约性的责任。正如一位日本人所说:“儿子成人后照顾自己的亲生母亲,这不能称为情义,因为这是出于对自己母亲的爱。”凡是发自内心的行动都不能说是情义。然而,人们都是认真履行那种由婚姻关系而产生的情义,不论代价多大,否则他将遭受可怕的谴责——“不懂情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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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义“最难承受”(2)
如果丈夫是入赘到妻子家庭的,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日本人对这种由婚姻产生的“情义关系”的看法。当一个家里只有女儿时,家长们就会为其中的一个女儿挑选一名女婿,以延续“家族”。女婿要把自己的名字从原户籍中消掉,然后采用岳父的姓氏。他就到妻子的家里生活,从情义上要听从岳父母的,死后也要葬入他们的墓地。这些做法都和一般妇女出嫁一样。5【5萨评:中国也有倒插门女婿一说,但最多是后代姓女方的姓,却没有自己也改对方姓氏的道理。日本这种情况显然也不是大多数男子喜欢的,所以被招赘的男性往往有点儿惧内。然而,这也未必全是坏处。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的女婿田中直纪就属于这样的上门女婿,于是当他竞选参议员的时候,对手就攻击他窝囊,而他的太太田中真纪子(日本前外相,以词锋锐利、大刀阔斧著称)就站出来为他辩护—“这年头,如此老实巴交的男人在政治家里面难道不是凤毛麟角吗?”一时大为舆论所接受,田中直纪的当选也就顺理成章了。】之所以要为女儿择婿入赘,也许不仅仅只是因为自家没有男孩,更多情况是双方家庭出于利益考虑,也就是所谓的“政治联姻”。有时女方家虽然很穷,但“门第”很高,男方就带着钱入赘,作为回报,男方则可以提高自己在等级制体系中的地位。或者说女方家庭富裕,有能力让男方接受教育,为了获得好处,男方要离开自己的家庭到妻子家里去。还有时是女方父亲希望通过此举获得理想的公司合作者。不管是哪种情况,入赘的丈夫所承受的情义都是很沉重的。因为在日本,将自己的名字改入别人家的户口簿是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情。在封建时代的日本,这样的女婿在战争中必须为岳父竭力而战,为了向这个新家庭证明自己,即使是杀死自己的亲生父亲也在所不惜。6【6萨评:这种事儿日本人硬着头皮也会干下来的,因为情义要求他这样做。换了中国人,在历史上更多的是在双方之间充当缓冲与和平鸽的角色,没有一个岳父敢这样信任一个连自己亲爹都杀的女婿。】在当代日本,“政治联姻”会形成一种强大的情义约束力,使女婿和岳父的事业以及这个家族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这是非常沉重的约束。尤其在明治时代,这种事情有时对双方都有利。但是日本社会对入赘非常反感。日本的老古言常说:“有米三合,决不入赘。”日本人的这种反感情绪主要还是由于情义的缘故。他们决不会像美国人那样说:“这不是男子汉所为。”履行情义很难,是“不情愿”的,因而“为了情义”最能表达日本人沉重的人际关系。
不仅对姻亲的家庭责任是情义,甚至对伯父、伯母、外甥、侄女个人的义务也属于这一范畴。在日本,对这些近亲的责任不属于孝道,这是日本和中国在家庭关系方面的一个重大差异。在中国,这些亲属,甚至比这还远的亲属也能分享所有的资源。而在日本,这是情义关系或者是“契约”性质的关系。日本人指出,一般而言,帮助这类近亲并非是出于个人“恩情”,而主要是为了报答共同祖先的“恩情”。抚养小孩当然也是有责任所迫——当然,这是一种义务;而帮助远房亲戚,虽然也是出于同样的道德要求,但却是情义;在不得不帮时,人们就会说自己是“被情义所牵”,就像帮助自己的姻亲一样。7【7萨评:很多日本人本身是不喜欢这种义务的,所以“穷亲戚”的日子通常都很难过。只是他们不能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否则自己的名誉就会受到损伤。不过,一旦有机会,日本人还是愿意想